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思考法則:跟好律師學思辨、學表達,更搞懂了法律常識 (電子書)

法律人的思考法則:跟好律師學思辨、學表達,更搞懂了法律常識 (電子書)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薇貝克.諾加德.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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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別再苦惱法律難!好律師,怎麼想?
所有人都該有的法律常識
終於看懂法律劇,為何律師問話這麼故意!

過來人的101則專業分享
解說術語和必懂觀念
不上法學院就能學到的精華課
教你像法律人思考,更學會思辨與表達

寫給想探索複雜法律問題,
又不想翻開書就嚇壞的學生|入行新手|一般人
▌法律系教授──徐應松特別審訂,加註台灣現況說明▌

  「作者透過這本書帶我們從空中快速鳥瞰整個法律體系,進而迅速建立起法律知識的骨幹,剩下的功夫就要靠自己的努力了。」──法律白話文運動

  為什麼法律人說,好的論點勝過好的事實?誠實與真實有何差別?如何提出合乎邏輯的論點?為何不要試圖證明自己是客觀正確,僅需表明立場優於對方?當發生紛爭時,要如何注意爭議指向何者?即使身為律師,當身陷訴訟時也要僱用律師?

  如何像一個專業的法律人,學習「在紙上思考」,「講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讓你的註解為你辯解」,「練習換句話說」,「有時被動語態更強烈」,甚至要記得「提出重點後,不要講話」?

  當作者是法律新生時,常常被自己一無所知的感覺凍結。其他學生似乎很厲害,總是談論他所不了解的術語。直到作者在大型法律事務所工作後才意識到,法律領域中存在一定的裝腔作勢。法律是一個各憑本事的環境,裝腔作勢能夠威嚇那些不傾向誇大所知的人。即使是很有自信的企業合夥人、教授或法學院的學生,一樣都會被法律所迷惑和恐嚇。

  ▌只說重要的觀念和術語,把法律變簡單了
  這本書正是為了那些想開始探索複雜法律問題,但又不想一讀就嚇壞的人所設計。無論是法律系學生、一般人,甚至是入行新手,由專業職人為你去蕪存菁,解說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學習法律人的思考邏輯。

  ◎跟律師學表達,這樣說、這樣問,更有利?

  ▌不要在法庭上問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對審判中所得到的答案不應該感到驚訝,應該在審判前就發現了解答案。若某問題的答案很明顯且對自己的案情有利時,最後的選擇可能是不問該問題,而將整個問題懸置在法庭中。

  ▌提出重點後,不要講話
  最想被人記住的論點,應該安置於談話起始或結束時。因為剛開始的論點往往不必與句子裡接下來的其他論點爭搶注意力,而很容易被聽眾記住。當講者繼續說話,新的詞語或想法會相互爭奪聽眾的記憶容量。

  ▌有時被動語態更為強烈
  主動語態的陳述表現了直接的關聯,通常能使論證聽起來很有效。被動語態則暗示偶然的關聯,聽起來較不充分且缺乏說服力。然而,當一個精準論點僅有偶然的關聯時,被動語態會是更有效的形式。

  ▌講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
  準確地傳達事實之餘,也要設定一個可以讓觀眾與事件和人物聯繫的場景。與其薄弱地說「被告無情地殺死他的老闆」,不如說「被告將一個生鏽步槍對準老闆的臉直射,子彈從右眼窩進入頭骨,他三個未上小學的孩子,再也見不到他了。」

  ▌理性與激情
  理性讓論點有價值,提供了邏輯運轉的空間。激情則令人感受其價值,提供人與人的連結。充滿激情的論述起初可能會引起同情,但犧牲理性的情感表達將稀釋論點,最終讓人輕忽信息。

  ◎你可以練習的法律思考

  ▌原來,法學院不只教法律
  進法學院學習不是在背誦法律,而是學會如何像律師一樣思考。法律會變化;適當的分析方法是不變的。

  ▌誠實和真實大不同
  誠實是指不說謊。真實則須完全掌握事實。律師在法庭上不能說謊,但沒有義務將客戶案件的全貌和盤托出。

  ▌洞察力不能速成
  對於迅速掌握最新情況、表示理解並持堅定立場的人保持懷疑。形成深刻見解需要長時間的討論、研究、分析、合理化和反駁,難以在直接或首次攻擊問題時完足。如果有人能剛好快速理解一個複雜的事件,他更有可能是迅速地誤解了整個事件。

