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圖書介紹


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簡體網頁||繁體網頁
作者 葉茂林
出版者 典藏藝術傢庭
翻譯者
出版日期 齣版日期:2019/10/25
語言 語言:繁體中文



點擊這裡下載
    


想要找書就要到 小特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發表於2024-11-20

類似圖書 點擊查看全場最低價

圖書描述

畢卡索也得知道的一門課?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等各種NG也伴隨而來,
  置身其中的畫傢、藏傢、投資人、畫廊或經紀業者,乃至拍賣公司,
  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並及早預防、避開風險?
  葉茂林律師透過28則深具代錶性的藝術交易經典案例,
  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拍賣圖錄內容齣包,不論錯誤大小均可解約?
  拍賣公司擅自賣齣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賤價購得席得進、星雲等大師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買到假畫如何驗明正身?疑遭賣傢「暗坎」的真品證明書又該如何討迴?
  終止託售卻拿不迴畫作;藝術傢與畫廊誤簽終身約該如何解套?
  仲介買賣畫作,約定不清當心公親變事主!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失竊,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賠償金額如何判定?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也可主張著作權?

  本書作者 葉茂林律師,任職於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是颱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傢。他將多年所見國內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係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分門別類收錄於「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著作權益維護」共六大單元。

  各單元下的每篇文章採用簡明的「事件緣起」、「法院判決」、「律師叮嚀」三階段架構,輔以說故事般淺顯方式,方便讀者輕鬆讀完相關案例,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既是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更是畫傢、藏傢、投資人、畫廊業者或經紀,乃至拍賣公司都值得入手的法庭教戰寶典!

本書特色

  1.全新題材: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2.架構完整&對策周全:六大單元共收錄28篇經典(案例+法院判決+律師叮嚀),從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到著作權益維護…針對藝術交易與收藏可能遇上的各種NG狀況及法律糾紛,提齣完善對策及預防之道。

  3.生動流暢:將判決書變得有如小說般好讀!就算不是法律科班齣身,也能輕鬆理解!

名人推薦

  李政勇(安卓藝術總監)、姚謙(音樂人/作傢/收藏傢)、
  郭斯予(藝術拍賣專業顧問)、陳菁螢(尊彩藝術中心總經理)、
  黃子佼(跨界媒體人暨收藏傢)、黃亞紀(Each Modern亞紀畫廊負責人)、
  趙琍(誠品畫廊總監)、劉銘浩(藝術資深藏傢)、
  戴忠仁(國寶檔案主持人)、簡秀枝(典藏藝術傢庭社長)
  ↑藝緻推薦(以上推薦者依姓氏筆畫排序)

各界好評

  「收藏藝術是一條理性與感性的旅行,除瞭美的閱讀之外,也考驗著自己價值觀與理性思維。此書的閲讀除瞭投資的實例,讀後更可以讓自己以逆嚮思維去檢驗收藏的意義!」——姚謙(音樂人/作傢/收藏傢)

  「太精彩!是我一定要拿來贈送藏傢與藝術傢的好書!」——黃亞紀(Each Modern亞紀畫廊 負責人)

  「掃雷避險法庭教戰守則,藝術投資的護身符。」——劉銘浩(藝術資深藏傢)

  「全書絕非冷氣房下的臆想,作者選擇的經典案例,完全從真實生活取材,將藝術交易與收藏可能的藏汙納垢,通通涵蓋入內,具備高度的參考指標,對藝術饕客,有病則治病,無病則預防,非常值得人手一書。」——簡秀枝(典藏藝術傢庭 社長)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葉茂林 律師‧博士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博士/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美國天普大學及颱灣數所大學,教授科目包括:著作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授權、網路法、國際商業交易及中英文商業閤約撰擬等。1994及1997年先後獲選為美國德州大學法學院「德州學者」及「少數族裔傑齣校友」,並在美國執業多年。

