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争点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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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虽名为「争点破解」,但在定位上,仍属完整建构读者民法实力的体系书籍;而设计理念上,立基于读者观点而非教学者观点设计考试用书,使读者便于阅读、易于吸收以及真正有助于考试,是最重要的追求目标。在这样的思考下,本书在编写上有以下特色:

  一、主题式讲解架构
  在便于阅读、易于吸收的要求下,将民法总则分成13个主题,由于每一个主题都是独立而逻辑连贯的单元,读者可以1天阅读1个主题,大约两个星期,即可轻松将本书阅读、理解完毕。

  二、稳扎稳打、建构民法实力
  广泛的整理国内重点民法教科书、期刊论文与实务见解,并以清楚、一贯的逻辑脉络进行讲解。对于重要、困难的概念,亦辅以大量实例,详细阐明概念内涵,使读者能「精准掌握概念」。

  三、选择、申论试题广泛蒐录
  广泛蒐录102年至90年律师、司法官考试民法总则之重要试题、并选录至103年止之法研所试题。所有试题均提供「答题示范」,透过大量试题演练,有效率的提升读者对于争点的掌握程度与应考能力。

  四、答题示范均能在考试中具体运用
  律师、司法官或法研所考试中,一个民法申论题真正能够作答的篇幅约略为500~900字之间。因此,关于答题示范,除了完善具体论证以外,所有答题内容均要求在考试所能撰写的篇幅内完整作答完毕,让解题内容,都能真正于实战中运用。

  五、便于复习的「争点整理与回顾」设计
  作者将民法总则的考试重点统整为54个争点,并将各争点置于每个主题之后。读者在总复习阶段,只须阅读「争点整理与回顾」,就能够达成完整复习本书重要概念的效果。
法律前沿观察:当代民事法律体系的演进与挑战 ——一本聚焦于全球视野下民事法律最新动态与理论前沿的专业读物 本书导言: 在人类社会持续演进的宏大叙事中,民事法律制度始终扮演着维护个体权利、规范社会交往的基石角色。面对科技的飞速发展、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以及社会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传统的民法典和民事法律规范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与重塑。本书并非对既有法律条文的传统式梳理与注释,而是将目光投向广阔的法律前沿地带,旨在深入剖析和评述当代全球范围内民事法律领域所涌现出的重大理论争议、新兴法律现象及其对既有规范体系产生的冲击与重构效应。 本书集合了多位在私法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学者和实务专家,以高度的批判性思维和严谨的学术态度,对当前国际民法领域最引人注目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比较和前瞻性研究。我们致力于提供一种超越地域限制、更具时代穿透力的法律分析视角,探讨如何在继承千年法治精神的同时,构建适应未来社会形态的、更具弹性与正义性的民事法律框架。 第一部分:数字经济与私法边界的重塑 数字技术的爆炸式发展,特别是人工智能(AI)、区块链(Blockchain)以及大数据(Big Data)的广泛应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侵蚀和重塑着传统的民事法律图景。本部分将聚焦于这些颠覆性技术所带来的核心法律挑战。 一、智能体的法律主体性争议与责任归属: 随着AI算法的日益复杂和自主决策能力的增强,界定“智能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成为焦点。本书将详细分析关于“电子人格”(E-Personality)的激烈争论,探讨在自动驾驶事故、AI生成的知识产权归属等场景下,如何科学、公平地分配侵权责任与合同义务。我们不满足于简单的归责尝试,而是深入探讨现有侵权责任法(如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在面对高度自主性系统时的理论困境与潜在的制度创新路径。 二、数据财产权利的理论构建与实践困境: 数据已成为新的生产要素,但其法律性质仍悬而未决。本书系统梳理了数据作为“物权客体”、“债权标的”乃至“新型准财产权”的各派观点。重点剖析了数据流动的法律规制,特别是跨境数据传输中的法律冲突,以及用户数据控制权与平台数据利用权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我们着重考察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在全球范围内的溢出效应,以及其对个人信息法定权利的强化逻辑。 三、虚拟资产与新型交易模式的监管真空: 非同质化代币(NFTs)、去中心化金融(DeFi)等新兴的虚拟资产和交易模式,对传统合同法、物权法乃至金融监管构成了严峻挑战。本书探讨了数字代币的法律定性(是“物”还是“债权凭证”),以及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s)的法律效力问题。我们对比了不同法域在承认和执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法律地位上的差异,并预测了未来针对去中心化交易的司法救济机制的发展方向。 第二部分:社会变迁驱动下的合同法理论更新 在不确定性加剧的时代,合同关系面临着更频繁的“情势变更”风险和更高的公平性要求。本部分着眼于合同法理论在应对社会剧变时的弹性与适应性。 