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語言學概論 第二版

英語語言學概論 第二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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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語言是人類獨有的本能。語言的産生,是人類進入文明與延續文化的重要關鍵。認識語言學,能讓我們更進一步瞭解這改變人類命運的神秘之鑰。

  本書共分九章,從語言的起源及語言學的興起談起,簡明扼要地介紹當前英語聲韻、英語構詞、英語語法及語意、語言與心理、語言與社會等方麵的研究與發展。舉例豐富,並以中文係統互相對照,讓中文讀者能透過母語瞭解英語語言學,並對現今語言學發展有清楚的概念與認識。

作者簡介

餘光雄

  師大英語係畢,美國新墨西哥大學語言學博士。曾任高雄師範大學英語係教授、正修科技大學應外係教授、南颱科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現任僑光大學副校長。著有《華語文化教材》、《華語拼音讀本》、《英語語言學概論》。

著者信息

圖書目錄

圖書序言

第四章 英語句法學(English Syntax)

4.1何謂文法(Grammar)?
英文字Grammar一般皆譯為「文法」,也有人譯為「語法」。Grammar與Syntax兩字有時常被人混用。一般說來,Syntax(句法,語法)是研究語句的構造,造句的方法及規則。Syntax有時被稱為「句法學」或「語法學」,或「造句法」。Grammar(文法,語法)有兩種定義。廣義的Grammar是指一個語言的全部係統(system),含聲韻係統(phonological system),句法係統(syntactic system)及語意係統(semantic system)。狹義的Grammar則專指語句結構的句法係統。因此,有人認為狹義的Grammar即是Syntax。如果有人說「語法係統」,其意是指廣義的Grammar。

任何語言都有其獨特的「語法係統」(grammatical system)。學習一個語言就在學其語法係統。對於這個語法係統的研究方法,重點,各傢不同,因此,談到文法理論研究時,我們常聽到不同的術語:傳統文法(traditional grammar),描述語法(或結構派語法)(descriptive or structural grammar),及衍生變形語法(generative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格位語法」(case grammar),功能語法 (functional grammar),範疇語法(categorical grammar),關聯語法(relational grammar),簡約與法觀 (minimalism) 等等。

對句子結構的方式描述方式以往採取兩種步驟。傳統方式是一種規範式的描述,叫做規範文法(prescriptive grammar)。所謂規範文法,就是語言使用(說及寫)皆需依照事先訂定的規範,規則來進行。例如在英文裏,以前的文法學傢堅持認為在Be動詞之後的代名詞要用主格,不可用受格,例如人稱代名詞主格是 I, 受格是 me,因此,Its me.(是錯的)Its I.(是對的)。實際上,英美人士用Its me.的人多於用Its. I. 的人。另外一個例子:傳統文法規定疑問句的句尾不能有介係詞。若要用介係詞,則需把該介係詞(又稱前置詞)放在句前。所以,What are you looking at?(是錯的),At what are you looking?(纔是對的)。事實上,用What are you looking at? 的人要多於用 At what are you looking? 從這兩個例子,我們知道規範文法(或傳統文法)對於語言使用的要求是遵循語法規則。

為什麼規範文法會被稱為傳統文法呢?遠在古希臘羅馬時代,當時學者對希臘、羅馬的語言研究,專門注重語句的結構及分析。他們把語言的最基本成分--字--分成八大類(即八種詞性)。然後再研究各詞性之間的結閤可能性。以後學者,採取古希臘、羅馬學者的方法來研究現代的語言,根據此種方法寫成的語法就是傳統文法。這派文法學傢的特點是專門注重形式,而忽略語言的實用性。過份講求語法規則的遵循而忽略瞭語言的實用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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