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诗性的存在
文 谭军
一
在人类的某些思想认识和文字里,“ 艺术 ” 总是指向一个特定的领域;而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 艺术 ” 其实无处不在,它只关乎事物某些特征的程度或是人类对其的态度。 艺术在实践活动中一直保有开放的特征,艺术家只是某一实践活动的参与者,“ 艺术 ” 的界限也一直被拓展。
艺术在实践中具有着某些超越历史、地域、文化的共同点:艺术是人的感情、思想、精神世界的表现,总在反反复复地表现人的基本人性、人的社会与时代特征以及独特的个性。 艺术是人类不同感知力、认知力以及不同形式知识和行动的结合。
基于此,绘画与否,先锋与否,跨界与否,甚至是否艺术,都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必然指向人的精神和思想。当然,这并不是某种自以爲是的人类中心主义。
二
正如人类的精神、情感、智力活动和实践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艺术无法、也从来不曾从具体生活中分离出去。对精神和思想世界的认知、控制和塑造,是 “ 艺术 ” 的核心, 也是个体存在的核心。
自由,在我的心目中,即 “ 存在 ” 的艺术,没有尽头的终极艺术,人作爲独立个体的永恒修行。
自由的个体也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存在者,只是一个认识到自身和所处环境的限度、并试图超越这些限度的个体。个体存在不只是要去发现自我,更是要去塑造自我、创造自我,从和自身所处历史时代的关系中不断获取个人的创造性,将自己的身体、行爲、激情和存在转化爲艺术。
自由,意味着差异,不跟随任何已给出的规定或标准,意味着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学。自由,没有既定的标准,包含着开放和复杂的含义,因爲每个人的差异而不同。自由的 个体既是创造者,也是进行艺术创作的对象。将自己的身体、行爲和思想作爲审美创造的场所,对自身进行创造和控制,将艺术创作转变爲一种生存的艺术,将生活变成艺术。 让生活成爲一种无止境的可能性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