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曼哈顿,有一群窈窕、年轻、美丽的女人,对她们而言,生活就是流行、名牌、特卖会,以及Party!如果妳不幸被她们摒除在外、不能跟她们一起讨论流行的趋势、享受时尚生活,妳的日子将过得比世界末日还可怕!
她们不见得出身高贵,却能跻身上流社交圈,有着「公主」的脾性!她们,是公园大道上最亮丽、最能吸引所有男女老少目光焦点的女人!
而最近,她们之间又有了最夯的新流行!── 赶搭「博道夫金发公主(又称BB公主)」风潮!
想当个迷人称职的博道夫金发公主,必须气质出众、留着一头淡金发、肌肤完美无瑕,被Chlo?、Herm?s、Chanel、Gucci、Manolos等名牌团团包围、过着人人称羡的高贵生活。── 重要的是:妳还必须拥有一个未婚夫!
要当『公主』的未婚夫有甚么条件?
浪漫、多金、体贴、拥有迷人外表……还有,愿意聘僱司机!
能够具备这些前提的男人,『公主』就是你的!
只是,快速成立的爱情,往往藏着缺陷,而愈是被抗拒的,愈是不可抵挡!
而真命天子,往往都是出现在妳最没有防备、最想不到的时候!是妳认为最不可能的人!
爱情,还真的是有命中註定这种事……
本书特色
笔调幽默逗趣,时而令人捧腹大笑。看小说也可以非常轻松。
故事内容巧妙结合时尚流行,阅读之余,也可掌握品牌资讯。
深入流行圈的生活样貌,让读者一窥时尚名媛最不为人知的面貌。
现在,要形容一个20好几的女生,哪个名词最流行、最吸引人?!
答案:是「博道夫金发公主」!
为什么??
所谓的"博道夫金发公主",就是形容那些纽约富豪出身(继承大笔遗产)、居住在豪宅里、生活优渥、时尚貌美的年轻女孩们!
在她们的世界里,
每天忙着周旋于人际关系、派对、八卦、晚会、珠宝、以及数不清的名牌中!
她们的名言是:『这是一个吃人或被吃的社会』、
当下哪款时尚精品是「Must Have!」 一律由她们来定义!
创造出"博道夫金发公主"新名词的 Plum Sykes
不仅让这本小说造成轰动及热潮!
更使她迅速成为纽约新一代的流行写作教主!
作者简介
普兰姆.赛克斯(Plum Sykes)
生于伦敦,曾就读英国牛津大学,主修现代史。一九九三年进入英国版Vogue杂志担任时尚助理,一九九七年转到美国版Vogue杂志担任特约编辑,善于描写时尚潮流、社会趋势与好莱坞生活。她目前居住于伦敦及纽约两地,活跃于纽约社交圈,并且晋升为「Vogue」杂志的主编。
因为其出身背景及目前职业的关系,她以独特的观点和笔触形容时尚之都的时尚女性生活,更具说服力及吸引力,也难怪本书一上市就形成热潮。
《纽约时报》年度畅销书
上流社会的时尚品味 超越《慾望城市》、《穿着Prada的恶魔》;
恋爱中的『经典白目』与搞笑 更胜《BJ单身日记》!
