身為頂尖的法律學者,勞倫斯.傅利曼在這本新版的《美國法導論》中,提供瞭平易近人的美國法律體係介紹。《美國法導論》充滿瞭有趣的軼聞與詳細的曆史資訊,把令人目眩的復雜美國法律變得能輕鬆理解。
本書是以美國法律製度作為一個運轉的製度為主題。但是,到底什麼是法律製度?法律製度從何而來?它是由什麼所組成?它從哪裏開始,又將在哪裏結束?即使是針對特定的法律製度,這些問題也不會有簡單的答案,對所有的法律製度而言也是無解。不論他們在世上的任何地方,或者是曆史上曾經存在,包括已經滅絕的法律製度。我懷疑我們是否能夠對法律製度下一個既能符閤小型遊牧民族,又能符閤大型工業社會的定義,也就是既能符閤當代法律製度,又能符閤古代西颱文化、中國文化的定義。試圖在這些古今不同的文化間建構起概念的結構,的確是個睏難的任務。當然,有些學者嘗試過。至於他們的結果是否值迴票價,至今學界仍然莫衷一是。
本書的目標比較適中,既然本書是對美國法的導論,那麼本書就有權利隻把焦點放在美國上,而徹底忽略其他不同社會。畢竟法律、法律製度以及法律過程都是精神上的概念,它們並非具體存在真實世界的東西。你無法摸到、嘗到、聞到或度量法律。任何定義,簡單的說,或多或少都必須有點傳統,也就是說有點做作。但是這並不代錶這樣的定義是錯的,這代錶隻要一個定義是有用的,而且我們能夠使我們自己以及其他人清楚地去完成我們的定義,那麼這個定義就是好的定義。
作者簡介
勞倫斯.傅利曼(Lawrence M. Friedman),目前為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任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美國法律史學會會長,美國法律與社會協會會長。著有《A History of American Law》、《Law and Society : An Introduction》’《二十世紀美國法律史》(American Law in the 20th Century,二OO四年九月即將由商周齣版)等,另著有其他法律及社會議題等書籍,並曾獲得崔尼爾書奬(Triennial Book Award)、史丹佛大學傑齣教學奬(John Bingham Hurlbut Award Excellent in Teaching, Stanford)、美國律師協會奬(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Award)等數個教學與學術奬項。
拿到《美國法導論》這本磚頭般的書,說實話,一開始是抱著“硬啃”的心態。然而,隨著閱讀的深入,我發現它遠比我想象的要生動和引人入勝。書裏關於“刑法”(criminal law)的闡述,與我們颱灣的刑法體係既有共鳴,也有顯著的區彆。比如,關於犯罪構成要件的細緻劃分,特彆是“犯罪意圖”(mens rea)和“犯罪行為”(actus reus)的區分,在美國刑法中有著嚴謹的理論支撐。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於“證據規則”(rules of evidence)的介紹,這是區分“可采納證據”和“不可采納證據”的關鍵,對於保障被告的權利,確保審判的公正性起到瞭至關重要的作用。 我還特彆關注瞭書中關於“量刑”(sentencing)的討論。美國刑法的量刑體係,似乎比我們颱灣的更為復雜和多樣化,從緩刑、社區服務到監禁,再到一些特殊的“認罪協商”(plea bargaining)機製,都展現瞭其刑罰執行的靈活性和實用性。書中的案例,也讓我看到瞭不同罪名在量刑上的巨大差異,以及法官在量刑時需要考量的各種因素,包括罪行的嚴重程度、被告的悔罪錶現等等。這讓我認識到,刑法不僅僅是懲罰,更是一種對社會秩序的維護和對人性的考量。
评分《美國法導論》這本書,真的像一本“百科全書”,讓我對美國法律體係有瞭全方位的瞭解。我尤其對書中關於“房地産法”(real property law)的講解很感興趣。在美國,土地和房屋的交易是一個非常成熟的市場,而其背後的法律規定也相當細緻。從“所有權”(ownership)的各種形式,到“地役權”(easements)、“抵押權”(mortgages)等權利的界定,都關係到個人財産的保障和交易的安全。 書中的案例,也讓我看到瞭房地産糾紛的復雜性,比如邊界的爭議、租賃閤同的履行問題等等。理解這些法律,對於在美國進行投資或生活的人來說,至關重要。它不僅僅是財産的轉移,更是權利的劃分和義務的承擔。這本書讓我明白,即便是看似簡單的房産交易,背後也蘊含著深厚的法律邏輯和精密的規則。
评分這本《美國法導論》,說實話,當初買它的時候,多少有點“衝動消費”的意味。颱灣的法律體係跟美國畢竟有彆,我們從小接觸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在概念和實踐上跟美國的體係都有著天然的差異。所以,當我翻開這本導論,最直接的感受就是“陌生”。書裏充斥著各種我聞所未聞的法律概念,比如“普通法”(common law)與“成文法”(statutory law)的根本區彆,這在我們颱灣的法學教育裏或許有提及,但遠沒有像在美國法體係中那樣具有核心地位。然後是“衡平法”(equity)的概念,這個東西在我們民法裏更多地是體現在一些原則性的規定上,而不是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域存在,這讓我一開始讀起來有點吃力,需要不斷地去對比和理解,它究竟是如何在司法實踐中發揮作用的。 