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刑事訴訟法,首重理解訴訟流程,若要奪分,則不可忽略爭點。本書將十年內高普考、三四等各類刑事訴訟法考題徹底分析,對照其出現之爭點後,再回推至章節編排與撰寫,強化常出現的爭點,隱晦艱澀不常考的則酌情刪減,故此書不只是一本刑事訴訟法易讀易懂的準備考試用書,更是協助您抓題破題,速效累積奪分實力的工具書。
【本書適用】
本書《刑事訴訟法概要》(書號:9786267353653)適用於以下招考之考生:
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
司法特考四等執達員
司法特考四等執行員
司法特考四等法警
【本書三大亮點】
★對應最新考試趨勢,將法科化繁為簡,靈活搭配重點整理表格,輕鬆攻克命題焦點!
★收錄108至112年刑事訴訟法概要試題共20份,100%題題詳解!
★買書就送法科申論題寫作技巧,名師教學應試技巧,獨家傳授!
【本書特色】
一、重點整理刑事訴訟法規
這本《刑事訴訟法概要》於第一部分重點整理中收錄強制處分、證據法、偵查、審判、自訴、上訴、抗告、再審與非常上訴等訴訟法制,將法規重點整理,深入淺出,即便未曾接觸過刑事訴訟的一般讀者也能在作者的諄諄引導下循序漸進,事半功倍的累積法學實力。
二、表格補充說明重要觀念
本書將艱深的法律名詞以縝密邏輯說明;將拗口的法律觀念以白話口語闡釋。使用重點補充,讓考生在看到題目時,能想起對應爭點,迅速且精確解題。
三、重要刑事訴訟學說與判決、重要法條全都收錄
法學、法條浩瀚無垠,本書收集各種常考法律判決與見解,確保手持一書,遠渡法學考試彼岸。
四、20份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第二部分歷屆試題詳解,收錄108-112年法院書記官、執行員、執達員與法警考試,共20份試題,100%題題詳解。讀者可透過演練各類考試的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
【準備要領】
1.近年來刑事訴訟法概要題目,除集中於強制處分搜索、扣押與羈押之合法性、上訴審與證據能力等傳統爭議外,關於無效判決之救濟也成為考試熱點。故熟悉最高法院見解,以判決的書寫邏輯增進法律論述能力,並精要法科考試解題篇幅,為順利考試之不二法門。
2.本書係根據考選部之命題大綱編寫而成,系統歸納整理17個重點,輕鬆掌握命題方向。讀者於準備考試時心中應先建立體系框架,再一一梳理法規脈絡,避免陷入條文泥沼之中,並以書中圖表輔助學習,釐清概念,完整擊破學習盲點。
3.關於刑事訴訟法之備考也須注意各家學說、重要實務見解與法律座談會意旨,書中將其精簡濃縮,讓讀者把有限的記憶力花在刀口上,快速判斷具有命題實益之爭點。
4.最後,法學這一科變幻莫測,法條常會因為社會需求進行修正或新解釋,身為法科考生也須時常注意最新修法。此外,也不能忘記需要常關注時事新聞,考試熱點往往就出現在此,畢竟法律作為一門社會科學,與社會接軌是必定發生的。
【重要修法】
一、民國112年5月3日修正
通過刑事訴訟法第67條及第416條條文修正,將聲請回復原狀及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處分的期間,由現行的5日,均延長為10日,以完善救濟規定。
一、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
1.第258-1條、第321條、第323條:將「視為提起公訴」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
2.第258-2條、第258-4條:賦予聲請人提起自訴與否的選擇機會。
3.第258-3條:提升當事人陳述意見權。
4.第258-4條:參與准許裁定之法官,不得參與其後之審判。
5.第260條:明確區分檢察官偵查及法院審查程序,明定得再行起訴之「新事實或新證據」範圍。
6.第406條抗告期間延長為10日。
7.第376條新增不得上訴第3審之罪的範圍。
8.新增第227-1條判決之裁定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