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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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慈爱的抚摸,怜惜的碰触,
  愈是缓慢轻柔,愈要小心,
  因为那手的主人怀着一颗恶魔之心 。

  国际知名导演王家卫想拍卜洛克的电影
  影帝梁朝伟当导演最想拍的也是侦探史卡德的故事
  朱天心x朱天文x李维菁x侯孝贤x唐诺x张大春x张国立x陈雪
  傅月庵x詹仁雄x刘梓洁x骆以军x颜忠贤x史蒂芬.金x麦可.康纳利……
  知名作家和导演,齐声推荐
  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卜洛克
  广受全球万千书迷喜爱的马修.史卡德系列全新修订版

  清洌的文字,下笔犀利见骨的散文体风格,这个风格从达许.汉密特、詹姆斯.凯恩到劳伦斯.卜洛克,一脉相承。没错,他就是写得这么好。——马丁.克鲁兹.史密斯,《高尔基公园》作者

  跳接的影像,突兀的杀戮片段
  疯狂行径迸发的残虐能量,
  别说纯洁的孩子不解,
  连身经百战、看遍世事的侦探也冒了一身冷汗

  为了追踪一个杀妻嫌疑犯,马修去了拳击场。在观众席上,马修不经意瞥见一个状似父亲的男子,把手放在一个小男孩额上,温柔的将他的褐发往后拢。这一幕,马修似曾相识,努力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直到马修在梦境中惊醒,突然间,雷击般的景象,一幕幕全回来了,那个动作可是残酷虐杀的印记!

  故事要从一卷录影带开始说起,看似普通的老片子,中间却穿插了不小心录进去的性虐待实况转播,受害者还是个青少年……一男一女两名凶手,极尽残暴之能事,可怜的男孩在惊慌无助下,告别了这个世界!

  没有人委託马修,他也完全没有凶手或是受害男孩的一丁点线索,但正义感促使他不断往前,除了原本手上的案子继续进行之外,他紧紧抓住影片里透露出的蛛丝马迹,不辞辛劳走访、盘查。要紧的是,他得把握时间,免得一个不小心,又有可怜的孩子陷入火坑。

  两案并行,不相干的线索,竟然渐渐的,愈走愈近,最终形成令众人讶然的交点……

  我最恨的就是那种相貌普通的人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来。
  我希望他们长得像怪物,为什么不呢?
  他们的行为简直禽兽不如,本来就该生得一副丑恶的模样。——史卡德

  1992年爱伦坡奖最佳小说
  1992年夏姆斯奖最佳小说入围

名人推荐

  劳伦斯.卜洛克可谓犯罪小说大师……马修.史卡德系列则可谓本世纪最棒的推理小说之一。──强纳森.凯勒曼,亚力士心理探案系列作者

  当代最棒最优质的小说家之一……卜洛克的私探小说创新、令人激赏。──华尔街日报

  卜洛克写得真是好,他笔下的对白活像是在纽约街头会偷听到的片段一样生动精采。──华盛顿邮报

  他的世界处处断垣残壁、梦想倾颓,处处弥漫着绝望的气息;然而这位都会私探即便在其中载浮载沉,却仍然维持一贯风格,刚强与温柔并存,丝毫不为所动。──亚特兰大立宪报

  清洌的文字,下笔犀利见骨的散文体风格,这个风格从达许汉密特、詹姆斯凯恩到劳伦斯卜洛克,一脉相承。没错,他就是写得这么好。──马丁.克鲁兹.史密斯,《高尔基公园》作者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劳伦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1938年出生于纽约水牛城。除了极少时间之外,卜洛克几乎都定居于纽约市内,并以该城为主要背景,从事推理文学创作,成为全球知名推理小说家,因而获得「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美誉。

  卜洛克的推理写作,从「冷硬派」出发而予人以人性温暖;属「类型书写」却不拘一格,常见出格笔路。他的文思敏捷又勤于笔耕,自1957年正式出道以来,已出版超过50本小说,并写出短篇小说逾百。遂将汉密特、钱徳勒所缔建的美国犯罪小说传统,推向另一个引人瞩目的高度。