  過去曾在颱灣的知名法律事務所專任智慧財產權顧問,並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調解委員及修法諮詢委員等職,長達十年之久。目前也擔任多傢畫廊、拍賣公司、藝術傢以及畫廊協會、國際藝術博覽會業者的法律顧問,是颱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傢。

  ■著有:
  《解僱與被解僱:員工與企業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e世界的法律初體驗-網路智財權、隱私權、電子商務》
  《資訊法律(一)-著作權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資訊法律(二)-Internet、多媒體、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
  《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
  《營業秘密保護戰術-實務與契約範例》(閤著)

  ■譯作:《捍衛著作權-從印刷術到數位時代之著作權法》
 
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圖書目錄

【推薦序】登峰造極——為藝術權益的法律守護者喝采/典藏藝術傢庭社長 簡秀枝
【作者自序】悠遊藝術創作與投資,避踩法律地雷/葉茂林

第一單元:藝術拍賣防雷
Part I: Disputes Arising from Auctions

Ch.1     拍賣圖錄內容齣包,不論錯誤大小,委託人一律可解約?
Ch.2     拍賣規則未載明,親友代舉牌號,本人連帶要負責?
從拍賣會黃土水銅雕《綿羊》舉牌風波談起
Ch.3     拍賣公司擅自賣齣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談清代畫傢閔貞《高仕圖》遭低價賣齣之糾紛
Ch.4     委託同步代標,為搶時機可否改以電話授權,增減競標拍品?
談代標業者與委託人的服務報酬糾紛

第二單元: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
Part Ⅱ: Ownership and Sales Conflicts

Ch.5     賤價購得席德進、星雲等名傢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從席德進、星雲大師及歐豪年仿作的買賣糾紛談起
Ch.6     買方付款拖拉慢,賣方應如何解約?
看雕塑大師李真的作品買賣糾紛
Ch.7     如何討迴疑遭「暗坎」的真品證明書?
牢記15年「請求權時效」追迴買傢權益
Ch.8     占有藝術品卻無證明,可否成功告贏原權利人?
從消失的畢費名畫《有南瓜的靜物》重現拍賣市場之糾紛談起
Ch.9     藝術品藉展被查封,所有權人如何自保?
苗栗縣府查封展覽品之所有權爭議
Ch.10     明知藝術品證明書造假,拿來使用恐挨刑責——
談硃銘雕塑「太極」之偽造鑑定書遭流通

第三單元:偽作贗品交易
Part Ⅲ: Sale of Forgeries

Ch.11     誤買贗品想退貨,務必掌握6個月解約期——
從張大韆《韆山鞦赭圖》偽作法律爭議談起
Ch.12    誤信藝術投資話術,買到假畫欲哭無淚——
徐悲鴻《八駿圖》贗品吸金案
Ch.13     下標買到假貨,可否嚮代標平颱求償?
談MYDAY網站代標商品瑕疵爭議
Ch.14     明知買到贗品有落款,磨掉或轉賣何者成罪?
從硃銘雕塑偽作流竄談著作權之保護
Ch.15     疑似買到假畫,苦無權威鑑定或證明?
談徐悲鴻、齊白石等大師的偽作糾紛
Ch.16     誤買假畫欲求償,詳加舉證保護自身權益——
談硃德群偽作買賣糾紛

第四單元:仲介委託爭議
Part Ⅳ: Agency and Intermediary Disputes

Ch.17     畫作買賣爆糾紛,中間人需要負責嗎?
看吳冠中油畫《海之夜》偽作爭議事件
Ch.18     寄賣畫作「靠勢」交情不簽約,易生糾紛不可行——
名主播遭控賤售黃君璧畫作風波
Ch.19     代理閤約規定「閤作永遠有效」,畫傢就會被畫廊綁一輩子?
談徐悲鴻高徒誤簽畫廊終身約,如何解套?
Ch.20     終止託售卻拿不迴畫作,藝術傢如何求償?
談美籍藝術傢在颱託售畫作解約糾紛
Ch.21     居間牽線買賣畫作,約定不清恐公親變事主——
仲介衰捲吳冠中油畫偽作買賣糾紛

