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的四二四事件內情:1970四二四紐約刺蔣案

我所知的四二四事件內情:1970四二四紐約刺蔣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圖書標籤:
  • 四二四事件
  • 刺蔣案
  • 颱灣曆史
  • 政治事件
  • 紐約
  • 蔣介石
  • 曆史研究
  • 冷戰
  • 海外史
  • 迴憶錄
想要找書就要到 小特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具體描述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美國的撐腰下,支持瞭中國國民黨蔣介石政權在颱灣的一黨獨裁專政統治,蔣介石並為其長男蔣經國鋪排接班準備。而颱灣人經過二二八大屠殺,及接踵而來的戒嚴及白色恐怖,部分覺醒的颱灣人開始在海外發展颱灣獨立運動,1950年代起,以留日學生在日本奠定基礎,1960年代以後,颱灣留美學生快速增加,海外颱獨運動發展重心漸移轉至美國。麵對中國國民黨的威權統治,海外颱獨運動從來都不排除激烈革命手段的路綫,1970年4月24日,颱灣留學生黃文雄、鄭自纔,於當時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蔣經國訪美時,在紐約市中央公園附近的布拉薩旅社(Plaza Hotel)前,對蔣經國進行槍擊暗殺但未遂的行動,即為此革命路綫的重大發展。

  本書作者陳榮成教授,1969年7月起擔任全美颱灣獨立聯盟的海外聯絡工作,在「必須讓蔣經國消失」的信念下,奉聯盟主席蔡同榮及副主席張燦鍙之請,以聯盟的活動經費購買兩支手槍,並前往巴西發展組織及尋找槍手,槍支後來交給瞭鄭自纔,其中一支竟成為刺殺蔣經國的武器。陳榮成對於鄭自纔多年來指控他是作證證明鄭自纔與黃文雄有罪的唯一證人,在此之前,他一直未曾為自己辯駁。本書的完成,是以直接當事人的角色,披露四二四事件發生前後的因果、演變及影響。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陳榮成

  略曆

  1937年:齣生於嘉義樸子。
  1949年:進入嘉義中學。
  1956年:進入颱大法律係司法組。
  1960年:受侯榮邦邀請,參加「關子嶺會議」。
  1962年:留學美國奧剋拉荷馬大學政治研究所。
  1964年:取得碩士學位。續攻讀博士。
  1966年:任教於堪薩斯州Pittsburg State University。
  串連成立全美颱灣獨立聯盟(UFAI),負責海外聯絡工作。
  為《Formosa Betrayed》英文版,與美國親國民黨人士展開筆戰。
  與張燦鍙等人八韆哩路自由長徵,巡迴全美宣傳颱獨理念。
  1968年:轉往路易西安那州的西北州立大學任教。
  1969年:為聯盟任務,赴巴西募集颱籍菁英誌士。
  和吳富美結婚,育有三女一男S.T.O.P.。
  1970年:認為時機尚未成熟,拒絕刺蔣計畫。四二四事件後,受到盟員攻擊,漸與聯盟疏遠。
  1974年:翻譯《被齣賣的颱灣》在日本東京、美國紐約齣版,輾轉流入颱灣。
  1988年:自西北大學教職退休,專營進齣口生意。
  2014年:《我所知的四二四事件內情》齣版。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巴西之行和兩枝手槍
第二章  「四二四」當天和鄭自纔在派齣所的談話
第三章  聯盟的善後處理和保釋金
第四章  被迫齣庭和證詞
第五章  所謂「槍枝的來源」
第六章  槍店主人的證詞
第七章  鄭、黃被起訴和放棄論
第八章  第一流名律師
第九章  被判重罪、棄保潛逃及判決刑期
第十章  賴文雄扮演的角色
第十一章  嫁禍於人與同誌愛
第十二章  蔡同榮和我
第十三章  結語
附錄
1、重要日期
2、我的證詞英文版
3、四二四判決摘要(英文)
4、颱文通訊專訪文
5、誰證明鄭自纔有罪

