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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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Raymond Chandler
图书标签:
  • 悬疑
  • 推理
  • 犯罪
  • 冒险
  • 动作
  • 黑色幽默
  • 反英雄
  • 警匪
  • 心理
  • 惊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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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一九五○年结集的短篇小说集,包括汉子侦探马罗的四个短篇探案,写于一九三四 ~ 一九三九年之间。

  包括:《找麻烦是我的职业》、《检方证人》、《金鱼》、《红风》。

好的,以下是一份符合您要求的图书简介: --- 《尘封的航迹:一个海洋探险家的日志》 序言:迷雾中的呼唤 在人类文明的版图上,海洋永远是一块充满未知与诱惑的巨大留白。我们仰望星辰,却常常忽略脚下这片深邃的蓝色领域。本书并非一部传统的探险手记,而是一段横跨四十年,被时间与海浪打磨得斑驳陆离的航行记录。它属于一位鲜为人知,却在世界的边缘留下深刻印记的海洋制图师兼博物学家——阿利斯泰尔·芬奇。 《尘封的航迹》首次公开了芬奇先生跨越三个世纪的日志、手绘地图、以及他与自然界进行无声对话的沉思录。这不是一个关于征服或发现新大陆的故事,而是一部关于“理解”与“敬畏”的编年史。芬奇用他独特的视角,带领我们潜入人迹罕至的海洋深处,探索那些被主流历史遗忘的角落。 第一部分:学徒时代的冰冷海岸 (1958 – 1975) 故事始于芬奇年轻时在英格兰北部港口城市的学徒生涯。那时的海洋是严酷的导师,教导他如何与变幻莫测的天气共存。他从一艘老旧的捕鳕船上开始,记录下冷水域特有的生物群落——那些在极光下闪烁的深海蠕虫,以及在风暴中展现出惊人韧性的海鸟。 这一部分着重于他对早期导航技术的掌握,以及他如何将对天文学的兴趣融入到传统航海的实践中。芬奇并非一个热衷于英雄主义的冒险家,他更像一个沉静的观察者,对那些支撑人类远航的古老智慧保持着近乎虔诚的尊重。日记中充满了关于如何通过洋流的细微变化来预测风暴的细致描述,以及他对早期声呐技术局限性的深刻洞察。他第一次航行至格陵兰海域,记录了冰川消融前夕那片海域特有的幽蓝光影,预示了他未来对“不可见之界”的执着探索。 第二部分:热带之谜与失落的珊瑚礁 (1976 – 1992) 芬奇的航程转向了太平洋的珊瑚三角区。在这一阶段,他不再依赖商业航线,而是学会了利用小型帆船,深入那些因政治动荡或地理阻隔而被现代地图遗漏的环礁。 此处的篇幅集中展现了芬奇对海洋生态多样性的痴迷。他花费数年时间,绘制了一系列关于特定珊瑚礁生态系统的详细图谱。这些图谱远超传统生物学的范畴,融入了当地渔民关于潮汐、月相与鱼群洄游规律的口述历史。其中最引人入胜的是他对“幽灵花园”的描述——一个据称因海底温泉活动而色彩斑斓,却又极度脆弱的深水珊瑚群落。他与当地土著社群建立了深厚的联系,记录了他们对海洋的信仰体系,以及他们如何通过代代相传的知识来管理海洋资源,避免过度捕捞。这些记录为我们理解人与海洋之间可持续共存的可能性,提供了宝贵的非西方视角。 在这一阶段,芬奇也记录了他对于海洋污染的早期担忧。他在日记中描述了那些本应充满生命力的水域,开始出现塑料纤维和工业废弃物的迹象,他的笔触从科学的冷静转向了深深的忧虑与无力感。 第三部分:深渊的回响与哲思的沉淀 (1993 – 2010)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技术的进步,芬奇将注意力投向了更深的领域——海沟。他参与了几次国际深潜项目,但他的关注点始终聚焦在生物学家和地质学家之外的领域:深海光线、水压对声音的扭曲,以及在绝对黑暗中生命形态的适应性。 这一部分展现了芬奇哲学思考的成熟。他不再满足于记录“有什么”,而是开始探究“为什么会是这样”。他对马里亚纳海沟的观察,与其说是科学考察,不如说是一种对存在极限的冥想。他描述了在深海潜水器中感受到的那种“时间静止”的状态,那种将人类个体置于地球历史宏大背景下的谦卑感。 日记中穿插着他对手稿进行整理和修复的记录。在南大西洋的某个偏远气象站,他花了好几年时间研究一幅十七世纪荷兰探险家的航海日志碎片,试图通过残存的墨水痕迹和纸张老化程度,推演出原始绘制者所处的环境压力和心理状态。这揭示了芬奇对历史的追溯,以及他坚信所有航海者的孤独感和目标都是相通的信念。 尾声:归巢与未竟之愿 最后几页日记写于芬奇晚年,他回到了苏格兰西海岸的一座灯塔下的简陋居所。他的航行已经结束,但他的思绪从未离开海洋。他记录了对未来海洋环境的预测,充满了谨慎的悲观,但也夹杂着对新一代海洋守护者的期待。 《尘封的航迹》是一部邀请读者进入一个孤独、执着灵魂内部的著作。它不提供惊天动地的冒险高潮,而是呈现出一种经年累月的坚持,一种对世界的细致入微的关怀,以及对蓝色星球无尽深邃的深沉爱恋。阅读它,如同在宁静的夜晚,聆听远方的海浪,感受那种既遥远又无比亲近的共鸣。 本书适合对海洋科学史、早期航海日志、环境哲学以及个人传记文学感兴趣的读者。 ---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是雷蒙.钱德勒成书于一九五○年的马罗短篇探案,包括四个牛刀小试的故事,写成于一九三四~三九年间。

