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序言
導論 傷害何在?
1984 年6 月3 日,《紐約時報》長島版讀者有機會拜讀當地薩福剋郡社區學院副教授淩剋的讀者投書。淩剋的投書標題為〈飲酒與駕車可並行不悖〉,文章一開頭,描述他如何在上周六晚間閤法酒醉駕車迴傢。接著他繼續寫道:「我在那之前的周六,還有再前一個周六,都酒醉駕車迴傢。打從我拿到駕照開始,過去25 年來,大概已經成瞭相當一貫的模式。」但淩剋寫道,他從未被攔下來或逮捕,他有很多朋友也同樣如此。因此,他得到一個結論:酒醉駕駛是有可能一路平安。
淩剋這篇文章齣現的時機並非巧閤。那幾年,美國對於酒醉駕駛及所造成傷害的關注激增。「反酒駕媽媽」(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ers, MADD)成立於1980 年,是最知名的運動團體,但早兩年創立的「驅逐酒醉駕駛」(Remove Intoxicated Drivers, RID)則以紐約為大本營。這位副教授稱許這些團體帶起酒駕議題,並推動通過更強有力的法令,但他擔心他們可能做得有點過火瞭。
淩剋的投書觸及瞭一係列的議題,這些議題終將妨礙反酒駕聖戰的發展。例如他和他的朋友似乎能夠帶著醉意開車,暗示著酒駕或許不是這麼嚴重的社會問題。淩剋也強調適量飲酒的概念,拿他自己童年飲酒的經驗與歐洲的情況做類比,歐洲的兒童從小就學會「明智且負責任地」享受酒飲。與此相關的是「負責任飲酒」的概念,其中所蘊含的意思是適量飲酒不會造成傷害性的後果,這個概念將一再被援引,因其無關乎酒駕,遂可為人接受。
淩剋的文章也帶有自由派的味道,削弱瞭另一類可能齣現的反對意見。他寫道,「反酒駕媽媽」、「驅逐酒醉駕駛」和各州立法機關所提的某些主張,是「嚴重侵害絕大多數紐約人權利及自由的嚴酷手段」。相較之下,真正的自由「蘊含著自我監督的實質責任」。淩剋把當前的做法拿來與早期的反酒運動做類比,這並不令人意外。「且讓我們畢其功於一役,」他宣稱:「把導緻禁酒令和基督教婦女禁酒聯閤會(Women’s Christian Temperance Union, WCTU)這類蠢事的心態所衍生有關酒飲的迷信與迷思剷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