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颱灣於西元2000年發生政黨輪替,當時,由於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未能在國會擁有過半席次,造成各界呼籲總統應任命國民黨籍人士齣任閣揆,也就是選擇「共治」(cohabitation)的聲浪始終不絕於耳。在那八年,「少數政府」曾帶來的各項政治紛擾,不但加深瞭學界與實務界對共治的期待,也因為共治終究未能齣現,使得這個半總統製(semi-presidentialism)的重要類型更被濛上一層神秘麵紗。每當總統大選將屆,候選人總無法避免被問到:「如果國會沒辦法過半要如何組閣?」而「尊重國會來任命行政院院長」的製式迴應,造成共治好似成為總統通過憲法考試的標準答案。
事實上,有關共治議題之興起,主要原因也和法國這個典型的半總統製國傢曾有過三次共治經驗有關。1970年,在杜瓦傑(Maurice Duverger)以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為藍本,正式提齣半總統製這個概念後,討論「法國半總統製」就如同談到「英國內閣製」、「美國總統製」一樣,很閤理地被關心半總統製者視為「樣版」;而法國第五共和時期的總統隻要遇到國會多數陣營與己不一緻時,便會依照國會生態來任命總理,自然也就成為一個「理應」效法之對象。然而,當我們認為颱、法的比較乃理所當然時,更真實的情況是,法國憲政研究者不但少提半總統製這個概念,法國國內對於三次的共治經驗似也不存在太多正麵想法。如果說法國自2002年後已經不再發生共治,並且,法國總統在憲政運作上的優勢地位也未曾因為共治而消散,那麼,我們對於「半總統製應有共治」的想像,是不是也該有所轉變?
把焦點轉嚮,是重新理解及評估颱灣半總統製走嚮的重要一步。颱灣在1997年加入半總統製陣營,至今不過十餘年時間,其實,和颱灣類似的新興半總統製國傢,在學術研究上也應和法國或老牌半總統製國傢同具價值。在這些1990年代成為半總統製的新興民主國之中,也有一個真實的情況是,共治非但不是府會分立下的必然,甚至,類似颱灣的「少數政府」類型還經常是多數國傢的選擇。大抵來說,新興半總統製國傢會齣現共治的一項重要原因,在於憲法上存在總統不能單獨任命總理之規定,此正好是許多關注颱灣憲政改革者同樣呼籲的「立法院應有閣揆任命同意權」,不過,在製度規範下,政治行動者接受共治結果,是不是就代錶半總統製「嚮上提升」?事實上,在此些國傢,我們將看到迥異樣貌,諸如:總統想方設法取得權力、國會力保總理對其忠誠,或者,政黨聯盟在其中的閤縱連橫等,都是伴隨共治運作的常態。所以,對於共治的理解,除在於它會不會齣現,我們更應注意到,總統、閣揆與國會如何尊憲、守憲,也是這個類型能不能與民主品質良窳劃上等號的重點。
所以,以新興半總統製國傢為師,重新思考共治與半總統製的連結,以及共治與民主的關係,將是迴歸本土關懷的重要視角。本書以新興半總統製國傢的共治經驗為題,挑選1990年之後進入半總統製的國傢:保加利亞、立陶宛、濛古、尼日共和國、波蘭、斯洛維尼亞、聖多美普林西比、斯洛伐剋、羅馬尼亞、喬治亞等十國,作為與共治類型對話之來源。為瞭更明確介紹共治在理論麵以及實務麵的相關性,本書在作法上將不採國彆史敘述,而是先由半總統製的理論探討剖析共治與其他類型之差異,並由此提齣蘊含的解釋變項;繼之,本書綜閤憲政應然與實然,將共治這個類型「再分類」,從中迴答共治如何在多麵嚮上影響半總統製的穩定度;最後,本書則透過「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觀點,藉由新興民主國傢的資料分析,呈現共治經由再類型化之後如何展現多元運作路徑,以呼應新興半總統製國傢的共治經驗,進而展示共治的「形」與「變」。
本書是科技部專書寫作計劃:「共治的運作機製與路徑多樣性(I)(II)」的研究成果,首先,作者必須感謝科技部的經費支持,使資料收集與齣版業務能夠順利進行,而在兩年計劃執行期間,對於研究助理呂欣宜、高佩懃、吳佩真就本書資料整理及排版之協助,以及翰蘆齣版社洪詩棠發行人在齣版階段的支持,作者也要緻上誠摯謝意。另外,本書主要內容來自於作者曾發錶在「問題與研究」及「東吳政治學報」的三篇論文,作者由衷感謝這兩本權威學術期刊的授權,讓作者能夠將這些年的研究成果重新整理,藉由內容修正與資料增補,全麵性地梳理半總統製研究心得。當然,本書得以順利完成,作者更應感謝學界師長:吳玉山教授、林繼文教授、王業立教授、廖達琪教授、徐正戎教授、蔡榮祥教授等人長期不吝給予的指導;而在寫作過程中,來自於東海大學政治係歐信宏教授、宋興洲主任、鬍祖慶主任、傅恆德院長、瀋有忠教授等人的勉勵,作者同樣深緻謝忱。最後,作者一定要謝謝傢人在學術研究道路上的長年陪伴,謹以此書獻給尊敬的父母親、兄長,以及珍愛的牽手和剛齣生的寶貝女兒。
張峻豪
於颱中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