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壹、本書特色
導 言
本書改版重點在於108年對於刑法來說是一個巨大的衝擊,理由在於有兩號大法官解釋(分彆是釋字第775號、第777號),另外有三次修法(分彆是108年5月10日、5月29日、6月19日),這將會影響到未來選擇題型與申論題型的答題思維。對此,本次改版特地針對兩號解釋三次修法來作修正。
亦有甚者,108年7月4日最高法院大法庭製度之施行,依照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最高法院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同條第2項規定:「未經前項規定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由此兩條文可知,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此部分筆者建議年代久遠還在對岸的判例,可以忘記),但是未經前項規定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易言之,原本查的到判決主文的判例,其效力降成判決等級,但是就考試而言,還是具有相當的重要性,隻是寫作上不得再寫判例等字樣,要改成判決等文字。筆者建議考生該降成判決效力之原判例還是不要輕易忘記,要記得迴憶,如此分數纔能齣來。
第一:主題式統整,讓你有效應對考
本書統整該主題涉及警特、警大之申論與選擇題型,讓你不用如寫曆屆考題之跳耀思維,有係統統整讓你快速且有效的學習!
第二:申論題型部分:警察特考曆屆考點分析
此部分柳震老師統整90年到108年關於警察相關國傢考試題目(警特三四等、警察升官等考),藉由這一些題目分析警察特考命題熱點,輔以柳震老師的解析(注意:本書不是要你詳解該題,而是要你瞭解該考點如何應對)。如此一來,你能有效應對已經齣現過的考點,不會再「錯」過瞭
第三:選擇題型部分:精選相關類科選擇題型解析
本書解析107、108年警察特考選擇題部分,惟該部分隻有50題可供參考,故柳震老師特彆精選與警察類科相似的警察大學警佐、二技的刑法選擇題型(此部分收錄至108年)分析未來警特選擇題考點趨勢,另柳震老師就該題之各選項作更深入講解以及相關概念統整,如此讀者可以藉由該題,學習到相關考點,達到最高的讀書效益。(讀一題,四選項都解析,讓你作ㄧ題有四倍功效)
貳、新製考情分析:從107、108年一般警察四等考題分析準備選擇題方嚮
一、法條背誦題型仔細熟讀
選擇最喜歡的題型莫過於法條題型,理由在於法條規定就是標準答案,但是很多考生可能覺得法條平常就念,應該選的齣來吧!殊不知法條選擇題型考得很細,往往是考生最容易忽略的「刑法基本原則」、「競閤論」、「刑罰論」以及刑分冷門條文,都講到這裏瞭,你確定有把握「選」的齣來嗎?
二、概念區分題型清楚理解
基本概念往往是最難準備的,理由在於不同於法條選擇題型有條文為依據,基本概念是要看考生有無將刑法基本概念界定清楚(例如犯罪之分類),對很多準備申論題型考生而言,以前這可能是很快跳過之章節,但是現在你勢必要好好學習,不然你就輕易錯過這分數的拿取瞭。
三、實務見解題型一網打盡
實務見解對很多考生而言,好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理由在於實務見解很多(司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法務部見解都包含),對實務見解不瞭解的考生很容易在此題型失分,所以對實務見解一定要有「一網打盡」的念法,甚至有些題目還指定特定實務見解作為該題問題,你如果沒念過,也隻能「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祝你好運!)
四、學說見解題型通盤掌握
學說見解以往是準備申論題考生「必背」武器,但是很抱歉要跟你說句實話,選擇題考學說見解的題目量並不多(相對於前三個題型),所以學說見解基本上隻要有掌握通說見解即可,但是也不排除有命題老師在題目內指定特定學說作為答題方嚮(但是你覺得這樣的機率多高?)
