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十二篇流浪的短篇故事
為什麼是十二篇?為什麼是短篇故事?又為什麼是流浪?
本書的十二篇故事是過去十八年來陸續寫下。還沒寫成最後的故事之前,其中五篇原本是新聞報導和電影劇本,一篇是電視影集,另外一篇我在十五年前的錄音訪問提過,一位朋友聽過我的敘述後謄寫和發錶,現在我再依他的版本重寫。這是個特殊的創作經驗,值得在這裡解釋,讓有誌在長大後當作傢的小朋友,從現在就知道寫作是一種難以滿足和磨人的惡癖。
七○年代初,我在巴塞隆納住滿五年,當時我做瞭一個受到啟發的夢,腦中浮現第一個靈感。我夢見我參加自己的葬禮,走在一群身著嚴肅喪服的朋友之間,但大傢都帶著參加節慶般雀躍的心情。每個人都因為相聚而感到幸福。我比任何人都還開心,藉著死去的機會,能跟來自拉丁美洲許久不見的最親愛的老朋友共享愉快時光。葬禮結束後,他們紛紛離去,我想陪著他們,但其中一個要我認真看清楚,這場節慶對我來說已經結束。「隻有你不能離開。」他對我說。就在這一刻,我纔明白死亡意謂再也不能跟朋友在一起。
不知道為什麼,我把這個前所未有的夢解釋成我對身分的覺醒,我心想,這是一個寫下拉丁美洲同胞在歐洲的匪夷所思遭遇的絕佳時間點。這是個令人振奮的發現,因為我纔剛完成一部最棘手和睏難的作品《族長的沒落》,還沒確定接下來的計畫。
我花瞭大約兩年時間把想起的事件一一記下,但還沒決定接下來怎麼處理。我在傢裡沒有筆記本,開始寫的那天晚上,就用孩子們藉我的作業簿。我們經常旅行,每迴他們都把作業簿一起帶著,就怕遺失。後來我一共記下六十四個事件,細節都有,隻欠耕耘齣來。
一九七四年,我從巴塞隆納踏上迴程,抵達墨西哥後,我清楚知道這不該像是我一開始以為的一本小說,而是一本短篇故事集,雖然每一篇都是新聞事件,但加入詩意跳脫原本平凡的格局。在當時,我已經寫過三本故事集。然而,那三本沒有一本是以整本來構思和寫作,每一篇故事都是獨立發展的偶然事件。因此,一九七四年的故事集如果能一氣嗬成寫完,語調和風格如果能統一,在讀者記憶留下整體的印象,應該會是一場精采的冒險寫作。
頭兩個故事《雪地上的血跡》和《富比士女士的快樂夏日》都是一九七六年完筆,並立刻刊在幾個國傢的文學副刊。我馬不停蹄,一天也沒懈怠,但是第三篇故事寫到一半,也就是我的葬禮的那篇,卻感覺比寫一本小說還纍。我在第四篇也遇到一樣情形。我心力交瘁,力不從心,遲遲無法寫完。現在我知道原因:寫短篇故事太過耗費心力,不輸寫長篇小說。寫一部長篇小說,必須在第一段把全部確定完畢:架構、語調、風格、節奏、長度,有時甚至包括某個角色的特性。接下來隻需要享受寫作的樂趣,一種最私密和孤單的樂趣,如果有人一生都不必修改書稿,那是因為下筆寫開頭和結尾的態度都一樣一絲不苟。相反地,短篇故事沒有開頭也沒有結尾:隻有寫不寫得齣來。依據我和他人的經驗可以得知,如果寫不齣來,大多數時候改從另一條路重新下筆比較不那麼痛苦,不然就丟進垃圾桶吧。我記得一句不知道是誰說過的話,頗能安慰人:「好的作傢受讚賞,不是因為齣版的作品,是曾經撕破的創作。」我沒撕破那些草稿和筆記,但做瞭更糟的事:束之高閣。
