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题书(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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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谢安+周易联手打造访间最强警察刑法解题书
  大量收录警察特考历届试题及必考重点
  市面唯一最强最好警察刑法学者重点学说一网打尽
  就是要你金榜题名
 
刑法总论:构建法律思维的基石 内容提要: 本书旨在为法学初学者和对刑法学有浓厚兴趣的读者提供一套全面、深入且富有启发性的刑法总论学习指南。本书以严谨的逻辑和清晰的论述,系统梳理了刑法学的基本原理、核心概念及其在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全书内容涵盖刑法学的历史沿革、基本原则、犯罪构成理论的精要、罪责、未遂、正当防卫等重要制度的详尽解析,以及刑罚体系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我们力求通过对经典理论的梳理与对前沿争论的梳理,帮助读者建立起扎实的刑法思维框架,提升分析和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第一编:刑法学的基石与方法论 第一章 刑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 本章首先界定了刑法的概念及其在公法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刑法作为“恶法中的恶法”,其谦抑性与最后性原则是理解其一切制度的出发点。我们将深入探讨刑法的结构——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以及刑法规范的结构特征,即其由前提(构成要件)和后果(刑罚规定)构成的双重结构。 刑法的谦抑性与最后性: 阐释为何刑罚的严厉性要求国家权力在启动刑法制裁时必须极为审慎。探讨刑法适用的界限,包括对社会危害性判断的动态演变。 刑法的基本原则: 全面解析刑法基石性的指导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Nulla Poena Sine Lege)的四大要求——明晰性、溯及力禁止、明确性,以及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通过解释学得到具体化。同时,深入分析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的人道主义基础。 刑法的解释学: 探讨刑法解释的各种方法,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与目的解释。重点论述在刑法领域中,目的解释如何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严格约束,强调扩张解释的禁区。 第二章 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 本章着眼于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交叉与联系。探讨刑法如何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后防线,与行政法、民法在社会关系规制中的功能分工。 刑法的社会功能: 深入分析刑法所承担的保障法益(Protection of Legal Interests)、规范社会行为(Behavioral Norms)以及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等核心功能。 法益理论的深入探讨: 法益(Legal Interest)是刑法一切评价活动的基础。本章将系统梳理法益理论的流变,从早期纯粹的个体利益保护,到现代社会化、抽象化法益的不断涌现。详细剖析“纯粹的法益侵害”与“间接侵害”的理论边界。 第二编:犯罪构成的理论体系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学的核心与难点,本编将进行系统、分层的解析。 第三章 犯罪构成的三阶层理论框架 本章确立分析犯罪的逻辑框架——三阶层理论。详细阐述了其作为一种结构化分析工具的优势,即:行为是否符合构成要件?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行为人是否具有可非难性(罪责)? 行为概念的界定: 探讨作为刑法基础的行为论。区分有意义的行为(规范意义上的行为)与无意义的身体活动(如纯粹的反射或昏迷中的动作)。重点分析“不作为犯”中保证人义务的来源与界限。 第四章 构成要件的实现 本章聚焦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 客观构成要件: 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 这是判断刑法责任的物理基础。系统梳理主流的因果关系学说,如条件说、等价因果说。更重要的是,深入解析客观归责理论,包括风险的创造与实现、对固有风险的减少、风险的转移以及在高危领域的限制归责等复杂议题。 着手行为与结果: 讨论实行行为的界定,尤其是在复杂犯罪形态(如持续性犯罪、聚合性犯罪)中的识别标准。 主观构成要件: 故意理论的深化: 区分直接故意(第一意图与第二意图)、间接故意(认识到风险与放任风险)。探讨故意在错误(事实错误、法律错误)发生时的处理原则。 过失理论的精细划分: 详细阐述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在特殊领域(如医疗、交通)中对注意义务的违反标准。 第五章 违法性与正当化事由 本章探讨行为在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后,如何通过社会评价被“正当化”,从而排除其违法性。 正当防卫: 详尽分析正当防卫的三个核心要件:现实的、不法侵害;针对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以及防卫行为的必要性。重点论述防卫限度(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特别是面对“不法侵害”的范围(是否包含轻微违法行为)的争议。 紧急避险: 区分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根本区别(利益冲突与利益克制)。深入剖析避险的紧迫性、避险行为的相当性以及“无义务避险”的理论争议。 第六章 责任理论与可非难性 责任是刑法判断的最后一道防线,体现了刑法的“应报”价值导向。 责任能力的判断: 考察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与辨识能力、控制能力的关系。 禁止期待可能性: 责任理论的核心。探讨在特定情境下,法律是否可以期待行为人做出合法的行为。重点分析“不可抗力”、“情势限制”等排除责任的事由。 故意与过失的责任要素地位: 明确三阶层理论中,故意与过失在构成要件层次完成其评价职能,而在责任层次,它们体现为一种主观上的可非难性(归责基础)。 第三编:犯罪形态与未完成形态 第七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本章解析刑法如何规制那些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未达到既遂状态的行为。 未遂理论: 详细阐述未遂的分类(中止未遂、未得遂)。深入探讨“着手”的认定标准,尤其是在作为犯与不作为犯中的识别难度。重点讨论中止犯的阻却处罚效力。 犯罪预备: 界定预备行为的特征,以及与着手行为的严格区分。探讨预备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应予处罚,以及“犯罪预谋的自动放弃”的认定。 第八章 共同犯罪理论 本章系统阐述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法律构造,这是司法实践中极其常见的复杂情况。 共同实行、教唆、帮助: 明确区分不同形态的共犯角色及其责任基础。 共犯的从属性理论: 详细梳理关于从属性(特别是对于教唆犯和帮助犯的从属性)的各种学说,以及在主要实行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时,从犯责任如何被处理的争议。 犯罪的介入与偏离: 探讨共同犯罪人之间行为偏离(如教唆者未预见到的超越行为)的归责界限。 第四编:刑罚论 第九章 刑罚的目的与种类 本章从宏观角度审视刑罚的理论基础,探究国家为何以及如何施加刑罚。 刑罚的目的: 深入剖析刑罚的绝对理论(报应论)与相对理论(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内在张力与融合。探讨当代刑罚理论如何寻求报应的合理性与预防的有效性之间的平衡点。 刑罚的种类与执行: 对主刑(自由刑、财产权刑)和从刑(附加刑)进行分类介绍,并简要探讨刑罚执行阶段的改造与矫正功能。 第十章 刑罚的裁量与免除 本章关注司法实践中,法官如何在法定幅度内进行个体化裁量。 法定加重与减轻事由: 依据刑法分则的规定,系统梳理各类法定情节对刑罚的影响。 酌定情节与量刑指导: 探讨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在裁量中的重要性。分析认罪认罚制度对传统量刑理论的影响。 结语:面向未来的刑法视野 本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读者在面对具体案例时,能够熟练运用上述理论工具,进行严谨、系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刑法分析。通过本书的学习,读者将能够深刻理解刑法作为社会正义最后壁垒的重量与责任。 --- 目标读者: 刑法学本科生、研究生 准备司法考试(或其他法律资格考试)的考生 法律实务工作者(律师、检察官、法官助理) 对犯罪学和法律哲学感兴趣的专业人士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谢安


