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法( 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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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本書特色

  「大眾傳播法」一書是專為新聞科係學生及從事新聞工作者量身訂做的實用大眾傳播法律書籍。事實上,其內容也適用於網際網路風行的今天。作者以深入淺齣的文字有係統介紹大(或小)眾傳播工作者所可能麵對的法律問題。熟諳本書將有助於減少新聞工作者的法律災難。
好的,以下是為您構思的一份圖書簡介,內容側重於國際貿易法,完全不涉及您提到的“大眾傳播法(5版)”的內容。 --- 圖書名稱: 深度解析:當代國際貿易法前沿與實踐(2024修訂版) 【圖書簡介】 在全球化浪潮不斷深化,地緣政治博弈日益復雜的今天,國際貿易已不再是簡單的商品交換,而是一張由復雜法律規範、多邊協定和雙邊安排交織而成的精密網絡。理解和駕馭這張網絡,是各國政府、跨國企業乃至中小型齣口商生存與發展的關鍵。《深度解析:當代國際貿易法前沿與實踐(2024修訂版)》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全麵、深入且高度實用的國際貿易法視角,聚焦於當前國際經濟秩序麵臨的重大結構性轉變和法律挑戰。 一、 核心構建:WTO體係的韌性與演變 本書將係統梳理世界貿易組織(WTO)法律框架的基礎支柱,特彆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和《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核心原則,如最惠國待遇(MFN)和國民待遇(NT)。然而,我們並未止步於基礎理論的闡述。 重點章節深入剖析瞭WTO爭端解決機製(DSM)在當前“上訴機構停擺”背景下麵臨的嚴峻考驗。我們詳細分析瞭“臨時多方臨時上訴仲裁安排”(MPIA)的運作機製、法律效力和未來前景,並結閤近年來中美貿易摩擦、歐盟“碳邊境調節機製”(CBAM)等熱點案例,探討國傢安全例外條款(GATT Art. XXI)在現代貿易爭端中的適用邊界和潛在濫用風險。本書的分析強調實踐操作性,為企業應對潛在的貿易救濟措施(如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提供瞭詳盡的法律流程圖和風險預警機製。 二、 貿易新議題與數字經濟的法律前沿 數字經濟的爆炸式增長正在重塑全球貿易的形態,隨之而來的是一係列亟待明確的法律問題。本書將“數字貿易規則”視為本修訂版的核心新增內容。 我們詳細考察瞭《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在處理跨境數據流動、數據本地化要求以及對電子傳輸的臨時豁免等議題時的局限性。特彆地,本書深度對比分析瞭《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中關於數字貿易的突破性章節與《全麵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中相關規定的異同,解析瞭“不泄露源代碼”(Source Code Escrow)等關鍵條款的商業意圖和法律約束力。對於數據主權、網絡安全審查與國際貿易規則的交叉衝突,本書提供瞭跨法域的比較分析,旨在幫助企業建立前瞻性的閤規架構。 三、 區域一體化與供應鏈重塑的法律動態 在全球多邊體係受阻的背景下,區域貿易協定(RTAs)和自由貿易協定(FTAs)成為國際貿易活動的主導力量。本書不僅僅是簡單羅列各協定的條款,而是著重於分析它們如何係統性地“彌補”或“繞開”WTO規則的不足。 對《區域全麵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原産地纍積規則的深入解讀,是本書的亮點之一。我們用具體的案例演示瞭RCEP如何通過靈活的原産地規則,極大地方便瞭亞洲供應鏈的整閤與優化。此外,本書也審視瞭歐盟主導的綠色貿易議程,如歐盟“綠色新政”下對供應鏈的盡職調查要求(CSDDD),以及如何將環境、勞工標準融入傳統國際貿易法的範疇,探討這些“軟性”規則如何轉化為企業必須遵守的“硬性”法律義務。 四、 貿易救濟措施與産業政策的再平衡 麵對各國日益傾嚮於使用産業政策扶持本國戰略産業的趨勢,貿易救濟措施的適用範圍和閤法性受到瞭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書細緻分析瞭産業補貼(Subsidies)規則,特彆是結閤瞭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SCM)的最新解釋與美國《芯片與科學法案》等國內立法的潛在衝突點。 在貿易救濟實踐方麵,本書提供瞭關於如何有效應對復雜反傾銷案件的策略性建議,特彆是針對“市場經濟地位”的認定標準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演變。同時,對投資爭端解決機製(ISDS)在貿易協定中的地位變化進行瞭專題論述,關注投資者保護與國傢監管權之間的動態平衡。 【目標讀者】 本書麵嚮國際貿易律師、跨國公司法務部門專業人士、政府貿易管理部門官員、國際經濟學研究生以及所有希望深入理解當代國際貿易法律前沿和實際操作的商業領袖。它不僅是一本理論參考書,更是一份應對未來全球貿易復雜性的實戰指南。通過本書,讀者將能夠精準把握全球貿易法律風險,製定穩健的閤規與競爭策略。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尤英夫

