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奎克揭发了格里芬家族的秘密,也毁了一切安稳。他像个横扫平静小镇的暴风,亲近他的人无一倖免:莎拉离开了、菲比也搬出去、孤单的马拉奇守着格里芬大宅,与狗为伴。曾经不可一世的格里芬法官也倒下,在一所安养院孤独等待死神敲门的那一日。
虽然都柏林仍是都柏林,但对奎克而言,这一切都变了,他不知该怎么重拾以往平静的生活:他努力戒酒,定时与菲比见面,试图更亲近她,却总是收到无言的拒绝。
直到奎克发现一具少妇尸体手臂上不寻常的针孔……
「拜託,请不要解剖我自杀的妻子!」
虽然奎克曾听过无数的请求,却没有一则比自己的学弟比利.汉特所提出的更诡异─
但这次奎克决定放手,甚至不理会哈克特探长的讥讽。
究竟为何两年前不惜撼动自己的家族揭发丑闻的奎克,两年后却不愿追查一起疑点重重的案子?
奎克是为了弥补?还是想挽回些甚么?
放手让真相埋葬在妥协里,是对所有人最好的生活的方式吗?
奎克没料到他的迟疑,让危险一步一步逼近,这次的目标是他唯一的女儿─菲比。
奎克该如何守护他唯一的亲人?
作者简介
班杰明.布莱克(Benjamin Black)
1945年生于爱尔兰威克斯福。本名:约翰.班维尔(John Banville),曾任《爱尔兰时报》文学编辑,也长期为《纽约时报》副刊撰写书评,现居都柏林。
自1970年出版处女作《人魔龙狼金》(Long Lankin)至今,已写了二十余部小说,其着作获奖不断,包括「科学革命三部曲」:《哥白尼博士》(Doctor Copernicus)获布莱克纪念奖(James Tait Black Memorial Prize)、《克普勒》(Kelper)获卫报小说奖(Guardian Fiction Prize)。「框架三部曲」之一《证词》(The Book of Evidence)曾荣获1989年Guinness Peat航空奖;以及入围1989年布克奖。2005年,班维尔更以《大海》(The Sea) 获得曼布克奖。2011年,再度荣获卡夫卡文学奖。堪称是当代最着名的爱尔兰作家。
《波士顿环球报》更盛赞他是「当今最伟大的英文作家」,也是公认为最有可能夺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爱尔兰作家。
因为折服于西默农的写作功力,用简单直接的文字却能创造曲折动人的故事,直指人心。作家约翰.班维尔(John Banville)决心以班杰明.布莱克(Benjamin Black)为笔名,向乔治.西默农致敬,创作让读者深刻动容、心悬不已的故事。他于2007年开始发表「孤独奎克」系列,并受各界好评。
译者简介
唐克胜
毕业于武汉大学外国语学院文学系。主要译着有《复仇》(《五条红鲱鱼》、《故事结尾》、《狐猴》等长篇小说。
奎克看着这名字却想不起来,似乎很熟悉,却又没有太多印象。有时候就是这样:凭空冒出个人,他过去的经历、一起喝过几顿酒,完全毫无印象。早已遗忘的人, 不是来借钱,就是请他摆平一件事;不是出于寂寞才想到与他连络,就是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有没有因酗酒而死。
他通常都以工作繁忙为理由,胡乱搪塞过去。现在这家伙应该挺容易应付,他只留了名字与电话号码给医院的接线员,这张小纸片搞不好一不注意就弄丢了。再不然,干脆扔掉也行。但当中有甚么吸引了他。他隐约感觉到事态严重,带点微微的紧张,为什么会这样,他也不明白,只觉得心烦意乱。
比利.汉特。
这名字让他想起什么呢?是逝去的记忆?还是让人更加焦虑的不祥预感?
他把纸片放在桌子一角,试图置之不理。正值盛夏,天气又闷又热,大街上弥漫着使人几乎窒息的空气中带着棺罩般阴郁的浅紫色薄雾。病理科位于地下室,虽然没有窗户,但也凉爽安静,他乐在其中。奎克把西装外套挂在椅背上,扯下领带,解开衬衫的两颗扣子,在堆得乱七八糟的铁桌旁坐下来。他喜欢这里熟悉的味道:混合了抽烟留下的烟味,茶叶、纸张和甲醛的气味,还有些别的,如麝香、情欲之类,这些都是他的特别贡献。
他点烟,眼睛又瞟到比利.汉特的留言上。上面除了接线员用铅笔草草写下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外,还有一行「拜託,请来电」。当中迫切恳求的意味,胜过以往所见:拜託,请来电。
他无缘无故想起半年前在麦康纳酒吧的那瞬间,在耶诞节狂欢喧闹中醉得头昏眼花时,他在威士忌的空杯底瞥见自己通红鼓涨的脸庞,与模煳的双眼时,莫名其妙地彻底醒悟。那杯酒将是他的最后一杯。之后他再也没碰过酒。对此,他非常吃惊,所有认识他的人也有同感。与其说,是他作出这决定,毋宁说是这决定莫名其妙摆在他的面前。尽管他接受过那么多训练,在解剖室待那么多年,他仍抱着一个秘密信仰:那就是人体有自己的意识,它对自身需求的了解不亚于、甚至超出人们的想像。那晚,他的肠子、肿胀的肝脏和心室传递了这个毋庸置疑的命令,不容他争辩。将近两年,他在酗酒的深渊里越陷越深,其堕落程度与二十年前妻子去世时几乎不相上下。
而现在,他不再堕落了。
他斜睨桌角的纸片,拿起电话拨号。电话线遥远的彼端传来刺耳的铃声。
出于好奇,他把一个威士忌酒杯倒过来,看看是否真能在杯底看见自己。这次是个没喝完的酒杯,结果杯底没有出现他的尊容。
听见比利.汉特的声音也无济于事。奎克听不出对方是谁,跟看见名字就想记起此人一样费劲。比利的语调平板单调,母音清楚辅音模煳。乡巴佬一个。语气透着些许紧张、些许犹豫,彷彿说话的人可能会突然歇斯底里的大笑,或做些其他甚么事似的。比利有些词说得口齿不清,又赶紧弥补。难道他喝醉了?
「哎啊,你不记得我了,他说:「是吗?」
「我当然记得。」奎克撒谎。
「我是比利.汉特啊!你以前老说这名字听起来像同韵俚语一样。我们唸同一所大学!你毕业那年,我刚入学。我真的不指望你还记得我。我们跟完全不同类型的朋友混。我热衷运动—爱尔兰曲棍球、足球什么的;你们那群全都是些书呆子,每个礼拜、每天晚上不是把头埋进书里,不然就去阿比剧院或盖特剧院。后来我辍学了—对学医完全不感兴趣。
奎克故意沉默片刻才说:「你现在做些甚么工作?」
比利.汉特发出声沉重颤抖的长叹。「别说这个。」他的声音听起来与其说是厌烦,还不如说是疲倦。「你做甚么工作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