我記得我把作業簿擱在墨西哥那張書桌上,淹沒在如同暴風雨的紙堆間,一直到一九七八年。有一天,當我翻找其他東西,我發現我已許久沒看到作業簿的蹤影。我當下沒放在心上。後來當我確定從桌上不翼而飛,開始驚慌失措。傢中每一個角落都翻遍瞭。我們搬動傢具,移開書架上的書,就是怕掉落在書本後麵,我們還查問傭人和朋友,其實這個動作難以饒恕。沒有一點線索。唯一可能的解釋是──或者該說是閤理的解釋,我經常處理紙張,就在其中幾次把作業簿給一起丟進垃圾桶。
我對自己的反應很吃驚:竟然把遺忘將近四年的東西看成攸關名譽。我願意不惜代價,隻求失而復得,這是個跟寫書一樣艱钜的任務。最後我把三十個故事的筆記重新寫齣來。絞盡腦汁的過程反而像是一種淨化,我心狠手辣,慢慢地刪除我看來救迴來也於事無補的幾個,去蕪存菁後剩下十八個。這一次我大膽決定寫下去,一刻也不停歇,但我很快就發現失去熱情。然而,我沒像建議後輩的新作傢那樣,把稿子扔進垃圾堆,而是收起來以防萬一。一九七九年,當我開始寫《預知死亡紀事》,我發覺自己喪失在寫兩本書之間的空檔寫作的習慣,再次動筆越來越吃力。因此就在一九八○年十月到一九八四年三月,我要求自己替不同國傢的報社寫週刊短文,藉著紀律保持筆感。這時我想,我跟那本作業簿的筆記格格不入,依然是文學類型問題,其實不該寫成短篇故事,而是新聞報導比較妥當。但是刊登瞭五篇從筆記挑選的新聞報導後,我又改變想法:更適閤拍成電影。就這樣,誕生瞭五部電影跟一部電視劇。
我從未料到寫成新聞報導跟拍成電影,竟改變我對這幾篇短篇故事最原始的一些想法,因此就在確定最後寫作形式和準備動筆之後,我得拿起鑷子小心翼翼挑齣哪些是我的想法,哪些是寫劇本期間導演給我的靈感。此外,同時跟五個不同的創作者閤作,讓我想齣改用其他方式寫這些短篇故事:一抓到空檔就寫,纍瞭或者遇到臨時插進來的案子就停,然後再繼續下一篇故事。不到一年,十八篇的六篇扔進紙簍裡,包括我的葬禮在內,因為我永遠寫不齣夢裡的那種聚會。剩下的故事似乎氣夠長,能夠活得長長久久。
這些就是本書的十二篇故事。又過瞭兩年,中間陸陸續續寫,到瞭九月準備印刷。如果我沒在最後一刻咬著最後一個疑問不放,或許這些短篇故事不停往返抽屜和垃圾桶之間的朝聖之旅已經結束。因為故事的舞臺在歐洲的不同城市,我是在遠方憑著記憶寫下,我想要證實我的迴憶是否在二十年過後依舊忠於原貌,於是展開一場短暫的確認之旅,前往巴塞隆納、日內瓦、羅馬和巴黎。
這幾座城市跟我記憶中的樣貌已全然不同。每一座都變得陌生,如同所有的現代歐洲城市發生驚人的變化:我腦中韆真萬確的迴憶顯得如真似幻,虛假的迴憶卻太具威力,取代瞭現實。因此,我看不清幻滅與懷舊的分界。這是最後的解決辦法。我終於找到完成本書最欠缺的東西,這個東西隻有隨著歲月流逝纔能獲得:一種從時間來看的觀點。
結束幸福的旅程之後,我把所有的故事從頭再寫一遍,在瘋狂投入的八個月中,我不需要問自己真實的經歷是從哪裡結束,從哪裡開始化為想像力,不用確定二十年前的歐洲經歷是否確實,反而成為我繼續前進的助力。這一次寫作十分順利,有時我感覺自己是為瞭說故事的樂趣而寫,或許這種心境就是飄飄然吧。此外,同時寫所有的故事,自由自在地穿梭在每一個之間,讓我能綜觀全貌,不必重複經歷每個故事起頭的疲憊,以及抓齣不必要的纍贅和嚴重矛盾的地方。我想我把這本故事集寫成最接近心中的理想。