  
  學曆:
  颱大法律係
  政大新聞研究所
  美國德州州立德剋大學
  
  曾任:
  消基會媒體委員會召集人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召集人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閤會理事、會訊主任委員、公關主任
  颱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秘書長、理監事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監事、仲裁人、主任仲裁人
  中華民國人力資源發展協會理監事
  大順綜閤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誠毅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復興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人
  津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監督人
  
  現任:
  元貞聯閤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律師
  消基會媒體委員會委員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公司治理協會理事、評量委員
  財團法人颱北市賽珍珠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民國公司經營發展協會常務理事
  
  相關重要著作:
  1.一元五角車票官司
  2.斷訊官司
  3.廣告法之理論與實務
  4.如何開公司
  5.遺産及贈與稅法之理論與實務
  6.司法改革及其他
  7.颱灣律師製度概論
  8.大眾傳播法
  9.誹謗官司──呂副總統的名譽官司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傳播法規之範圍  1
第一節 法規的基本認識  1
第二節 傳播法規的範圍  2

第二章 憲法與傳播法規  5
第一節 憲法與新聞自由  5
第二節 有關大眾傳播的幾個重要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  8
第三節 新聞自由與自律  19

第三章 大眾傳播與國傢安全  21
第一節 新聞自由與國傢安全  21
第二節 妨害國傢安全的一些犯罪  24
第一項 國傢安全的範圍  24
第二項 我國有關妨害國傢安全的法律  25
第三項 不要洩漏機密  34
第四項 其他  35

第四章 大眾傳播與媒體近用權  37
第一節 釋字第三六四號解釋  37
第二節 接近使用媒體權的內容  39
第一項 平麵媒體方麵  39
第二項 電子媒體方麵  40
第三節 接近使用媒體權的我國現況  44

第五章 大眾傳播與誹謗罪  51
第一節 媒體易涉及誹謗  51
第二節 我國誹謗法  55
第一項 誹謗罪的意義、要件與種類  56
第二項 誹謗罪之免責條件  60
第三項 誹謗之追訴與責任  63
第四項 誹謗罪的一些問題  65
第五項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九號解釋  67
第六項 事實與評論區分的漸受重視  72
第七項 誹謗除罪化問題  74
第八項 如何避免誹謗罪  75
第九項 妨害信用罪  77

第六章 著作權法與新聞媒體  79
第一節 著作權的基本概念  79
第二節 著作權之內涵  83
第一項 著作人格權的內容  83
第二項 著作財産權的內容  87
第三節 著作財産權之客體  95
第四節 著作權之主體  98
第五節 著作權之取得  103
第六節 著作權之歸屬與期間  104
第一項 著作權之歸屬  104
第二項 著作權之期間  111
第三項 製版權之期間  112
第七節 著作財産權之變動與消滅  112
第一項 著作財産權之變動  112
第二項 著作財産權之消滅  114
第八節 著作財産權之限製  115
第一項 閤理使用  115
第二項 強製授權  131
第九節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及防盜拷措施  132
第十節 著作權侵害之民事責任  135
第十一節 網路服務提供者之民事免責事由  141
第十二節 著作權侵害之刑事責任  150
第十三節 行政機關之介入侵害著作權案件  162
第十四節 投稿的法律性質  163
第十五節 新聞媒體、著作權與不公平競爭  165
第十六節 如何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權  167

第七章 新聞媒體與隱私權  171
第一節 隱私權之由來與意義  171
第一項 「隱私權」論文的産生背景  171
第二項 「隱私權」論文的內容  172
第三項 隱私權的意義  173
第四項 隱私權的演變  174
第二節 隱私權、誹謗、個人廣告權與肖像權  176
第三節 我國法例  177
第一項 憲法上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78
第二項 刑法上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78
第三項 郵電法上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79
第四項 民法上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80
第五項 其他法律有關隱私權的規定  181
第四節 大眾傳播與隱私權  183
第一項 人民知的權利與隱私權  184
第二項 隱私權的侵犯態樣  185
第三項 侵犯隱私權的責任  192
第四項 侵犯隱私權的免責條件  193
第五項 新聞媒體如何避免侵犯隱私權  196
第五節 大眾傳播媒體與資訊隱私權法律  197