  卜洛克一生获奖无数。他曾七度荣获爱伦坡奖、十次夏姆斯奖、四次安东尼奖、两次马尔他之鹰奖、2004年英国犯罪作家协会钻石匕首奖,以及法、德、日等国所颁发推理大奖。2002年,继1994年爱伦坡奖当局颁发终身大师奖之后,他也获得夏姆斯终身成就奖。2005年,知名线上杂志Mystery Ink警察奖(Gumshoe Award)同样以「终身成就奖」表彰他对犯罪推理小说的贡献。

  「马修.史卡徳」是卜洛克最受欢迎的系列。透过一名无牌私家侦探的戒酒历程,写尽纽约的丰饶、苍凉和深沉。此系列从一九七〇年代一路写到新世纪,在线性时间流淌声里,显现人性的复杂明暗,以及人间命运交叉的种种因缘起灭。论者以为其胜处已超越犯罪小说范畴,而达于文学经典地位。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关于这一版……傅月庵


  向一名作家致敬的最好方法是什么?买本书追随请他签名,这不错。如其因缘凑巧,能为他效劳,编一套书,那更好!

  认识卜洛克是一九九七年的事。

  那年,初入编辑这一行,工作压力不大,看书成了最大福利,天经地义。恰巧「推理传教士」詹宏志加上「脸谱」总编辑唐诺,联两手之力把原本冷门的「欧美推理」硬是加温炒热了起来,让向来浸淫「日本推理」,只识「本格派」、「社会派」的台湾读者,得见世界之奇,沧海之阔,慢慢竟都转向西顾了。我是其中之一。

  于是,《八百万种死法》甫登陆台湾,便即邀来一晤,一见倾心,惊为天人。此后十多年时间里,但凡「马修.史卡德系列」中文新书出版,总要在第一时间购入,无暝无日读完始休。若说我是那些年「马修.史卡德现象」(开口闭口:「我今晚只听不说」、「我一天戒一次」、「大多时候我是容易收买的,但你不能收买我」……)参与制造者,一点不为过。更多时候,家里所买的卜洛克新书,一如朱天心她家一样,总是被拿走,总要再补。

  甚至读着读着,竟把他与王国维等量齐观了:

  「呜唿!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四月里,断断续续,我一直在重读卜洛克的马修.史卡德探案。原因是偶然看到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这几句话,忽然隐约理解一些「生命自持」的线索,因而更想靠近卜洛克,贴近马修.史卡德。有些书,你不论何时读,总会读出一些道理。有些书,时候不到,你很难理解。人间无理可推,无谜可解。我所等待的四月的雨,最终还是没有落下来,但我还有五月可以等。我一次等一天……。

  奇怪的是,尽管日后卜洛克其他系列一一被引入,我也尝试找来一读,却都不甚入港,从「雅贼」到「杀手」,就是有「隔」,进得去,耽溺不了。这事,跟小说行不行关系不大,纯然缘分作怪,缘浅还能说什么?有位朋友,他是「雅贼迷」,爱跟我斗嘴,老说柏尼.罗登拔如何如何机智迷人,怎样怎样渊博难说,「真正爱书人都该喜欢他!」对此,我想了想,总冷冷一句回呛:「不会老的不是人,角色而已,喜欢个什么劲儿?」

  诚然,「马修.史卡德」与其他类型小说最大的不同是,马修肉体会衰老,意志会动摇,道德会踰矩,办案会潜行由径,人家给钱他通常都收下,转个身却又丢一些到教堂捐献箱。案件向来不是他的困扰,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扰他的,无非红尘滚滚,该如何照着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说存活出来自己的那一套。而几乎有大半的时间(至少从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时间里,他终于明白且面对「我是酒鬼」这一事实),他都是在跟酒瓶奋战,To be or not to be?说穿了,马修既不「冷」也不「硬」,与我们人人都一样,他心中也有一个哈姆雷特。