  ▌作為學生,好的論點勝過好的事實
  理想中律師需要良好的事實、良好的法律和良好的論點。學生能夠從三者中受益,但於三者之上,必須發展並展示具有提出良好論點的能力。無論事實與法律如何,學生都必須證明自己可以利用現有的資源使人信服,支持或駁斥某一立場。

  ▌在紙上思考
  書寫不是用來記錄想法。結構良好的論點很少與其一開始的樣貌相同。有效的書寫不是記錄預料中的論證過程;而是發現什麼需要成為論點的過程。通過寫作、思考、研究、重寫、重新思考和再次重寫,便能發現並提出新的論點。

  ▌提出合乎邏輯的論點
  演繹邏輯是從廣為人知的通則推導出特定的具體事實。通常,將前提做合乎邏輯的論證,均能保證正確的結果。而歸納邏輯雖然可以從前提推導出結果,但不能保證結果一定是正確的。好的歸納推理需要大量的具體事例才能讓人信服。

  ▌不要試圖證明自己是客觀正確的,僅需表明己方立場優於對造
  總是有可能找到至少一個論點支持或反對法律立場。論點需要邏輯,但是法律論點並非帶來普遍、絕對結論的純粹邏輯形式。相反地,法律論點是實用性的論點,目的在確立一項主張比另一項主張更有可能或更有理據。

  ▌即使你是律師,也需要僱用律師
  專業:律師是專家。已經在法律中某一領域成為一名優秀律師的人,不能代替另一熟知特定類型案件相關法律、獨特術語和最佳專家證人的專家。
  客觀:有效訴訟策略的制定需要外部觀點,以避免生氣、渴望復仇或其他情感扭曲。
  表演能力:聘請律師等於告訴對方,自己認真看待訴訟、辯護行動,這將使你在和解談判中擁有更強的地位。

  ▌找出對你有利的角度
  如果法律對你有利,請直擊法律,如果事實對你有利,請直搗事實。

  ◎你可以認識的法律常識

  ▌一小時可能長達116分鐘。
  律師通常以6分鐘(1/10小時)為計費單位。3.1分鐘的通話可能會導致6分鐘的帳單。

  ▌版權不是在保護想法
  版權只能保護「想法的有形表達」,而非保護想法本身。如果某個劇本受版權保護,其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複製、使用、分割部分。但版權不代表能夠阻止其他人秉持相同想法來寫劇本。

  ▌契約如何被誤解
  單方錯誤:一方在契約條款或標的上理解有誤。
  雙方錯誤:雙方對契約條款的含義有錯誤理解。

  ▌律師需要熱愛表演,但必須更熱愛法律
  律師很少在法庭上爭論。即使是專業的訴訟律師,也很少在法庭上花費時間,因為超過90%的刑事和民事案件都可以審前透過認罪協商或和解解決。提起訴訟的目標不全是在於進行審判,而是要促使與對造和解、平息紛爭。

  ▌原告的起訴資格
  原告具有起訴資格,通常必須滿足三個重疊的要求:
  1. 原告須受到傷害或有立即的危險。
  2. 被告須造成原告之傷害。如果無法將所受損害歸因於被告的行為,或者該損害是由未在訴訟中提及的第三方的行為所造成,原告會失去起訴資格。
  3. 傷害須可通過法院補救。法院的有利裁決必須有可能補償原告或修正原告所引用的錯誤。

  ▌美國最高法院有時會推翻自己的見解
  隨著社會進步,法院於先前判決中的正義觀將會與今日有所差別。正義觀的普遍化造成法院必須推翻其先前判決。然而,法院推翻自己時並不意味著重新書寫見解;而是在與先前判決相衝突的案件中,以相反的見解建立新的判決。

  ▌法官存有偏見
  法官和陪審團透過自己的偏見濾鏡和經歷來理解事實。儘管他們努力做到公正無私,但他們終究無法完全意識到或完全摒棄自己的偏見。

專業法律人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黃益中│公民教師、《思辨》作者
  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楊貴智│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鄧衍森│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賴瑩真│律師、法律知識型YouTuber
 