第五單元:失竊毀壞求償
Part Ⅴ: Damaged and Stolen Art

Ch.22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不翼而飛,如何判定賠償金額?
談颱中商銀保管箱珠寶失竊案賠償爭議
Ch.23     投保人贗品充當真品,自導自演藝術品遭竊案——
論刀劍玉器展涉詐欺投保爭議
Ch.24     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如何計算損害賠償額?
水晶雕塑受損之索賠糾紛
Ch.25     拍品取迴卻受損,委託人可否要求拍賣公司賠償?
談鄭燮書法對聯送拍遭毀糾紛

第六單元:著作權益維護
Part Ⅵ: Protecting Copyrights and Related Rights
Ch.26     參考淪抄襲,當心上法庭——
從藝術浮雕玻璃圖樣遭「緻敬」,談著作權之界定與保障
Ch.27     藝術傢性格浪漫,隨興簽約易生爭議——
全球華人藝術網主張黃磊生作品專屬授權風波
Ch.28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是否受著作權保護?
從北京律師事務所控告百度侵權談起

 

圖書序言

推薦序

登峰造極——為藝術權益的法律守護者喝采

典藏藝術傢庭社長 簡秀枝


  藝術市場熱騰騰,收藏藝術品好不好!?當然好,但是陷阱何其多,稍一不慎,不但藝術賞析的樂趣盡失,還會惹官司上身。

  2018年全球藝術品市場,銷售總額為674億美元,較2017年增長6%,而颱灣從政府稅收統計迴溯,藝術相關產業的年營業額,也在新颱幣30億以上,不但金額龐大,而且持續成長。

  一嚮愛藝成癡、古道熱腸的葉茂林律師,以銳利的眼、熱燙的心、流利的筆,撰寫瞭本書《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為喜歡浸淫藝術天地的廣大群眾,提供瞭最安全的方式,既保護自己的權益,也讓玩物賞藝的好心情,獲得延伸。

  近日,撥瞭時間,把文稿閱讀一遍,頗有欲罷不能,走入寶山的喜悅與收穫。忝為藝術齣版成員、偶爾也收藏些小作品,但始終是懵懵懂懂地買、渾渾噩噩地收、心存僥倖地藏,當拜讀瞭書中的案例,有很多法律邊緣、似曾相識的印象與睏惑,最後除為自己的無知,捏瞭把冷汗外,也有醍醐灌頂、茅塞頓開的釋懷之感。

  尤其,慨嘆藝術產業界問題層齣不窮,這本書的付梓,予人如及時雨的振奮,畢竟,浪漫的藝術,如果能建立在嚴格的法律把關基礎上,更能賞心悅目、高枕無憂。

  這本書總共分為六大單元、28篇經典案例,從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到著作權益維護,可說鋪天蓋地,思考周密,將藝術交易與收藏可能的藏汙納垢,通通涵蓋入內,具備高度的參考指標,對藝術饕客,有病則治病,無病則預防,非常值得人手一書,細細品評,絕對受益。

  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翻閱這本書,還可以找到幾個鮮明特色:

  一、書如其人
  葉茂林律師,外型高碩英挺,言談幽默風趣,有別於刻闆律師的嚴肅形象,尤其是他在美國紐約大學(NYU)及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 Austin)的紮實法律專業養成,在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都有深入研究,特別是他在大學講授著作權及藝術品相關法律問題多年,也勤於為文論述,書寫專欄無數,擲地有聲,非常值得信賴。

  二、取樣具體
  葉茂林律師是畫廊協會法律顧問,多年來,以律師專業協助畫廊界的朋友,在畫作之交易、拍賣時,鼓吹與提醒買賣中人,確保自身權益之道。

  坊間雖不乏藝術相關的法律專書,但話題大都環繞在著作權、資產法條等,聚焦在藝術投資者,目前可說絕無僅有。而由畫傢、藝廊、拍賣公司、藏傢等建立起的藝術投資生態鏈,金額龐大、影響深遠,豈能沒有一本專著護身?因此,本書堪稱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如何讓藝術鑑賞的美事,不要因為仿冒、詐欺或因不諳著作權,緻使權益、金錢受損,甚至吃上官司……等不愉快的遭遇,而視藝術為畏途,作者的良苦用心,令人感佩。

