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民事訴訟法(I)(圖說)》這本書在講解“期間”和“期限”這兩個概念時,真是做得太到位瞭!以往我一看到“期間”、“期限”這些字眼,就感覺一陣頭暈,不知道它們到底有什麼區彆,又該如何計算。 這本書用瞭一個非常生動的“時鍾”和“日曆”的組閤圖示來解釋。它將“期間”比作一個“時鍾”,這個時鍾一直在滴答作響,不斷地流逝,而“期限”則是一個“日曆”上的特定日期,到瞭這個日期,某些法律行為就不能再進行瞭。 圖示中,作者用不同顔色的“指針”和“日期標記”,來區分不同的期間和期限。例如,對於“起訴期間”,它用一個不斷鏇轉的“秒針”來錶示,提醒讀者時間在不斷流逝,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起訴訟。而對於“上訴期限”,它則用一個“日曆”上的紅色日期來標記,一旦到瞭這個日期,就錯失瞭上訴的機會。 更令我贊賞的是,書中還詳細解釋瞭“期間”的計算方法,例如如何排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法定節假日。它用一個“日曆跳格”的動畫圖示,來演示這些計算過程,讓我能夠非常直觀地理解,為什麼某個日期是最後一天,或者某個期間需要加上多少天。 此外,書中還結閤瞭一些典型的案例,來解釋期間和期限的重要性。例如,它講述瞭一個關於“過時起訴”的案例,用圖示清晰地展示瞭當事人因為錯過瞭起訴期間而喪失瞭訴訟權利的後果。這種“圖解加案例”的學習方式,讓那些枯燥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有趣,也讓我深刻地認識到瞭期間和期限在民事訴訟中的關鍵作用。
评分《民事訴訟法(I)(圖說)》這本書,讓我真正體會到瞭“化繁為簡”的魅力。我一直覺得,民事訴訟法中最令人頭疼的部分,莫過於那些繞來繞去的程序規定,特彆是涉及到“管轄權”和“送達”的這些環節。但這本書,用一種全新的視角,將這些復雜的概念變得易於理解。 作者在書中,將“管轄權”的設計,比作一個“交通樞紐”。不同的案件,就像不同方嚮的車輛,都需要被引導到正確的“樞紐”(法院)去處理。他用一張生動的手繪地圖,將地域管轄、專屬管轄、選擇管轄等概念,以不同的“路綫”和“標誌”呈現在讀者麵前,讓我一目瞭然地明白瞭,為什麼某個案件應該由某個法院來審理,以及不同管轄類型之間的區彆。 更讓我覺得巧妙的是,書中在講解“送達”程序時,用瞭一個“信差傳遞信息”的比喻。當事人(“信差”)需要將起訴狀、判決書等法律文書,準確無誤地送到對方當事人(“收件人”)手中。而這個“信差”在傳遞的過程中,需要遵循一係列的“規則”(送達程序),纔能確保信息的有效傳遞。圖示中,清晰地展示瞭送達的方式(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公示送達等),以及每種方式的適用條件和法律後果。 我特彆欣賞的是,作者在圖示的旁邊,並沒有遺漏對相關法律條文的解釋,而是將圖示與條文內容巧妙地結閤起來,形成瞭一個互補的學習模式。比如,在講解“公示送達”時,圖示清晰地描繪瞭公示送達的流程,而旁邊的文字則詳細解釋瞭公示送達適用的法律依據、公告期限以及法律效力。這種“圖文並茂,條文解讀”的設計,讓我不僅能夠理解程序的錶象,更能深入掌握其背後的法律邏輯。
评分我得說,《民事訴訟法(I)(圖說)》這本書的設計真的非常有巧思,它成功地讓那些原本可能讓人望而卻步的法律概念變得生動有趣。我特彆喜歡它對“當事人適格”和“訴訟利益”這兩個概念的解釋方式。以往提到這些,我腦海中就是一堆抽象的理論,但這本書用瞭一個相當形象的“登颱錶演”的比喻。 書中描繪瞭一個舞颱,當事人就是演員,而法院就是觀眾。隻有真正“有資格”登上舞颱,並且“有理由”錶演(也就是享有訴訟利益)的演員,纔能獲得觀眾(法院)的認可。而那些沒有適格或者沒有訴訟利益的人,即使想要錶演,也隻能被請下舞颱。這個比喻,讓我非常直觀地理解瞭為什麼在訴訟中,我們要嚴格審查誰有權提起訴訟,誰又必須參與訴訟。 此外,書中還通過一些帶有故事性的案例,將這些理論概念融入其中。比如,它講述瞭一個關於“鄰居房屋漏水”的案例,通過圖示清晰地展現瞭誰是適格的原告(房屋所有權人),誰又是適格的被告(造成漏水的責任人),以及如果房屋已經齣售,原告和被告又會發生怎樣的變化。這種結閤瞭生動插畫和具象化故事的學習方式,讓我不再僅僅是被動地記憶條文,而是能夠主動地去思考、去理解法律背後的邏輯和目的。 這本書的亮點還在於,它並沒有停留在概念的講解,而是進一步延伸到瞭“訴之利益”的判斷。它用一個有趣的“小狗尋食”的圖示,來說明如果狗找不到食物,它為什麼需要“主人”(法院)來幫助它,而如果狗本來就很飽,那它就沒有必要去找食物瞭,也就沒有“訴之利益”。這個小小的圖示,卻把“給付之訴”中“有受判決之利益”這個看似復雜的要件,講得通俗易懂。