 短篇好看还是长篇好看?

 这样的大哉问可能并不恰当。然而,有些时候不恰当的问题会引出不见得没意思的讨论,因此何妨一试。

由短而长

  基本上,大部分的推理侦探作家皆分别有长、短篇问世,然而,若我们从推理史来看,大致却是个从短篇逐步移向长篇的发展过程:公认的推理小说始祖艾德格.爱伦坡,便是以五个短篇在十九世纪上半开启了这长达百余年的死亡大河;然后,是成为推理类型基石的「福尔摩斯探案」,柯南.道尔一生只有四个长篇,而真正让福尔摩斯显露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本事的,是他马不停蹄所侦办的共计五十六篇灿若繁星的短篇;跟着发展到二十世纪初,短篇人物辈出,搭建出推理史上的第一个黄金时期,其中最好的大概是英国的布朗神父和美国的「思考机器」。

  第一黄金时期,这是短篇的空前高峰,然而也和历史常见的发展一样,短篇也在此时开始衰败──为什么呢?

  昆德拉曾打趣道,人的手势,其数量远比人少,因此手势远比人精巧。一样的,亘古以来死人无数,但死法的数量也远比死亡人数少,「第一感」的基本死法,大约在第一黄金时期就消耗殆尽了,古典推理要继续发展下去,便得重新寻找死法、深化死法──或者说,重新布置死法。

原型的短篇

  再问个不恰当的问题:长篇和短篇怎么分别?答案气死人的简单,字数多寡,字数多的叫长篇,少的叫短篇,偶尔有些不多不少的我们称之为中篇──但请不要追问多少的定义问题,因为界线模煳也并非必要,我们只消用你日常直观所说的:「这人很高。」「这人很矮。」就暂时够用了。

  问题在于:「以多为胜」是什么意思?迷恋过马克思的人会回答你:量变,往往会带来质变。

  大体上,短篇由于字数少,没空间腾挪,因此,它往往得直接不转弯的表现死法(也就是诡计)的「原型」。福尔摩斯短篇探案的伟大,每每让读者、特别是推理作家浩叹,某个角度来说,原因在于他一开始就「浪费」了太多的死亡原型,后来者写来写去(作家)、看来看去(推理迷),总蓦然发现概念上我们不容易翻出柯南.道尔的手掌心。

  这里只举个例子,比方说福尔摩斯短篇中的(鹊桥血案),这是一个妒嫉发狂的太太,决定一死来惩罚丈夫和其情人「这对狗男女」的命案,她约了丈夫的情人到石桥上谈判,大吵特吵之后横尸石桥正中央,致死原因是中弹瞬间毙命,但现场找不到手枪,只有石桥护栏上有一道新的撞击痕迹,丈夫的情人当然涉嫌深重被收押,但眼尖的福尔摩斯立刻注意到护栏上的痕迹干系重大,原来是自杀的妻子,在手枪另一头以绳子系着石头悬于护栏之外,开枪后松手,石头的重力很自然把枪拉入河底,隐藏了凶器,然而不可避免的,手枪勐往外拉必然冲撞石头护栏,遂因此洩露天机。