译者简介
尤妮
译研所毕,卖译维生的半自由译者。
茱莉常常说,她可以在「心跳一瞬间」就把去圣巴特岛度週末的行李打包好。这是天大的谎言。事实上,她每次旅行都得花上一星期的时间打包。我真正想说的是,如果你跟我一样处于疯狂热恋期,会感觉什么事都像心跳一瞬间那样短暂。我跟查克在一起大概十五秒— 实际上应该是六个月后,接近三月中旬时,他向我求婚了。这么快耶,你能想像吗?我跟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好开心,开心到完全忘了时间的存在。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如果答应查克的求婚,拥有未婚夫的人就会是我,而不是茱莉。这样似乎会造成一些冲突的局面。不过,即使心里很害怕茱莉会生我的气,我还是无法拒绝他。我已经爱得无可救药了。查克是一个理想的未婚夫,虽然他偶尔会因为工作缠身,而有一星期完全不见人影,也不回我电话,但他一现身,就会邀我去吃一顿浪漫的晚餐,让我再度为他疯狂。
我跟茱莉说我订婚了,没想到她的反应居然很平常。她赞成我跟查克在一起,也知道他这个人艺术家气息太重,不适合她。对于我莫名其妙比她先找到未来老公这件事,她并没有大家想像中那么介意。她说:「我正好可以借着妳的婚礼先试试婚纱,万一妳出了差错,我还有机会改进。」
我跟妈说要嫁给查克的时候,她的反应你们应该想得到。我妈先是威胁说她会头痛而死,然后又坚持一定要在史威尔城堡内举办婚礼。城堡后来开放给民众租借作为宴会场地,虽然它并不是我心中的首选,但我实在太开心,所以决定随便她要怎么安排都好。听到我要订婚的消息之后没几个小时,我妈就把订婚的教堂、花卉装饰、宴会开胃菜、蛋糕、婚礼流程等所有细节全都规画好,甚至婚礼上抛洒的五彩碎纸也没漏掉(在科芬花园市场订购,经过冷冻干燥的玫瑰花瓣)。我想,早在我满十六岁那年,我妈就已经做好了所有嫁女儿的准备。现在她终于决定勇于接受现实,那就是女儿即将嫁给一位美国摄影师,而不是英国伯爵。
订了婚后,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高中时代的万人迷。每个纽约人都跟我一样深深为查克着迷,我们俩经常受邀参加社交派对,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我们的结婚计画,就连我办公室里的女孩都爱上了查克,她们也都是裘德洛的头号粉丝。还有,我的肌肤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光采动人。
某天,编辑问我要不要到洛杉矶去访问一位有名的女演员,顺便在那儿待几天。你们可以想像,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有多么兴奋。她很贴心地坚持要我把帅气的未婚夫一起带去,还帮我们在夏特蒙特饭店(Chateau Marmont)订了一间四房的顶楼豪华套房— 那间摆有一架三脚钢琴的着名套房。大家对订了婚的人真的是好得不像话。可以跟查克相处整整四天,对我来说如同天赐的幸福,事实上,这也会是我们认识以来相处最长的一段时间。我实在是等不及了。
我有位朋友叫戴芬妮.克林格曼,以前是女演员,现在是职业家庭主妇。她的老公曾是经纪人,后来成为制片,现在则是电影工作室的老板。戴芬妮听说我要去洛杉矶,立刻用黑莓机传了封电子邮件给我,写说: 我在上瑜伽课,不能聊。在比佛利山庄帮妳办派对好吗?
我实在很难想像她可以一边做瑜伽一边传电子邮件。不过,自从拍完最后一部片后,戴芬妮每天都去上阿斯坦加( Ashtanga)瑜伽,经过大约两年多的练习,我想现在她应该已经是个瑜伽高手了。
春天是造访洛杉矶的最佳时机。我跟好莱坞的人一样十分向往夏特蒙特饭店,它总让我想起格林童话中,那位长发公主住的城堡。饭店座落于日落大道上方,中央有一座耸立的塔楼,彷彿正冷眼俯瞰山下的纷纷扰扰。我们到达饭店的时候已经接近深夜,但大厅内还是挤满了钟爱这家饭店的好莱坞名流。不过,这番情景一点也不吸引我。我只想跟查克上楼,来一场刺激火辣的南半球之旅。
我们住的套房赞得不像话。客厅大得吓人,一边摆放着两张现代风格的长沙发,另一边有一架三脚钢琴,墙上挂了一面装饰艺术的巨大镜子,中央则有一张五○年代的义大利亮面茶几。茶几上的冰桶内放着一瓶年份香槟。卧房的摆设很简单,有一张非常诱人的大床、两盏银灯、一组音响,还有一整面连接阳台的落地窗。查克给行李服务生小费时,我走到阳台上去迎接晚风,享受洛城的美丽夜景。眼前一片灯火辉煌,从好莱坞一路绵延至圣费尔南多谷,景致美不胜收。虽然我很疲累,可是这房间美得令人兴奋难耐。我跟查克一定可以到「巴西」好好地翻云覆雨一番,搞不好一下子就能深入亚马逊丛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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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你想不想…… 跟我去雨林玩啊?」我站在阳台上羞怯地问他。他在房里,正忙着整理衣物。
