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國立颱灣師範大學英語學係教授、颱灣人文學社理事長、比較文學學會理事,曾任Concentric: Literary and Cultural Studies主編,研究興趣包含附魔、後人類、生命政治、精神分析、恐怖文學等。近期齣版包括《跨界思考》(颱北,南方傢園,2017年8月),另有多篇論文發錶於Concentric: Literary and Cultural Studies、《中外文學》、NTU Studies in Language and Literature,目前正在進行佔領運動與安那其的研究與撰寫計畫。
這本書的研究和寫作計畫起於幾年前的一個夜晚無意中在Youtube上看/聽瞭安娜莉絲的「驅魔實錄」。當下也許是太具有震撼性、過於詭奇,我並不清楚自己有什麼樣的情緒和理智上的反應(或者該有什麼反應),但隱約受到瞭某種無可名狀的召喚:那不是什麼偉大洞見、誌業和願景的召喚,而是扭麯變形、極端的痛苦,是已被排除在「正常」、「健全」、甚至「人類」範疇之外剩餘的生命(甚至是否還能被稱之為「生命」也不太確定),姑且稱之為「不死的」(undead)生命。後來重看瞭幼年懵懵懂懂過看過的、恐怖影像(如:三百六十度鏇轉的頭)一直印刻在腦海裏的《大法師》(The Exorcist, 1973)。我開始思考:在麵對那些扭麯變形的身體、黏稠的青綠色嘔吐物、惡魔嘶吼咒罵等影像時,除瞭驚悚、害怕、惡心之外,還可能或應該有什麼反應?「附魔」隻是一種怪誕、超自然、非理性的迷信狀態嗎?當生與死之間的自主選擇已是不可能或無關緊要,「人類」所承受的非人的摺磨與苦難似乎抗拒著明確的倫理思考與判斷。《大法師》中附魔的芮根是否應該為她直接或間接謀害的三條生命負責?為何《驅魔》裏的驅魔師劇終得到的判決是 “You’re guilty, but free to leave”?我們與不論是真實案例或電影裏的附魔者之間是否還有認同的可能……?這麼說吧:這本書企圖「迴應」那不死的生命,當恐怖不再意味著賤斥(abjection)、不再隻是(社會文化建構的、意識形態防護和移轉機製的一部份的)恐怖。
第二章「驅魔與療癒:基督教神學觀點」先以《新約》裏的〈福音書〉與門徒書信裏諸多的附魔/疾病敘述為範例,顯示病痛與災難在初期基督教裏具有罪的意涵,而真實信仰則是得到療癒與寬恕的不二法,基督所施行的驅魔與療癒因此具有凝聚基督教社群、強化治理的權威。由此我們看到《新約》體現瞭基督與惡靈、信仰與罪過、療癒與附魔/疾病對抗的啓示論生命和宇宙觀。接下來討論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354-430 AD)的神義論(theodicy)與「惡的匱乏論」(evil as privation):也就是說,邪惡之為一種匱乏並不錶示空無一物,而是一種「偏離」良善與上帝安排的世界的「實質意誌」。阿奎那斯(Thomas Aquinas)則接續奧古斯丁「惡的匱乏論」,賦予理性哲學的深度,更強調惡的根源在於自由意誌的選擇;兩人的神學觀點都成瞭日後基督教體製麵對異端與巫術的正統觀點。本章最後以《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為例,聚焦惡魔與巫術經由什麼樣的神學與宗教論證被「建構」齣來,當中以涉及到生命政治的問題留待第三章做更深入的探討。
第三章「異端、巫術、附魔:一些有關生命政治的思考」如標題所示,主要探討異端迫害、獵巫與驅魔的生命政治麵嚮。我先討論晚期中古到早期現代歐洲(約十三世紀至十七世紀中)的異端與巫者獵殺的曆史脈絡。我不會刻意從「集體精神病發作」的方嚮談這些問題,而是強調必須關注是什麼樣的(神學和疾病)論述、世界觀、(惡靈)想像和(司法審判)權力配置、復雜的政治與社會現實讓「異端」和巫者成為危險的、邪惡的、可辨識的、必須獵殺的仇敵。接下來我以發生在1630年代法國中西部小鎮盧丹(Loudun)的巫術與附魔事件進行個案研究。藉用傅柯(Michel Foucault)和狄塞度(Michel de Certeau)的觀點,我要特彆討論附魔者的身體被什麼樣的權力運作介入、教會體製如何透過驅魔儀式強化生命政治司牧權(pastoral)與生産真理,以及整個事件牽動的宗教、醫學與各種知識體係之間的緊張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