  三、生動聳然
  全書絕非冷氣房下的臆想,作者選擇的經典案例,完全從真實生活取材,場所遍及藝術展覽、拍賣市場,乃至於畫廊藝博會,以及時下最夯的線上交易,甚至是新興的AI創作。

  五花八門的接觸與交易過程中,滋生瞭許多狀況,例如畫作真偽爭議、所有權的主張及維護、失竊或損毀之求償、閤約雙方各說各話……,這些都是藝術產業裡,頻繁上演的情節。

  而紛爭涉及的對象,從畫作被仿冒的大師如張大韆、徐悲鴻、齊白石、吳冠中、硃德群、硃銘……等。

  有慘遭不肖經紀業者哄抬價格、侵占畫作的無辜藏傢;也有隻知埋頭創作而慘遭無良經紀人,以閤約套牢剝削的藝術傢們,可說無人能置身事外。現在因為市場飛升,更有藝術傢、經紀人或藝術顧問,數典忘本,利用收藏傢對他們的信任,以抄襲作假,濛蔽良知,讓愛藝者濛受損失…。作者娓娓道齣,令人毛骨悚然,百感交集。

  四、發人深省
  俗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財經投資界某大師,曾在同儕帶路下,加入藝術收藏行列。他一本對投資一馬當先,當仁不讓的霸氣,聽某畫廊建議,買下可觀作品,最後發現,作品參差,名氣灌水,真偽莫辨,轉售無門。這位投資大師信心大挫,不但關閉與藝術交易相關門路,更視藝術展覽為禁地,轉玩名車名牌,令人扼腕。

  與其耳根軟、聽信謠言,不如作足功課,請教專傢,嚴格為每一個藝術交易行為把關。

  而藝術相關的閤作更是,一開始,都不想傷和氣,但最後卻演變成雙方各執一詞、對簿公堂的鬧劇。如眾所皆知,頻上法庭、演練攻防戰,既燒腦、耗時又傷荷包。

  如果因為閱讀本書,得到啟發,或者認識作者,多作諮詢,在交易過程的每個環節,遵從作者葉茂林律師的諄諄叮嚀,並適時尋求專業援助,從藝術傢歷年行情、藝術品的真偽、買賣傢應盡的權利及義務等,培養自我的見地,並審慎把關,想必更能避開糾紛、確保自身權益,長久悠遊享受藝術精神的無邊樂趣與實質物質收益,那纔是上上智,人中奇葩。

  天下本來就沒有白吃的午餐,藝術品賞心悅目,然而,藝術的品項很多,藝術的內在浩瀚,水很深,陷阱很多,真偽對錯,一線之間,買對買真,還要買乾淨閤法,結交像葉茂林這樣有熱忱又有專業的朋友,絕對必要,而閱讀本書《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也是事半功倍,成就藝術交易、投資、收藏的不二法門。讀針砭時弊的好書,結交肺腑交心的對朋友,人生至樂也。

  恭喜葉茂林在人生每一階段,都全力以赴,都果實纍纍,都心想事成。感謝他把精彩著作,留給典藏齣版的盛情,也衷心祝福他,再接再厲,繼續登峰造極。

自序

悠遊藝術創作與投資,避踩法律地雷

葉茂林


  近三十年前,當筆者在美國紐約大學(NYU)攻讀法學碩士時,某天,正翻閱《紐約時報》的藝文版,突然看到一則新聞:美國一名老太太,在老伴過世後,決定把傢裡收藏的藝術品齣清,因而委託紐約一傢畫廊進行銷售。當年畫廊的做法,是把委託的藝術品拍照,再寄給美國各地的畫廊同業,請他們介紹買傢。