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复兴与现代语境的再激活: 针对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和地缘政治冲突导致的商业环境剧变,各国法院和立法机构正在重新审视“情势变更”(Hardship/Frustration of Purpose)原则的适用边界。本书通过对近期重大商业纠纷案例的深度解析,探讨了如何量化“不可预见性”和“履行不能的严重性”,以及如何在维护契约严守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与实现个案正义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 二、平台经济中的格式条款与弱者保护: 平台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大量的交易是通过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完成的。本书批判性地分析了平台利用其信息优势和市场支配地位,在用户协议中嵌入的“霸王条款”问题。重点探讨了反垄断法与消费者保护法在规制平台合同行为上的交叉地带,以及司法机关如何通过“显失公平”规则对格式条款进行有效的事后控制和解释。 三、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与合同目的的融入: 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探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如何影响合同的履行和解释。本书前瞻性地讨论了将可持续发展目标纳入合同目的考量体系的可能性,例如,探讨在绿色能源采购合同中,环境损害的风险是否应被视为影响合同基础的重大情势变更,以及合同条款如何能主动地促进社会责任的实现。 第三部分: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全球化保护 随着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对人类尊严的强调,人格权和身份权的保护已成为衡量现代民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一、生命权与身体自主权的边界: 本部分探讨了高科技医疗(如基因编辑、辅助生殖)对传统生命观和身体自主权构成的挑战。重点分析了关于“遗体处置权”、“临终决定权”以及“基因信息保护权”的法律冲突,并比较了不同法域在处理“人与机器融合”情境下对个体身份连续性保护的法律方案。 二、名誉权与“被遗忘权”的国际冲突: 互联网的永久性使得“历史”难以被抹除。本书深入剖析了“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在不同文化和法系间的接受程度与实践障碍。重点比较了欧盟法、美国法在平衡言论自由、信息公开自由与个人名誉保护之间的司法取向,并探讨了跨境信息删除请求的管辖权难题。 三、隐私权的“可让渡性”与“放弃”的有效性: 尽管隐私权被认为是基本人权,但在数字环境中,用户经常以“点击同意”的方式“让渡”了大量信息。本书旨在厘清,这种“自愿放弃”在法律上是否真正有效,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法律可以限制个人对自己核心隐私权的处分能力,以防范潜在的系统性风险。 结语:面向未来的民事法治构建 本书的最终目标,是提供一套分析和解决当代民事法律难题的系统性思维框架。它强调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将经济学、社会学、信息科学的洞察融入法律推理之中。本书为法学教育者、立法者、资深律师及对未来法律形态感兴趣的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份高屋建瓴的、富有洞察力的指南,引导我们共同迎接和塑造一个更公平、更具韧性的数字时代民事法治。本书内容不包含对任何特定国内民法典总则的条文逐一解释或案例分析,而是专注于提炼和论证全球民法发展中最具原创性、最具前瞻性的理论冲突与制度创新。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主题1 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
主题2 民法解题方法:争点破解式解题技巧
主题3 民法体系总说
主题4 民法之法例
主题5 权利论:权利主体与权利客体
主题6 权利论:权利之行使限制
主题7 法律行为通则
主题8 行为能力制度
主题9 意思表示通则
主题10 意思表示不一致与不自由
主题11 条件与期限
主题12 代理制度
主题13 法律行为之效力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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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開始閱讀《民法總則爭點破解》,對於書中可能涵蓋的「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感到非常期待。這兩個概念聽起來有些相似,但在法律上的效果卻截然不同,一直是許多初學者感到混淆的地方。 書中是否會詳細解析這兩者之間的根本差異?例如,「訴訟時效」是權利人未在一定期間內行使權利,而導致其「請求權」喪失,但債務人仍然可以「自願」履行;而「除斥期間」則是在一定期間內,權利就「當然消滅」,不會因為債務人的自願而回復。