第八章 大眾傳播內容之管理  201
第一節 黨政退齣經營廣電媒體  201
第一項 背景  201
第二項 廣電三法修法去除政治化  202
第三項 廣電內容不得有擬參選人參加或以擬參選人為題材  208
第二節 一般性的法律規定  209
第一項 保護未成年人之法律  209
第二項 保護性侵害或性騷擾被害人之法律  225
第三項 分級製度  228
第三節 電子媒體的法律規定  244
第一項 有綫廣播電視法  244
第二項 衛星廣播電視法  260
第三項 (無綫)廣播電視法  265
第四項 錄影節目帶  269
第五項 電影法  270
第四節 齣版品的法律規定  275
第五節 其他方麵的法律規定  276
第六節 預算法的特彆法律規定  281

第九章 新聞媒體與妨害風化  283
第一節 我國發生的一些案例  283
第二節 猥褻之定義與釋字第四○七號解釋  283
第三節 齣版自由、閱讀自由與管製猥褻  289
第四節 我國有關猥褻物品的法令  290
第五節 如何適應更開放的社會  292

第十章 大眾傳播媒體與司法  299
第一節 大眾傳播媒體與偵查  299
第一項 犯罪新聞報導、評論與偵查不公開  299
第二項 犯罪新聞採訪綫的建立  309
第三項 一般新聞採訪綫的建立  313
第二節 大眾傳播媒體與審判  313
第一項 美國的新聞自由與公平審判之爭  313
第二項 我國防止報紙審判的法律規定  314
第三項 法院新聞報導、評論與公平審判  316
第四項 採訪行為與公平審判  318
第五項 報紙審判與藐視法庭罪  321
第六項 新聞媒體改進方嚮  322

第十一章 新聞媒體與選舉  327
第一節 新聞媒體在選舉中扮演的角色  327
第一項 報導選舉新聞  329
第二項 提供政治廣告之時段或版麵  330
第三項 評論政黨或候選人  330
第四項 主辦政見會或辯論會  331
第五項 進行民意調查  332
第二節 我國選舉罷免法所容許的媒體活動  332
第三節 選舉散布謠言罪  339

第十二章 大眾傳播與廣告  343
第一節 廣告與大眾傳播媒體  343
第二節 廣告、言論自由與憲法  344
第三節 廣告法的單獨立法問題  346
第四節 現行規範廣告法令的概況  347
第一項 一般性規範的廣告法令  347
第二項 就特定廣告媒體規範的廣告法令  362
第三項 有關專門職業廣告的規範  363
第四項 就特定産品(或服務)規範的廣告法令  364
第五節 不法廣告的法律責任  376
第一項 廣告主部分  377
第二項 廣告媒體業部分  381
第三項 廣告公司部分  381
第四項 薦證者部分  381

第十三章 新聞來源保密權利  383
第一節 新聞來源保密權利的意義  383
第二節 記者被處罰的案例不少  383
第三節 新聞來源保密權利的性質  384
第四節 新聞來源保密權利的範圍  389
第五節 新聞來源保密權利的法例  392
第六節 作者意見  395

第十四章 大眾傳播與資訊公開  397
第一節 政府資訊公開之必要性  397
第二節 資訊公開對大眾傳播媒體的重要性  398
第三節 我國的資訊公開製度  399
第一項 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範圍  399
第二項 政府資訊公開之方式  400
第三項 應限製公開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範圍  401
第四項 如何申請提供政府資訊  402
第五項 政府資訊內容有錯誤或不完整之情形  404
第六項 行政救濟  405
第七項 其他  405

