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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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John Ha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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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CWA) 钻石匕首奖
有史以来最出色的英国警探小说!

  「一瞬的回眸,人生就此走上不归的路途。
  倘若一切能重来,你还会有同样的选择吗?」

  英国犯罪小说天王约翰‧哈威
  最知名系列作品「芮尼克探案」第二部

  ◆ 2005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银匕首奖
  ◆ 2005美国《致命的快感》杂志巴瑞奖
  ◆ 2007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钻石匕首奖

  在层叠交错的人物与情感关系中,约翰‧哈威让笔下警探脱离了绝对的正与邪。没有人能代表善,也没有谁全然等同于恶。自典型犯罪小说中,甩脱了正义刚直的一般准则,绽出一朵人性关怀之花。

  葛拉宾斯基是专业窃贼,与搭档格莱斯合作无间,手法干净俐落,从不留蛛丝马迹。不工作的时候,葛拉宾斯基是个爱赏鸟、爬山,仗义勇为的好公民。然而,一公斤纯古柯硷的出现,和一场致命的邂逅,他的人生剧本自此改写……

  在这起窃案发生以前,一切看来日常且平和。但你我都晓得,确实有什么在台面之下,隐隐策动着暗幕的开端。而从窃案背后连根拔起的,竟是更为棘手的……?

  诺丁罕督察芮尼克在平凡无奇的窃案里嗅到微妙的异常氛围,一脚踩进演剧圈的尔虞我诈、贩毒集团的猖狂横行、唐人街的家族恩怨里。深谙人性幽微的芮尼克能不能从庞杂错综的零碎资讯里抽丝剥茧,找出背后的真相?能不能以小恶为代价,揭橥更为巨大的罪恶呢?

  侠盗罗宾逊的故乡诺丁罕,行侠仗义的故事持续上演……

名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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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手推荐

  《追风筝的孩子》资深译者李静宜翻译

各界好评   


  「哈威的警探小说堪称经典,对人性脆弱面的深刻描绘直逼狄更斯。」──《科克斯书评》

  「约翰‧哈威的芮尼克系列是有史以来最出色的英国警探小说。」──《GQ》杂志

  「约翰‧哈威不仅仅是犯罪小说家,更是极其出色的作家,风格独具。」──约翰‧康纳利

  「约翰‧哈威以精彩作品证明他是领先群伦的佼佼者。」──麦可‧康纳利

  「『推理之王』的荣冠,约翰‧哈威当之无愧。」──《泰晤士报》

  「若是有人能让你同情杀人犯,那肯定非约翰.哈威莫属。因为他总能深入刻划罪大恶极之徒最为纤细可悯的一面。」──《纽约时报》

  「哈威的小说结构严谨,人物刻划生动,读者除悬疑情节之外,也能读到幽微人性,满足阅读乐趣。」──《文学评论》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约翰‧哈威 John Harvey


  1938年出生于伦敦,是小说家,也兼有诗人与剧作家身份。

  在诺丁罕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后,曾在中学教授英文与戏剧,后转而从事专职写作。并于1980年代返回母校,教授电影与文学。作家生涯创作过百余部作品,其中最为人熟知的是犯罪推理系列。

  尤其又以「查理‧芮尼克探案」系列小说最为脍炙人口。

  第一部作品《寂寞芳心》,甫出版便广受瞩目,获英国BBC改编为影集,并登上英国泰晤士报的二十世纪百大犯罪小说榜。第二部作品《变调人生》,亦入围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金匕首奖。

  2007年,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再度颁发表彰终生成就的钻石匕首奖,推崇他为「犯罪作家中的犯罪作家」。

译者简介

李静宜


  国立政治大学外交系博士,美国史丹福大学访问者。曾任职出版社与外交部。译有《追风筝的孩子》、《灿烂千阳》、《远山的回音》、《奇想之年》、《史迈利的人马》、《完美的间谍》、《末日之旅》、《此生如鸽》、《那不勒斯故事》、《极北》、《寂寞芳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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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变调人生(1~35章)
译后记

图书序言

译后记

  或许是朝阳如春晚风似冰的剧烈天气变化,也或许是几趟来去匆忙的差旅,在冬日脚步迟缓犹疑的年岁交替之际,竟被流感病毒狠狠击垮了。好几天的时间,只能躺在床上望着蓝天浮云,什么也做不了。

  「找本血腥又暴力的小说来提振精神吧。」好友说。
     
  翻出一本早就买来却没时间看的推理小说,光看书名就血腥又暴力的那种。
   
  「如何?有效吧?」好友又问。
   
  不,没效。以一具尸体揭开序幕的故事情节,手法残暴,节奏飞快,一页页翻去,一个又一个得不到解答的「为什么」,终于模煳了阅读的乐趣。
   
  于是,找出早前几年朋友就推荐,却始终找不出时间来看的美剧《警察世家》(Blue Bloods),名正言顺追起剧来。
    
  同样有谋杀,同要有暴力,以一家三代四名警察为故事主轴的《警察世家》没有高科技办案工具,没有动不动亮出的犯罪剖绘,有的只是警探办案的老法子:抬起屁股去找证据。顺着人性的脉络与逻辑的推演,在杂乱无章的琐碎细节里,拼凑出可用的线索,抽丝剥茧找出事实的真相。更不要说这三代同堂的一家人,每到週日还要在家族聚餐的餐桌上,对着犯罪与执法的本质,来一段世代观点差异的唇枪舌战,每每让人在关注案情推理之外,也省思起人性的种种。
   