  至于办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没多少小小的灰色脑细胞,也没有角落或轮椅,铁拳或好大一把枪。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电话,不断上街晃盪询问,「有时候我们知道一些事情,却不知道我们知道」、「去他的,东西全在那儿,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对。」要想知道,要看对,只有一个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门去!天道酬勤,也许就对了。但「其实百分之九十八的调查工作皆毫无意义,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矿堆里找寻一只不存在的黑猫,但除此之外我不晓得还能怎么做。」——这不就是人生吗?「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几千年前,传道者早已论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几件不是徒然、枉费的呢?

  然而,他还是一旦咬住了就不松口,就是要从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里,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义。

  于是,推理一点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点了。有人从马修身上读到了堂吉诃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马助夫兄弟;有人说他是班雅明笔下「复制时代的抒情诗人」、「步行者」;有人则相信他是推着石头上山的现代薛西佛斯……。凡此种种,无非说明了一件事:马修.史卡德像镜子,人人都可在他身上照见到自己,照见到比叙事更多的其他东西。而这,大约就是「经典」的本质了。

  一口咬定「马修.史卡德系列」已成「经典」,未免说得快了,毕竟最近一本《烈酒一滴》出版于二○一一年,还待时间考验汰择;但若说,这套从一九七六年创作迄今,历时三十多年,前后十七册的小说,已然具备「推理名人堂」候选资格,相信绝不会有什么人有意见的。

  也因此,当「脸谱出版」期望为此系列再出一个新版本,邀请我参与其事时,我欣然同意。毕竟,人生能有几次机会为自己所仰慕的作家编一套书呢!?

  此次新版修订作业,大体分为两部分,内容与装帧都有许多变动。

  内容方面,由于出版时间跨越十多个年头,执行编辑屡经更迭,译者多有,许多人名、地名或专有名词未见统一,前后册常见扞格,趁此机会一一修订,让读者阅读时,得以一气呵成,疑惑不生;译文方面,尽量保持译者多元风格,但若确定错译、漏译,经征询后,都予修正。甚至连书名,只要有问题,也都尽量求取确定答案。譬如读者曾质疑,《每个人都死了》(Evebody Dies)中译书名若为《每个人都会死》,当更精准。为此,我们特别亲询卜洛克,经他回答:「都可以!书名应该保持某种暧昧,让读者有更多想像空间。」遂决意维持原名不动。

  至于实有发微抉幽之功的「唐诺导读」,早已成为此系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维持不动,仅于涉及时事处,加以註解,方便读者掌握行文来龙去脉,了解叙事理路;系列编号则按照英文出版,重新依序排列,让这套书最大特色的「时间感」,得以凸显。阅读过程里,读者更能感受马修在时间之河里奋力泅泳,逐渐老去,终而得以迎向隧道最后那一线光芒的微妙心境转折。

  装帧设计上,特别邀请着名平面设计工作者杨雅棠担纲,除了提供一般读者的「平装版」之外,更设计一款附有松木书箱,亦得为书架的「珍藏版」,限量五百套,用飨重度发烧友,以便传家。此版封面,杨雅棠以「一抹红」表达了这一套书「悬疑、危险、温暖」本质,简洁明亮的设计出「很不传统、很不一样」的成组推理封面,让人耳目一新,心湖大大为之一荡。

  相对于此,平装版封面几乎每一个都独立表达一个抽象的词汇,譬如「背叛」之于《酒店关门之后》,「执念」之于《到坟场的车票》,「情慾」之于《屠宰场之舞》……等等。整体则维持他一贯素雅细致的风格,并与时俱进,添加更多「现代」元素,希望跳脱窠臼,吸引更多新世代年轻读者,亲近这套「非常不推理的推理经典」。

