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眠》是瑞蒙.钱德勒出版于1939年世界大战那年的小说,曾两度被改编成电影,1946年的版本由Howard Hawks执导,亨佛莱.鲍嘉和洛琳.白考儿主演。小说家威廉.福克纳也参与了脚本写作。本书也是侦探菲力普.马罗首度登场的小说,被认为是钱德勒最杰出的作品之一。
书名The Big Sleep,将死亡以一种更亘古、更舒适也更一了百了如暮色降临的样态说了出来。故事叙述史坦梧先生,一个往日威风的将军,如今又老又残,两条腿和半边下腹都已经麻痺,能吃的东西很少,睡眠很浅,多半时候都需要靠暖气活命,和新生的蜘蛛一样。他是一个苟延残喘,非常乏味的在过奢华日子的人。
史坦梧先生有两个年轻女儿,都漂亮又狂野。其中一个结过三次婚,最后一次是嫁给一个以前干私酒买卖的,道上的人叫他铁锈仔雷根。两个女儿各有各的堕落处,薇薇安被宠坏了,骄纵、精明,而且相当残忍无情,而卡门只是个喜欢剥苍蝇翅膀的小孩子。薇薇安上的是上流势利的好学校,还上了大学,卡门则转过半打学校,一间比一间校风开放,最后又转回起点。一般人犯过的各种罪过,她们全都犯过。
史坦梧先生找私家侦探马罗来,是因为他「再度」受到勒索。他收到了一封署名「A.G.盖格」的人寄来的勒索信,希望马罗能帮他除去这根背上的芒刺……
作者简介
瑞蒙.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
出生于芝加哥,但因父母离异,随母迁居伦敦,钱德勒的童年都在英国度过,大学念的是杜尔威奇(Dulwich)学院,成年之后返回美国加州定居。
钱德勒开笔甚晚,45岁才正式发表第一篇小说〈勒索者不开枪〉,刊载于当时的廉价杂志《黑面具》(Black Mask)上,然而,钱德勒和达许.汉密特所领军的这批廉价小说,却成功的推翻了英国古典推理对美国侦探小说的宰制,开启了美国本土冷硬派私探小说的传统,是为推理史上有名的「美国革命」。
钱德勒逝于1959年,毕生共完成七部长篇和为数廿部左右的短篇。其中以侦探马罗为主角的系列更是他写作的高峰。马罗就像海明威笔下的硬汉,即便处境艰难也不肯抛开君子风度与诚实价值,每每让读者受到震撼。深爱马罗系列作品的奥斯卡金奖名导比利.怀德就曾说:「钱钱勒的小说,每一页都有闪电。」钱德勒的电影剧本也是其重要的创作。
虽然以通俗小说起家,钱德勒的作品却深受文学名家艾略特、卡缪、钱钟书、村上春树等人的喜爱,在西方文坛更有「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之称。
钱德勒以马罗为主角的系列作有:《大眠》、《再见,吾爱》、《高窗》、《湖中女子》、《小妹》、《漫长的告别》、《重播》。
译者简介
许琼莹
台北市人,台湾大学图书馆学系毕业,美国芝加哥帝博大学电脑学硕士,曾任电脑程式分析师,长期侨居美国,近年返台定居专事翻译。译作广泛,包括儿童教育心理学、文学、推理小说、大众科学暨史哲类等等。