  这个诡计后来被美国古典推理大师S. S.范达因直接「抄袭」,只是他极精巧的以漫天大雪来替代河水隐藏凶器(恕不洩露哪一部作品);然而,若我们进一步把<鹊桥血案>概念化为「被害人原来是凶手」,那在日后的推理小说长河之中,我们三天两头就碰得到(也恕不洩露是哪些作品)。

原型的运用

  当「原型」很快被使用殆尽,而新的死法又远远赶不上写作的大量消耗,推理作家便需要更大的空间来腾挪和布置,长篇逐步取代短篇,我猜,有如此不得不尔的结构性原因──「陌上花开,君可缓缓死矣。」缓缓的布局,缓缓的谋杀,字数的量变,使推理作家有机会对有限的「原型」加以隐藏、干扰、变形和细致运用,更有机会把数个「原型」熔燽一炉,让读者更难以辨识──学过基本排列组合的人都知道,这又重新挖开多少可能性来(比方说有一百个原型可排列组合出多少可能来),至少我们看到的事实是,推理作家意气风发的又写了几十年,而且一再把推理小说推到新的高峰。

  从流下台的短篇,倒没因此消灭,它改变了用途,居于从属的位置,吸纳一些趣味的巧思,一些破碎的灵感,或应运着推理杂志的刊载所需而生(比方说日本的短篇数量仍极惊人),仍三不五时闪着小而精巧的寒光。

长短皆宜

  好,问题绕回来,长篇好看还是短篇好看?直接的答案是:要看读者是谁,也要看是怎样的长篇和短篇。

  但我个人以为,会成为推理侦探小说迷,通常性格会有懒而悠闲的一面,服膺「悠闲的人凝视着上帝的窗口」这句话,因此,十天的好看当然比不上半小时的好看要划算得多了──当然这不直接构成长篇比短篇好看、更构不成只看长篇不看短篇的理由,我要说的可能是认识本质、各从其类,短篇宜放在比方说马桶水箱上、浴缸旁或一趟不近不远的飞机火车行囊中(很遗憾台北巿的交通塞车却没有适宜阅读的交通工具),以及不适宜记挂着凶手是谁、结局如何的破碎时间云云,如此而已。

  好,更缩小问题:钱德勒的小说长篇好看还是短篇好看?这问题我们似乎已探讨过了,这位刺猬型的作家,某种意义来说,他的一生只写一部小说,因此答案仍是:差不多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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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特类的文学古玩家也许有一天会调查二○年代和三○年代前期开花繁茂的廉价侦探小说的档案。他需要锐利的眼光和开放的胸襟,才能决定这些流行的推理小说在何时以何种面貌变成堪登大雅之堂,落地生根的作品。廉价小说未曾梦想会有子嗣传人,大多数的作品此时大都已经变成肮脏的褐黄色了。一个人的确需要相当宽阔的胸襟才能看透精俗的封面、鄙陋的标题和勉强令人接受的广告,才能体会一种写作真实的力量──即使这种写作风格已经拥有高度发展的形式和技巧,使得当代小说读起来宛如老处女茶室里温吞的肉汤。

  虽然许多人在故事里被杀身亡,他们的过世往往费尽笔墨描写,但我不认为这种力量全然是暴力之事。当然也无关写作的好坏,因为任何这类努力都会被编辑大人无情的删除。也不是因为故事情节或角色多有原创性。大多数情节都很普通,大多数角色都是相当原始、典型的人类。这恐怕要归咎于这些故事衍生出来恐惧的气味。他们的角色生活在一个出了毛病的世界,一个早在原子弹发明以前的世界,文明创造了毁灭自己的机械,而且大家都在学习使用,好像恶棍白痴愉悦的第一次试用机关枪,法律是用来操纵争权夺利的工具,街道上净是比夜晚还要黑暗的东西。推理小说的动机和角色变得发蛮横兇狠和愤世嫉俗,但是对它想要产生的效果或产生的技巧并不酸苦。当时几个不寻常的评论家看出这一点,其实一个人只能指望这么多了。一般的评论家从来不承认这点成就。他们只等到这点成就获得尊敬后才忙着去解释。

  标准侦探小说的情感基础是──而且一向是──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它的技巧基础除了皆大欢喜的结局外,其余都没什么重要意义。这样或多或少累积成情节。结局能够说明一切。但是另一方面,《黑面具》杂志里这类故事的技巧基础是场景比情节重要,也就是好的情节应该制造好的场景。理想的推理小说应该少了结局,我们写作的人跟拍电影的人有相同的观点。我第一次去好莱坞工作时,一个很聪明的制片人告诉我你无法从推理小说上头拍出一部成功的电影,因为整个重是要揭发结局,而这在银幕上只需要几秒的时间就能办到,观众很快就能明白。他说错了,因为他想的是别种错误的推理。