  「马修.史卡德系列」全套十七册,数逾五千页,共二百余万言。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里,要完成浩大的「改建重装」工程,其艰难可知,疏漏必然不免,还望四方读者不吝予以指教。「校书如扫落叶,旋扫旋生」,编书当亦如是,只能尽力,无从满意。而这一份「永远追求更好」之心,实即一名编辑所能奉献给作家与读者的最大温情与敬意了。

导读

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
唐诺


  没有先知,
  没有预言,
  我们能仰靠谁?
  ——马克斯.韦伯

  可能有些人不复记得了(或没赶上)「教父」这系列的电影,这里,我们稍稍提醒一下:由大导演柯波拉拍摄,主要演员是马龙.白兰度和艾尔.帕西诺,故事讲的是美国黑手党克里昂家族的两代沧桑,总共有三集,其中最好看的仍是第一集——不记得的人可找回记忆在脑中好好重播一遍,至于没赶上的人可去找影碟或影带来看,绝不会失望的。

  《教父》被讨论最多的可能是所谓柯波拉的「暴力美学」,尤其是第一集的结尾。老教父病逝,艾尔.帕西诺所饰的老三麦可在教堂中正式「加冕」为家族的新族长,直穿云霄的圣乐声里,克里昂家族的报复大屠杀同时冷静展开,血腥,圣洁,冷酷,虔敬,恐怖,甜美……看得人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当然,这套手法后来被好莱坞和香港抄得很滥(就连成龙的《奇蹟》都照抄不误),只是,真正美好的东西哪里随便抄得来,你情感没到那里,张力没在那里,某种唿之欲出的真实力量没堆累到那里,就算在巴哈乐声中引爆核子弹也照样什么都没有。

  多年之后,我总算在卜洛克的小说中又再次找到如此集死亡和华丽于一身的美学,尤其是眼前这本《屠宰场之舞》和他另一部同为史卡德探案的《行过死荫之地》。

  《屠宰场之舞》,一九九二年「爱伦坡奖」年度最佳小说,喜欢柯波拉《教父》的人不大可能会不喜欢这部小说——整部小说开始于一个状似不经意的小动作,在拳击台观众席上,一个状似父亲的男子,把手放在一个状似他儿子的小男孩额上,温柔的把小男孩的褐发往后拢,然而,对瞥见这一幕的马修.史卡德而言,却雷击般宛如看到该隐的印记,一个记叙着谋杀和死亡的印记。

◆风雪一夜

  先说我个人最喜欢的段落好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十二章末尾到整个十三章完,那是理应回旅馆睡觉的史卡德,心中有事的忽然半夜跑葛洛根酒吧去,酒吧已经打烊了,铁门拉下一半,但老板米基.巴鲁还在,喝着他专用的十二年爱尔兰陈年威士忌——巴鲁不知道为什么猜到史卡德当晚会来,他把所有闲杂人等统统赶回家,煮一壶好咖啡,风雪故人来。

  米基.巴鲁是这个系列小说最有趣的人物之一,也是这个系列最杀人不眨眼的悍厉角色——他是屠夫之后,亦未改行,只除了他杀的是人,当他准备大开杀戒或望弥撒时,一定不忘本的套上那件家传的棉质屠夫围裙,上头斑斑的陈年血迹已呈锈褐色,此人在各个酒吧被人传颂的骇人事蹟是:他曾把一个家伙砍下头来,装保龄球袋子里,逢人展示。

  这一对有趣的老友,史卡德和巴鲁——一个是当过警察的罪案狩猎者,一个是「盗亦有道」的杀人如麻凶徒,就这么没事坐小酒吧里,隔开外头世界的漫天不义,闲聊到东方既白,然后在大雪纷飞的清晨,一起去圣本纳德教堂望弥撒。

