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种记得。
纯爱小说教主蔡智恆,书写让人揪心但却难以忘怀的「初恋」。
旧昔的纯粹时光,在那有着巨大的联考压力、施行国语推行运动的年代,
纯真的中学少男少女,如何欲言又止但却深情款款,交会出璀璨的爱情火花……
我喜欢她。但是我迟到了~
喜欢是一种记得。
因为和她相遇了,记忆开始不断累积。
即使离开了,我依然清晰记得她的黑鲔鱼眼睛、她的微笑和酒窝、
她挺直的背影、她低沉的声音、她咬笔的模样、她掉泪的神情、
她锁骨围成的美丽河谷、她缓慢而流畅的动作……
这样的「记得」,就是喜欢吧。
我喜欢她。
喜欢她帮我擦药时的细心温柔;
喜欢她闭目养神时彷彿虔诚的雕像;
喜欢她在雨中撑伞仰头看天的身影;
喜欢她眼睛瞇成一条缝时比手指的调皮神情;
喜欢她只有嘴角拉出弧度而没笑声的清淡微笑;
……
一个人的思念可以有多深,才能让跨越多年时空,
不管身在何处,无论历经多少感情,
仍然顽固的记得那个最初的身影,萦绕不去。
然而,又是什么原因,让我们一再错身而过?
我们的世界,又该以何种关系取得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