  至于冷硬派侦探故事的情感基础呢?显然它不相信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除非信念坚定的个人决定插手管事,确定正义得以伸张。这类小说是关于使这个信念成真的人的故事。他们不管是警察、私家侦探或新闻从业人员都是坚强的人,他们的工作很艰难很危险,因为他们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这样。从前到处都是这种工作,现在也是。无疑的,有关他们的故事向来具有一种引人遐思的因素。这类事情发生过,但不是那么快速,不是发生在一群关系紧密的人身上,也不会发生在狭窄的逻辑框框里。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需要不断的动作,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输了。一有怀疑,就有人手上拿着枪走进门来。这可能变得相当愚蠢,但看起来好像也无关紧要。一个不敢超越自己的作家跟一个害怕犯罪的将军一样无用。

  我回头看自己的小说,如果我不希望它们更好,那是很荒谬的。但如果它们更好,它们就无法出版。如果规格比较不那么拘谨,当时更多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我们有些人很努力要打破成规,但常常被逮到而退稿。超越规格的限制而且不会破坏规格是每一个为杂志撰稿,且并非全无指望的卖文者的梦想。我的故事里有些东西我想改变或剔除。要做这个,看似容易,但如果尝试看看,你会发现根本不可能。你只会破坏好的,对坏的部分一点也起不了作用。你无法重新捕捉气氛,天真未凿的情境,甚至减低仅有的野兽气质。作家学到有关小说创作的每件艺术或技巧正好把他带离写作的需要或慾望。最后他学会所有技巧,可是没东西要说。

  至于这些展示的文学特质,我名正言顺的从杰出的出版商的版本说明里假设我不需要过度恶心的谦卑。身为作家,我一直无法把写作令人难以忍受的特质之一──满心诚挚分秒挂在心上。而且幸运的逃过被称为「势利的形式,可被视为过去的娱乐文学,却是今日的启示文学。」在平板单调的幽默和文人贫乏的含蓄之间,还有很大的空间。推理小说置身其中可是也可不是重要的地标。有些人憎恶所有推理小说的形式,有些人喜欢关于好人的故事(「那个迷人的琼斯太太,谁想得到她会用肉锯锯掉她丈夫的脑袋呢?他还是个挺英俊的男人哩!」)有些人认为暴力和残暴狂是可以互换用词,有些人认为侦探小说是次文学,不比那些习惯滥用附属子句、狡猾的标点符号和假设语态的作品高明到哪里。有些人只在疲倦或生病时才看侦探小说,而且从他们消耗的推理小说数目看来,他们一定经常疲惫或生病。有些人是推理迷或色情迷,发热的小脑袋想不通虚构的侦探人物只是催化剂不是大众情人。前者要求豪门宅邸的平面图,标示书房、枪械室、大厅和楼梯以及通往幽暗小房间的走道,管家就在那里擦拭乔治时代的银器,薄唇沈默,倾听乖舛命运的呢喃。后者认为两点之间最近的距离是从一个金发女子到床第。

  没有作家可以讨好所有的人,也没有作家应该尝试如此。本书里的故事当然不想在写后十年或十五年取悦任何人。推理小说是一种不需要沈埋在过去阴影的写作方式,也不须对古典崇拜忠心不贰。显然现在活着的作家很难能够写出比《包法利夫人》更辛辣的社会评论,比《波音顿的战利品》更优雅高尚的唿唤,比《战争与和平》或《卡拉马助夫兄弟们》更波澜壮硕的景观。但是设计出比《巴斯克村的猎犬》或《失窃的信》更合理的推理小说应该是不难的事。现今若不如此反而更困难。没有所谓的犯罪或推理「经典之作」,一本也没有。在本身的参考范围之内,就是唯一品评的标准。经典之作应该是一件耗尽本身形式的可能性,无人可以超越的作品。至今还没有一部推理小说或故事到达那个境界,接近标准的也微乎其微。这是为什么讲理的人继续攻击这个碉堡的原因。                  