《思辨的阶梯:通往高效决策与清晰表达的系统路径》 图书简介 一、本书核心理念:认知升级与实践精进 本书并非聚焦于特定学科知识的普及,而是致力于为读者构建一个强大的认知框架,一套系统性的思维工具箱,以应对现代社会复杂多变的信息洪流和决策挑战。我们深信,高效的决策和有力的表达,源于扎实、严谨的思辨过程。本书的重点不在于“已知什么”,而在于“如何思考”以及“如何阐述思考的结果”。 我们将把思辨的路径拆解为三个核心层次:观察与解构、逻辑建构与推理、批判性评估与表达优化。这三个层次相互支撑,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认知闭环,旨在帮助读者从被动接受信息转变为主动、有意识地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和论证结构。 二、第一部分:观察与解构——穿透表象的洞察力 在信息过载的时代,区分“噪音”与“信号”的能力至关重要。本部分侧重于培养读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以及将复杂问题分解的能力。 1. 现象的剥离与要素识别: 探讨如何将一个宏大或模糊的问题,拆解成若干个可操作、可量化的子问题或关键变量。例如,在分析一个商业案例或社会现象时,我们如何快速识别出驱动结果的核心要素,以及哪些是次要的干扰因素。 2. 假设的识别与边界设定: 任何思考都建立在一定的预设之上。本章将详细阐述如何主动识别自己和他人言论中隐含的“未经检验的假设”(Underlying Assumptions)。更进一步,我们将指导读者如何清晰地界定问题的适用范围(Scope and Boundary),避免在思考过程中出现概念的无限泛化或过度收缩。 3. 语境的重构: 信息的意义往往依赖于其所处的环境。我们将深入探讨“语境依赖性”(Context Dependency)对判断力的影响。如何从历史、文化、技术环境等多个维度,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多角度的语境重构,从而避免“孤立式解读”带来的偏差。 三、第二部分:逻辑建构与推理——稳固论证的基石 思维的深度体现在逻辑的严密性上。本部分将引导读者从直觉判断跃升至结构化的逻辑推理。 1. 演绎、归纳与溯因推理的精确运用: 我们将超越教科书式的定义,聚焦于实战应用。何时应采用从普遍到个别的演绎推理以确保确定性?何时需要依赖从观察到普遍规律的归纳推理以形成概率性结论?如何利用溯因推理(Abduction)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提出最有可能的解释? 2. 论证结构的搭建(Argument Mapping): 本章提供一套可视化的工具,帮助读者搭建清晰的论证地图。这包括明确“主张”(Claim)、“证据”(Evidence)、“推理链条”(Warrant/Reasoning)以及“反驳点”(Counter-arguments)。清晰的结构是有效沟通的前提。 3. 常见的逻辑谬误的实战识别与规避: 我们将系统性地剖析在日常辩论、报告撰写乃至个人决策中频繁出现的逻辑陷阱,如“稻草人谬误”、“滑坡谬误”、“诉诸权威”等。重点不在于记忆名称,而在于理解其结构上的缺陷,从而在自身论证中主动避开,并在他人论证中迅速捕捉。 四、第三部分:批判性评估与表达优化——从“想清楚”到“说服人” 思考的价值最终要通过有效的沟通得以实现。本部分连接了内部的思辨过程与外部的交流反馈。 1. 证据的质量评估(Evaluating Evidence Credibility): 证据是论证的生命线。我们将探讨如何系统地评估信息来源的可靠性、数据的时效性、样本的代表性,以及研究方法的严谨性。区分“相关性”与“因果性”,是本章的核心技能。 2. 预判听众与情境的适配性(Audience Adaptation): 优秀的表达者懂得“因材施教”。本章聚焦于如何根据接收者的知识背景、情感倾向和既有立场,动态调整论证的深度、使用的术语以及情感的切入点,以最大化信息传递的效率和接受度。 3. 清晰、简洁、有力的陈述技巧: 探讨如何将复杂的逻辑推理“翻译”成易于理解的语言。重点在于叙事的力量(Storytelling in Argumentation),以及如何通过精炼的总结(Executive Summary)和有力的收尾,确保核心信息得到有效接收和记忆。我们关注的是表达的“效能”,而非辞藻的华丽。 五、结语:思辨的持续迭代 思辨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技能,而是一种持续优化的心智习惯。本书的最终目标,是引导读者将这些方法内化为一种自动化的思维模式,在面对任何新的挑战时,都能运用这套系统路径,实现更深入的理解、更稳健的决策和更具影响力的表达。 目标读者群体: 职场人士: 需要在会议中清晰阐述复杂方案、进行跨部门沟通和制定关键业务决策的专业人员。 学术研究者: 致力于深化研究方法、强化论文论证严密性的学者和研究生。 终身学习者: 渴望系统性提升个人认知能力,避免盲从,独立思考的社会大众。 任何对提升逻辑思维和沟通效能有迫切需求的人士。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薇貝克‧諾加德‧馬丁 Vibeke Norgaard Martin