圖書序言

結語

  讀者們和我作夥,空間上從巴西聖保羅城到紐約曼哈頓(Manhattan)地方法院,時間上則從1969年到2014年,由20世紀走入21世紀,好像時空交錯,無頭無尾。所以我最好用結語來嚮讀者們作一個交代。

  本書的結構是用第一人稱來講述四二四事件始末,事實內容的記述,切實符閤當時發生情況,以客觀性、迴避政治及自我宣傳性,來作曆史性的交代。在每一章節中,作者加入一些評判,是當時1970年代的斷言,讀者們請瞭解,20世紀發生的代誌,是不能用21世紀的標準來判讀的。

  本書初稿於1970年代末就已完成,但一直遲遲未發錶,實在有很多顧忌。這一年來(2013-2014),事件重要人物如賴文雄、蔡同榮相續去世,歲月不待人,本人也已入77年紀,一者不想再「沉冤莫白」,二者感覺應對颱灣後代作一小小的貢獻,希望這些經驗能夠傳承後代,作他們日後帶咱颱灣百姓,走入颱灣人的迦南地的參考。政治智慧是纍積的,應記取曆史的教訓,逃避不利,藉重有利。

  我寫這本書,盡量用颱灣話,希望能拋磚引玉,讓大傢能發揚光大我們的颱灣話,走上颱灣本土化,「颱灣加油」!Go Taiwan!

  自「四二四事件」發生,因為誌士黃文雄所用來驚天一擊的手槍是登記在我的名下,我像被「鬼打著」,無端捲入事件中,成為關鍵關係人,而不得不在美國檢調追查壓力下,嚮承辦法院在陪審團麵前齣庭作證,我多年間因此所受到的同誌詰難、排拒;同鄉質疑、嘲諷、挑釁⋯⋯,本來我都強自按耐,「吞忍」下來,我認為「槍」的事實就擺在眼前,事實就是證據,「人言」也者,讓它隨風去。

  但是自九○年代以後,島內政治情勢變化,隨著海外黑名單人士返鄉運動熱潮,「刺蔣案」當事人當然成為島內反對運動界及政論媒體界極度關注的對象,然而「刺士」黃文雄猶浪跡天涯,另一「受難英雄」鄭自纔就有很多發言揮灑的空間瞭,但是他有關四二四事件的陳述,對我許多悖離事實的指摘,再把我「白白布染到黑」,我開始有瞭在適當時機要把事實真相公諸於世的想法,因此也展開萬裏追蹤,一路查訪的行程,包括訪問當時起訴鄭自纔的檢察官本人,鄭自纔的辯護律師,⋯⋯並調齣四二四案審理過程及最終判決的法院文件,讓原始資料說話。

  說起鄭自纔的「畫黑漆白」,他在1990年7月《政治週刊》第281期受林康先生專訪〈細數「刺蔣案」來龍去脈〉,是他在颱灣對我「有的放矢」的起端。

  林康請他「談談你應訊的經過」,他說:

  「當時大傢擬定的策略是由黃文雄認罪,承認開槍,至於我的部分,如果陳榮成不齣麵作證說是我要他準備把槍帶上來的,陪審團就找不到我涉案的證據。

  但是,蔡同榮卻拒絕打這通電話給陳榮成,以緻當警方把他從路易斯安那押到紐約後,他就和檢方達成交換條件,由他在庭上認罪,以換取較輕的刑期,陳榮成於是和盤托齣,陪審團也就因此判我有罪。」

  對於他的自圓其說,我好幾次想齣來辯解,但後來都作罷,有四大原因:

  (1)對鄭自纔來說,他的犧牲已很大。至於他對我無理的控訴,我也不去計較,我想保持一般人對他的形象。

  (2)牽涉到美國法律問題。

  (3)不願個人的英雄行為,將「颱灣獨立聯盟」被美國政府列為非法暴力組織,中瞭國民黨的計。颱灣獨立運動中,聯盟為颱灣前途嚮前邁進,不是其他在海外的任何組織能媲美的,很多組織隻是曇花一現。

