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隻能聽英語話,一到大陸上,便不行瞭。在巴黎的時候,朋友來信開玩笑,說我「目遊巴黎」;其實這兒所記的五國都隻算是「目遊」罷瞭。加上日子短,平時對於歐洲的情形又不熟習,實在不配說話。而居然還寫齣這本小書者,起初是迴國時船中無事,聊以消磨時光,後來卻隻是「一不做,二不休」而已。所說的不外美術風景古蹟,因為隻有這些纔能「目遊」也。遊覽時離不瞭指南,記述時還是離不瞭;書中曆史事蹟以及尺寸道裏都從指南鈔齣。用的並不是大大有名的裴歹剋指南,走馬看花是用不著那麼好的書的。我所依靠的不過剋羅凱(Crockett)夫婦閤著的《袖珍歐洲指南》,瓦德洛剋書鋪(Ward, Lock & Co.)的《巴黎指南》,德萊司登的官印指南三種。此外在記述時也用瞭雷那西的美術史(Reinach : Apollo)和何姆司的《藝術軌範》(C.J.Holmes:A Grammar of the Arts)做參考。但自己對於歐洲美術風景古蹟既然外行,無論怎樣謹慎,陋見謬見,怕是難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