我们从法式玻璃门出去,然后顺着离车库较远这一面,环绕草坪的一条平坦红石板步道走。此时那个娃娃脸司机已经又开出一辆黑色和铬黄色夹杂的大轿车,并且换成在擦拭那一辆。步道引领我们来到暖房边,男管家替我打开门,并且站到一旁让我先进。门开处是一个类似前庭的所在,里面像慢炉一样暖和。他跟在我身后进来,关上外门,然后打开内门,我们踏进里面。那里面真是热。空气厚重,潮湿,迷蒙,而且充塞着一股热带兰花盛开的甜腻香味。玻璃墙和玻璃屋顶全罩着一层浓浓的雾气,大滴大滴的水珠噼噼啪啪打落在植物上。里面的光线是一种很不真实的绿色,像经过水族箱透射出来的。到处充满植物,像座森林,肥厚的叶子和枝茎,像刚清洗过的死人手指一样张牙舞爪。它们的味道就像覆在毯子底下煮酒,强烈得直要叫人透不过气来。
男管家竭尽所能让我安然通过,不被湿答答的叶子打到脸,一会儿之后,我们来到圆形屋顶正下方,处于丛林中央的一块空地。这里,在一片六角形石板拼成的的空地上,铺着一块红色旧土耳其地毯,地毯上是一架轮椅,轮椅里坐着一位显然来日不多的老人,那对盯着我们进来的黑眼眸,虽然所有的锋芒早在许久以前就灰飞烟灭,但仍存有玄关上那幅画像里的炭黑眼珠的刚直不阿。他脸部的其余部份则像一个铅造的面具,没有血色的嘴唇,尖锐的鼻子,凹陷的太阳穴,和一对看似即将崩解,往外翻飞的耳垂。他瘦长的身子--在那种热气之下--裹在一条旅行用毯和一件褪色的红色浴袍里。他的指甲发紫,兽爪般细瘦的一双手,松松的交握在毯子上。几卷干枯的白发垂挂在头壳上,彷彿几朵在枯岩缝隙间求生的野花。
男管家在他面前站定说:「这位是马罗先生,将军。」
老人既不动也不说话,甚至连头也没点一下。他只是毫无生气的看着我。男管家推来一把潮湿的藤椅往我两腿后方触一下,我坐下来。他灵巧的用手一揽就接过我的帽子。
然后老人用像从深井底部勉强舀上来的声音说:「拿白兰地来,诺里斯。你的白兰地喜欢怎么个喝法,先生?」
「都可以,」我说。
男管家穿过那些讨厌的植物出去。将军又开口说话,速度缓慢,小心翼翼的运用他的力气,彷彿被解雇的秀场舞女使用她最后一双完好的丝袜一样。
「过去我喝白兰地喜欢加香槟。冰镇得和福吉山谷(译註:Valley Forge,美国独立战争的一处重要地标,乔治‧华盛顿在一次主要战役以后,带领军队在此过冬。)一样冷的香槟,加在大约三分之一杯的白兰地上面。你可以把外套脱下来,先生。对一个血脉还活络的人来说,这里面太热了。」
我站起来扯掉外套,并拿出一条手帕抹去脸上,颈子,和腕臂上的汗水。圣路易市的八月天都比不上这地方热。我再度坐下来,顺手想探口袋里的香烟,又迟疑的收手。老人逮到我的举动,淡淡的一笑。
「你尽管抽烟,先生。我喜欢菸草的味道。」
我点燃一根香菸,对着他吐了一大口烟雾,他像猎犬在探老鼠洞一样,鼻子直嗅。嘴角泛起一弧模煳的笑意。
「当一个人必须由他人代理才能享受恶习时,那情势是再看好不过了。」他淡淡的嘲讽道:「你眼前所见,是一个苟延残喘,非常乏味的在过奢华日子的人,一个两条腿和半边下腹都已经麻痺的残废。我能吃的东西很少,我的睡眠很浅,简直就不能叫做睡眠。我多半时候都需要靠暖气活命,和新生的蜘蛛一样,种兰花只是维持暖气的一个借口。你喜欢兰花吗?」
「并不特别喜欢。」我说。
将军眼睛半阖。「兰花是龌龊的东西。它们的肌肤太像人的肌肤。它们的香味是妓女一样的烂香。」
我张口结舌的瞪着他。那软软溼溼的暖气像一块棺布缠绕着我们。老人点点头,彷彿他的脖子支撑不住头部的重量。然后男管家推着一辆茶车穿过丛林进来,他调一杯白兰地加苏打水给我。用一条溼餐巾把铜制的冰罐包好,这才从兰花丛中悄悄离去。丛林后一扇门开了又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