  国立大学法律学系博士班
  国立台湾科技大学MBA硕士班榜首
  中央警察大学法律学研究所榜首
  警察三等特考及格
  专攻警察情境实务、警察法规、刑事诉讼法
  (相关着作10余本)

周易

  政大法研所刑法组硕士
  补教名师
  (相关刑法着作10余本)
 

图书目录

本书使用说明 1
刑法解题要领 5
Section1 鸟瞰—犯罪三阶层体系A-1-3
Section2 构成要件论A-1-5
Topic1 构成要件行为A-1-10
1.1 构成要件行为:危险犯
【99基层警察—行政警察(男)(四等)】 A-1-10
Topic2 法益侵害结果A-1-12
1.2 法益侵害结果:加重结果犯
【改编自99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A-1-12
【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A-1-16
Topic3 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理论A-1-17
1.3.1 条件因果关系⑴:累积因果关系
【99普考—法律政风】 A-1-17
1.3.2 条件因果关系⑵:双重因果关系
【104高考—法制(三级)】 A-1-20
1.3.3 条件因果关系⑶:超越因果关系
【改编自教科书例题】 A-1-23
1.3.4 客观归责理论⑴【102国军转任—廉政(上校转任)】 A-1-26
【102身特—法制(三等)】A-1-27


刑法总则篇
构成要件论
Chapter1
1.3.5 客观归责理论⑵【99书记官(四等)】 A-1-28
【94警特—行政警察(三等)】A-1-31
Topic4 构成要件故意与构成要件过失A-1-33
1.4.1 构成要件故意vs.构成要件过失
【100调查局(调查工作组)(三等)】 A-1-33
【105高考—法制(三级)】A-1-36
1.4.2 构成要件过失:信赖原则
【97检事官(侦查实务组)(三等)】 A-1-37
【100普考—法律政风】A-1-40
Topic5 不作为犯A-1-41
1.5.1 不作为犯⑴【101律师(节录)】 A-1-43
【105原特—一般行政(三等)】A-1-46
【106高考—法制(三级)(节录)】A-1-47
1.5.2 不作为犯⑵【102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1-48
违法性论
Chapter2
Section1 阻却违法事由总论A-2-2
Section2 阻却违法事由各论A-2-5
Topic1 依法令之行为A-2-17
2.1.1 依法令之行为⑴—现行犯逮捕
【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节录)】 A-2-17
【101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A-2-18
【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A-2-19
2.1.2 依法令之行为⑵—警察依法使用警械
【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A-2-21
【103警大】A-2-24
2.1.3 依法令之行为⑶—自助行为
【90台湾、福建基层—一般行政(三等)】 A-2-27
2.1.4 依上级公务员命令之行为
【101身特—书记官(四等)】 A-2-29
Topic2 正当防卫A-2-31
2.2.1 正当防卫⑴—侵害现在性之认定
【94检事官(侦查实务组)(三等)】 A-2-31
2.2.2 正当防卫⑵—侵害现在性之认定
【101书记官(四等)】 A-2-34
2.2.3 正当防卫⑶—防卫行为过当与否之认定
【改编自文章题】 A-2-37
2.2.4 正当防卫⑷—防卫意思:互殴与正当防卫
【94司法官(节录)】 A-2-40
【100地特—法制(三等)】A-2-42
2.2.5 正当防卫⑸—挑拨防卫(防卫行为非属权利滥用)
【改编自文章题】 A-2-43
【102书记官(四等)】A-2-46
Topic3 紧急避难A-2-47
2.3.1 紧急避难⑴—避难行为过当与否之认定
【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级)】 A-2-47
【104身特—书记官(四等)】A-2-49
2.3.2 紧急避难⑵—避难行为之衡平性(优越利益衡量)
【96高考—法制(三级)】 A-2-50
2.3.3 紧急避难⑶—自招危难【102地特—法制(三等)】 A-2-52
【10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A-2-55
2.3.4 紧急避难⑷—强制性紧急避难【改编自教科书例题】 A-2-56
【100警特—刑事警察(三等)(侦查法学)】A-2-59
Topic4 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A-2-59
2.4.1 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⑴—推测之承诺
【10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A-2-59
2.4.2 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⑵—义务冲突
【10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A-2-61
责任论
Chapter3
Section1 罪责概说A-3-2
Section2 罪责要素A-3-3
Section3 原因自由行为(刑§19Ⅲ)A-3-7
3.1责任能力与原因自由行为【10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A-3-10
【107警特—行政警察(四等)】A-3-12
【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A-3-13
未遂犯论
Chapter4
Section1 未遂犯之基本审查架构(刑§25Ⅰ)A-4-2
Section2 未遂犯之型态A-4-3
Topic1 着手A-4-8
4.1 着手之认定—窃盗罪之着手
【104升官等—廉政(荐任)(节录)】 A-4-8
Topic2 不能未遂A-4-11
