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馬修.史卡德」與其他類型小說最大的不同是,馬修肉體會衰老,意誌會動搖,道德會踰矩,辦案會潛行由徑,人傢給錢他通常都收下,轉個身卻又丟一些到教堂捐獻箱。案件嚮來不是他的睏擾,女人也不是,真正睏擾他的,無非紅塵滾滾,該如何照著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說存活齣來自己的那一套。而幾乎有大半的時間(至少從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時間裏,他終於明白且麵對「我是酒鬼」這一事實),他都是在跟酒瓶奮戰,To be or not to be?說穿瞭,馬修既不「冷」也不「硬」,與我們人人都一樣,他心中也有一個哈姆雷特。
至於辦案方式,也奇瞭,他似乎沒多少小小的灰色腦細胞,也沒有角落或輪椅,鐵拳或好大一把槍。接瞭案子,他隻能不停打電話,不斷上街晃盪詢問,「有時候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隻是我看的方法不對。」要想知道,要看對,隻有一個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門去!天道酬勤,也許就對瞭。但「其實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皆毫無意義,你隻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礦堆裏找尋一隻不存在的黑貓,但除此之外我不曉得還能怎麼做。」——這不就是人生嗎?「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幾韆年前,傳道者早已論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幾件不是徒然、枉費的呢?
在蔔洛剋另一部小說《刀鋒之先》(Out on the Cutting Edge)中,有一段寫到史卡德嚮某個酒保要個地址,酒保不給,兩人劍拔弩張起來又馬上自覺孟浪相互道歉,「你知道,這個城市。」當下,兩人便默契十足芥蒂全消——這個城市是紐約,罪惡之都,美國推理作傢協會票選「最佳謀殺城市」的第一名,每個人皆可隨時隨地死去的地方,蔔洛剋小說的永恆場景和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