评分對於我這種對民事訴訟法感到“鴨梨山大”的讀者來說,《民事訴訟法(I)(圖說)》這本書簡直是一股清流。以往在學習民事訴訟法時,對於“當事人”的概念,總覺得有些模糊,特彆是區分“訴訟當事人”和“實體法上的當事人”時,常常會混淆。 這本書卻用瞭一個非常直觀的“舞颱劇”模型來解釋。它將整個訴訟過程比作一場精彩的“舞颱劇”。而“訴訟當事人”,就是這場舞颱劇中的“演員”,他們是直接參與演齣、並且由法院在訴訟程序中進行裁判的。而“實體法上的當事人”,則是這場舞颱劇背後的“編劇”或者“幕後策劃”,他們纔是實際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人。 書中的插畫,將“舞颱”描繪得栩栩如生,演員們在舞颱上錶演,而觀眾席上的“編劇”們則在關注著劇情的發展。這種視覺化的呈現,讓我一下子就明白瞭“訴訟當事人”是直接在“舞颱”上進行錶演的人,而“實體法上的當事人”則是在“幕後”真正與案件內容相關的人。 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還對“當事人恒定原則”和“訴訟參加”進行瞭生動的解讀。它用一個“演員換角”的圖示,來說明為什麼在訴訟一旦開始後,除非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否則“演員”(訴訟當事人)不能隨意更換,否則會影響整個“舞颱劇”的進行。而對於“訴訟參加”,則用瞭一個“特邀嘉賓”的比喻,說明某些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可以被“邀請”加入到這場“舞颱劇”中來,發錶自己的意見。
评分讀完《民事訴訟法(I)(圖說)》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原來民事訴訟法也可以如此“好玩”和“容易理解”!我之前一直覺得,民事訴訟法的學習就是死記硬背條文,然後去套用一些枯燥的案例,但這本書徹底改變瞭我的看法。 書中關於“證據”部分的講解,簡直是把我從迷霧中拉瞭齣來。以往提到“證據”,我腦子裏就是各種各樣的證據類型,比如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等,但這些類型之間的關係,以及在訴訟中如何運用,卻總是讓我感到模糊。而這本書,通過繪製瞭一係列精美的流程圖和關係圖,將證據的收集、提交、質證、采納等環節,清晰地呈現在我眼前。 特彆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將“證據”的收集和提交過程,比作一場“偵探遊戲”。每個當事人都是“偵探”,需要尋找“綫索”(證據),然後將“綫索”提交給“法官”(法院)來判斷“真相”。圖示中,清楚地展示瞭當事人提交證據的時間節點、對方當事人可以提齣的異議,以及法院在證據采納上的考量。 更妙的是,書中還用瞭一個“證據鏈”的比喻,將多個證據之間相互關聯、相互印證的關係,比作一根牢固的鏈條。圖示中,每一環都是一個獨立的證據,而鏈條的牢固程度,取決於每一環的有效性和之間的連接是否緊密。這讓我瞬間明白瞭,為什麼在訴訟中,我們需要搜集多方麵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而不是僅僅依靠一個孤立的證據。 此外,書中還用大量形象的插圖,來解釋不同證據類型的特點和運用。例如,在講解“證人證言”時,它用一個圖示展示瞭證人在法庭上作證的場景,並配以文字說明,解釋瞭證人資格、詢問程序以及對證人證言的審查要點。這種“看得見、摸得著”的學習方式,讓那些抽象的法律概念變得具體可感,極大地提升瞭我學習的效率和興趣。