  一整夜,两人谈赚钱和花钱,谈有没有地狱,谈吸毒和上帝,其间,巴鲁说了一个他黑吃黑劫杀新泽西毒枭一家的故事,史卡德则有感回忆起一个名叫文森.马哈菲的世故老警察,这人是史卡德初入警界时的搭档兼入门师父,他钱照拿,酒肉照吃,一辈子没得过勋章,却自有各式各样自我实践正义的鬼方法,史卡德的警察启蒙教育,便是亲眼目睹马哈菲如何处理一桩法院无可奈何的父母虐童罪案,马哈菲从头到尾清楚司法系统对付不了这个案子,正义得自己绕路去寻求。

  当然,话题也一定谈到喝酒问题,还喝威士忌的巴鲁说喝酒最好的时刻是:「……会有这么一刻,我感到一阵清明,好像在那一刻,我能够洞悉所有的事物,我的思想越过脑际,在那些事物之中翻滚缠绕,一瞬间,我感到它已经与我接近到几乎可以触摸的距离,然后——啪,就不见了,你懂我意思吗?」已经不喝酒的史卡德点头说他懂:「你就抓住它了,可是当你快要掌握住它时,它又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会让你心碎。」

◆这一刻

  所以说,酒不容易戒,极有可能是喝酒的人在生理并未被酒精控制之前,先无法忘情于如此飘忽却又真实存在的短短一刻,会忍不住想再次复制这样的经验,再伸手去抓它一次;毒品可能也是这样,据说(我个人当然是道听涂说来的)同样存在类似的「这一刻」,我曾在冯内果的《圣棕树节》书中读过这一段话,「一个朋友有一回向我提起他称做『存在的包袱』的感觉。那种不自在会迫使人不断前进,而且永远无法感到自在。他会尝过一次海洛英,他说他立刻明了这种药物的魔力,因为那是他生命中唯一没感受到『存在的包袱』的一刻。」这和书中巴鲁唯一的一次古柯硷吸食经验可相互晖映——差别只在于巴鲁的「这一刻」是较形而下的自觉在床上无敌罢了。

  这里,我想问的是,正义的实践,尤其是一个人超越过习惯于操作正义的「既定形式」(如法律道德、伦理系统),扮演上帝一手执行正义,是不是也会有「这一刻」?也会一而再再而三想去复制而终究上瘾呢?

  或者更直接的问:卜洛克提笔写这部《屠宰场之舞》,是否本来就有意顺便问这个问题并努力提供某种程度的答案呢?

  我个人的猜想是:是的。

◆暗夜的执法者

  基本上,古典推理小说只处理到破案为止,所谓的破案,意思是凶手是谁已从逻辑推演中被解读出来——这其实是满讨巧的方式,就像打篮球只负责投篮得分,而把防守、卡位、抢篮板的所谓「肮脏活儿」丢给别人一般。

  但我们知道,就凶杀案「杀人-果报」的这方面正义实践而言,其实在理解了凶手是谁之后,还有一条相当长的尾巴,其间至少包括了破案、审讯、定罪到执行,每一个环节不仅都不是透明的,而且每一个环节中都挤满了各式各样不同心思和利益、有动机也有能力改变最终结果的人,比方说警察、检察官、律师、法官、陪审员、新闻媒体、政客,以及拥有某种社会力量的人物。

  于是,在这条被忽略的脏尾巴之上,推理小说便有机会生长出各种「亚类型」来占领并处理这一块块处女地,比方说「警察小说」(Police Procedural),着眼的便是警察以及其背后整个执法系统和罪案间的复杂牵扯(当然,古典推理某些神探亦有正式警方身分,如威基.柯林斯笔下的柯夫警官,或约瑟芬.铁伊笔下的格兰特探长,但他们纯粹以个人的睿智天成办案,无意探入其所在的执法系统);又比方说,法庭小说(Legal/Courtroom),则负责料理审讯到定罪判刑这一段失落的环节;事实上,更大的一道推理小说支流的美国革命派,以汉密特和钱德勒为代表,打从一开始便全面质疑古典推理这套「知道凶手=正义偿还」的简易公式,半世纪来如一日。