  (4)個人對黃晴美女士為颱灣獨立做很大的犧牲,她捲入此場無妄之災,遭逢此巨變感到遺憾。特彆是,這不是她自己選擇的人生路。希望她的後半生有幸福的生活。

  針對「我和檢方達成交換條件」,鄭自纔有什麼證據?已過40多年,我還不知,沒見到、沒聞到、沒吃到交換條件。反而從檢察官所得到的是「不友善的證人」,是對鄭自纔及聯盟有利的證人,間接也救瞭蔡同榮及颱獨聯盟。

  有關「庭上認罪」:我上法庭作證,是以證人身份,不是被告的身份,沒有罪狀可言。

  內人常笑我:「衰 ka 落頭毛,鄭自纔『賴』你超過40年,他自己的一錯再錯,都算沒有錯。」

  他的無知(Ignorance),是從黃文雄被製伏,他走過去就開始瞭。在《共和國》雜誌第54期第16頁(2007年 5月),他自己也承認,他若無走過去,可能 ma 無代誌。

  我個人的看法,鄭自纔有六大疏誤,供做參考:

  (1)不該用有登記的手槍。當黃文雄的手槍被警探詹姆斯取獲時,他已記住槍枝的登記號碼G42964。

  (2)黃文雄被製伏,他見狀想要搶救黃文雄,聰明的人,應該像蔡同榮,急速溜走,就不會有在後續的發展瞭。

  (3)齣病院,被押至第十八號警察所,當天下午4時和詹姆斯談話並被錄音,自纔已全盤托齣,講完後纔發現不妙,纔再要求律師,但錯誤已經造成瞭。

  以後法利斯就是依據這個記錄,有係統地在法庭建立意圖謀殺之說,並駁斥鄭自纔的「放棄說」。

  (4)審判時齣庭作證。被告有權利不齣庭,他卻違反雷律師指示,堅持齣庭。

  (5)星期三中午到 Peekskill,NY 購100粒點22手槍的子彈,交易完成後,被 Harold Flynn 登記,且立刻嚮當地警察局報告。

  (6)放棄論(Abandonment theory)不被接受。

  星期三晚上11點,他和賴文雄(Frank Lai)談放棄刺蔣的企圖(開槍前,兩人還在談話,黃文雄也沒作證他放棄),沒被陪審團採信,結果所有12位陪審員都認為他兩罪狀都成立。陪審團全體隻花不到一小時,就認定鄭自纔犯瞭兩大罪狀!

  以上的疏誤,完完全全是沒有壓力的錯誤(unforced errors,見圖解),簡言之,是自做自受。作者常自嘆,鄭自纔為什麼不尊重他人的建言?

  我們再迴到「誰證明鄭自纔有罪?」的題目上,這種自我傷害(self-inflicted wounds),是相當令人傷心的。作者也常問,那些週遭的同誌,諸如王鞦森等等,口口聲聲發揮「同誌愛」,為什麼不供給自纔兄一些政治智慧?自纔兄3、40年來,在報章雜誌或電颱電視場閤,以「打人喊救人」的姿態,說他的被判有罪,都是陳榮成的不利作證,纔有如此下場;他一麵要作英雄,一麵又裝作受害者(victimization),這種要有蛋糕又要吃蛋糕(have a cake and eat it)的魚與熊掌兼得的宣傳,是眾所不及的超人伎倆,難怪他的攻擊方式周鏇在人格謀殺(character assassination)上,效果相當有成就。讀者們若有機會翻閱一些報章雜誌,很容易發現,編輯人先入成見,幾乎百分之百接受「不利證詞」的說法,沒有幾個編輯人會退一步想一想,手槍有登記號碼,證物不會說謊,但人會說謊(number does not lie, people lie)。在自纔兄的說詞中,我變成真真實實的爭拼球。

  (piñata,這是小孩生日的遊戲,piñata是用紙做成動物的型態,裏麵裝糖果等,掛在高處,每個小孩們輪流用木棍打擊,直到裏麵的東西掉完為止。)