再者,書裏麵對於“三權分立”的闡述,雖然我們颱灣也奉行這個原則,但美國那種互相製約、互相平衡的機製,尤其是其在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上的強大權力,確實讓我耳目一新。大法官們如何通過對憲法的解釋,影響立法和行政,甚至改變整個國傢的走嚮,這種權力的高度集中和製衡,是值得我們深思的。我特彆關注瞭書中對最高法院判例的分析,那些看似簡單的案件背後,往往蘊含著深刻的法律智慧和曆史印記。比如,有些判例對於言論自由的界定,對於隱私權的保障,對於種族平等的推進,都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讀這些判例,就像在讀美國社會發展的一部活教材,每一個裁決都可能觸及到社會最敏感的神經,也都在不斷地塑造著美國社會的麵貌。
评分《美國法導論》這本書,對我來說,絕對是一次思維的“重塑”。它不僅僅是知識的堆砌,更是在不斷地挑戰我原有的一些法律認知。書裏提到的“公司法”(corporate law)部分,就讓我對美國那種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和靈活的公司設立製度有瞭初步的認識。從獨資企業到閤夥企業,再到各種形式的公司,每一種都有其獨特的法律規定和運作模式。特彆是對於“股東有限責任”(limited liability)的解釋,這在美國商業環境中起到瞭至關重要的作用,它鼓勵瞭創業和投資,但也伴隨著對公司治理的嚴格要求。 我花瞭相當多的時間去理解書中關於“知識産權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的部分,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在美國,對創新成果的保護非常重視,這體現在瞭法律的各個方麵。書中的案例分析,也展示瞭知識産權糾紛的復雜性和重要性,它直接關係到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對於我這樣一個身處信息時代的讀者來說,理解知識産權的法律邊界,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創新和保護,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這本書讓我看到瞭法律如何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強大助推器。
评分坦白說,《美國法導論》這本厚實的著作,給我帶來的衝擊遠不止於概念上的新奇。書裏關於“聯邦主義”(federalism)的解釋,讓我對美國那個由50個州組成的聯邦共和國的運作模式有瞭更深一層的理解。那種州與聯邦之間權力劃分的微妙平衡,以及各自在法律製定和執行上的自主性,確實是美國政治和法律體係中最具特色的一環。我們颱灣作為單一製國傢,對此可能體會不深,但理解瞭美國聯邦製的復雜性,也就更能理解為什麼在美國,不同州的法律會有如此大的差異,比如在槍支管製、墮胎權、甚至某些刑事處罰上,都可能存在天壤之彆。 另外,書中對“憲法”的深入解讀,尤其是其作為最高法律的地位,以及如何通過“違憲審查”(unconstitutional review)來約束其他國傢機關的行為,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美國憲法雖然篇幅不長,但其原則卻具有極強的生命力,並且能夠通過解釋,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需求。這種“活的憲法”的理念,與我們颱灣對憲法的理解,雖然有共通之處,但美國在司法實踐中對其精髓的發揮,以及對個人權利的細緻保障,都值得我們去學習和藉鑒。我特彆留意瞭書中對“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的詳細闡述,那些關於言論自由、宗教自由、持槍權等的規定,都直接觸及瞭公民與國傢之間關係的本質。
评分收到《美國法導論》這本書時,內心是既期待又有些許忐忑。畢竟,美國法律體係龐大而復雜,對於習慣瞭颱灣法治環境的我們來說,它就像一個陌生的星係。書裏關於“閤同法”(contract law)的介紹,就讓我大開眼界。不同於我們民法中對閤同的普遍性規定,美國在閤同法的細緻分類和原則應用上,顯得更為精細。無論是要約、承諾、對價(consideration)這些核心要素的解析,還是對閤同無效、可撤銷情形的枚舉,都展現瞭美國法在規範商業行為、保護交易安全方麵的嚴謹。 我特彆關注瞭書中關於“侵權法”(tort law)的章節。這個概念在我們颱灣法學中,其實與“損害賠償”等概念有所重疊,但美國侵權法更為係統地將各種可能導緻他人損害的行為歸類,並且強調瞭“過失”(negligence)在很多侵權案件中的核心地位。比如,我們在新聞中看到的那些巨額賠償的案例,很多都屬於侵權法範疇,而書中的解釋,則幫助我理解瞭這些賠償背後的法律邏輯。它不僅僅是賠償損失,更包含瞭對行為人的懲戒,甚至是對整個社會行為規範的引導作用。這種預防和懲罰並存的機製,的確讓人印象深刻。
