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创论,在于法理的阐微。用心的读者不难察觉,作者于公法学的沃土上,对现有的法学种苗既能殷实呵护,又能不断发现法学新品种。本书内容有些是行政法学既有问题的拓深,如:「行政法规竞合时如何处理」、「行政处分附款能否嗣后追加」、「诉愿程序中相对机关自我审查和答辩有无范围」,另有些则是新问题的提出与探讨,如:「时效取得公共地役的国家责任与穷困抗辩」、「穷辩性裁量权」、「行政处分和诉愿决定的存续力有无相对性或绝对性」、「什么是不真正共同处分」、「什么是环保法上的有害性推定法则」、「对经听证作成的处分能否提起诉愿」、「诉愿审议时外审委员应否过半」、「诉愿相对机关不服诉愿决定有无救济途径」、「在诉愿与行政诉讼上委任不在籍代理人、隐名代理人或复数代理人其在途期间为何」、「什么是诉愿和行政诉讼程序上的失权」。相信这些问题的提出,不仅可以丰富我国行政法学的内涵,也可以提供对行政法学有兴趣的读者的新视野。
作者简介
蔡志方
现任: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暨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主要着作: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一)、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二)、行政法三十六讲(普及版)(全新增订再版)、行政
救济法新论(全新修订再版)、诉愿法与诉愿程序解说、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三)(修订版)、行政救济与行
政法学(四)、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