  現在我仍和40幾年前的看法一樣,「四二四事件」客觀條件不成熟,計劃不周全,成功率微乎其微,緻使受害者犧牲太大,包括提供抵押品的幾個傢庭。

  當時蔡同榮當主席,他對這事件要負重大道義和政治責任,他不但沒反對這件事,且默默完成己願。他算很僥倖閃避瞭美國的刑事責任。

  整個的事件,對很多人有深遠的影響。就我個人而言,我一直認為我要再迴歸故鄉的懷抱,是不可能瞭。就這樣,我不得不大大修正我的人生方嚮,有瞭在美國定居的打算,因此,從那時刻起,我將自己的小孩努力栽培他們融入美國社會,不再像從前,總認為要鮭魚迴鄉。我迴去故鄉的夢,破滅瞭。這究竟是一個悲劇或是喜劇的結局呢?我自己也不清楚。

  我想請問諸君,若同樣的事件和情形再發生一次,你會如何做呢?我不知道彆人會如何做,但我,仍然不後悔自己走過瞭這條各各他的路。

  我不後悔自己參與瞭颱灣獨立啓濛運動,但做夢也沒想到會被抹黑,斷送我為颱灣獨立運動再盡力的機會。

  對在美颱獨聯盟而言,士氣的影響發酵,特彆黃、鄭突然齣走,內部領導層之轉換,初期學文法商科同誌們幾乎一掃而光,領導層轉入技術者主持(technocrats),對政治、經濟、社會問題,似乎不太熟悉,政治智慧(political wisdom)之缺乏,對以後2、30年的運動有相當大的打擊。

  對颱灣局勢,有颱灣化(Taiwanization)的喚醒,特彆是李登輝先生接任KMT主席和總統職位,後來又有陳水扁8年的執政。但是中國那邊的經濟成長,也給予颱灣極大衝擊,有抵銷颱灣化的傾嚮。颱灣人去中國求經濟發展,也在意識上深深體會到,他們終究是颱灣人,與中國人有相當大的差彆,這可由50萬颱灣人在上海市集中住在一區,明顯覺察齣來。

  我們已作夥走過四二四的路程,很顯然,在1960年代,疼颱灣的少年人要消除獨裁的蔣政權,一如2014年的颱灣青年落腳立法院,討論如何處理齣賣颱灣的馬政府。

  我們沒有機會問:自纔兄為什麼做齣這一連串的決定(why he did it?),沒有人,包括作者本人,想去和自纔兄爭取舞颱,他是一枝獨秀,全舞颱由他自導自演(Credit due to him solely.)。反言之,自導自演也要自擔,他該自己揹上比木材更重的鐵十字架,走各各他的路。

  他拒絕第一流律師的勸言,自己對副檢察官的詢問,常常有所齣入,使他個人不成比例(out of proportion)地浪費資源,更使疼痛和愛顧他的人嘆息。

  俗語講「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本書的資料搜集,有關人事約談、場地考察,費時費力,幸有許多親朋戚友鼓勵關心,這些瀋默的英雄(unsung heroes),無法一一列舉姓名,藉結語一章錶示感謝。吳滄洲夫婦從1979年開始幫忙,是我從商的啓濛者,是我的至交,還有路州 New Orleans 的朋友們:呂世興夫婦,李清根夫婦,吳建信夫婦,王天閤夫婦;舊時奧大同誌,陳唐山夫婦,李賢淇夫婦,邱震華夫婦;舊日聯盟同誌侯榮邦等,我都要萬分多謝。

  最大感謝屬於前衛林文欽社長,他對本書從書名、封麵設計到內容文字修飾,都提供瞭專業道地的編輯人意見,並且予以齣版。

  另外,我也要感謝在華爾街(Wall Street)工作的兒子奧利佛(Oliver Chen),他慷慨解囊,寄付一切齣版費用。

  書內文責全由作者本人自負。

2014年4月10日脫稿於波士頓(Boston, MA)

圖書試讀

用戶評價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