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夯的混搭热潮席卷全球 最有影响力的百万畅销书
活泼好斗的伊丽莎白 vs. 高傲自负的达西先生
等等!噬人啃骨的殭尸也来凑热闹啊!
充满了浪漫爱情、心碎桥段、刀光剑影、吸脑食肉和数千具腐臭的尸体......
没看过《傲慢与偏见与殭尸》,你就落伍了!
◎《傲慢与偏见与殭尸》造成全球热门话题!所带起的混搭浪潮席卷全球,出版后短短数天内,登上英国亚马逊网站「最有影响力书籍榜」的榜首,成为读者竞相购买的书籍,销售破百万册。
◎《纽约时报》排行榜畅销书,蝉联超过30周。
◎亚马逊网路书店排行榜畅销书
◎《全球邮报》排行榜畅销书
◎《书商周刊》最热书籍
◎《欧普拉杂志》2009年夏日读物
◎已售出二十一国版权;电影也预计在2011年上映。
◎美国出版社加码出版豪华精装版,Del Rey即将出版漫画小说版。
◎日前获提名2010年美国图书馆协会选出对青少年有独特吸引力书籍的「艾力克斯奖」。
这是个人尽皆知的真理:享受过许多脑子的活尸,必定会想要更多的脑。
《傲慢与偏见与殭尸》就这样起头;这是众人钟爱的珍.奥斯汀小说增订版,添加了噬人啃骨殭尸肆虐的全新场景。在我们的故事开场时,一种神祕的瘟疫降临在宁静的英国村庄马里顿——死者回到人间了!迫使班奈特夫妇将五个女儿送到中国去,接受有如「追杀比尔」般杀人格斗术的训练,让她们化身为进化版的「霹雳娇娃」;也促使贵族如凯萨琳.狄柏夫人,雇用忍者护卫军队。活泼好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拥有高超的「卧虎藏龙」夺命之术,决心要扫除殭尸的威胁,但她很快就因为高傲自负的达西先生出现而分心了。两位年轻恋人经过大量文雅的过招,甚至还有浴血战场上更勐烈的打斗,宛如「史密斯任务」里的鸳鸯,越打越热烈。但爱情能够战胜一切吗?包括一批又一批撒旦的后代、嗜脑的殭尸?充满了浪漫、心碎、刀光剑影、吸脑食肉和数千具腐臭的尸体......《傲慢与偏见与殭尸》保留了大部分的原始文本,但混入了「超暴力殭尸大屠杀」的血腥情节,把一部世界文学名着,昇华到全新、另类的恐怖高峰。
作者简介
珍.奥斯汀 Jane Austen (1775-1817)
英国知名作家。父亲为乡村牧师,母亲出身书香门第。自小喜爱读书,12岁开始写作,终身未婚。《傲慢与偏见》是她最受欢迎的作品,其他着作有:《理性与感性》、《曼斯菲尔庄园》、《艾玛》、《劝服》等数本。
赛斯.葛雷恩–史密斯 Seth Grahame-Smith
作家、剧作家、电影制作人;曾上过一堂英国文学课。目前居住在洛杉矶。其他着作有:《色情全书》(The Big Book of Porn: A Penetrating Look at the World of Dirty Movies)、《蜘蛛人手册》(The Spider-Man Handbook: The Ultimate Training Manual)、《如何成为恐怖电影里最后的存活者》(How to Survive a Horror Movie: All the Skills to Dodge the Kills)、《总统先生对不起》(Pardon My President: Fold-and-Mail Apologies for 8 Years)。目前在撰写《吸血鬼猎人林肯》(Abraham Lincoln: Vampire Hunter)。
译者简介
吴妍仪
专职译者,译有《我们为什么要活着?》(麦田)、《天真善感的爱人》、《盖布瑞尔的眼泪》(上两本为木马出版)、《浮华一世情》(合译作品,如果出版)。
再创造的恶趣味:《傲慢与偏见与殭尸》
颜九笙
也许我还不够爱珍.奥斯汀,我不是专门做奥斯汀研究的学院专家,并没有把所有奥斯汀相关影音书画产品收集齐全,也还不到随时随地都可以引用一段奥斯汀小说为证的地步——我只是每隔一段时间,接收到某种明确或迂回的暗示之后〔像是看到关于柯林.佛斯(Colin Firth)新闻,甚至只是看到A这个字母〕,会突然旧病复发,把已经看过很多次的六本奥斯汀小说再挖出来重读,同时极力怂恿身边的亲友也来读,完全忘记过去推广失败的教训。以下就是某回失败的血泪实录:
友人:珍.奥斯汀不就是罗曼史嘛,那些主角整天就在想要怎么结婚,这有啥好玩的?恋爱结婚这种主题,感觉上好俗气好陈腐好过时喔。看电影版就可以知道故事了嘛,而且还有俊男美女可以看。
我:唉唷,婚姻大事只是个切入点而已,奥斯汀可是个骂人不带脏字的讽刺大师,你看她怎么戳破人的种种虚伪跟小奸小恶,那可厉害了!电影版再怎么拍,都没办法把那些精彩的对话全放进去啊!一定要看书才看得到。
友人:(礼貌性地翻一翻,读了两句以后打了个呵欠)啊——不过这对我来说还是太优雅了......