  不管是警察推理、法庭推理乃至于美国革命的冷硬私探推理,多少得顾及类型小说读者对正义偿还的期盼,因此,绝大多数还是会安排个善恶有报的妥善结局,然而吊诡的是,我们在阅读此类小说时,却极容易想到,既然非要有个不屈不挠、抗拒得了所有强权和压力的警察、律师、检察官或私家侦探,肯抱紧一己的信念下定决心杀出一条血路才有正义可言,那意思不正是说,正义,「通常」是不在的吗?有决心有信念的个人背后那个大结构、大系统不仅不是正义的守护神,反倒是个阻挠者,或甚至是罪恶者吗?

  这类疑问和我们现实世界对这些执法机构的常识相当接近——正如马克斯.韦伯的阴森森预言,科层堆叠的大结构是个「铁笼」,有希望的光是照不进去,穿透不了的。

  把这个暗惨的逻辑往下推,我们便也不难得到某种「左岸」结论:正义,只有在推倒或越过那些个麻木不仁的大系统大结构,自己动手,才有机会实现。由此,便衍生出所谓的「暗夜执法者」的概念,用一般人较熟悉的例子来说,「蝙蝠侠」正是这类概念的产物之一:他是阴暗的正义守护神,是即溶式的上帝,对于罪恶和不义,他从搜寻、发见、审判到执行,干净俐落一手全包了,不必管搜寻合不合乎程序,也不啰嗦什么交叉诘问——我们读《圣经.旧约》,什么时候看见耶和华在降洪水或天火雷电击杀恶人之前,还不忘先唸「你可以保持沉默,你所说的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这一套呢?

◆一旦成了神

  在社会现实状况愈糟糕愈绝望、执法的系统愈颟顸愈无能时(如今天的台北市),人们便愈发期盼有这类不顾一切的英雄出现——就别说一般小老百姓了,便连冷静审慎智慧博学如马克斯.韦伯者,也忍不住把人类挣开铁笼的希冀,押在他所谓「奇士玛型」的人物身上,我们知道,奇士玛,指的正是不受理性条件约制、天纵式的英雄,是神的道成肉身。

  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一旦成了神,他还肯下凡来回头当个人吗?就算一念清明回头当人,他会不会像怀念喝了酒或吸了毒之后的那一刻,屡屡想把自己再复制为神呢?

  这个其实非常严肃的问题,卜洛克在这部《屠宰场之舞》中反覆触及,却并未给我们清楚的答覆,他只透过史卡德的意志之口告诉我们:「我想,(对法律无可奈何的罪恶和不义)我可以视而不见,可以盖着它不管,然后一切又会归于宁静……在我相信『伟大的或许』的日子里,我知道是这样。而当我的无边力量成为『伟大的或许不是』,我也仍然这么认为。」

  很显然,卜洛克把问题凝缩为个人的抉择,这无助于问题的全面思考和解决——当然啦,作家从来没义务要对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找到答案。

  我个人以为,证诸人类的斑斑历史,我们最好别心存侥倖,被当成神且也知道自己成了神却肯老实交出权柄回归平凡者,像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建者乔治.华盛顿那样,绝对是亿万人中的异数,是特例。

  也就是说,有人戒成了酒,有人戒成了毒,但绝不代表所有的酒鬼毒虫都能做得到。

◆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

  在这里,我们愿意更雪上加霜的提供美国名小说家冯内果看似戏谑、实则更悲观的看法。他指出,想戒酒的人,有戒酒无名会可去;想戒赌的人,有戒赌无名会可去;想戒毒的人,也有匿名的勒戒所可去,然而,想戒掉这生死予夺的权力,想戒除成为神的幻觉呢?我们有这样的协会或机构来帮助他们吗?

  我是马修,我是个酒鬼,我无力自拔……
  我是马修,我是个毒虫,我无力自拔……
  我是马修,我是个神,我无力自拔……
  和卜洛克和冯内果一样,很抱歉,我们也没有终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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