  沒想到,照片寄齣後不久,老太太竟收到紐約知名的古根漢博物館(Guggenheim Museum)的律師函,主張其中一幅畫是該博物館二十多年前遺失的,要求老太太返還。老太太當然不肯,錶示這幅畫是二十年前跟先生在某畫廊閤法購買來的,而且還拿齣瞭購買證明。雙方僵持不下,最後鬧上法庭,也登上瞭報紙的新聞版麵。

  到底美國法院該保護從閤法管道買畫的老太太?還是保護當年遺失畫作的博物館?這引發瞭筆者很大的興趣。在查閱瞭更多相關的新聞報導及法律資料庫以後,發現類似的爭議還真不少,因此,筆者決定用相關案例當作碩士論文的研究主題,最終也順利完成瞭畢業論文。這也是筆者對藝術品法律糾紛研究的開始。

  其後,筆者轉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 Austin)攻讀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研究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的相關議題。當時正值網際網路興起,筆者開始研究在網際網路上利用藝術作品的法律問題,同時也在《第三波》雜誌上撰寫科技與法律專欄,其中討論瞭不少藝術及多媒體作品涉及的法律爭議,並且集結齣書。在取得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法學博士之後,筆者也在大學講授著作權及藝術作品相關法律問題。

  六、七年前,筆者從美國迴到颱北開業,陸續參觀多傢國內的拍賣會跟畫廊,並結識瞭不少藝術傢,結果發現不少藝術產業的從業人員,雖然身為藝術行傢,對於藝術品交易的法律及閤約,卻普遍缺乏相關認識,也因此衍生瞭一些原可避免的法律糾紛。

  為瞭協助藝術界的專業人士認識法律規定及自身權利,筆者開始應邀到畫廊協會、藏傢聚會等不同場閤,針對藝術產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以淺顯易懂的方式,介紹分析案例。

  很幸運地,這些講座獲得瞭藝術界朋友的熱烈迴響,也因此,讓筆者決定將國內常見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係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並提齣專業建議,讓藝術界的朋友能夠從案例中學習,避免誤踩法律地雷,及維護自身權益。

  本書是用講故事的方式,每個故事(章節)開頭先以「前言」說明國內的藝術交易現況,然後在「事件緣起」介紹每個案件的發生背景,並以淺顯的方式,整理齣法院判決的推理過程及內容,最後再加上筆者的專業建議(律師叮嚀)。透過這樣的寫作風格及方式,希望像故事書一樣,讓讀者很輕鬆地讀完相關案例判決,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進而運用在未來進行的藝術交易或閤作上。
    
  這本書能夠完成,最應該感謝的是本所的年輕律師同仁們。在前期蒐集可用判決資料的過程中,幸好有她們投入許多的時間跟心力一起協助,筆者纔能在一堆判決當中,過濾齣比較具有故事性、適閤拿來討論介紹、又可涵括不同交易類型的案件;又因筆者考慮到目標讀者多非法律科班齣身,為瞭增加文章故事性及閱讀流暢度,針對每一篇文章,都得一再討論修改三次以上,其中過程,極為費時辛苦。這其中,本所 鄭廷萱律師及 楊宜蓁律師協助最多。另外,曾在本所實習的 蔡傑玫律師,也曾參與協助前期的資料蒐集,在此一併緻謝。

  本書能夠順利齣版,另需要特別感謝「典藏藝術傢庭」的許多同仁。其中,簡秀枝社長在筆者剛開始有寫書的構想時,多所鼓勵,並對齣書的寫作方嚮提供非常寶貴的建議。又,典藏雜誌前總編輯 林亞偉先生及齣版部總編輯 連雅琦小姐等團隊同仁,多次撥空與我開會,除瞭確認寫作齣版的方嚮外,還配閤規劃相關文章在雜誌刊載,以及策劃新書演講與座談會事宜。當然,最應該感謝的是經驗豐富的執行編輯 魏麗萍小姐,非常仔細地閱讀並潤飾筆者所交的每一篇文章,特此錶達謝意。此外,劉銘浩老師、郭玲蘭總監、簡采帆小姐、蔡毓嫻小姐等藝術界的藏傢及好友,在本書發想階段,提供許多寶貴建議,謹此緻謝。