4.2.1 不能未遂(不能犯)⑴【100书记官(三等)】 A-4-11
4.2.2 不能未遂(不能犯)⑵【95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A-4-14
【104退役转任—一般行政(三等)】A-4-16
【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A-4-16
Topic3 中止未遂、准中止未遂A-4-18
4.3.1 中止未遂(中止犯)
【100调查局(调查工作组)(三等)】 A-4-18
【99警特—行政警察(三等)(节录)】A-4-21
【104警特—警察法制(三等)(侦查法学)】A-4-21
【106退役转任—一般行政(三等)】A-4-22
【106身特—执达员(四等)】A-4-22
4.3.2 预备犯能否成立中止犯
【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节录)】 A-4-24
4.3.3 准中止未遂(准中止犯)
【100 地特—法制(三等)】 A-4-27
错误论
Chapter5
Section1 错误=主客观不一致A-5-2
Section2 禁止规范与容许规范A-5-3
Topic1 构成要件错误A-5-12
5.1.1 客体错误【101调查局(调查工作组)(三等)】 A-5-12
【101警大—警佐(第二类)】A-5-14
【107司特—法警(四等)】A-5-15
【107原特—法警(四等)】A-5-15
5.1.2 打击错误【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A-5-16
5.1.3 因果历程错误【103调查局(法律实务组)(三等)】 A-5-18
【106 原特—法警(四等】A-5-21
Topic2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A-5-22
5.2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102警特—刑事警察(三等)(侦查法学)】 A-5-22
【102 原特—监所管理员(四等)】A-5-24
【104 书记官(四等)】A-5-24
正犯与共犯
Chapter6
Section1 正犯与共犯之区别标准A-6-3
Section2 正犯与共犯之类型A-6-5
Topic1 正犯与共犯之区分A-6-10
6.1 正犯与共犯之区分【100高考—户政(三级)(节录)】 A-6-10
Topic2 正犯A-6-11
6.2.1 间接正犯【96高考—法制(三级)】 A-6-11
【99书记官(三等)】A-6-14
【104司法官(节录)】A-6-14
【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A-6-16
6.2.2 过失共同正犯【99地特—法律政风(四等)】 A-6-17
【104地特—法律廉政(四等)】A-6-19
6.2.3 相续共同正犯【改编自教科书例题】 A-6-20
6.2.4 共同正犯之逾越
【105警特—刑事警察(三等)(侦查法学)】 A-6-25
6.2.5 共同正犯之脱离【98律师】 A-6-31
6.2.6 共同正犯之中止未遂
【104退役转任—一般行政(三等)】 A-6-34
【98高考—法制(三级)】A-6-37
【104升官等—廉政(简任)】A-6-38
6.2.7 共同正犯之综合考题【105警大】 A-6-39
【104身特—法制(三等)】A-6-42
Topic3 共犯A-6-44
6.3.1 教唆犯
【改编自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级)】 A-6-44
6.3.2 教唆犯之特殊问题⑴【95高考—法制(三级)】 A-6-46
【99高考—法制(二级)】A-6-49
6.3.3 教唆犯之特殊问题⑵【102书记官(三等)】 A-6-50
【105调查局(调查工作组)(三等)】A-6-53
【105地特—法制(三等)】A-6-54
【106退役转任—法律廉政(三等)】A-6-56
6.3.4 帮助犯⑴【103原特—法警(四等)】 A-6-57
【101警特—刑事警察(三等)(侦查法学)】A-6-59
6.3.5 帮助犯⑵【107调查局(调查工作组)(四等)】 A-6-61
【106普考—法律廉政】A-6-63
【106调查局(调查工作组)(三等)】A-6-64
没收
Chapter7
Topic1 概说A-7-2
Topic2 由从刑中解放之没收A-7-2
Topic3 犯罪所得没收A-7-3
Topic4 犯罪物没收A-7-5
Topic5 没收相当性原则与过苛调节条款A-7-7
Topic6 单独宣告没收A-7-8
Topic7 没收应适用「裁判时」之法律A-7-9
Topic8 试题分析A-7-9
7.8.1 犯罪所得没收⑴【改编自文章例题】 A-7-9
【107高考—法制(三级)(节录)】A-7-14
7.8.2 犯罪所得没收⑵【105 高考—一般行政(三级)】 A-7-15
【改编自文章例题】A-7-19
【105书记官(四等)】A-7-20
其他重要考点
Chapter8
Topic1 刑法之效力A-8-2
8.1.1 时之效力【93警特—行政警察(三等)】 A-8-2
8.1.2 地之效力【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节录)】 A-8-4
【改编自文章例题】A-8-6
【105地特—法制(三等)】A-8-7
8.1.3 外国裁判之效力【94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A-8-8
【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A-8-10
Topic2 刑法之解释A-8-12
8.2 刑法上之公务员
【106警特—行政警察(三等)(侦查法学)】 A-8-12
Topic3 竞合论与刑罚论A-8-15
8.3.1 犯意变更vs.另行起意
【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节录)】 A-8-15
8.3.2 累犯【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A-8-17
【103书记官(四等)】A-8-19
8.3.3 自首【9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A-8-20