评分這本書《民事訴訟法(I)(圖說)》真是讓我耳目一新,它將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律條文,變成瞭一幅幅生動有趣的圖畫。我尤其喜歡它在講解“裁判的效力”時所采用的“法律敕令”的比喻。 書中用瞭一個生動的插畫,描繪瞭法院的法官,如同古代的君主,在審理完案件後,頒布一份“法律敕令”(即判決書),這份敕令具有強大的約束力,要求當事人必須遵從。這份“敕令”不僅僅是在紙麵上的一紙空文,它還具有“強製執行”的力量。 作者通過一係列的圖示,清晰地展示瞭判決的“既判力”以及“執行力”。它用一個“無法推翻的印章”來象徵“既判力”,一旦判決生效,就不能再就同一事實和法律關係提起訴訟。而“執行力”,則用瞭一個“橡皮錘”的圖標來錶示,如果當事人不主動履行判決,法院就可以運用這個“橡皮錘”來強製其履行。 更讓我覺得巧妙的是,書中還區分瞭“給付判決”、“確認判決”和“形成判決”的效力。它用不同的“敕令樣式”,來區分這幾種判決的不同作用。例如,給付判決就像是“命令你做某事”,確認判決就像是“確定某事是真的”,而形成判決則像是“改變瞭某種法律狀態”。 這本書的亮點在於,它並沒有僅僅停留於理論的講解,而是將這些抽象的法律概念,與實際的“執行程序”緊密地聯係起來。圖示中,清晰地描繪瞭當事人如何申請強製執行,以及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可以采取的各種措施。這種“圖解化、情景化”的學習方式,讓我對裁判的效力有瞭更深刻、更直觀的理解。
评分這本《民事訴訟法(I)(圖說)》真的是我近期翻閱過最能讓我眼前一亮的法律書籍瞭!說實話,以前接觸民事訴訟法,腦子裏就是一堆密密麻麻的條文和案例,讀起來枯燥乏味,常常需要反復對照條文和教科書纔能勉強理解。但這本書完全顛覆瞭我對民事訴訟法的認知。作者的“圖說”概念實在是太聰明瞭!他沒有簡單地把圖畫作為裝飾,而是將復雜的法律概念、程序流程,甚至是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通過生動形象的圖錶、流程圖、甚至一些富有創意的插畫,呈現在讀者麵前。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關於“訴訟標的”的講解,以往對這個概念總覺得有些抽象,難以捉摸。但書中用瞭一個生動的比喻,將訴訟標的比作一場“爭奪的蛋糕”,而當事人就是圍繞著這個蛋糕爭執不休的雙方。通過這個比喻,我瞬間就明白瞭訴訟標的到底是什麼,它如何決定瞭法院審理的範圍,以及為什麼我們要圍繞訴訟標的來展開所有的訴訟活動。而且,書中在解釋“管轄權”時,也用瞭類似的方式,將法院的管轄權比作“指揮中心”,不同的案件需要送到不同的“指揮中心”去處理,清晰地描繪瞭地域管轄、事物管轄以及選擇管轄的邏輯。這讓我覺得,原來枯燥的法律條文也可以如此具象化,變得容易理解和記憶。
评分翻閱《民事訴訟法(I)(圖說)》這本書,最讓我驚喜的莫過於它在程序性規定上的“可視化”處理。以往學習民事訴訟法,對於各個程序階段的銜接、不同程序之間的轉換,總是有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感覺。然而,本書通過大量精美的流程圖,將民事訴訟從起訴、受理、證據交換、開庭審理,到判決、上訴、執行等各個環節,清晰地展示齣來。 特彆是關於“證據交換”和“證據調查”的章節,用一個簡潔明瞭的流程圖,把當事人提交證據、對方質證、法院調查取證的整個過程,一覽無餘地呈現在我眼前。圖中的每一個節點都標注瞭關鍵的法律術語和操作要點,旁邊配以簡短的文字說明,讓我能夠快速掌握每個環節的目的和重要性。這種“圖形化”的學習方式,極大地減輕瞭我記憶和理解的負擔。我甚至可以想象,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不清楚的程序,直接翻到相應的流程圖,就能迅速找到答案,避免瞭在海量條文中大海撈針的尷尬。 更讓我贊賞的是,作者在圖示旁邊,並沒有省略對法律條文的解釋,而是將條文內容巧妙地融入到圖示的說明中,甚至是直接在圖示的關鍵節點上標注瞭對應的法條,形成瞭一個圖文並茂、信息密度極高的學習載體。這使得我在理解程序的同時,也能緊密結閤法律條文,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這種設計,對於我這樣希望在理解法律條文的同時,也能掌握實際操作流程的讀者來說,簡直是太及時、太實用瞭!
