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92年度建筑相关法律修正、新增与删除部分,加以编辑和汇整,适合常需查询相关法令者使用。
一、建筑法令
关于「关建一般事业废弃物掩埋场工程,是否需申请杂项执照」。91.8.22 92-01-01
关于行动电话中继续台(基地台)之建筑管理事宜。91.9.3 92-01-02
有关民国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前已建筑完成者,其合法房屋之认定处理原则。91.9.19 92-01-02
为统一办理本市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前,已领有建造执照之建筑物。91.9.19 92-02-02
关于建筑基地毗邻高速公路依法划设为禁建之土地91.9.23 92-02-06
有关供学童使用之补习班属供公众使用建筑物,所称「学童」之范围。91.9.24 92-02-06
有关工业区内生产事业用地上之建筑物,依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二条之一。91.10.7 92-02-09
关于核发建筑物之使用执照时,请依说明二查核防火门之商品检验标识。91.10.7 92-02-10
关于建造执照变更起造人疑义乙案91.10.11 92-02-10
研商私设通路连接建筑线之多笔建筑基地,先后申请建造执照。91.10.17 92-02-11
有关停车场法第十一条所称空地,是否应以一笔完整为基准乙案。91.9.30 92-03-01
有关九二一震灾灾后列入需注意建筑物(贴黄色标志)未办理修复补强91.10.9 92-03-02
有关停车场法第十一条所称空地之地上物疑义乙案91.10.14 92-03-03
研商未临接道路之农业生产必要设施申请建照时得否免申请指定建筑线91.10.16 92-03-03
有关建筑物法定空地所有权得否单独抛弃疑义乙案92.2.24 92-03-21
研商建筑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人之适用顺序91.12.3 92-05-01
关于逾建筑法第五十三条及五十四条规定之期限,其建造执照作废,应否另通知起造人乙案。92.1.10 92-05-04
「建筑法中就建筑物外墙擅自装置铁窗、空调设备等妥为规范」92.1.22 92-07-01
有关私有土地之既有排水沟是否可与建筑物共构乙案92.2.7 92-07-03
有关军事机关建造之建筑物依行政院六十四年十二月四日台六四内九一○○号函规定申请免办建照相关规定乙案92.2.7 92-07-04
有关申请建筑执照基地内树木配合事项乙案92.2.20 92-07-05
检送「研商建筑物原核准之共有自行增设之停车空间或防空避难设备,提供予另一建筑物集中附设时。92.5.30 92-10-05
关于台湾土地银行综合性办公大楼以台湾土地银行名义申请建筑执照者,是否认定为公有建筑物。92.6.2 92-10-05
起造人于领得农舍建造执照施工期间死亡,继承人是否须依据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第三条规定。92.7.11 92-10-14
建筑物週边之水保设施因天然灾害造成坍塌申请抢修(修缮),须否办理杂项执照乙案。92.7.23 92.11.01
检送研商实施容积管制前申请领得建造执照,申请变更设计法令适用疑义。92.8.1 92-11-02
有关延长建筑期限相关规定乙案92.8.22 92-11-03
二、建筑师法令
关于「公共工程专业技师签证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之执行疑义。91.9.23 92-02-04
关于监造人之监造责任期限及其酬金给付疑义乙案91.10.3 92-03-01
有关建造执照部分起造人及法拍取得部分土地地上物之拍定人,因故未能检具取得原建造执照。92.5.27 92-10-03
关于住屋经判定为全倒之受灾户委託开业建筑师或专业技师提出修复补强申请时92.6.26 92-10-10
三、建筑技术规则解释令
§ 关于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一百十条之一执行疑义91.9.30 92-01-03
关于供仓库使用之防火建筑物防火区划设置疑义91.10.18 92-01-06
有关建筑技术规则建筑构造编第六十四、第六十五等条文规定乙案。91.9.19 92-02-03
关于政府补助农、渔会兴建之农、渔民活动中心(含办公室)是否应依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十章规定设置行动不便者使用设施乙案。92.9.20 92-02-03
有关供仓库使用之防火建筑物防火区划设置疑义乙案91.9.23 92-02-05
有关杂项执照案涉及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四十五条执行疑义案91.10.22 92-03-07
关于建筑物之屋顶突出物上方设置救灾救护停机坪,可否不计入建筑物高度乙案。91.11.4 92-03-08
建筑物申请为单户之工厂用途使用,且为同一权利主体所有者。91.11.7 92-03-09
关于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一百四十一条执行疑义乙案91.11.13 92-03-09
关于行动不便者电梯是否通达集合住宅之挑空楼层及屋檐投影于地面是否认定为阳台乙案91.11.13 92-03-10
关于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有关汽车出入91.11.29 92-03-13
研商于建筑技术规则中增定蓄水池(塔)设备配置相关规定事宜会议纪录乙份91.12.6 92-05-03
关于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八十八条所列建筑物用途内之「茶水间」91.12.25 92-05-03