參、感謝
本書能順利「産齣」,真心感謝保成齣版社的團隊對本書的排版、編輯、美工、宣傳,尤其感謝保成齣版社的鬍經理跟我邀稿許久,其衷心希望警特考生對於能有效的「拆」解考題,基此思維,本書冀望能給讀者精確的準備考試態度,因為這將決定你的分數高度!基此思維,本書給你最「純」的警特相關考題(選擇、申論題混閤),不添加其他類科題型,建立專屬於警特的國考視野,本書將是你在這一年的攻榜利器。
另外今年4月正是筆者踏入補教業滿11年瞭,感謝誌光、保成、學儒補習班、誌光數位學院讓我有機會藉由教學、批改考捲,大量接觸警察特考的考生,筆者能體會警特考生的恐慌,故在寫作本書時,能將心比心的站在考生立場,創作本書的特色,冀望有效解決警特考生的睏難。另外,在補習班的教學過程中,感謝補教前輩們對我的照顧,更感謝當年介紹我進來補習班教書的揭揚學長,及後來對我教學經驗傳授的常揚、於亮學長。
今年警特考試時剛好是二兒子齣生,我也升格為二寶爸,在修改本書時,感謝老婆Pei辛苦的「一打二」,沒有妳的辛勞付齣,我無法這麼盡心盡力的寫作本書,也感謝爸媽在我從求學以來的後援,讓我得以有能力在今日教學與寫書幫助許多考生考取優秀成績,另外也希望弟弟、妹妹在事業上有不錯的成就!
最後,不免俗的要說,希望念本書的讀者們,「今」榜題名!
柳震
2019年8月 於颱中
加碼附贈:國考跟你想的不一樣(柳震老師國考經驗談) 壹、國考與你想的不一樣─刑法寫作常犯十大錯誤大解密!
以往很多學生甚至讀者紛紛在考前來信請我看能否針對當年警特考試考前猜題,我常常說考試韆萬不要用射悻性的心態麵對,加上考試有時是比誰犯的錯少,而不是比誰對的比較多,所以我決定以多年來批改的幾韆題考捲,統整歸納眾多考生易犯之寫題錯誤,嚮眾多學生跟讀者們作一份考前刑法寫作重點吩咐,希望對各位有所助益。
首先,請注意題目的問法,尤其是行為人為何?我常常看到題目明明問A之刑責為何?考生不知道是客體錯誤還是打擊錯誤?常常在考捲論述其他人之刑責(難道這是所謂的紛爭一次解決嗎?大哥大姐妳們是海邊嗎?不是題目上的人事物你都要寫耶!)
第二,寫題請依照題號順序作答,不要隨意跳號,由於改題者已經被製約,例如第一題就應該齣現在第一頁,如果你第一題作答結果延後發生,多多少少會讓閱捲者經過一番的搜尋纔會找到你答案(不經一番寒徹骨,焉得梅花撲鼻香?),無形中你也浪費閱捲者改題時間,試想每一份考捲都這樣,閱捲者會不會不爽?切記國考批改是採主客觀混閤說,你的客觀答案多麼正確,主觀還是會扣一點分數。另外寫題一定要注意頁數連續性,我有看過同學寫得太忘我,第三頁第二題作答連接到第七頁,試問中間這幾頁要怎麼辦?
第三,請按時間進程依序作答,這是所謂的曆史解題法,先發生的行為先探討準沒錯。但是須注意正共犯部分,基於共犯從屬性原則,先論正犯有無不法行為存在,再探討共犯(就算題目隻問共犯之刑責,請在共犯論述內簡單交代正犯不法行為為何?)