  為加州卡梅爾海濱的一名律師,主要在加州執業。早先,她從事商業和民權訴訟方面的實務。她曾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法學院任教、曾是南非普瑞托利亞大學兒童法中心的訪問學者、曾為塞拉利昂真相和解委員會、南非憲法法院工作。

繪者簡介

馬修.佛瑞德列克 Matthew Frederick


  建築師、城市設計師、設計及寫作指導,著有《建築的法則:101個看懂建築,讓生活空間更好的黃金法則》(原點出版),是廣受讚譽的「我學到的101件事」(101 Things I Learned)系列的創造者、編輯和插畫家。現居於紐約哈德遜河谷。

審訂者簡介

徐應松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摩利爾法學院法學博士,現任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譯者簡介

路易


  台大法律系畢業,雙主修中文系。
 

图书目录

作者序
01、法學院不只教法律
02、誠實和真實有所差別
03、律師是語境主義者
04、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才能被稱為律師
05、成為律師才能越過欄杆
06、關於「civil」的兩種意義
07、「當事人進行主義」不一定是壞事
08、美國各州多半承繼英國法
09、尋找恰當的案例
10、不能引用該州未公開案件
11、向終審法院上訴是一種「要求」
12、A州案件對B州法院無強制拘束力
13、最高法院有可能是最低審級的法院
14、爭議的必要性
15、最高法院有時會推翻自己的見解
16、推翻州法院的裁決也將被推翻
17、布朗訴教育局案(1954)
18、聯邦法院的管轄權有限
19、伊利訴湯普金斯案(1938)
20、版權不是在保護想法
21、法律創造虛擬角色
22、原告的起訴資格
23、無生命體的聲音不該被靜默
24、向八歲小孩解釋
25、律師是漸進主義者
26、案件理論
27、洞察力不能速成
28、為每個案件發展三種論述
29、給予證人明確的立場
30、敵性證人也可以很有用
31、不要在法庭上問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32、彈劾證人的方法
33、證人曾被稱為「起訴者」
34、案件摘要保持長度,請求則需簡短
35、截止日期到來前,研究不會結束
36、在紙上思考:書寫不只是記錄想法
37、每個判決都在自欺欺人或自圓其說
38、好的論點勝過好的事實
39、僅需表明己方立場優於對造
40、如果法律對你有利,請重擊法律
41、成為法庭中的理性自然人
42、提出合乎邏輯的論點
43、講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
44、讓註解為你辯護
45、練習換句話說
46、有時被動語態更為強烈
47、「合理」不只是「不是不合理的」
48、提出重點後,不要講話
49、契約如何被誤解
50、無雙案
51、不得任意與律師一起從事法律實務
52、必須具體指出起訴什麼
53、別讓權利睡著了
54、即使是幫助人,也要試著避免傷害
55、受害方有責任最小化損害
56、帕斯格拉夫訴長島火車站案(1928)
57、審判中的事情,大多發生在審判前
58、主張方須負舉證責任
59、指控方將於詰問中陳述兩次
60、持續使空氣溫度略高於室溫
61、爭議中爭的是事實還是法律?
62、注意爭議指向何者
63、與大麻相關的企業不得宣布破產
64、四種邊界
65、美國境內有300多個保留地
66、重罪、輕罪和兩可之罪
67、如果要塗鴉,不要在郵局
68、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69、你可以講得誇張一點
70、意圖是重要的;動機則不
71、犯罪的行為+犯罪的想法=犯罪
72、刑事被告需進行刑事調查
73、刑事案件中禁止收取案件勝訴金
74、一小時可能長達116分鐘
75、援引第五修正案的差異
76、不要帶朋友去見律師
77、知道例外之前,不會知道規則
78、即使你是律師,也需要僱用律師
79、提出間接證據更罪證確鑿
80、有用的證據不一定是可接受的證據
81、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1966)
82、法庭上沒有真相,只有證據
83、體系的一貫性比發現真實更為重要
84、認為被告可能有罪,則得宣告無罪
85、有罪裁斷不具有約束力
86、附帶損害的戰鬥並不值得
87、羅伊訴韋德案(1973)
88、法官存有偏見
89、憲法仰賴法官詮釋
90、法律裁決是起點,不是終點
91、州政府故意通過違反憲法的法律
92、記憶是犯罪現場
93、無罪的羅納德‧卡頓
94、事物本來的樣子
95、痛苦是人們行動的中心
96、不存在甜點抗辯
97、區分善惡的界線交錯在人心上
98、其他學生也很害怕
99、相應的法律實踐領域
100、沒有人會收你為門徒
101、為可能不會到來的一天持續做準備
索引 Index