有关基地仅一面临接计画道路,而其私设通路留设于基地之一侧时,其私设通路得否兼作防火间隔乙案。92.1.20 92-05-04
关于屋顶突出物水平投影面积之认定疑义案92.1.22 92-07-02
「研商建筑物变更为原使用用途应附设之停车空间标准及适用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五十九条疑义案会议」会议纪录乙份92.2.11 92-07-04
有关农业用地或农业区内之农业生产必要设施案件及邻地为永久性空地者可否免受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一百十条之一限制乙案92.3.7 92-07-07
检送「研商实施容积管制地区同一事业体等类似建筑物(如工厂、学校等)之建筑基地内92.5.14 92-10-01
关于建筑物A、B二部份其连接处以伸缩缝处理,可否视为两栋建筑物。92.5.28 92-10-04
释示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一三三条第五款后段,有关学校建筑相关对外墙开口限制之认定乙案。92.6.6 92-10-06
「研商停车位前方之车道得否为坡道及坡道得否设置停车位」会议纪录乙份92.6.19 92-10-07
检送「审议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增订第一百三十四条之学校建筑基地绿化规定92.6.30 92-10-11
关于免计容积之机电设备空间及管理委员会使用空间留设方式执行疑义92.7.15 92-10-17
研商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备编建筑物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第二章设计基准92.7.29 92-10-18
有关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及二百七十一条作业厂房楼地板面积及隔间区划92.7.22 92-11-01
为国中、小新(改)建校舍附建防空避难设备规定乙案92.7.31 92-11-02
四、区域计划法令
兴办事业所需联外道路用地,属都市土地者,应依都市计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办理,属非都市土地者。91.12.16 92-03-14
非都市土地开发涉及使用分区变更案件之处理程序终结认定及开发许可条件变更疑义乙案92.5.15 92-06-12
关于「非都市土地︱乡村教育设施︱其他教育设施」区内是否得设置各类短期补习班疑义乙节92.6.10 92-07-10
有关「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五十二条之一第三款规定兴辟公共设施土地位属山坡地范围内者92.6.10 92-08-01
非都市土地上空、地面或地下之立体使用,如仅系穿越性之线路。92.7.7 92-09-02
关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二十五条保证金缴交金额及方式等执行疑义92.7.31 92-09-03
有关非都市土地办理更正编定为一般建筑用地实地是否须有合法建物存在一案92.9.25 92-11-05
五、都市计划法令
有关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附条件允许使用核准标准「电信机房」是否为「第一类电信事业机房」一案91.11-13 92-03-11
有关新修订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三款执行疑义乙案91.11.19 92-03-11
关于都市计画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之处罚对象执行疑义乙案91.11.21 92-03-12
都市计画法高雄市施行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七款:「住宅区大型商场(店)」、超级市场之营业使用总楼地板面积92.2.24 92-03-22
有关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第九十四条第三款91.12.2 92-05-01
有关都市更新容积奖励部分△F5建筑奖励容积之量体及色彩与环境调和乙案92.1.27 92-05-05
为利尔后有关都市计画扩大、新订或农业区、保护区变更为建筑用地之特殊案例处理92.1.14 92-07-01
有关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第四十四组:宗祠及宗教建筑既有合法者核准条件适用疑义一案。92.2.21 92-07-06
有关工业区附条件设置策略性产业之使用楼地板面积不得超过二分之一认定疑义一案92.2.24 92-07-06
有关瘦身美容业使用项目归组疑义一案92.6.16 92-10-06
研商实施都市计画地区建筑基地综合设计有关住宅区开放空间围篱高度得否放宽92.6.23 92-10-07
有关本市加油站之归组释义如说明92.7.17 92-10-17
「研商台北市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委员会小坪数单元或高楼层高度开发案设计审议原则」92.7.25 92-10-18
都市计画法高雄市施行细则第二十八条附表规定,容积率以「︱」(不予规定)表示之各项公共设施用地。92.10.6 92-10-24
关于都市计画公共设施用地多目标使用办法中所谓「政府整体规划」规定疑义案92.11.10 92-12-05
六、其它营建工程法令
机关办理工程採购,若其主要工程项目非属应依建筑法相关法令规定限定由经济部编订。91.9.26 92-02-07