第四,基本概念不要弄錯,考生經常犯的錯誤,例如既遂犯寫著手,未遂犯寫具有因果關係,剛好兩個概念是顛倒的,理由在於既遂犯(注意是結果犯型態),則要探討結果與行為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未遂犯即犯行尚未既遂,所以纔要討論著手實行。其次,就是故意與意圖的問題,故意是一般主觀構成要件,所有故意犯都要具備,意圖是特彆主觀構成要件,隻要刑分有特彆要求纔要寫到,但是我常常看到同學寫殺人意圖(殺人隻要求故意即可),或是在財産犯罪論述內隻寫具有不法所有意圖(那一般主觀構成要件去哪瞭?),這樣的基本概念錯誤會讓你在考試上喪失競爭力。當然最恐怖的概念錯誤,莫過於「過失殺人」,這一詞恐怕會讓閱捲者主張義憤殺人,直接把你砍掉,迴去重練。
第五,考試殺手─錯彆字,例如檢「察」官偵「查」,寫成檢「查」官偵「察」(你這樣寫算不算刑法第158條啊!),還有誹謗寫成「毀」謗(記得寫成這樣你就毀瞭),預見可能性寫成「遇」見可能性(你以為轉角遇到愛啊,那請去當演員)。
第六,請確保你的論述符閤刑法三階論述,例如正當防衛就應該放在違法性,但是違法性前提是構成要件該當,不論如何,你都要先論述行為人之行為該當何種構成要件,沒有構成要件該當,你跳過不談直接探討違法性,你的分數也在你的錯誤寫作下跳掉。還有所謂刑責,就是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罪責皆具備,很多考生往往覺得重點在構成要件(例如因果關係)或是違法性(例如正當防衛),論述自己以為的重點部分,就直接下結論寫行為人成不成立犯罪,這樣的己意中止,改題者當然依照刑法第27條給予應減其分數之法律效果。
第七,開標注意事項,一個標題可以看齣考生的基本功紮實與否,切記一個標題有三要素,一是行為人,二是行為,三是罪名。考生常犯錯誤就是行為沒有特定,一個題目例如A作瞭多數行為,皆以A之行為論述,閱捲者常常要看到內容纔知道考生論述的行為為何?這樣的論述也是會失掉一點分數。還有罪名要精確,條項皆要寫,既未遂、作為不作為要論述清楚。
第八,法條適用問題,我常常跟學生說法條寫作不要用(:「」)之方式,因為這代錶引用,也就是你一字不漏的背誦齣來,但是就算你真的背得齣來,現在考試也不是背誦法條大賽,你也占不到多大的便宜,所以法條請用(,)方式呈現,例如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法條要件)
第九,寫作請展現問題意識,我常常說一份有競爭力的考捲是閱捲者在短短幾十秒內可以看齣考生是否知悉本題命題重點所在,然後針對該問題提齣解決之道(法條、實務見解、學說),如果你有作到這一點,那相信你離上榜不遠,此外寫作加上分點分段,讓閱捲者更可以快速掌握你答題的方嚮。
第十,切記國考不要背誦罐頭式答案,現今國考多在測驗考生對於問題是否具有一定檢驗能力,老師希望看到同學是有自我意識的作答,但是往往許多考生隻會一昧背誦坊間的罐頭式解答,我常常說考試是比較級,如果你寫作內容跟他人相同,那你的競爭力何在?畢竟國考是己手犯,坊間解答隻是幫助你瞭解作答的方嚮,而不是支配你如何作答,因為己手犯是無法成立間接正犯。
以上十點,請大傢好好檢視自己是否具備?如果有,現在改善都來得及,有時你應該想想你在國考過程中你通常下好離手?還是想好下手?
貳、國考跟你想的不一樣─番外閑聊篇
上述內容是針對寫作技巧的注意事項,但是考試並非隻有寫作技巧要注意,還有其他「眉角」可要多加留意,由於上課我無法講太多寫作技巧以外注意事項(講太多,學生會覺得我拖時間騙錢),今天離考試隻剩兩天不到,所以在此稍微跟大傢閑聊這個話題,希望考生在念書之餘,能多加注意。
首先,請確保你有當事人適格,檢查你的準考證是否收到,還有當天幾點要到考場,因為你沒有準考證,就算你想既遂,也會因主體不能,而變不能未遂(你重大無知?)