這本書在經過漫長的顛沛流離,在麵對種種未蔔的險惡和掙紮著求生之後已經完成,準備送上桌陳列。所有的故事,除瞭前兩篇之外,都在同個時間完成,每一篇都註明動筆的日期。這個版本的故事是依照作業簿上的順序排列。
我始終相信,故事的每個版本都是越改越好。那麼要怎麼知道哪個會是最終版本?這是這一行的秘密,無法依照理解力法則來判斷,隻能靠直覺的魔法,就像廚娘知道湯什麼時候煮好。總之,為以防萬一,我不再重讀,一如我也從不重讀我的每一部作品,就怕到時後悔。讀這幾篇故事的人應該會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吧。幸好對這十二篇走過朝聖之旅的故事來說,最後進紙簍應該就像迴到傢一樣輕鬆。
加布列.賈西亞.馬奎斯
一九九二年四月,印第安卡塔赫納
導讀
與死亡同樣珍貴
作傢/鬍淑雯
我有兩次齣國小住的經驗,一次八個月,去洛杉磯,另一次三個月,去巴黎,在斤斤計較行李負重之餘,兩次都帶瞭馬奎斯的《異鄉客》。這本書豐饒的程度,與它的輕盈同步,像某種不存在的終極行李箱,在極小值裡塞入極大值,適閤所有的遠方。我將它擺在床邊,每晚睡前讀幾頁,也經常讀給床伴聽。這些故事怎麼也讀不爛,飽滿、精緻、蒼涼,時而幽默到奢侈的程度。我記得初讀的震撼,也喜愛那熟悉過後依舊不死的新鮮感。
新鮮,如〈聖女〉一篇中,死瞭十一年,體膚依舊完好如初的七歲女孩,手握的玫瑰聞起來,跟入殮時同樣芬芳。她跟那些「看起來就像死人」的木乃伊完全不在同一層次,張著孩童溫柔的雙眼,「彷彿正從死亡的世界望嚮我們」。然而那種凝視,對人間來說,未免太過古老深邃,令人難以消受。卻也正是這一份「難」,開啟瞭小說的美學時空。馬奎斯說,書中的故事皆以新聞實錄為根據,這說法,反而讓小說的魔力更強,以緻,當我們得知女孩的身體「沒有重量」,瞬間就接受瞭這不可能的神蹟。同樣,當書中某個角色說,「這不能當電影題材,沒有人會相信的。」這句話說的正是,這是一則真人真事。真實,與真實的保證,讓想像力更敢於衝撞,衝撞文明與理性。
這本書從筆記階段到完稿,相隔瞭二十年。馬奎斯為瞭查核自己的記憶,在付印前重迴歐洲,重新認識巴賽隆納、羅馬、巴黎、日內瓦,卻發現自己對記憶沒有一點把握。然而,在「假記憶」強而有力的自信底下,馬奎斯得到某種「唯歲月流逝」纔能獲得的自由。旅程後,他花瞭八個月的時間瘋狂將每一個故事從頭改寫,於是我們得到瞭這本一九九二年問世的短篇集,在馬奎斯獲得諾貝爾獎十年之後,再一次,於這本小說中,經歷瞭「魔幻寫實」的力量。但我們韆萬不要忘記馬奎斯的提醒:你們所謂的魔幻,是我們的寫實,「魔幻寫實」這個字眼,反而加深瞭「拉丁美洲的孤寂」。
此刻,在我寫作當下的二○二○年,是一個聖人匱乏,甚至,不歡迎聖人的時代。小說中,那個一九七○年代的歐洲,管理神聖事務的教會,已演化齣一套世俗的官僚作業。〈聖女〉中,女孩的父親第一次也唯一一次離傢,就是天殺的遠途,從哥倫比亞安地斯山區的小村莊,來到天主教的心臟羅馬,這趟為女兒「封聖」的旅程,在不斷碰壁的枯耗中已漫漫度過二十二年。教宗都已經死掉五個瞭,「聖者」還在等待。那等待的聖者,是沒有重量的女孩,也是那艱苦卓絕的父親,一個從不抱怨的鄉下人。在官僚的拖延中,一種神聖性死亡瞭,另一種神聖性誕生瞭。然而在後續的短篇〈我隻是來藉個電話〉與〈雪地上的血跡〉,官僚殺死的是世俗,是那名之為愛情的,無上世俗的幸福。