营造业法于中华民国九十二年二月七日公布,并自同年二月九日起生效,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规定。92.3.11 92-04-03
营造业法施行细则订定发布前新设立之土木包工业登记资本额订为新台币捌拾万元;新设立之丙等综合营造业登记之资本额订为新台币参佰万元。92.6.3 92-07-09
关于营造业其营业地址房屋使用执照标明为「住宅」用途者,可否免予办理变更使用执照疑义乙案。92.5.27 92-10-04
为加强本市深开挖建筑工程之施工管理,减少工程灾害增列建筑工程勘验项目。92.6.30 92-10-12
有关营造业法第三十四条及第六十一条规定适用疑义乙案92.10.2 92-11-07
中央政府所属机关及各县市政府行政单位办理废弃物清除、处理工程招标工作应注意事项乙案。92.10.23 92-12-03
七、地政法令
有关「都市计划发布实施日前即已存在,且具独立出入口及固定隔间者,即得办理门牌增编」。91.8.28 92-01-01
关于依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申请办理征收标售之土地91.9.10 92-02-01
公有耕地承租人或承领人于承租(领)土地上兴建设施,除经认定属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之农业设施外。91.9.24 92-02-07
关于私有土地订定租赁契约之始,地目即为「建」,有无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之适用乙案。92.1.15 92-02-12
为土地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八款「公共需用之水源地」不得私有之土地认定疑义乙案92.1.15 92-02-13
有关农业发展条例修正施行前已取得之农业用地申请兴建农舍91.10.21 92-03-05
污水处理厂用地是否属平均地权条例第六十条规定91.10.25 92-03-08
有关共有土地之部分共有人不得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规定为信託行为及申办不动产信託登记乙案91.11.26 92-03-12
我一直觉得,对于一个行业的从业者来说,了解这个行业的“过去”和“现在”同样重要。《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谊本》恰好满足了我的这个需求,尤其是在了解“过去”的方面。92年,那可是台湾建筑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许多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法规,可能都是在那一年或前后开始萌芽、发展的。这本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对于那个时期营建法律法规的认知之门。它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条文,通过对这些条文的研读,我能更深入地理解当时社会对于建筑安全、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考量和取向。这对于我进行当前的工程项目规划和风险评估,都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历史视角。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会遇到一些复杂的问题,原因可能就藏在早期的法律条文里。这本书就像一个“侦探工具箱”,帮助我抽丝剥茧,找到问题的根源。它让我意识到,法律不是僵化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演进的,理解这种演进过程,对于我们在当下做出更明智的决策至关重要。
评分说实话,我一开始收到《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订本》的时候,内心是有些许期待又夹杂着一丝不安的。毕竟,法规这东西,一不小心就会踩雷,尤其是在92年那个法制建设相对还不那么完备的年代,很多条文的解释空间可能比现在要大得多。这本书的出现,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对统一和权威的参考依据。我最欣赏的是它对于法令的引用和解读,虽然这本书本身可能侧重于辑录,但通过它,我能联系到当时的立法背景,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例如,在某些涉及到公共安全的条文上,我能看到当时社会对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视程度是如何一步步提升的。这不仅仅是一本枯燥的法律条文集,它更像是记录了台湾建筑业发展轨迹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我来说,这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提供现成的条文,更在于它激发了我对法律背后逻辑和演变的思考。我经常会在阅读相关工程案例时,将它拿出来比对,看看在当年,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法规。这种“穿越”式的查阅体验,让我对建筑法规的理解更加深刻,也让我更加敬畏法律的力量。