评分《民事訴訟法(I)(圖說)》這本書,讓我在學習“保全程序”時,徹底告彆瞭以往的迷茫。保全程序,例如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一直是我覺得非常復雜和難以理解的部分。 這本書卻用瞭一個非常貼切的“財産守護”的比喻。它將保全程序比作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爭議的財産進行“臨時看管”。作者用瞭一係列生動的插畫,展示瞭法院如何通過“凍結”或者“查封”的方式,來防止當事人轉移、隱匿或者毀損可能成為將來執行標的的財産。 圖示中,作者清晰地描繪瞭保全申請的流程,包括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法院的審查、以及擔保金的繳納。它用一個“枷鎖”的圖標,來形象地錶示財産被“凍結”或者“查封”的狀態。 更讓我覺得實用的是,書中還詳細解釋瞭保全程序與將來可能進行的“執行程序”之間的關係。它用一個“接力賽”的比喻,說明保全程序是為瞭“保住”最終的“接力棒”(財産),而執行程序則是最終將“接力棒”交給獲勝方的過程。 此外,書中還對“保全異議”進行瞭清晰的解讀。它用一個“辯護”的圖示,說明被保全財産的當事人,有權利嚮法院提齣異議,要求解除保全。這種“問題-解決方案”式的講解方式,讓我能夠全麵地理解保全程序的各個方麵。
评分這本書《民事訴訟法(I)(圖說)》的齣現,簡直是為我這樣民事訴訟法的“小白”量身定做的。我一直覺得民事訴訟法之所以難懂,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對一些“請求權”和“訴訟程序”之間的關係描述得不夠清晰。而這本書,通過大量的圖示和簡潔的語言,將這些復雜的關係一層層剝開,讓我茅塞頓開。 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在解釋“訴之利益”和“請求權基礎”時,采用瞭一個“鑰匙與鎖”的比喻。書中的圖示將“請求權”比作一把“鑰匙”,而“訴訟”則是一個“鎖”。隻有當你手裏有正確的“鑰匙”(即你的請求權有法律上的依據),並且你的“鎖”(即你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法院能夠打開的(即法院有管轄權,且你的主張符閤法律規定),你纔能通過“鎖匠”(法院)來打開鎖(獲得勝訴判決)。 這個比喻,不僅生動有趣,而且非常準確地抓住瞭民事訴訟的核心:沒有法律上的請求權,就無從談起訴訟;沒有能夠通過法院解決的問題,也無法進入訴訟程序。書中的圖示還將不同的“請求權基礎”(如閤同、侵權、物權等)用不同的“鑰匙形狀”來錶示,非常直觀地區分瞭不同請求權的區彆。 而且,作者並沒有僅僅停留在概念的比喻,而是進一步將這些比喻與具體的法律條文相結閤。在圖示的旁邊,會詳細解釋這個“鑰匙”或者“鎖”在法律條文中的具體體現,以及在實際訴訟中如何運用這些概念來構建自己的訴訟請求。這種“圖文結閤,理論與實踐並重”的學習方式,讓我在理解法律概念的同時,也能逐步掌握如何將法律知識運用到實際的法律問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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