這個區別在實務上,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我特別想知道,針對不同的「請求權」,其適用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多久?書中是否會提供一個清晰的表格,列出常見的請求權類型,例如債權、物權、身分權等,以及它們各自的時效期間?例如,一般債權的時效是多久?若是因侵權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又是多久? 再者,關於「時效中斷」與「時效完成」的相關規定,我也覺得非常重要。在什麼情況下,訴訟時效會「中斷」?例如,提起訴訟、請求、承認等行為,如何影響時效的進行?如果時效已經完成,但債務人誤為給付,這個給付是否可以「不當得利」為由請求返還?這些都是我在學習民法時,覺得非常實用且貼近生活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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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民法總則爭點破解》光是拿在手上,就有一種沉甸甸的專業感。我一直對「物權」的部分感到興趣,尤其是「所有權」的限制與「準物權」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會遇到一些「鄰居之間」的糾紛,像是噪音、越界建築、或是樹木枝葉侵入的問題。這些看似瑣碎的小事,卻往往牽涉到複雜的民法規定。 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針對「相邻關係」的相關爭點,進行詳細的解析。例如,在建物的「越界建築」問題上,是應該以「時效」來取得所有權,還是可以要求拆除?如果建築物越界,但是越界的面積很小,是否可以主張「權利濫用」?或是說,當鄰居的行為嚴重妨害到我的生活安寧時,我除了可以主張「排除妨害」之外,是否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另外,關於「占有」的概念,我也覺得相當奧妙。書中是否會區分「占有」與「所有權」的不同?例如,租客雖然占有房屋,但房屋所有權人並非租客,兩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如何釐清?又或者,在「善意受讓」的案例中,如果我從一個非所有人處購得物品,並且我對於對方並非所有人一事毫無所知,我是否就能取得該物品的所有權?這些都是我在學習民法時,覺得比較難以理解的環節。我希望能透過這本書,能夠獲得更清晰、更系統的理解,讓我在面對這些實際問題時,能夠更有條理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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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入手《民法總則爭點破解》,我非常期待它能對「親屬關係」與「家事事件」的相關爭點,提供更為詳盡的闡釋。親屬法的領域,往往與個人最私密的家庭生活息息相關,其法律規定也更加細膩複雜。 我尤其關注書中對於「婚約」的法律效力,以及「離婚」的相關規定。在當代社會,婚姻的形式與觀念日趨多元,書中是否會探討「事實婚姻」的法律地位,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法院會認可「推定離婚」?對於「協議離婚」與「訴請離婚」,其程序上的差異與要件又有何不同? 此外,關於「子女」的權利義務,也是我非常關切的部分。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親權」的內容,以及在父母離婚後,「子女扶養權」的行使與變更?特別是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歸屬問題時,法院在判斷時會考量哪些因素?是單純以「最佳利益」為原則,還是有其他更具體的考量面向? 更重要的是,對於「親子關係」的認定,例如「生父推定」的原則,以及在必要時,是否可以透過「親子鑑定」來釐清血緣關係,進而影響繼承權與扶養義務的發生。這些都是在親屬法領域中,極為關鍵且貼近生活的爭點,我希望能透過這本書,獲得清晰且實用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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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拿到《民法總則爭點破解》,最讓我眼睛一亮的,就是它對「契約解除」與「契約終止」的區別。這兩個概念在理解契約的法律效果上,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常常被混淆。 書中是否會透過具體的案例,來解析這兩者在法律上的根本差異?例如,「解除」通常是針對「溯及既往」的契約,也就是說,契約自始無效,彷彿從來沒有成立過一樣;而「終止」則是「向將來」,也就是說,契約在終止前仍然有效,但從終止時開始,契約的效力就停止。 我特別想知道,在哪些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主張「契約解除」?例如,若是對方給付的物品有重大瑕疵,是否可以直接主張解除契約,並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價金?又或者,在「定期契約」的場合,例如租賃契約,在契約期限屆滿前,是否可以主張「終止」? 