刑法分则篇
侵害个人专属法益犯罪
Chapter1
Topic1 侵害生命B-1-3
1.1.1 生母杀婴罪【99司事官(营缮工程事务组)(节录)】 B-1-5
1.1.2 加工自杀罪【94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B-1-7
1.1.3 有义务遗弃罪⑴【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1-9
1.1.4 有义务遗弃罪⑵
【104调查局(调查工作组)(三等)(节录)】 B-1-12
【100司法官】B-1-13
【107普考—法律廉政】B-1-16
【107书记官(四等)】B-1-17
Topic2 侵害身体B-1-19
1.2.1 伤害犯罪⑴【97检事官(侦查实务组)(三等)】 B-1-24
【95警特—行政警察(三等)】B-1-27
1.2.2 伤害犯罪⑵【107调查局(调查工作组)(三等)】 B-1-28
Topic3 侵害自由B-1-32
1.3.1 妨害自由犯罪⑴【107书记官(四等)】 B-1-44
【98原特—法警(四等)(节录)】B-1-48
1.3.2 妨害自由犯罪⑵—剥夺行动自由罪
【102 律师(节录)】 B-1-49
1.3.3 妨害性自主犯罪⑴—强制性交罪、加重强制性交罪
【91司法官】 B-1-52
【98警特—行政警察(四等)(节录)】B-1-54
【101警特—警察法制(侦查法学)(三等)】B-1-55
【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B-1-55
【104身特—法制(三等)】B-1-56
1.3.4 妨害性自主犯罪⑵—强制猥亵罪与性触摸罪之区别
【改编自文章例题】 B-1-57
1.3.5 妨害性自主犯罪⑶—乘机性交罪
【107书记官(三等)】 B-1-59
1.3.6 妨害性自主犯罪⑷—妨害性自主犯罪之加重结果犯
【104书记官(四等】 B-1-62
1.3.7 妨害性自主犯罪⑸—加重强制性交罪与乘机性交罪
之区别【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1-65
1.3.8 妨害性自主犯罪⑹—加重强制性交罪和与幼年人性
交罪之区别【103原特—法警(四等)】 B-1-72
【102警大】B-1-74
【106退役转任—法律廉政(三等)】B-1-74
1.3.9 妨害性自主犯罪⑺—与幼年人性交猥亵罪
【106警特—刑事警察(三等)(侦查法学)】 B-1-77
1.3.10 妨害性自主犯罪⑻—综合考题
【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1-79
Topic4 侵害名誉B-1-82
1.4 妨害名誉犯罪【105司法官(节录)】 B-1-83
Topic5 侵害秘密与隐私B-1-89
1.5.1 侵害隐私犯罪⑴【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B-1-91
1.5.2 侵害隐私犯罪⑵【103高考—法制(三级)】 B-1-93
1.5.3 侵害隐私犯罪⑶【105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1-95
【102调查局(调查工作组)(四等)】B-1-97
【106调查局(法律实务组)(三等)】B-1-98
1.5.4 侵害隐私犯罪⑷【104退役转任—法律廉政(三等)】 B-1-99
侵害个人非专属法益犯罪
Chapter2
Topic1 侵害个别财产法益B-2-3
2.1.1 窃盗罪⑴—诈欺式窃盗:窃盗罪与诈欺罪之区别
【102升官等—廉政(荐任)(节录)】 B-2-20
【106军官转任—廉政】B-2-23
2.1.2 窃盗罪⑵—使用窃盗【104原特—法警(四等)】 B-2-24
2.1.3 窃盗罪⑶—窃盗罪与侵占遗失物罪之区别
【106身特—执达员(四等)】 B-2-26
2.1.4 加重窃盗罪⑴—侵入住居、携带兇器
【103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 B-2-30
【92警特—行政警察(三等)】B-2-34
【102退役转任—法律廉政(三等)】B-2-35
【106警特—行政警察(四等)】B-2-36
2.1.5 加重窃盗罪⑵—结伙三人与共同正犯
【99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 B-2-37
2.1.6 加重窃盗罪⑶—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建筑物、结伙
三人之解释;同时构成数款加重条件之处理方式
【102普考—法律廉政】 B-2-42
【98身特—法制(三等)】B-2-45
【98升官等—一般行政(荐任)】B-2-45
【105原特—法制(三等)】B-2-46
2.1.7 强盗罪【102原特—法制(三等)】 B-2-47
【105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B-2-49
2.1.8 准强盗罪⑴【97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B-2-51
2.1.9 准强盗罪⑵【103书记官(三等)(节录)】 B-2-55
【104 警特—刑事警察(三等)(侦查法学)】B-2-57
【105身特-书记官(四等)】B-2-58
2.1.10 强盗系列犯罪(强盗罪、准强盗罪、加重强盗罪)
之综合考题【104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2-62
2.1.11 强盗罪之形式结合犯⑴【104地特—法制(三等)】 B-2-66
【107书记官(三等)】B-2-72
2.1.12 强盗罪之形式结合犯⑵
【101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B-2-72
2.1.13 普通侵占罪【103普考—法律廉政】 B-2-78
2.1.14 业务侵占罪【99高考—政风(三级)】 B-2-80
2.1.15 损害债权【10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2-82
【105身特—书记官(四等)】B-2-84
Topic2 侵害整体财产法益B-2-85
2.2.1 诈欺取财得利罪【99书记官(三等)】 B-2-92
2.2.2 类似诈欺犯罪【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B-2-94
【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B-2-97
2.2.3 加重诈欺罪【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B-2-98
【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B-2-106