图书序言

  • ISBN:9789579072755
  • 規格:普通級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板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18.5MB

图书试读

作者序

  撰寫這本書時,一位重要的公部門人員被控訴在旅館房間內性侵女服務員。此案例在哈佛法學院的庭審課程中,一位有名的辯護律師於模擬終結辯論時,以照片抨擊該案件辯護律師聲稱被告與女服員約會的主張。他建議給陪審團看一張輕微過重、駝背的62歲裸體男子照片。該辯護律師主張,辯方希望法院相信,這名極具吸引力的32歲女服務員,無法將自己的視線從被告身上移開,並「根本無法控制自己」。

  辯護律師使用的是律師都知道,但未給予足夠重視的古老事實:一張圖片值一千字。而律師是會說話的文字。讓文字遠離律師,等於剝奪了我們最重要的工具。我們需要用話語、文字來辯論、分析和針對複雜法律概念發表具有細微差別的解釋。但是圖像不應該被忽略,它們常能提供無法僅憑文字就能迅速有效闡明的概念。

  基於以上原因,我試著抓住這個機會,編寫一本附有插圖的法律入門書籍。當我是法律初學者時,我常常被自己一無所知的感覺凍結。其他學生似乎總是知道得比我還多。其他學生總是談論我不了解的術語,表現出我所缺乏的信心。而我想把那些東西都拋開並做些別的。我曾對一個同學說過,真希望能按照當初的夢想成為一名獸醫,即使只是安撫小狗入睡。

  當我在大型法律事務所工作後才意識到,法律領域中存在一定的裝腔作勢。法律是一個各憑本事的環境,裝腔作勢能夠威嚇那些不傾向誇大所知的人。很有自信的企業合夥人、教授或法學院的學生都可能像我一樣被法律所迷惑和恐嚇。這本書是為了他們,以及為了那些正開始想探索複雜法律問題,但又不想讀超過3萬個字的人所設計。
 
薇貝克‧諾加德‧馬丁

用户评价

评分

說真的,我本來對法律常識的理解,大概停留在連續劇裡演的那種誇張情節,總覺得現實生活中的法律程序一定非常冗長和複雜。但這本書的神奇之處,就在於它用一種極度清晰的脈絡,帶領讀者建立起一套基本的法律常識骨架。它並不是要你變成律師,而是像一個導遊,帶你走過法律世界的主要景點。例如,關於證據力的不同層級,或是訴訟程序的簡化說明,都處理得非常到位,不會過度簡化到失真,也不會過度專業到讓人暈頭轉向。我特別有感觸的是,透過書中對不同法律領域的切入點的介紹,我開始意識到,很多日常糾紛的背後,其實都有可以遵循的邏輯和原則。這讓我在面對一些生活中的小摩擦時,心態都變得平和許多,不再是憑感覺行事,而是開始思考「這件事情的法律基礎在哪裡?」這種思維模式的轉變,絕對是這本書帶給我最大的收穫,物超所值!