「我现在很忙。」
「欸,别这样嘛!」我轻笑了两声。「不要这么无趣嘛!」
「妳不要这么需索无度。」他面朝衣柜,头也没回一下。
「亲爱的,史汀和他老婆楚迪一天到晚都到雨林去找乐子,没有人觉得他们需索无度。」
查克没回答,他根本没听懂我的笑话。每次我讲完冷笑话,他总是会跟我一起乱笑一通,但今晚的他很不一样。他要我别烦他,让他安静地上网收信。说老实话,我觉得白白浪费了这么棒的豪华套房。
到了半夜一点,查克依然没有要上床的意思。他整晚都摆着一张臭脸,窝在客厅勐敲电脑键盘,好像完全没注意到周围的摆设和窗外的美景。据我所知,只要女人主动要求做爱,男人绝对不会拒绝,就这么简单。我终于忍不住开口向查克抱怨,他抬起头,一脸不爽的样子。
「拜託妳让我好好工作,可以吗?」他语带愤怒。
我不禁感到愧疚,他这么忙,我还一直要求他来陪我。
「对不起。你在忙什么?」
「新的广告案。这次的案子砸了很多钱,我压力很大。」
「很好啊,是什么广告?」
「Luca Luca 的广告,他们这次想要全新的手法。」
「阿德莉安娜有参与吗?」
「有,而且她还是个大麻烦。我可以工作了吗?」
查克继续盯着他的电脑。我走进卧房,往床上一倒,觉得好失望。从床上往落地窗外望出去,忽然间,外面的景色已变得像地狱一般凄凉寂寥,令人心情更加沮丧。我现在整个人好迷惘,就像一觉醒来,发现保罗.汤玛斯.安德森( Paul Thomas Anderson) 的电影正演到一半。
过两天,我准备打电话给戴芬妮时,心里只觉得自己超丢脸的,我要怎么告诉她,自从我们到洛杉矶之后,查克根本没跟我说过几句话呢?我知道查克压力很大,可是讲到去「巴西」那档事,我只能说,自从我们住进夏特蒙特,我一步也没踏出北极圈,更不要说去「巴西」了。我不是说Luca Luca 的案子不重要,可是查克表现出来的态度,好像他是要去为西斯汀大教堂画壁画一样。说真的,他几乎不让我靠近他,而且只要我一提到跟上床有关的事,他就会说出「不要再骚
扰我」之类的话。我这才想到,过去几个星期以来,我每次说想做爱,他就会抱怨太累、背痛还什么毛病的。我相信他的话,但也许他根本就不想跟我上床。事实上,我们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靠近「里约」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查克这个样子,无论我提议什么,他都兴趣缺缺。我说想开车去南托邦加崃谷大道上的神祕宝藏二手商店(你一定要去看看,我发誓,不去会后悔),他说不要,然后继续想他的广告案。过去两天以来都是如此。
裘德洛型男到哪里去了?我的未婚夫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我只有在想到要去专访女演员,必须努力振作自己的时候,才稍稍冷静下来。但这项工作昨天已经完成了。
「戴芬妮!」听到她接起电话,我不禁哽咽。
「别闹了!」戴芬妮每次说话开头都是「别闹了!」。「怎么啦?」
「是查克啦,他心情很不好,每天就只会看CNN、寄电子邮件。我们来了以后,他根本没跟我说过几句话,整天忙着跟阿德莉安娜讨论Luca Luca 的新广告案。我看我们把派对取消好了。」
「别闹了!派对当然不能取消。我老公布莱德里要用工作室的飞机把Le Cirque 的主厨载来帮我们准备餐点耶。听着,妳根本不必担心他不跟妳说话这种事,布莱德里也不太跟我说话。经常沉思又不多话的男人最性感了。今晚妳一定要来,很多人都想认识妳,妳也会想见见他们。」
查克后来终于同意跟我去参加派对。不过,那是因为戴芬妮亲自给他打了电话,告诉他,会有很多喜爱收集「专业」摄影作品的好莱坞大人物参加。我是觉得戴芬妮有一点夸大啦,毕竟她只有一位会蒐集摄影作品的朋友。话说回来,戴芬妮什么事都可以夸大,特别是讲到年纪时。
她号称自己二十九岁,但其实已经接近三十九了。当晚我在梳妆打扮时,很努力说服自己要往好的方面想。有个沉默的未婚夫,好处之一就是有很多时间可以好好打扮一番。因此,我选了一件Azzedine Alaia 的服装,它的背扣设计相当复杂,好像怎么扣都扣不完。虽然查克突然变了个人, 让我非常不安,不过想到要穿上Alaia 的衣服,我依然兴奋不已。有些礼服就是有致命的吸引力,Alaia 设计的作品更是要人命。到了要出发的最后一分钟,查克才随意套了件白衬衫,外搭一件破旧的皮衣,当下让我食欲尽失。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可口,我相信连Le Cirque 的甜点百汇都无法诱惑我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