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马修.史卡德」与其他类型小说最大的不同是,马修肉体会衰老,意志会动摇,道德会踰矩,办案会潜行由径,人家给钱他通常都收下,转个身却又丢一些到教堂捐献箱。案件向来不是他的困扰,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扰他的,无非红尘滚滚,该如何照着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说存活出来自己的那一套。而几乎有大半的时间(至少从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时间里,他终于明白且面对「我是酒鬼」这一事实),他都是在跟酒瓶奋战,To be or not to be?说穿了,马修既不「冷」也不「硬」,与我们人人都一样,他心中也有一个哈姆雷特。
至于办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没多少小小的灰色脑细胞,也没有角落或轮椅,铁拳或好大一把枪。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电话,不断上街晃盪询问,「有时候我们知道一些事情,却不知道我们知道」、「去他的,东西全在那儿,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对。」要想知道,要看对,只有一个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门去!天道酬勤,也许就对了。但「其实百分之九十八的调查工作皆毫无意义,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矿堆里找寻一只不存在的黑猫,但除此之外我不晓得还能怎么做。」——这不就是人生吗?「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几千年前,传道者早已论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几件不是徒然、枉费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