【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B-2-107
【97普考—法律政风】B-2-108
2.2.4 重利罪与加重重利罪
【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2-108
2.2.5 恐吓取财得利罪⑴
【98警特—行政警察(三等)(节录)】 B-2-112
【92警特—行政警察(四等)】B-2-115
【103警特—刑事警察(三等)(侦查法学)】B-2-115
【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B-2-116
2.2.6 恐吓取财得利罪⑵
【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2-117
2.2.7 掳人勒赎罪【99基层警察—行政警察(女)(四等)】 B-2-119
【103原特—法警(四等)】B-2-124
2.2.8 赃物罪【96高考—法制(三级)】 B-2-125
2.2.9 妨害电脑使用犯罪⑴
【99基层警察—行政警察(男)(四等)】 B-2-127
2.2.10 妨害电脑使用犯罪⑵
【97基层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2-130
2.2.11 财产犯罪之综合考题
【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2-132
【91律师(1st)】B-2-136
侵害超个人法益犯罪
Chapter3
Topic1 侵害公共安全B-3-2
3.1.1 放火失火型犯罪⑴
【98基层警察—行政警察(四等)(节录)】 B-3-10
【100地特—法制(三等)】B-3-12
3.1.2 放火失火型犯罪⑵【104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B-3-14
【106地特—法律廉政(四等)】B-3-17
【107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B-3-18
3.1.3 放火失火型犯罪⑶
【101警特—行政警察(四等)】 B-3-19
【102地特—法律廉政(四等)】B-3-22
3.1.4 妨害交通型犯罪⑴—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
【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B-3-24
【96地特—法制(三等)】B-3-27
3.1.5 妨害交通型犯罪⑵—不能安全驾驶罪
【102书记官(三等)】 B-3-28
【106警特—行政警察(四等)】B-3-31
3.1.6 妨害交通型犯罪⑶—肇事逃逸罪
【103普考—法律廉政】 B-3-33
【92高考—法制(三级)】B-3-37
【98警特—行政警察(三等)(节录)】B-3-39
3.1.7 妨害交通型犯罪⑷—肇事逃逸罪【98军法官】 B-3-39
【103身特—法制(三等)】B-3-42
【106身特—执达员(四等)】B-3-43
3.1.8 妨害交通型犯罪⑸—综合考题
【104高考—法制(三级)】 B-3-44
【97警特—行政警察(三等)】B-3-51
【101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B-3-51
【103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B-3-51
3.1.9 阻塞逃生通道型犯罪
【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3-54
3.1.10 毒化饮食物品型犯罪【103书记官(三等)】 B-3-56
【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B-3-58
【103警大】B-3-59
Topic2 侵害公共信用B-3-60
3.2.1 有形伪造犯罪⑴
【96基层警察—行政警察(四等)(节录)】 B-3-64
【97警特—行政警察(四等)】B-3-67
3.2.2 有形伪造犯罪⑵【100高考—户政(三级)】 B-3-68
3.2.3 无形伪造犯罪
【改编自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3-71
【105身特—户政(三等)】B-3-73
【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B-3-74
3.2.4 伪造变造支付工具犯罪
【92警特—行政警察(三等)】 B-3-75
Topic3 侵害善良风俗B-3-79
3.3.1 图利使人为性交猥亵罪
【105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 B-3-82
【104警特—刑事警察(三等)(侦查法学)】B-3-85
3.3.2 散布猥亵物品图像罪【改编自文章例题】 B-3-86
Topic4 侵害国家公权力执行之公正B-3-89
3.4.1 贿赂型犯罪⑴【104高考—法制(二级)】 B-3-96
3.4.2 贿赂型犯罪⑵【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3-99
3.4.3 贿赂型犯罪⑶【101高考—法制(三级)】 B-3-102
3.4.4 贿赂型犯罪⑷【103书记官(四等)】 B-3-106
【104书记官(四等)】B-3-109
【106警特—行政警察(三等)(侦查法学)】B-3-110
3.4.5 渎职型犯罪【96警特—行政警察(三等)】 B-3-112
3.4.6 妨害公务型犯罪
【102调查局(法律实务组)(三等)】 B-3-114
【105高考—法制(三级)】B-3-117
3.4.7 妨害秩序型犯罪【94基层警察—行政警察(四等)】 B-3-120
Topic5 侵害国家刑事司法权行使B-3-123
3.5.1 侵害国家刑事司法权行使犯罪⑴
【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三等)】 B-3-126
【93基层警察—行政警察(四等)】B-3-129
3.5.2 侵害国家刑事司法权行使犯罪⑵【100军法官】 B-3-131
3.5.3 侵害国家刑事司法权行使犯罪⑶
【99警特—行政警察(三等)】 B-3-133
3.5.4 侵害国家刑事司法权行使犯罪⑷
【103书记官(三等)】 B-3-135
【教科书例题】B-3-139
3.5.5 侵害国家刑事司法权行使犯罪⑸
【98司法官】 B-3-140
【105司法官】B-3-143
3.5.6 侵害国家刑事司法权行使犯罪⑹
【107升官等—行政警察(警正)】 B-3-146
【100书记官(四等)】B-3-149
【104地特—法制(三等)】B-3-150
索引 Ⅰ