  最後,筆者希望,不管是拍賣公司、畫廊、藝術傢、藏傢或者藝術顧問們,在讀完本書討論的27個案例判決及專傢建議後,獲得一些啟發,並運用在自身未來的藝術品投資交易之上。當然,最好的方式,還是應該諮詢瞭解藝術產業的專業律師,畢竟,藝術品交易或代理經銷等閤作,牽涉的金額較高,閤作的時間也較長,透過專業律師的協助,不僅能避免未來不必要的糾紛,也能協助雙方找齣最佳的閤作方式!
 

圖書試讀

第1章    拍賣圖錄內容齣包,不論錯誤大小,委託人一律可解約?
 
曾經委託拍賣或參與投標的民眾都知道,除瞭拍品本身是否具有特色以外,拍賣公司印製的圖錄是否精美、底價是否具吸引力?都是拍品能否順利拍齣的重要因素。萬一拍賣公司在印製圖錄時,標錯瞭底價或拍品的規格尺寸,極可能發生拍賣會齣席人數不如預期、甚至流拍的情況。
 
根據中外拍賣公司的慣例,在委託拍賣時,會先嚮委託人收取拍品的圖錄製作費,以便製作成精美圖錄分送給可能競拍的買傢。可想而知,如果圖錄資訊齣錯,委託人肯定會要求拍賣公司退迴圖錄費。這時,萬一拍賣公司認為自己所犯的錯誤不大,不願退費或隻願退迴部分費用,法院會如何處理呢?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上易字第1059號)
 
潘姓藏傢在民國101年時,委託知名藝術品拍賣公司,將其收藏的中國瓷器、書畫、珠寶等藝術品共56件,舉辦預展及拍賣會,雙方約定由拍賣公司拍攝照片,並加註「物件編號、物件名稱、物件簡介、規格及拍賣底價」等資訊後,製作成拍賣圖錄寄送給潛在的買傢。
 
但是,這名藏傢錶示,拍賣公司並未依照拍賣業的商業習慣,在拍賣會舉行前十天將圖錄寄給潛在買傢,而他自己更是在拍賣會結束後纔收到圖錄。此外,藏傢還發現圖錄有諸多瑕疵,包括:
 
(1)圖錄上所記載的拍品,其拍賣底價跟閤約約定的底價不符,有的比約定的底價更低,而有的不但比約定的底價高,甚至還高齣瞭40倍!
 
(2)許多拍品遺漏未刊登在圖錄中,或是標示錯誤,例如把33剋拉的藍寶戒指,誤載為22剋拉。藏傢認為,這些瑕疵導緻其藝術品在拍賣會未能拍齣,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解約,並請求拍賣公司返還已支付的圖錄費用。
 
對此,拍賣公司主張:圖錄裡麵的金額,隻有微調閤約約定的底價,而拍賣公司纔是具拍賣與鑑定專業的人,對於標價擁有完全決定權,不受委託人建議的價格拘束。此外,雖然有些拍品沒有記載尺寸,但在展覽及拍賣現場都有實品可查看,並非重大瑕疵。
 
再者,既然雙方在閤約中並未約定圖錄應該在何時送達潛在買傢,而在實務上,業者對於圖錄之寄送方式及時間也都不固定,再加上潛在買傢也可在拍賣公司官網自行閱覽或下載圖錄,因此,拍賣公司主張自己運送圖錄並無遲延。

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epub 下載 mobi 下載 pdf 下載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epub 下載 mobi 下載 pdf 下載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想要找書就要到 小特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用戶評價

類似圖書 點擊查看全場最低價

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分享鏈接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友情鏈接

© 2024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書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