第二,請思考你的作戰武器,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準備幾枝油性或水性鋼珠筆應戰(不要以為一枝筆可以走完全程,可彆忘瞭還有斷水這一個風險),什麼顔色(藍、黑色,請不要用其他顔色),粗細為何?(0.3~1.0都可)每枝筆都要統一一緻,避免考捲齣現另類層次感。另外,立可帶要帶什麼型號,補充帶若乾,都要想好,建議每堂考試至少要有兩個以上立可帶備戰。為何?因為假設一個立可帶「落鍊」(颱語發語),你光是捲迴落鍊的立可帶就很頭痛,所以請不要製造法所不容許之風險!最後,每堂考完後應檢查筆剩餘的水量跟立可帶之用量,如果太少建議立即更換,因為寫到一半突然障礙未遂,心情勢必大受影響。
第三,行的部分,怎麼去考場,或許很多人覺得沒什麼?路況可能會讓你遲到,所以要估算好從住傢到考場的行車時間,此外要多估一點,畢竟紅綠燈可不會因為你是考生而放行,還有注意天氣預報,若是下雨天,你騎著機車淋著滿身雨,你會有很好的心情應考嗎?
第四,食的部分,早餐、中餐吃什麼都要思考清楚,韆萬不要還去外麵跟彆人擠來擠去搶糧食(你是尊貴的考生,不是難民),我的建議是先準備好午餐(聽說有的考場有預訂便當)以及些許乾糧(畢竟用腦過度會很餓的)。
第五,去考場要帶什麼參考資料?建議攜帶輕薄作好的筆記(本書也就是因為此思維而誕生的)、考前總復習講義、法條(這一些資料客觀上足以對他人戰鬥力造成侵害,符閤刑法第321條第3款攜帶兇器),理由在於你考前能看的有限,韆萬避免攜帶厚重的教科書、參考書、解題書,這會造成你有資訊爆炸的不安全感,考試有如作戰,沒有信心,被殲滅的就是你。
第六,剩下兩天,調整作息是首要工作,如果你經常是夜貓子的考生,請你這兩天將你的夜間模式轉成日間模式,考試是一早就開始,你總不能作答那時陷入刑法第19條吧!(原因自由行為?)還有這兩天在外念書,請帶口罩預防感冒,不要敗在這最後一刻。
第七,這兩天書都看不下去,很焦慮。我必須說這很正常,代錶你很重視這一場考試,因為要當砲灰的簡直把考試當作遊樂園,完全沒有壓力。適當壓力可以使你成長,過當壓力隻會讓你身體機能變差,所以你覺得這兩天壓力大到睡不好、精神不濟,那我強烈建議你去尋求宗教慰藉─拜拜,拜拜一來可以讓你齣去走走呼吸新鮮空氣,二來國考有時需要一些運氣,拜拜這種無形的加持說不定是你上榜的關鍵(前提當然是你要一定的實力)。
第八,這幾天或許你會跟他人討論,此時總是會有虛張聲勢型的考生,會跟你說你念的都錯,他說的纔對,造成你覺得國考無望的感覺,我要說的是上榜纔是王道,耍嘴砲的人永遠隻會在補習班看到。相信自己,依照你既定的步伐往前走。
第九,每堂課考完,不要立刻在走廊跟他人討論上節課的題目,理由很簡單,若你寫錯,侵害也已經過去(終瞭),你也無法挽救,你能做的是好好準備下節課的考試。況且不要在考場開同學會,大傢相約慶功宴見,到時你們聊的就絕對不是考得如何吧!
第十,請做好做滿,不要共同正犯脫離。我常說考試是比較級,你不會,彆人也可能不會,到時隻是比誰比較不會,你不見得會輸,考試要有無比的自我感覺良好,每題就算不會寫,也要就自己僅存的所知榨齣來,有寫就有希望,就有如你有簽樂透,纔有對奬的機會(拿準考證對榜)。
(PS:國考一定有風險,分數有高有低,應考前應詳閱上述公開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