图书序言

三版序

  很多人会问我,当警官真的有比较好吗?

  每次面对这样的问题,我都会这样说:二者没有什么好不好或高低之分,只有职务内容的不同,在不同的角度与位置上处理问题,除了时间上比较自主(但很多时候也是例外)及工资较高外(但有时宁可好好的睡一晚),管理干部大概就是追求一种看不到的成就感或是自我挑战。尤其当所长折冲在同仁与长官之间,像夹心饼干时,总会想说,为什么不能签约当值日佐一辈子就好。但偶尔能为同仁挡下各类的压力(民代、他单位长官)、争取较好的福利、破获困难的案件、传承自身的经验时,那种心满意足,也不是金钱或官阶能衡量的,虽然同仁当下也不一定知道你做了多少!

  选择进修可并非全然以考取三等为目标,尤其警察情境实务、刑事诉讼法、警察法规都与工作息息相关,多数同仁因为国考没考、上班忙碌等不一而足的理由,法律观念明显不足,导致在第一线执法时有所犹疑,丧失第一时间破获或深陷违法状态而不知。

  新年新希望,你不一定拥有黄金屋,但充实而不断的进修,绝对让你的未来有更多的可能。

  存好心、说好话、做好事、好运就在你身边!

  祝福大家,猪事如意、考试都金榜题名!

谢安
 
  多亏了读者的支持,这本书才能迈入三版。回首过往写作的岁月,漫长而孤寂,能撑到现在,靠的是意志力、热忱心,不为别的,只为了做好一件事。

  准备考试的过程,都有一首「神曲」相伴,反覆萦绕耳际。笔者也有一首口袋歌曲:阿妹的〈旅程〉,里头有些励志的歌词,分享给各位:

  明明醒着的午后    感觉像个梦
  暖暖吹着的微风    走过的路一幕幕在梦中
  每当怀疑开始摇头   相信总是紧握我的双手
  告诉我努力会有结果
  当我害怕的时候    什么都没把握
  勇敢总是在左右    再困难的梦陪我一起做
  每当伤心开始低头   快乐悄悄走近对我诉说
  让我们抬头看看天空
  如果准备考试的压力太大,不要闷着,听首歌、运个动,澈底纾压,才能飞得更高、跑得更远。

周易
108.2 于厌世会社

推荐序

  九月多我与朋友们在南美游荡时,意外翻到手机有一封放榜当天的讯息未读,点开来看竟然是周易老师的祝贺!当时心想,怎么这么幸运老师还记得我,而且讯息自动被手机屏蔽,约莫两个礼拜后才发现,幸好老师并不见怪,还很荣幸与老师聊了一阵子。后来老师更邀请我替《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题书》写推荐序,当下心里百感交集,一来心想我只是幸运考上三特的考生,是否有能力帮上老师的忙,且依老师的实力,实在不需要我的推荐;二来备感荣誉,能够受到老师的邀请,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肯定。

  还记得第一次遇见老师是在学校的讲座课,老师帮考生们复习特考的刑法范围,上课内容十分周全,短短三个小时就将考试范围整个有条理地讲过一遍,这绝对是学法律最重要的一部分,以往学起刑法都是一阶一阶、一个主题一个主题在学,或许某部分内容学得很熟,但是很可能写题目时才发现,连应该在哪一阶讨论都有问题,我身边有同学更是到考前才真正把整个三阶内容弄懂。背下刑法重要的争点当然是必备的,但是要从众多考生脱颖而出就得有系统写出来,让改题老师知道你不只有唸书,还对整个架构了若指掌。老师的书即是顾及了全部,除了有常考内容外,每个章节都有体系说明,不会见树不见林,不管是对初学者或是有一定程度的学生,都很值得一看,相信我,我是亲身例子!

  此外,老师的粉丝团也一定要关注,除了亲自整理各个考点的概念分析,也会提出重要的时事考题,对迫在眉睫的考生着实是一大福音,这么佛

  心的老师不多了!祝老师新书大卖!