评分

要用一句話總結這本書的震撼力,那就是「它打破了我對法律的刻板印象」。我一直以為,法律人的世界是充滿機鋒和權謀的,但讀完之後,我發現那其實是一個極度講求結構、邏輯和清晰表達的世界。這本書的排版和設計,也非常人性化,很多重點都會用粗體或不同的區塊標示出來,即使中間被打斷去處理別的事情,回頭看的時候也能很快抓到核心。我尤其推薦給企劃、行銷或任何需要撰寫嚴謹報告的職人。書中關於如何建構一個「無懈可擊的論證鏈」的部分,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範本。它讓我意識到,其實不管是法律論述還是商業提案,最終極的目標都是一致的:在有限的資源和時間內,讓你的觀點被接受。這本書做到了,它用法律的嚴謹性,包裝了人人都能學會的溝通藝術,絕對是近期讀過最有啟發性的一本書籍。

评分

這本書的作者,顯然對如何「教人思考」這件事有著獨到的見解。它的行文風格,帶有一種非常強烈的「引導性」,不會直接給你答案,而是拋出問題,然後引導你走過幾個步驟,自然而然地得出結論。我特別欣賞它在處理那些模稜兩可的法律概念時所展現的細膩度。很多時候,法律的灰色地帶才是最讓人頭痛的,但書中透過幾個假設性的情境模擬,讓讀者親身去「扮演」那個思考者,而不是被動地接收知識。這種沉浸式的學習體驗,遠比單純閱讀文字敘述來得深刻。我感覺自己好像上了一堂高階的邏輯訓練課,它訓練的不是法律知識的儲備量,而是那種遇事不慌、層層剝繭的分析能力。對於那些想要提升自己邏輯思維能力,或者覺得自己的決策總是不夠周全的朋友來說,這本書無疑是一劑強心針,它讓「理性」成為一種可以被學習的技能。

评分

我得說,這本書的結構設計實在是太精妙了,完全不像我過去看過的那些法律書籍,動輒就是密密麻麻的法條引用,讓人光看目錄就想打退堂鼓。這本《法律人的思考法則》的厲害之處,在於它非常注重「溝通」與「表達」的層面。我們常常在新聞上看到律師開記者會,或是法庭上的唇槍舌戰,總覺得那是一種高不可攀的辯論技巧。但書裡面的章節,卻非常務實地告訴你,如何用最精簡、最有說服力的方式,把複雜的論點包裝起來,讓聽者或讀者能夠輕鬆接收。舉例來說,它對於「如何精煉你的論述」那一段的描述,簡直就是一份職場溝通的說明書,我馬上就試著用書中提到的「金字塔原理」去修改我工作報告的開頭,效果立竿見影,原本需要花很多時間解釋的背景,現在幾句話就能讓主管掌握重點。這種學完就能馬上用上的實戰技巧,才是好書的價值所在,它成功地拉近了普通讀者與法律思維之間的距離,讓我對法律人的專業能力有了全新的認識。

评分

天啊,最近剛翻完這本《法律人的思考法則》,只能說,裡面的內容真的讓我這個法律小白大開眼界,以前總覺得法律人說話都很繞口,條文又臭又長,根本是另一種語言,但這本書硬是把那些枯燥的法律思維拆解得清清楚楚,用非常生活化的例子去解釋,讓人讀起來絲毫沒有壓力。它不是那種硬邦邦的教科書,反而是像一位經驗老到的律師坐在你旁邊,手把手教你怎麼去看待一個案件的邏輯。我特別喜歡它在談「思辨」的部分,它不是教你死記硬背法條,而是訓練你如何從不同角度切入問題,找出最關鍵的爭點。這種能力在職場上其實非常受用,不論是不是法律專業,學會如何有條理地分析事情,遠比知道多少法條來得重要。而且,作者的文筆流暢自然,很少看到法律書籍能寫得這麼「好看」,讓人忍不住一口氣讀完,讀完後感覺自己好像也稍微沾染了一點法律人的氣質,看事情的角度都變得更犀利了!真心推薦給所有覺得法律很遙遠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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