我:刚刚说太俗气,现在又说太优雅看不下去是怎样啦!!!(暴怒掀桌)
友人:干嘛这样就恼羞成怒啦!!!(抽地毯)
我承认上面的对话有些地方稍微夸张了一点点——不过我要强调的是,奥斯汀小姐谈论的主题其实很通俗、很容易了解,只是当时的文字风格与礼俗不同于现在,真没想到这样会造成代沟啊。那么,让她变得「低俗」一点会怎么样?如果加上一点热血沸腾的战斗场面,能不能吸引更多读者?如今总算有人用《傲慢与偏见与殭尸》来测试一下这个可能性。故事的主体不变,只加进了一个设定:奥斯汀忘了提,十九世纪初的大英帝国苦于殭尸肆虐,伊丽莎白跟达西除了忙着彼此吸引又不断误会,还要三不五时出手打怪。如果舞会里彬彬有礼又暗藏玄机的谈话让你昏昏欲睡,请稍等,下一页就有班奈特姊妹大战殭尸的热血场面喔(还附插图)。
当初在网路新闻上发现有这么一本怪书,在狂笑之余,我很佩服当初提出这个构想的Quirk Books编辑杰森.雷库拉克(Jason Rekulak),光这个概念本身就一百分了。「原版」的伊丽莎白就已经很有积极进取的独立精神——姊姊珍在宾利家病倒了,她独自长途跋涉去探望照顾,毫不在意自己会看起来仪容不整;不管是前途可靠的表哥来求婚,还是有钱到爆炸的美男子来求婚,只要她怀疑对方的人品智慧,就绝对不为所动——如果在殭尸横行的时代,她蜕变成武功盖天下的少林弟子,一家姊妹简直就像霹雳娇娃进化版,很合理吧?达西先生本来就是财富、头脑、脸蛋、身材十全十美的男主角,打个殭尸当然在行,很符合逻辑吧?比起已经满坑满谷、拼命模仿奥斯汀笔法的种种《傲慢与偏见》前传或后传,这种恶趣味实在比较有意思。
构想一百,还是有可能执行零分,实际上执笔的作者赛斯.葛雷恩—史密斯到底做得怎么样呢?我很在意这一点,所以拿到成书以后,简直是以吹毛求疵的态度盯着书里出现的任何增补,脑中不时出现类似这样的念头:「干嘛要写那么多呕吐物?」「什么?就这样?你会不会写武打场面啊......」「你会不会太随便了?为什么把中国功夫跟忍术混为一谈啊!」「哼,这段情节啊,要是我就不会这样改。」「这算催泪场面吗?我没有被感动到。」「救命啊!我心目中的达西先生不会讲这么低级的黄色笑话啊!」(我说真的,赛斯.葛雷恩—史密斯笔下的达西先生「会」讲黄色笑话,伊丽莎白也听得懂,他们两个在这方面很有默契。如果硬要解释的话,毕竟那是个随时死掉都不奇怪的时代,绅士淑女多多少少也会变得心性比较豪放吧。)
讲到这里,本来就热爱奥斯汀作品的「正常」书迷可能会哭着逃走,不敢打开这本书,因为这......实在太恐怖了。(果然是小异出品?)我本来是臭着脸看完这本书,但是看到最后附上的〈读者讨论指南〉,我又忍不住笑开了:「有些学者相信殭尸是这部小说里的最后一笔增补,提出要求的出版商寡廉鲜耻地想借此刺激销量。其他人则辩称,成群的活死人跟珍.奥斯汀的情节与社会批评是融为一体的。你怎么想?你可以想像本书少了狂暴殭尸捣乱会是什么样吗?」
这本小说玩很大,玩的就是「坏品味」,而且越糟糕越好。因为书里大部分的段落都是原文照录,相形之下,插入的那些殭尸段落显眼得很,虽然用字遣词多多少少有假文雅一下,却真的......充满了B级片的粗糙感。刚看完的时候,满心妒意的我还想着:「要是我来改肯定比较有深度,我会深刻挖掘生死爱慾、宗教信仰、财富权势在这个恐怖时代还有什么样的意义......(下略万言)。」——当然这是一位假掰青年的幻觉,而且,拜託啦,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破坏既有印象,就是没深度,就是恶趣味啊!认真就输了!
不过我终究还是一个满认真的人,笑完以后我会想,说不定有人真的会因为那些很B级趣味的「拙劣」增补,发现奥斯汀小姐其实很会写——我也要承认,因为葛雷恩—史密斯捣蛋,我对于原着「本来的」安排有了更深的理解。所以,不管是认真还是不认真的读者,看这本「没深度」的书,结果居然都很划算。
我说得对吗?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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