潘孝典
105年三等警察特考刑事警察人员类别第三名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我是一名法務助理,平常的工作會接觸到一些法律文件,但刑法對我來說,一直是一門比較艱深難懂的學科。我常常覺得,教科書上的條文太過抽象,很難將它們與實際案例連結起來。這本《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3版)》,聽起來就像是為了解決我這樣的困擾而誕生的。我非常期待它能提供一個具體的框架,讓我可以透過分析案例,來學習刑法。 我特別想知道,這本書在「解題」的過程中,會不會提供一些思考的SOP(標準作業程序),像是從哪裡開始著手分析一個案件?第一步應該是辨識出可能的犯罪行為嗎?然後再一一檢視構成要件?還有,對於一些比較複雜的犯罪,例如共犯、未遂犯,作者會如何解釋?這是我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難題。而且,「3版」代表內容有更新,我相信一定涵蓋了許多近年來比較重要的實務見解,這對我來說非常重要,因為我需要確保我的工作是符合最新法律要求的。如果這本書能夠幫助我更紮實地掌握刑法的核心概念,並且學會如何運用到實際工作中,那絕對是一本值得推薦的好書。

评分

我是一個在司法體系工作的前輩,雖然我的專業不是刑法,但長年來,我也接觸過不少與刑法相關的案件。我一直覺得,刑法要真正落實,除了嚴謹的法條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清晰、貼近實務的解說。這本《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3版)》聽起來就具備了這個特質。特別是「警察」這個詞,我覺得很有意義,因為警察是第一線接觸犯罪、處理案件的人,他們的執法經驗和判斷,往往是刑法實際運用的關鍵。 我猜這本書在案例的選擇上,一定會著重於許多警察在執勤時會遇到的狀況,像是妨害公務、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甚至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等。而「解題書」的形式,更是能夠讓讀者從實際情境出發,去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而不是死記硬背。我尤其期待作者在書中是如何引導讀者分析案情、釐清犯罪構成要件,以及如何適用法律條文。畢竟,很多時候,法律的適用,取決於對案件事實的精確掌握和對法律條文的深刻理解。我認為,這本書對於警察人員提升專業能力,以及對於法律系學生、甚至是一般民眾,都能提供相當大的助益。

评分

說實話,一開始看到這本書名,我有點猶豫,因為我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律系的學生,我只是個關心社會的普通民眾。但是,當我進一步了解這本書的內容後,我發現它其實非常適合所有對刑法有興趣的台灣人。刑法是保護我們社會安全的重要法律,了解它,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也更清楚社會的界線在哪裡。這本書的「解題書」形式,聽起來就像是把一個個真實的案例,攤開來,然後一步一步地分析,就像在看偵探小說一樣,但裡面充滿了紮實的法律知識。 我特別好奇,作者會怎麼解釋一些比較常見但又容易混淆的犯罪,像是竊盜跟搶奪的差別?或是傷害罪的輕重如何判斷?還有,如果一個人被誣告,又該怎麼處理?這些問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或是新聞報導裡,常常會出現。如果這本書能提供一個清晰的脈絡,讓我們理解法律上的判斷依據,那真的太棒了。而且,作為「3版」,我相信它一定有涵蓋到不少近年來重要的司法判決,甚至是一些比較難理解的實務見解。我很想知道,作者是如何將這些專業的法律知識,轉化成一般人也能理解的語言,而不是只有枯燥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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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位經常需要處理法律事務的企業主,我深知刑法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商業活動中,釐清責任、避免觸法至關重要。我一直尋找一本能夠幫助我快速掌握刑法重點,並且能與實際商業情境結合的書籍。這本《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3版)》的標題,讓我覺得非常具體且實用。 我猜測,這本書的「解題」部分,會涵蓋很多與商業行為可能相關的刑法問題,例如侵權行為、詐欺、背信,甚至是一些關於知識產權的保護。我特別期待作者能夠針對這些案例,詳細解釋法律的判斷標準,以及在商業實務中,可能會面臨的風險。畢竟,有時候一個不經意的行為,都可能觸犯刑法,造成重大的損失。 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我一些預防性的建議,讓我在經營企業的過程中,能夠更加謹慎。而且,「3版」的更新,也代表著它一定能跟上最新的商業法規和實務發展。我非常需要一本能夠幫助我迅速理解刑法在商業運營中的應用,並且能夠有效降低法律風險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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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位常在新聞媒體上看到各種司法案件的觀眾,我常常覺得,為何同樣的罪名,判決結果卻會如此不同?有時候覺得很匪夷所思,有時候又覺得法官的判決很有道理,但始終抓不到其中的關鍵。這本《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3版)》的書名,對我來說,就像是一盞明燈。我一直認為,法律不應該是高高在上的,而應該是讓一般民眾能夠理解的。 我對「解題書」這個形式非常感興趣。我猜想,這本書會挑選一些在台灣社會上比較常見、也比較受關注的刑法案件,然後像抽絲剝繭一樣,一層一層地解析。例如,當我們看到新聞報導某人因為「妨害公務」被起訴,我們可能會不解,只是罵了幾句,怎麼就構成犯罪了?這本書會不會就針對類似的案例,深入淺出地解釋「妨害公務」的構成要件,以及在實務上,法官是如何判斷的?還有,對於一些比較嚴重的犯罪,像是殺人、強盜,作者會不會從「故意」、「過失」、「行為」、「結果」等面向,進行詳細的分析?我非常期待透過這本書,能夠建立起對刑法基本原則的認識,並且能夠理解司法實務的運作邏輯。