  或许就是这样的省思,让有些推理故事和其他的故事显得如此之不同吧。混迹纽约街头各匿名戒酒会的马修‧史卡德是如此,在诺丁罕夜夜无眠的查理‧芮尼克也是如此。

  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或是一种特殊的人类?)站在执法的第一线,以肉身隔绝市民日常生活与犯罪活动。但是,黑白世界的分野向来就不是那么泾渭分明,没有一条具体鸿沟的切割,有的只是存乎一心的判断。道德感不够强烈,很可能就在恶魔的诱惑下坠入堕落深渊;道德感过于强烈,很可能就自许为正义的化身,无视于法律的规范。在这片灰色的地带行走越久,累积的未必是更多的清晰辨别,有时候反而是更多的挫折,甚至是更多的愤慨不平。
   
  警察作为执法的具体化身,往往让人忘了在他们的职业与工作之前,他们其实先是一个「人」,一个如你我般有爱有恨,有沮丧有冲动的平凡人。镇日与罪犯为伍,会让他们更透澈了解人性,但不会因而失去了人之为人的喜怒哀乐与人性情理。于我而言,阅读警探推理小说的乐趣与意义也在于此。并不是在于解开某个谋杀谜团的兴奋刺激,而是在于随着警探那双见识过人世沧桑的眼睛,探索复杂幽微的人心。

  这是我之所以喜爱约翰‧哈威笔下这位查理‧芮尼克的主要原因。失婚独居的芮尼克,除却警探的身份,就只是一个养猫、听爵士乐、喝威士忌,偶尔看看足球的中年大叔。但是孤独的生活,并没有让他沉溺于寂寞的自怜里,却只让他更能以同理心,看待这世间的一切。同侪常笑他是靠直觉办案,但他的直觉并非突如其来的灵光一闪,而是累积了许许多多的细微观察之后,对于任何一丝风吹草动都难以逃过耳目的灵敏感受。也因此,横跨二十年时光的芮尼克探案系列,尽管没有高科技的办案工具,欠缺今日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电子设备,但每个故事都还是能打动我们,因为,不管外在的世界如何变化,人性永远不会改变,而对人心的掌握与解析,也正是阅读推理小说最大的乐趣所在。

  很喜欢小说里的一段情节:长期失眠的芮尼克深夜来到厨房,他养的四只猫里最弱小的那只巴德窜出来迎接他。巴德因为弱小,分配给牠的猫粮常被最强悍的迪吉给抢走。在这样的夜深猫静时分,芮尼克给巴德开了一罐罐头,给自己一杯加了威士忌的咖啡,喃喃说失眠也是有好处的。读到这段文字,那一猫一人共享宁静深夜的画面跃然眼前。突然觉得,有睡眠困扰的我说不定也该养只猫,人猫依偎窗前,等待黎明到来,心,或许也就暖了。

  这样的时刻,这样的时代,我们需要芮尼克。

李静宜

图书试读

1.
 
「我们真的要干?」格莱斯问。一阵凉意窜过他背上的肌肉。他向来讨厌一月,痛恨至极。
   
葛拉宾斯基心想,比起平常一月的日子,今天晚上已经暖和多了。「等等。」他说,往车库走去。就块头这么大的人来说,他的动作可算得上意外轻巧的了。
   
用房地产仲介的广角镜头来看,这幢房子或许可以称得上是豪宅。但站在碎石车道尽头望去,格莱斯觉得这只不过是一幢位在城市南缘、大而无当的房宅。
   
如果是白天,就更容易发现米白色的防水漆在今年夏天,甚至去年夏天都没有重新粉刷;仿原木的木头表面脱了皮,活像患了严重湿疹。正门两旁各有一棵在大盆子里的迷你杉树。走上三个台阶,按门铃。格莱斯努力回想,他上一回按门铃进别人家里是多久以前的事。
   
「如何?」
   
葛拉宾斯基没回答,耸耸肩,手插在口袋里。
   
「这是什么意思?」格莱斯说。
   
「后座地板上满满的垃圾。说不定他们根本不开这辆车的。」
   
「垃圾?」
   
「报纸,杂志,卫生纸盒和巧克力包装纸。三双高跟鞋。」
   
「不然你还期待怎样。这是女人开的车啊。」
   
「就因为那几双鞋?」
   
「因为鞋子,也因为车的大小─你看看,这是家里的第二部车,给女人开的。哪个男人会开这种车啊?」
   
 他们看着拉下一半的车库门,汽车前半部露在外面。
   
「我不喜欢。」格莱斯说。
   
「讨你喜欢的东西还真是不多咧,」葛拉宾斯基说,「如果列成清单,一个香菸盒不只写得下,还空得出地方印上『吸菸有碍健康』的警语。」
   
「我不喜欢有车停在这里。」
   
「我还以为你巴不得上车。」
   
「随便啦,只要别在这里吹冷风就好了。」
   
「那就走吧。」葛拉宾斯基朝房子的方向踏出三四步。
   
「这车…」格莱斯说。
   
「你的意思是,这里有辆车,是女人的车,所以有个女人在家。你的意思就是这样吧?」
   
「是这个意思又怎样?」
   
葛拉宾斯基摇摇头。格莱斯实在不应该浪费时间看肥皂剧,应该去好好学点东西。上点哲学啊逻辑之类的夜间课程,对他才能有教育作用。
   
「在黑漆漆的屋里?」葛拉宾斯基问。
   
「怎样?」
   
「她在黑漆漆的屋里?」
   
「也许在睡觉?」
   
「时间太早了。」
   
「说不定她犯头痛。」
   
「你这会儿成了她的医生啦?」
   
高大的树篱修剪整齐,树篱另一侧与屋子后方的宽阔大道都灯火通明,这表示,他们不能永远站在这里。
   
格莱斯拖着脚步。「你觉得我们应该动手?」他说。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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