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中,「勞基法」是一部「射程」蠻廣的法律,幾乎所有的人和它都有關係(公務員除外),受僱人的權益靠它保護,僱主的成本、責任也和它有關。
余在台大法律系研究所博士班,受兩岸著名民法、法學方法論名教授王澤鑑指導,余撰寫博士論文「勞動法法源及其適用關係之研究」,即致力於「勞基法」之學習與研究,執行律師業務亦以「勞基法」為主要領域之一,且擴及兩岸的勞動法,並先後撰寫三本《勞動基準法實用》,對勞資關係、階級流動(障礙)深有體會,又因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首屆委員因而對產業經濟有深刻的體悟,綜羅了勞、資,較全面觀察了當今社會全貌,包括勞資關係。
近年來受大學法律學院之聘,講授「勞動基準法」,深感對於初學者需要一本「簡明」、「易簡」之材料,引導其入門,接近「勞基法」,而不致於「望而生畏」。
近十多年重點重溫儒學、理學義理,知「理一分殊」,固然「有理走遍天下」,然而「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如失「本心」,再多「窮理」亦是枉然而費事,窮心窮力而費財,必須融合二者,雙方互相自省,互相溝通,以鵝湖之會宗旨,爭取共識。陸九淵說「易簡工夫終久大」,余深有同感,於是將繁複法律「由博而約」成此「綱要」矣,是為序。
呂榮海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