评分

我是一名正在準備國家考試的考生,刑法絕對是我的必考科目之一。我已經看過好幾本刑法的教科書和函授課程,但總覺得在實際解題的時候,還是會遇到瓶頸。很多時候,條文都背得很熟,但遇到題目,腦袋就一片空白。這本《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3版)》的出現,對我來說,無疑是及時雨。 我特別看重「解題」這個部分。我猜測,這本書會蒐集非常多來自實務、甚至可能是國家考試中出現過的經典案例,然後針對這些案例,提供詳盡的解析。重點不是簡單地告訴你答案,而是引導你如何一步一步地思考,如何正確地運用法條,如何架構出完整的答題架構。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教我如何辨識題目中的爭點,如何篩選出相關的法條,以及如何將案件事實與法條做連結。 而且,「3版」代表內容一定涵蓋了最新的考情資訊和實務見解,這對準備考試的考生來說,絕對是無價的。我非常期待作者能夠在書中分享一些獨特的解題技巧,或是提醒我們在解題時容易忽略的陷阱。如果能透過這本書,大幅提升我的解題能力,並且在考試中取得好成績,那這本書的價值就太高了。

评分

我是一名退休的公務員,經歷過許多社會的變遷,也看過許多法律的發展。我一直認為,法律的生命在於實踐,而一本好的法律書籍,應該能夠將抽象的法條,轉化為具體可行的指引。這本《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3版)》,光是「解題」兩個字,就讓我覺得很有親切感。 我猜想,這本書的內容,一定涵蓋了很多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能聽過、看過的案例。例如,鄰里之間的糾紛,或是交通意外後的責任劃分,這些都可能牽涉到刑法的問題。我好奇的是,作者會如何引導我們,從這些看似尋常的生活事件中,辨識出潛在的法律問題,並且理解相關的刑法規定。 我尤其期待「3版」的更新,這代表著書中的內容一定涵蓋了最新的社會狀況和法律實務。我希望透過這本書,能夠更清楚地了解,在現代社會中,我們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並且如何透過法律來保護自己。我認為,一本好的法律書,應該能夠讓像我這樣的長輩,也能夠輕鬆地理解,並且運用到生活中。

评分

我是一名對犯罪心理學有濃厚興趣的讀者,雖然我的專業不是法律,但我一直認為,理解犯罪行為,不能只從法條的字面意義出發,更需要結合人性的複雜和社會的脈絡。這本《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3版)》,聽起來就像是結合了實務與理論的橋樑。 我非常期待這本書的「解題」部分,能夠不僅僅是條文的羅列,而是能夠深入地分析,在特定情境下,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犯罪?警察在處理這些案件時,又是抱持著什麼樣的觀察和判斷?書中會不會提供一些關於犯罪動機、行為模式的分析?我認為,這對於理解刑法,是非常有幫助的。 我希望透過這本書,我能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是如何試圖規範人類行為的,以及在複雜的現實中,法律是如何被實際運用的。而且,「3版」的更新,也代表著它一定涵蓋了許多最新的案例,這些案例或許能提供更多關於現代社會犯罪現象的線索。我期待這本書能啟發我更廣泛的思考,並且讓我對刑法有更全面的認識。

评分

哇,光看书名《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题书(3版)》就覺得它一定很實用!身為一個對法律充滿好奇,但又常常被複雜的條文搞得頭昏腦脹的台灣民眾,我一直很想找一本能把刑法變得淺顯易懂、又貼近實際案例的書。特別是跟警察工作相關的,感覺就能學到很多在新聞上看到、或是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狀況,像是竊盜、傷害、妨害公務等等,這些都是跟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我猜這本書一定蒐集了很多台灣真實的司法實務案例,而且透過解題的方式,應該能讓我們這些非法律專業的讀者,也能一步一步跟著作者的思路,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判決。 而且,「3版」這個字眼也很有說服力!代表這本書一定經過不斷的修正和更新,才能累積到第三個版本,這表示它一定很受讀者的肯定,而且內容也跟得上最新的法規和實務見解。台灣的法律變動其實蠻頻繁的,特別是刑法,常常會有修法。如果一本解題書能跟上這些變動,那它的價值就更不用說了。我真的很期待作者會在書裡解析哪些最新的案例,是不是有涵蓋到最近社會上引起廣泛討論的那些案子?像是網路詐騙、酒駕肇事,或是比較新型態的犯罪。如果能透過這本書,更清楚地了解這些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處罰規定,以及法官在審理這些案件時的考量,那絕對是一大收穫。

评分

我是一名對社會議題很敏感的長者,過去幾十年來,台灣社會經歷了許多變遷,當然,法律的發展也在不斷演進。我一直覺得,法律是社會的基石,而刑法更是直接關係到社會的安全和秩序。這本《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3版)》,光是書名就讓我感到一種「貼近生活」的氛圍。 我猜想,這本書的內容,會涵蓋很多我們在新聞裡常常聽到的犯罪類型,比如詐欺、侵占、妨害自由等等。而「警察」的角色,更是讓我覺得,這本書會從第一線的處理人員的角度出發,來解釋刑法。我好奇的是,作者會如何引導我們這些非專業人士,去理解這些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不是會透過一些生動的比喻,或是生活化的例子? 我還想知道,這本書會不會探討一些比較社會性的議題,例如青少年犯罪、酒駕的責任歸屬、或是網路犯罪的現況。畢竟,這些問題都跟我們現代人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3版」的更新,也代表著它一定涵蓋了近年來社會上比較關注的案件和法律的修訂。我希望透過這本書,能夠更清楚地認識到,在現代社會中,哪些行為是法律所不容許的,並且是如何被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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