更進一步,書中是否會探討「解除」與「終止」的「法律效果」,例如「回復原狀」的義務,以及「損害賠償」的範圍?當契約被解除後,雙方是否需要返還原來的給付,並且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害?這些都是在處理契約爭議時,必須要釐清的關鍵問題。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清晰的邏輯與豐富的案例,來幫助我徹底理解這兩個概念的區別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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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入手了《民法总则争点破解》,老實說,光是書名就讓我眼睛為之一亮。我一直以來對民法總則都覺得有點捉摸不定,尤其是那些看起來相似卻又隱藏著細微差異的爭點,常常讓我在準備考試或是在處理實際事務時感到頭痛。這本書的出現,彷彿是為我量身打造的「爭點破譯指南」。 我尤其期待書中對於「意思表示」的深入探討。過往的學習經驗中,無效、得撤銷、不安抗辯權等等,這些概念的界線有時候真的非常模糊。舉個例子,像是「詐欺」和「被詐欺」造成的錯誤,在法律效果上會有什麼關鍵性的區別?是僅僅影響意思表示的自由,還是會直接導致契約的效力出現根本性的問題?書中是否會透過大量的實例,去解析這些常見的爭點,例如,在不動產買賣中,賣方故意隱瞞房屋漏水的事實,買方在簽約後才發現,這算不算詐欺?如果買方事後才發現,賣方提供的價金是否可以主張「錯誤」進而撤銷契約?或是說,這種隱瞞行為是否已經構成「違反誠信」的基礎,即便買方並非完全沒有注意,也依然可以主張權利? 再者,關於「法人」的部分,我一直覺得這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雖然我們知道有社團法人、財團法人,但它們在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總讓我感到一知半解。書中會不會深入解析法人與其設立人之間的關係?例如,當法人產生債務時,是法人本身負責,還是其設立人的財產也會受到牽連?或是說,當法人代表做出不法的行為時,法律上應該如何歸責?是歸責於法人本身,還是法人代表個人?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用比較淺顯易懂的方式,輔以具體的案例,來釐清這些複雜的權責關係,讓我在理解法人的概念時,能夠更加清晰,不會再被那些專業術語弄得暈頭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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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翻開《民法總則爭點破解》,我最期待的部分就是它如何處理「侵權行為」的相關爭點。我知道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包含了「行為」、「損害」、「因果關係」以及「歸責事由」,但實際案例中,這些要素的判斷往往是爭議的焦點。特別是「因果關係」,在許多情況下,損害的發生可能由多個因素造成,要如何判斷哪一個行為才是主要原因,一直讓我覺得很困難。 書中是否會針對「因果關係」的類型,例如「相當因果關係」與「條件關係」進行詳細的闡述?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因為受到驚嚇而跌倒受傷,而他的驚嚇源於另一人的不當行為,那麼後者的行為是否就構成侵權行為?又或者,在醫療事故的案例中,醫生雖然有疏失,但病患本身有既往症,死亡是否僅能歸因於病患的既往症,而與醫生的疏失無關?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藉由實務上常見的案例,來分析這些模糊地帶,並提供清晰的判斷原則。 此外,對於「歸責事由」中的「過失」判斷,我也感到相當困惑。什麼樣的行為才算是「應注意」卻「不注意」?在現代社會,資訊爆炸,人們接觸的資訊量龐大,如何界定「相當注意」的標準?例如,在網路購物中,消費者沒有仔細閱讀商品說明,卻收到不符預期的商品,這是否能歸責於消費者自身的「過失」?或是說,商家在廣告宣傳中,是否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具體的衡量標準,或是透過比較法學的角度,來幫助我們理解這個看似簡單卻又充滿細節的概念,進而更準確地判斷責任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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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對《民法總則爭點破解》這本書充滿好奇,尤其是它在「繼承」部分的論述。繼承問題,在現實生活中往往牽涉到複雜的家族關係和情感因素,法律上的處理也絕非易事。我特別想了解書中對於「繼承的效力」有哪些深入的探討。 例如,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是無限負責,還是有條件的有限責任?過往的法律規定,對於「限定繼承」的程序與要件,常讓人覺得有些複雜。書中是否會以清晰的圖表或條列式的方式,來解析「限定繼承」的具體流程,以及繼承人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主張「拋棄繼承」? 更讓我感興趣的是,當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中,有未盡的「契約」或「侵權行為」的債務時,繼承人是否也需要承擔這些未結的法律責任?