  雷蒙.钱德勒 一九五○年二月十五日,加州拉荷雅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说实话,我拿到《找麻烦是我的职业》这本书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个书名也太有活力了吧!它瞬间就吸引住了我,让我觉得这肯定不是一本安安静静摆在书架上的书。我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各种画面,可能是那种街头巷尾的有趣事件,也可能是某个组织里的暗流涌动。我之前看过的很多书,要么是那种沉重到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现实题材,要么就是纯粹的奇幻冒险,很少有能把“麻烦”这个概念写得这么光明正大,甚至当作“职业”来谈的书。这让我觉得作者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思维方式也很独特。我特别期待这本书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剧情转折,那种你以为已经猜到了结局,结果却完全出乎意料的感觉。而且,我希望里面的角色不要太完美,有点小缺点,有点小毛病,甚至有时候会犯些蠢,这样反而更贴近生活,更能让我们产生共鸣。不知道作者会不会在这种“麻烦”中,埋藏一些关于成长、关于友情、关于爱情的伏笔,这些都是我非常期待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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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找麻烦是我的职业》这本书,我简直被这个书名给震住了!这到底是什么神仙操作?“找麻烦”听起来就像是那种爱惹是生非的家伙,结果还把它当成了“职业”?这太有创意了!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会不会是一本讲特工的,但不是那种拯救世界的英雄,而是那种制造混乱,然后从中渔利的?或者,也有可能是那种,在一个充满规则和秩序的世界里,有一群人,他们的“职业”就是打破这些规则,制造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然后从中找到乐趣。我喜欢这种打破常规的设定,它能让我们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去想象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尤其好奇,作者会怎么定义这个“职业”?它是否有某种道德边界?或者说,这种“找麻烦”的行为,最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希望作者能把故事写得既有冒险感,又带有一些深刻的社会观察,让读者在惊奇之余,也能有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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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找麻烦是我的职业》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眼球。说真的,这书名实在太有辨识度了,我脑子里瞬间就蹦出了各种关于“麻烦制造者”的形象。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故事?是那种在充满奇幻色彩的世界里,有一群专门以制造各种“麻烦”为生的冒险者?还是更贴近现实,讲述一群在平凡生活中,因为某种特殊原因,不得不“制造麻烦”来解决问题的人?我喜欢这种带有一定颠覆性或者黑色幽默意味的设定,它总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我最期待的是,作者如何构建这个“职业”的逻辑和规则,以及“找麻烦”这件事本身会对人物的性格和命运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本书让我觉得,它可能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更像是在探讨一种生活态度,一种面对困境的方式。我希望里面的角色能够鲜活有趣,他们的“麻烦”也能够有层次感,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既能感受到紧张刺激,又能体会到其中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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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超好奇《找麻烦是我的职业》这本书到底在讲什么!你看这书名,多有气势啊!感觉像是那种,专门去制造一些混乱,然后从中获得某种乐趣或者利益的角色。当然,我猜想这可能是一种比较幽默或者讽刺的写法。会不会是讲一群本来很普通的人,因为某种契机,开始故意制造各种“麻烦”,然后发现这种“制造麻烦”的过程,反而让他们的人生变得更精彩?我喜欢这种带点黑色幽默或者荒诞风格的故事,它能打破常规,让我们看到事情的另一面。这本书名让我联想到一些经典的黑色喜剧电影,那种看似荒唐,实则暗藏深意的剧情。我迫不及待想知道,书里的“麻烦”具体是什么样的?是小小的恶作剧,还是牵扯到更复杂的局面?而这些“找麻烦”的人,他们又是什么样的动机?是为了刺激,还是为了某种目的?我希望作者能把这些“麻烦”写得既有戏剧性,又不失真实感,让读者在捧腹大笑的同时,也能有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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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最近入手了一本封面设计有点酷的书,它叫做《找麻烦是我的职业》。光听书名就觉得很有意思,不知道里面讲的是什么风格的故事。我本来以为会是那种讲侦探或者特工,专门去解决各种疑难杂症的,像是那种一步步抽丝剥茧,最后找出真相的悬疑故事。不过,当我翻开第一页,看到作者的笔触,感觉似乎有点不一样。我还在揣测,也许“找麻烦”是一种比喻,可能作者是在讲,人生的某个阶段,就是会遇到各种挑战,而“职业”则代表了接受并克服这些挑战的态度。很有哲理的感觉,不是吗?我特别喜欢这种能引发思考的题材,因为它不像那种纯粹的娱乐读物,看完就忘了,而是能让你在读完之后,还能回味无穷。我很好奇作者会怎么构建这个“找麻烦”的体系,是现实主义的,还是带点奇幻色彩?里面的角色又会是怎样的人设?是那种能力超群的精英,还是平凡却又意外地能惹出事端的小人物?想到这些,我就迫不及待想深入了解这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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