评分《美國法導論》這本書,對我而言,簡直就是打開瞭一扇通往另一個法律世界的窗戶。書裏關於“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的講解,讓我領略到瞭美國政府如何通過各種行政機關來製定和執行規章,以及這些規章如何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可能很少注意到,許多日常的便利,比如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甚至是飛行安全,背後都有復雜的行政法律體係在支撐。書中對於“行政程序”(administrative procedure)的介紹,比如“正當程序”(due process)的要求,讓我理解瞭即便是在行政管理中,公民的權利依然需要得到保障。 我尤其對書中關於“行政聽證”(administrative hearings)的描寫感到好奇。這些聽證會,雖然不像法院審判那樣充滿戲劇性,但卻是行政機關做齣重要決定前,給相關方一個陳述意見的機會。這體現瞭美國行政法在“聽證權”和“告知權”方麵的重視,力求在效率和公平之間找到平衡。讀到這些,讓我聯想到,法律不僅僅存在於高高在上的立法和司法層麵,它也深入到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無時無刻不在規範著社會運行的規則。
评分當我拿到《美國法導論》這本書時,我的第一反應是,這下可有得學瞭。作為颱灣的讀者,我們對美國法律體係的認知,大多來自於媒體的零星片段,而這本書則提供瞭一個係統性的框架。書中關於“勞動法”(labor law)的介紹,就讓我對美國職場中的勞資關係有瞭更清晰的認識。比如,關於“集體談判”(collective bargaining)的權利,以及工會(unions)在其中的角色,在美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 我詳細閱讀瞭書中關於“工作場所安全”(workplace safety)的規定,以及“歧視”(discrimination)的禁止。這些都是直接關係到每一個勞動者權益的法律條文。書中的案例,也展示瞭當這些權利受到侵犯時,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尋求救濟。這讓我深刻體會到,法律不僅僅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工具,更是保障個人基本權利的盾牌。理解勞動法的這些方麵,對於任何一個現代社會的公民來說,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评分坦白說,《美國法導論》這本書,是一本讓我既感到挑戰又充滿啓發的讀物。書裏關於“傢庭法”(family law)的部分,就讓我看到瞭不同於颱灣的傢庭法律觀念。比如,關於離婚、子女撫養權(child custody)、財産分割等議題,在美國都有其獨特的法律處理方式,並且隨著社會觀念的變化而不斷演進。 我尤其關注瞭書中關於“婚姻平等”(marriage equality)的法律進程。這是一個在全球範圍內都備受關注的議題,而美國最高法院在這方麵也扮演瞭重要的角色。閱讀這部分內容,讓我看到瞭法律如何迴應社會變革,以及如何保障少數群體的權利。這本書讓我認識到,法律並非一成不變,它也反映著一個社會的價值觀和道德取嚮,並且在不斷地追求更廣泛的公平和正義。
评分老實說,《美國法導論》這本書,對於我這樣一個身處颱灣,對美國法律體係隻有些許淺薄瞭解的讀者來說,簡直就是一場智識上的“探險”。書裏提到的“判例法”和“製定法”的不同路徑,讓我對法律的産生和發展有瞭全新的認識。我們習慣瞭立法機關製定法律,然後法院去適用,但美國那邊,很多重要的法律原則,真的是通過一代又一代的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一點一滴地“編織”齣來的。這讓我不禁聯想到,法律並非是僵死的條文,而是一個不斷生長、不斷演變的有機體。特彆是書中對於“先例”(precedent)的強調,也就是“遵循先前的判決”(stare decisis),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證瞭法律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但也可能限製瞭法律的創新和進步。 我印象很深刻的是,書中還詳細介紹瞭美國特有的“陪審團製度”(jury system)。這在我們颱灣的刑事案件中,雖然也有類似的製度,但美國陪審團的組成、陪審員的選任過程,以及他們在判決中的角色,都顯得更加地突齣和關鍵。有時候,一個案件的最終走嚮,可能就取決於一群普通公民的判斷,這在很多時候,也代錶瞭公眾的樸素正義觀。我腦海裏不禁浮現齣一些好萊塢電影中描繪的法庭場景,那些充滿戲劇性的辯論,以及最終陪審團的裁決,都與書中的描述有著驚人的相似。理解這個製度,對於理解美國司法體係的“人民參與”這一重要維度,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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