评分每当我需要深入了解92年那个特定时期台湾建筑业的法律环境时,《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订本》都是我绕不开的书。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非常精准的时间切片。我们都知道,法律法规并非一成不变,尤其是在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里,政策的调整往往是频繁而迅速的。92年,恰好是台湾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营建业也随之经历了不少变革。这本书能够把当年出台的所有营建相关的法令都汇集起来,对于研究那个时期的法律条文,以及它们对实际工程项目产生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我尤其看重它在细节上的严谨性,比如对于某个法令的发布日期、生效日期、修订情况等都有清晰的标注。这对于需要进行严谨法律考证的研究者,或者在处理一些涉及溯源的工程纠纷时,能够提供非常有力的证据支持。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工具书,它更像是一份历史文献,记录了特定时期法律的脉络和走向,对于理解整个营建法律体系的演进过程,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评分坦白讲,《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订本》这本书,在我书架上占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尽管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直接从头到尾把它读一遍了,但每次遇到棘手的法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回溯性查询的时候,它就成了我不可或缺的“定海神针”。92年那会儿,很多现行的营建法规都还没有形成,很多规定都是那个时期开始逐步确立的。这本书就像一个宝库,里面储存了当时最权威、最直接的法律条文。它最让我感到安心的地方在于,这些条文都是官方发布的,不存在任何歧义或者二次解读的风险。我经常会把它当作一个“原始文本”来查阅,然后再结合其他资料进行比对和分析。对于我们这些在建筑领域工作的人来说,法律的严谨性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微小的差错都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这本书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我们查阅和理解早期法规的难度,也为我们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它就像是台湾营建法律发展史上的一个“快照”,完整而真实地记录了那个时代的法律面貌。
评分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建筑设计和工程管理的人,我对法规的敏感度是极高的。《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辑本》这本书,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本工具书,更像是一种“安全感”的来源。92年那会儿,正是台湾建筑业蓬勃发展,但也伴随着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的时期。许多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当然的规定,在那个时候可能还只是一个初步的框架。这本书将那个年度的所有重要营建法令都汇集在一起,并且清晰地呈现出来,这对于我来说,就像是给我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法律地图”。我可以根据需要,迅速地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且理解当时的立法精神。我特别欣赏它在内容上的“全面性”,无论是涉及土地开发、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还是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都能找到相应的法规。这使得我在进行项目规划和风险评估时,能够更加全面地考虑到所有相关的法律要求,从而有效地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它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对历史法规的理解,是做好当下工作的基石。
评分《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订本》真是让我又爱又恨啊!爱它是因为,作为一个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了十多年的老兵,我太清楚法规的变动有多么频繁,尤其是92年那会儿,正是台湾建筑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许多政策和规定都在不断完善和调整。这本书就像一个及时的“救火队”,把那一年里出台的重要营建法令都给集结起来了,省了我不少时间和精力去东奔西跑地找文件、拼凑信息。每次遇到不确定的法规条文,或者需要查阅某个时期的规定时,这本书绝对是我的第一首选。它的编纂质量很高,索引清晰,条理分明,虽然价格不菲,但考虑到它能为我们省下的多少潜在的麻烦和违规风险,绝对是物超所值的。尤其是在进行历史项目研究,或者需要追溯某个工程在特定年份的合规性时,这本书提供的原始资料是无可替代的。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本书是我办公室里最常翻阅的工具书之一,它就像我的“法律顾问”,随时随地为我提供最权威的参考。而且,每次翻阅,我总能从中发现一些当初未曾注意到的细节,或者对某些法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这对于我持续学习和进步非常有帮助。