第十五章 通訊傳播基本法  407
第一節 立法緣起  407
第二節 通訊傳播基本法內容分析  408
第一項 立法目的  408
第二項 通訊傳播委員會之設置法源及權責劃分  409
第三項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之設置  410
第四項 通訊傳播的目標  411
第五項 通訊傳播新技術及服務之發展及提供原則  411
第六項 通訊傳播之平等管理原則  412
第七項 通訊傳播技術規範之訂定及相關審驗原則  412
第八項 通訊傳播事業對於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413
第九項 通訊傳播稀有資源之分配及管理原則  413
第十項 促進網路互連之義務及處理原則  414
第十一項 促進通訊傳播接近使用及普及之義務  414
第十二項 主管機關報告績效之義務  415
第十三項 緊急事故時應變措施之採取  415
第十四項 參與國際交流與閤作之任務  416
第十五項 相關通訊傳播法規之適用與修正  416

第十六章 通傳會及其運作  419
第一節 緣起  419
第二節 通傳會之設立目的  420
第三節 通傳會之職掌  421
第四節 應提委員會會議決議之事項  422
第五節 通傳會委員之選任及任期  423
第六節 通傳會獨立行使職權  425
第七節 通傳會委員會議之召開  426
第八節 通傳會得商請警政主管機關協助取締  427
第九節 通傳會之經費來源等規定  428
第十節 通傳會監理之運作  430
第一項 前言  430
第二項 消費者利益之保護  431
第三項 民眾申訴廣電內容方麵  434
第四項 分組付費(或分級付費)  437
第五項 必載頻道問題  438

第十七章 廣電三法修法之爭議  441
第一節 前言  441
第二節 黨政軍條款鬆綁  441
第三節 必載無綫颱一個頻道  442
第四節 未來分組付費  445

第十八章 網路法律  447
第一節 前言  447
第二節 網際網路與傳統媒體  447
第三節 我國法令的一些規定  448
第四節 結語  454

圖書序言

第五版 作者序

  這一次再版,正是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綫廣播電視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的敏感時刻,因為廣電三法自民國一○一年由行政院將修正草案共通議題,如以「黨政軍退齣媒體條款」為例,對於諸多政府機關(構)其本意僅在於單純理財,而於集中交易市場購買非廣播電視事業之上市公司股票,購買時亦不知該上市公司已直接或間接持有、或事後直接或間接持有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卻因現行無論直接、間接持股,均不得持有之規範,以緻廣播電視事業,可能於不知情下違反法律規範。因此在修法後,有助於將黨政軍退齣媒體條款之規範對象閤理訂為投資者,並放寬政府機關單純理財行為,自可適度容許政府資金非控製性間接投資廣電媒體事業,以創造有利於通傳産業匯流之環境。雖然立法院剛在民國一○四年十二月底通過部分修法,但在不久之後,仍可能再修法,所以在本書中,特彆加上一章即第十七章「廣電三法修法之爭議」,讀者就不會遺漏傳播法律之重要部分,以後隻要對照新法之條文,大概就可以稍微有所彌補。

  另外,第十六章調改為「通傳會及其運作」,將現在通訊傳播委員會實際運作之情形,加以介紹,有助於讀者對實務之瞭解。又特彆加上第十八章「網路法律」,希望對此一重要新興媒體,作簡要之說明。

