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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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Stephenie Me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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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得奖资讯

《暮光之城》(Twilight)系列荣获各界好评
《暮光之城》系列荣获各界好评
纽约时报主编精选
出版人週刊年度最佳好书
亚马逊网路书店:最近十年来最佳好书
荣登青少年杂志的畅销书排行榜
获选美国图书馆协会的青少年十大最佳丛书之一
本书目前已经有超过20种语言的译本
系列于美国销售上看1000万本!
蝉联143週《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
一生一定要看─《暮光之城》(Twilight)!!!!

  美国有个「罗琳第二」、34岁的家庭主妇史蒂芬妮梅尔(Stephenie Meyer),以吸血鬼小说《暮光之城》系列出名,发迹史和《哈利波特》之母罗琳类似。

  2005年的《暮光之城》(twilight)第一集和2006年的第二集《新月》(New moon)虽然都已在美国创下一百六十万本销量,但2007年的第三集《蚀》(Eclipse)更卖到哌哌叫,该书首印100万册,上市第一天销量超过15万册,并且取代风头强劲的《哈利波特》第七集,成为《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冠军!而第四集《破晓》(Breaking Dawn)也已在2008年8月推出!以男主角爱德华观点写的《午夜阳光》(Midnight Sun)正在梅尔2009年的计画中。

  截至目前为止,该系列书籍在美国已销售了约800万册,再加上第四集《破晓》热卖,《暮光之城》系列4本书销售上看1000万本!仅在过去2007一年中就卖了400万册,版权转授至30多个国家,先后有143个星期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2007年8月,《蚀》发行仅2周半,就把《哈利波特》七挤下榜首的位置。《暮光之城》系列不但连续好几个月都是亚马逊网路书店前10名,而且在Top10内就占了4个名额!至今也仍然是美国、英国,甚至德国等各个国家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客。

  贝拉从繁华的凤凰城搬到偏僻且阴雨不断的福克斯,她原本认为往后的日子会很无聊,但当她遇上神祕又迷人的爱德华之后,生活开始变得刺激有趣,心也深深地被吸引。

  到目前为止,爱德华一家人身为吸血鬼的秘密,在福克斯是不为人知的,而如今,所有人都陷入险境,特别是贝拉──爱德华最挚爱的人。

  他们之间浓烈的爱意,让两人就像在刀尖上行走,在慾望与危险间挣扎着求取平衡。

作者简介

史蒂芬妮.梅尔 Stephenie Meyer


  1973年出生于美国康乃迪克州,毕业于杨百翰大学(Brigham Young University),主修英国文学。她于1994年结婚走入家庭,但并没有因此放弃写作的兴趣,2003年她开始构思吸血鬼浪漫爱情故事,并于2005年完成《暮光之城》(TWILIGHT)。目前她与丈夫以及三个年幼的儿子住在亚历桑纳州凤凰城。

  史蒂芬妮的文笔浑然天成,首部长篇小说《暮光之城》(TWILIGHT),可说是青少年校园喜剧类型的YA小说经典作品,甫出版便立刻让她跻身家喻户晓的畅销作家,「纽约时报评主编精选」评选该作为年度最佳小说之一,同时也入选了美国图书馆协会「十大青少年优良读物」,她更被誉为「2005年最佳作家新秀」。

译者简介

瞿秀蕙


  政大企研所毕业,曾任职多家外商公司担任行销工作,目前为兼职翻译。译有《圣院七王之战》系列、《亚力士心理探案系列-死亡残像》等书。

  阅读让想像飞翔,彻夜未眠阅读一本有趣的好书更是生活一大乐事。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我从未真正想过我会如何面对死亡──虽然最后这几个月,我的确有足够的理由来思考这个问题──但就算我真的想过,也想像不到会是这般的情景。

我憋住唿吸、走过长廊,凝望猎人漆黑的双眼,他愉悦的看着我……这的确是个挺好的死亡方法:在一个我爱的地方,与我爱的人同在,应该是值得的……

我知道如果我没来福克斯,现在的我就无须面对死亡,但是,无论我有多害怕,我对这个决定永不后悔。当生命给你一个超乎预期的梦想时,就算即将死亡,也不应悲伤。

猎人给我一个友善的微笑,从容的向前──杀死我。



Chapter 1 初次见面

妈开车载我一路往机场奔去,车窗摇下后,此时的凤凰城户外约为摄氏二十四度,朗朗晴空万里无云。我穿上最心爱的衣服──白色网状花纹的无袖衬衫──我用一种告别阳光的心态穿上它,随身携带了一件羽绒大衣。

在华盛顿州西北方的奥林匹克半岛,有一个名为福克斯的小镇,一年四季几乎永远都是阴天,全美就属这个奇怪的小镇最常下雨,绵绵阴雨造成的阴郁与无处可逃的灰暗,迫使母亲带着才几个月大的我逃离那个小镇。一直到我十四岁之前,每年夏天暑假,我都被迫要回到那里待上一个月,十四岁那年我终于採取坚定立场,表明我的态度,因此过去三年的暑假,我父亲──查理──改带我到加州渡假两週。

但我现在却要到福克斯去──这是我做过最糟糕的事。我讨厌福克斯,我爱凤凰城,我爱凤凰城的阳光及高温,我爱这个充满活力与无限可能的城市。

「贝拉──」母亲对我说,她在我上飞机前说了不下上千次:「妳不用这样做的。」

我和母亲长得很像,但她是短发而且脸上带有笑纹。当我望着她单纯天真的大眼睛时,不由得涌起一股心痛的感觉,我怎么能离开我最心爱的母亲──这个随兴、粗心的女人──而不留下来照顾她?

当然,她现在有了费尔,费尔会替她付帐单、填满她的冰箱、帮车子加满油,万一她迷路也能联络费尔,但我还是……

「我想去。」我对她说谎。虽然我一向是个糟糕的说谎者,但最近我太常说这个谎话,最后连我自己都深信不疑。

「帮我问候查理。」她认命地说。

「我会的。」

「我很快就会再见到妳的。」她坚持:「只要妳想,随时都可以回家,只要妳需要我,我一定会回到妳身边。」

但我看得出来,她那承诺的眼神后面隐藏着牺牲的神情。「别替我担心。」我安慰她:「那里会很棒的。我爱妳,妈。」

她紧抱着我好一会儿,然后等我登上飞机,她才离开。

从凤凰城到西雅图的航程约四小时,接着要花一小时搭乘小飞机到安吉拉斯港,再经过一小时的车程才能到达福克斯。我并不讨厌飞行,但和查理在车上共度的这一小时却让我有点担心。

查理对这整件事的态度都相当友善,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他似乎是真心欢迎我回去和他同住,他已经帮我到当地高中办好註册手续,也帮我弄了一部车。但和查理同住的确挺尴尬的,因为我们两人都不能毫无顾忌地讲电话,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在他面前自在地讲电话。我知道他对我这个决定感到困惑,就像妈之前对我的感觉一样,因此我必须在他面前隐藏起我对福克斯的厌恶。

图书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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