评分我一直认为,法律法规是推动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订本》这本书,就像是台湾营建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索引”,它帮我清晰地梳理了92年那个特定时期,法律法规是如何构建和演变的。我之所以看重这本书,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非常直观的视角,让我能够了解当时的政策导向、监管重点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空白。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处理一些复杂工程项目的时候,我们经常需要追溯到早期的法规。这本书就像一个“时间机器”,能够将我瞬间带回到92年,让我直接接触到那个时期的法律条文。我曾经在处理一个关于历史建筑保护的案例时,就因为这本书提供了关键的早期法规依据,才得以顺利解决。这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即使是已经过去多年的法规,也可能在当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仅是一本法律工具书,更是一份宝贵的历史文献,记录了台湾营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足迹。
评分从我个人在建筑行业耕耘的经验来看,《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订本》这本书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它对于“历史性”问题的解决能力上。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在92年那个时期就已经开始的工程项目,或者需要处理一些历史遗留的建筑问题,这时候,要找到当年的有效法规,简直比大海捞针还要难。这本书的出现,就像是在那个“信息孤岛”上架起了一座桥梁。它将那个年度所有与营建相关的法令都整合在一起,并且按照一定的逻辑进行分类和编排,这极大地节省了我们查阅资料的时间和精力。我特别喜欢它的“原汁原味”,它提供的法律条文都是最原始的文本,没有经过任何不当的修改或者解读,这对于需要进行严谨法律考证的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每次翻阅这本书,我都会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许多困扰我的法律难题,都能在这种直接查阅原始条文的过程中得到解答。它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更像是一个“时间胶囊”,封存了那个时期台湾营建法律的真实面貌。
评分老实说,《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订本》这本书,我已经使用了好几年了,每次遇到与92年相关的营建法律问题,它都能提供最直接、最权威的答案。我最看重的是它在“全面性”和“准确性”上的表现。92年那个年代,信息传递远不如现在发达,很多法规的发布和实施可能还没有那么普及,而这本书就像一个“信息库”,将当时所有重要的营建法令都收录其中,并且经过了严谨的编排和校对。我经常在需要核查某个工程在当年是否符合法规,或者在处理一些历史遗留的法律纠纷时,将它作为首要的参考资料。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原始数据”,我可以基于这些原始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而不用担心信息失真或者被误读。它就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工匠”,知道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尺寸的精确度,让我能够安心地按照它的指引去工作。它不仅仅是一本法律汇编,更是一本关于台湾营建法律发展史的“教科书”,让我能够更好地理解行业的过去,从而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
评分老实说,《营建法令辑要92年度合订本》对我来说,更多的是一种“回忆录”和“工具箱”的结合体。92年那会儿,我刚入行不久,很多事情都是懵懵懂懂地跟着师傅做。那时候,哪里有现在这么方便的网络查询,基本上全靠纸质的法律法规汇编。这本书,几乎就像是我当时手边的那几本厚厚的《营建法典》的缩影,只不过它更聚焦于92年度。我记得当时为了搞清楚一个关于建筑容积率的计算问题,翻阅了多少本书,咨询了多少人,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如果当年有这样一本整合性的资料,我绝对会省下不少宝贵的时间。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它将那一年发布的、与营建相关的各类法令、规章、解释令等都收录其中,并且按照一定顺序编排。对于像我这样需要经常处理历史遗留工程问题,或者在进行老建筑改造时,需要查阅当年相关法规的从业人员来说,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它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籍,更像是一本关于台湾营建法规变迁的“编年史”,让我能够清晰地看到法律是如何一步步走向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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