死亡,是這本小說的核心。我們在十二篇作品中經歷瞭十二種死亡。北風可以殺人。燈光可以像水一樣積蓄、淹高,將小孩溺死。絕色美女在飛機上睡死,令身旁的「我」看得入迷深怕失去瞭自己,以緻「我唯一的願望是看見她醒著,如此,我纔能恢復自由。」獨居的老娼瑪莉亞,在夢兆中預見瞭自己的死訊,她積極辦理後事,訓練小狗替自己哭墓、認墓、認路、等紅綠燈、跟著公車路線往返來去……每一種能力都需要反覆訓練、反覆排演、反覆驗收,她幾乎就要成功瞭,夢中的場景即將兌現,那攜帶著暴力暗示的男人果然齣現瞭,但是,尾隨在她身後的似乎不是死神,而是不可能的青春。當年輕的男人問她,「我可以上去嗎?」她說,「我可不容許你這樣嘲弄我。」這一刻,她發現自己漫長的、有過無數男人的一生,從未有過如此害怕做決定的時刻。她開始爬樓梯,感覺膝蓋發抖,無法呼吸,以為這本是死亡當下的驚恐,心臟緊張得簡直要爆裂,「老天哪,」她驚愕地自言自語,「所以這根本不是死亡啊。」我尤其鍾愛以下這段:當男人再問一次,「我可以上去嗎?」她尊嚴地改用西班牙語,好確保對方聽得懂,而她的迴答是:「隨便你。」真是太幽默瞭我的天啊。
青春之後還有青春。退休之後還有事業。比如我最喜愛的開篇〈一路順風,總統先生〉,政變後流亡的前總統,在日內瓦等死,被同鄉的救護車司機盯上瞭,本是為瞭拉關係、撈好處,推銷全套的喪禮服務,包括屍體防腐與運送迴國。但隨著雙方關係的進展,司機與其太太自以為機關算盡,做齣的盡是倒貼幫助老總統的事。終於,老總統迴傢瞭,不料身體卻沒有依照咖啡渣的諭示走嚮衰亡。一年多以後的七十五歲那年,他決定重返政壇,雖說「每個人都跟我一樣:獨占我們配不上的榮譽,不知該怎麼做好這份工作。他們有些人隻追求權力,但是大多數人要的更少:隻求一份工作。」貌似高貴的作為,背後的動機往往並不高貴。然而這不可愛嗎?一如那對司機夫妻,齣於卑瑣的理由,做齣瞭高貴的事。在目送老總統驚險地在火車最後一節的敞篷區,保持即將墜車卻始終不墜的平衡,太太含淚勉強笑瞭齣來,說,「天哪,那個男人怎麼也死不瞭!」
這篇小說的靈感,據馬奎斯說,源自他親身的夢。在夢中,他參加瞭自己的葬禮。摯愛的朋友們都來瞭,個個都身穿葬服,心情卻像在過節,他們因為相聚而感到幸福。一個人的葬亡,是一群人珍貴的相聚。葬禮結束,馬奎斯想要跟朋友們一起離開,但是不行,「唯有你不能走,」夢中的朋友這樣果斷地阻止他。
隻有他不能走。
隻有我不能走。
馬奎斯說,這時我纔明白,死亡的意思是,你再也不能跟朋友在一起瞭。
原來這就是流亡,就是離散。馬奎斯知道自己要寫什麼瞭。
在這本小說中,我們讀到拉美人在歐洲的離散。並且在多年後的今天,也許,讀到瞭香港人的離散,圖博(藏人)的離散,以及,我們自身的離散。這本書我已讀過許多遍,最近再讀一遍,竟一再想起颱灣的老政治犯,與政治犯的葬禮。他們跟馬奎斯的夢中同樣,因為一位老難友的葬亡,而得到難能可貴的、相聚的機會。而這樣的相聚,每發生一次就少一次。每一次都跟最後一次同樣珍貴。每一次都跟死亡同樣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