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15
同樣有著強烈菁英主導審判思考的韓國與日本,無獨有偶的,相繼在2008與2009年,針對刑事的重罪案件,引入國民參審製度,雖兩者製度不同,如韓國採取類似美國12人的陪審製,日本則採取3位法官與6位平民的裁判員製度,但其産生的原因卻相同,即是長久以來,對法官的恣意與專斷所為的一種強烈反彈,平民或無法律專業,但法官卻不能沒有製衡,則與韓國與日本有相類似背景,且司法公正性屢遭質疑的我國,豈有不效尤之理。本書即以日本裁判員製度為主軸,並以相關的陪審與參審製度為輔,來為國民參與審判製度的介紹,以他山之石的取法對象。
作者簡介
吳景欽
學曆
颱灣大學法律學士
輔仁大學法律碩士
輔仁大學法律博士
經曆
輔仁大學法律係兼任講師、助理教授
現任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係助理教授
真理大學宗教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總論
第一章 日本大正時期的陪審製
第二章 日本二次大戰後的陪審製發展
第三章 裁判員製度的立法過程
第四章 裁判員法庭的組成
第五章 裁判員案件的審理程序
各論
第一章 裁判員製度於偵查透明化與自白取得的影響
第二章 裁判員製度與辯護權的強化
第三章 裁判員製度下的責任能力判斷
第四章 裁判員製度下的定罪與量刑
第五章 日本裁判員製度於我國的參考
附錄一 日本裁判員法
附錄二 韓國陪審法
附錄三 颱灣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
索引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製度:以日本裁判員製度為例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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