  最後,本書雖名為大眾傳播法,似乎限於規範大眾傳播的法律,其實不然,本書內容仍適用於小眾傳播或新興媒體,特彆在此說明。

  如濛讀者不吝指教,非常感激。

尤英夫 謹記2016年2月

圖書試讀

用戶評價

评分

**第三段評價:** 老實說,我對法律的理解一直處於“似懂非懂”的狀態,尤其是一些專業性很強的領域。這本《大眾傳播法(5版)》是我為瞭應付一個與傳播相關的課程項目而購買的。我瞭解到這本書在颱灣的法律界有一定的聲譽,所以就抱著學習的態度來翻閱。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一種比較易懂的方式來解釋大眾傳播中的各種法律概念,比如“媒體自律”和“法律規製”之間的關係,以及在颱灣,《大眾傳播法》是如何與其他的法律,例如《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相互配閤的。我最想知道的是,對於普通民眾而言,我們在接收和傳播信息時,有哪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需要瞭解?比如,我們在社交媒體上轉發新聞,如果新聞不實,我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我的個人信息在網絡上被濫用時,我應該如何尋求法律的幫助?書裏是否會有一些實用的法律指南,讓我們知道遇到問題時該往哪裏求助?如果這本書能用清晰的邏輯和貼近生活的例子來講解,我相信即使是對法律不太熟悉的人,也能從中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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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評價:** 這本《大眾傳播法(5版)》對我這個喜歡追劇、刷社交媒體的年輕人來說,其實是一個挺有意思的切入點。我一直覺得,我們在網絡上看到的那些精彩的節目、吸引人的廣告、還有那些關於明星隱私的新聞,背後都應該有一些規矩吧?這本書,我希望它能告訴我,這些“規矩”到底是什麼。比如,為什麼有些廣告說起來天花亂墜,但好像又總是在閤法的邊緣?那些關於藝人的緋聞或者私生活被曝光,到底有沒有法律在保護他們?還有,最近網絡上很多人在討論“言論自由”的界限,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說多瞭會怎麼樣?這本書如果能解釋清楚這些,那就太棒瞭。我尤其想瞭解,颱灣在處理這些問題上,和大陸或者其他地方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有沒有什麼特彆有意思的案例,能夠讓我一下子就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希望這本書不隻是枯燥的法律條文,更能帶我進入一個充滿智慧和邏輯的法律世界,讓我對“傳播”這個行為有更深刻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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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評價:** 作為一名在媒體行業摸爬滾打多年的資深從業者,每一次更新的《大眾傳播法》對我來說都是一次不得不做的“功課”。這次的第五版,我更看重的是它能否提供更具實踐指導意義的內容。我們每天麵對的都是活生生的案例,從內容審查的邊界,到廣告法規的細微差彆,再到名譽侵權和隱私保護的敏感地帶,每一個環節都可能踩雷。我希望這一版能對近幾年齣現的新的傳播形態,比如短視頻、播客、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等,有更深入的法律解析。比如,AI生成的內容,版權歸屬如何判定?平颱的內容審核責任又有多大?還有,在跨平颱傳播中,如何確保信息的一緻性和閤規性?我尤其關注書中對於“公共利益”的界定,以及在新聞報道中,為瞭公共利益而限製個體權利的法律依據。坦白說,法律條文有時顯得冰冷而抽象,我更期待這本書能通過大量判例和分析,將這些冰冷的條文“活化”,讓我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遊刃有餘,既能保障創作自由,又能規避法律風險。第五版的齣現,意味著對過往經驗的總結和對未來挑戰的預見,我迫切希望它能成為我們手中的“定海神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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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段評價:** 對於一本學術性著作而言,第五版的《大眾傳播法》我最期待的是其內容的更新與學術的嚴謹性。作為一名在相關領域進行研究的學者,我非常關注法律的最新發展動態以及理論前沿的探討。我希望這一版能夠充分反映近年來颱灣及國際上大眾傳播領域齣現的新問題、新挑戰,例如數字媒體的監管、平颱責任的演變、內容審核機製的優化,以及新興技術(如區塊鏈、VR/AR)對傳播法律可能帶來的衝擊。理論層麵,我期待書中能對“信息自由”與“信息安全”、“傳播者權利”與“受眾權益”等核心概念進行更深入的辨析,並可能提齣新的理論視角或研究方法。尤其是在案例分析方麵,我希望能夠看到對具有代錶性、爭議性的司法判例的深入剖析,這對於理解法律在實踐中的應用至關重要。此外,如果第五版能在相關法律條文的溯源、比較法研究以及未來立法趨勢的預測方麵有所建樹,那將極大地提升其學術價值。一本好的法律專著,不僅要解釋“是什麼”,更要探討“為什麼”以及“會走嚮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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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評價:** 最近剛入手瞭這本《大眾傳播法(5版)》,說實話,拿到書的那一刻,我的第一反應是“沉甸甸”的,不隻是書本的重量,更是其中蘊含的知識量。身為一個對媒體生態和社會影響高度關注的普通民眾,我一直對大眾傳播的法律規範充滿好奇。尤其是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虛假信息、隱私泄露、網絡暴力等問題層齣不窮,一部健全的法律框架就顯得尤為重要。這本書的第五版,我特彆期待它能更新到最新的案例和修法內容,畢竟傳播法的生命力在於緊跟時代步伐。我希望書中能詳細闡述像《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在傳播領域的具體應用,以及網絡言論自由和責任之間的界限如何界定。尤其是一些涉及網絡直播、社交媒體監管的最新規定,是不是有所突破?或者對於一些跨國傳播行為,法律上又有怎樣的考量?閱讀這本書,我期望能更清晰地理解我們作為信息接收者和傳播者的權利與義務,也能更深刻地認識到媒體從業者所麵臨的法律挑戰。畢竟,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基石,在大眾傳播領域,它更是維護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權利的強大後盾。這本書,我真的非常期待能給我帶來一場知識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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