例如,被繼承人生前曾有侵權行為,但尚未被判決確定,其繼承人是否還需要面對後續的訴訟與賠償?這部分如何與「限定繼承」的原則結合,我希望能藉由這本書獲得更為完整的解答。 此外,我也很想知道書中是否會觸及「特留分」的規定。在遺囑自由的原則下,為何還會有特留分的限制?這個比例是如何確定的?如果在遺囑中,明確排除了某個繼承人的繼承權,但該繼承人仍然有特留分可以主張,這兩者之間的權利如何平衡?這些都是我在理解繼承法時,覺得特別需要釐清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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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入手了《民法總則爭點破解》,光看書名就充滿了學術的氣息,也預告著這本書將會深入探討許多實務上常見的疑難雜症。我尤其對書中關於「意思表示」的「撤回」與「撤銷」的區別,感到相當好奇。 這兩個詞聽起來都與「取消」有關,但在法律上的意涵卻大不相同。書中是否會清楚地解釋,什麼情況下可以「撤回」意思表示?例如,在意思表示寄送出去後,但在對方收到之前,是否可以將其「撤回」?這與「撤銷」又有什麼不同? 我最想了解的是,「撤銷」的相關規定。例如,在「被詐欺」或「被脅迫」的情況下,所為的意思表示,是否可以「撤銷」?那麼,在「被詐欺」的情況下,究竟是誰的詐欺行為,才能構成「撤銷」的要件?是第三人的詐欺,還是契約相對人的詐欺? 另外,書中是否會探討「錯誤」與「撤銷」的關聯?例如,在買賣契約中,若買受人因為對標的物的「重要品質」產生「錯誤」,是否可以主張「撤銷」契約?這個「重要品質」的判斷標準又是什麼? 這些關於「意思表示」的細微差別,常常是判斷法律關係是否成立、效力如何的關鍵。我希望能透過這本書,能夠獲得更為精準、更有系統的理解,讓我在面對類似的案例時,不再感到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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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開始深入研讀《民法總則爭點破解》,其中一個讓我印象深刻且期待深入了解的部分,是關於「債」的概念,特別是「債之發生原因」中的「契約」與「締約過失責任」。我知道契約是民法中最基礎的概念之一,但實際案例中,往往存在許多「默示契約」、「附合契約」等複雜的樣態,其效力判斷與爭點處理,讓我常常感到困惑。 書中是否會針對「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進行詳細的闡述?例如,在談判過程中,一方已經投入了大量的時間與資源,而另一方卻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突然終止協商,這是否會產生締約過失責任?其賠償範圍又該如何界定?是僅限於「信賴利益」的損害,還是可以擴及到「預期利益」?我非常希望能透過書中的案例分析,來釐清這些較為模糊的界線。 此外,對於「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我也覺得頗具挑戰性。當一方的給付能力明顯出現問題時,他方是否可以主張不安抗辯權,暫停自己的給付義務?這個「顯著減少」的標準又該如何判斷?例如,某公司在簽訂大筆訂單後,卻傳出財務危機,其債務比例突然飆升,這是否就足以構成「顯著減少」?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清晰的判斷原則,並輔以實務上常見的案例,來幫助我們理解這些概念,讓我在面對複雜的債務關係時,能夠更游刃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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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入手這本《民法總則爭點破解》,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可能涵蓋了在「侵權行為」中,對於「無過失責任」的探討。我知道民法上許多侵權行為的成立,是以「過失」為歸責原則,也就是說,行為人要有過失行為,才能成立侵權責任。 但是,我知道民法中也存在一些例外,也就是「無過失責任」。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詳細解釋,哪些情況下會適用「無過失責任」?例如,在「使用高危險物」的情況下,如果造成了他人損害,即使行為人沒有過失,也可能需要負擔賠償責任。 書中是否會提供一些具體的例子,來闡釋「高危險物」的定義,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使用這些物品會構成「無過失責任」的基礎?例如,在經營工廠時,如果排放的廢水造成了環境污染,即使工廠主已經盡力採取了環保措施,但如果污染仍然發生,是否就需要負擔「無過失責任」? 我還想了解,在適用「無過失責任」時,是否仍然需要證明「損害」與「因果關係」?「無過失責任」與「過失責任」在賠償範圍上,是否會有差異?例如,在「無過失責任」的情況下,是否可以主張「懲罰性損害賠償」? 這些問題,對於理解民法在保障人民權益,以及平衡社會風險方面,有著重要的意義。我希望這本書能夠以清晰、系統的方式,為我揭示「無過失責任」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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