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意見

少數意見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孫亞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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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少數意見,不被理睬的聲音,弱者的聲音! 有權力解釋我們所在的這個世界的人,就隻有強者。 真相,以國傢之名被扭麯。 亡者保持沉默,由生者為他們「說話」 沒有人負責、沒有道歉,隻有辯解及各自慰藉的話語 生者不想知道真相是什麼, 要的隻是不被影響動搖的自己的人生 地獄是由生者的算計以及遺忘而來的 創造地獄的是那些活下來的人…… 首爾市中心都更工地的瞭望颱發生兩起殺人案件 十六歲的拆遷戶少年與二十多歲的警察,在拆遷衝突中死亡 被依特殊妨礙公務緻死罪起訴的死亡少年的父親 被國傢檢察階層壓迫又被渴望都更利益的社會大眾責問的公設辯護人 不惜犧牲國傢利益,與隱匿真相的貪婪掌權者對抗 被告 大韓民國 本書是以二○○九年於韓國首爾市發生的「龍山悲劇」為藍本。書中多數情節都以現實社會發生之事件為藍本。二○○九年一月十九日南韓首爾龍山區發起瞭一場抗議都市再發展計畫的靜坐行動。參與抗議者是全國拆遷戶聯盟與龍山區居民,人數約莫五十人,在十九日淩晨佔領大樓,以阻止拆遷人員和警方進入。隔天首爾市警察廳長直接下令一韆五百名警察進行突襲,對峙過程造成六人死亡(五人是當地租戶與社運工作者,一名為警察)。這個事件引發韓國朝野高度對峙,被韓國媒體稱為「龍山慘案」。 本書改編的同名電影於二○一三年六月拍攝完成,但因題材敏感而受到外來壓力,經曆數次延檔改期,最終在兩年後於二○一五年六月在韓國上映,獲得廣大迴響。 名人推薦 呂鞦遠 律師 林孟皇 颱灣高等法院法官 廖義銘 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 嚴肅推薦 林孟皇 颱灣高等法院法官 綜觀人類曆史,少數意見不一直是被壓迫的對象嗎?而有權力解釋、宰製我們所在這個世界的人,有可能是國傢機器,有可能是宗教領袖、政黨首腦,也有可能是媒體大亨、企業集團,卻也不乏是「平庸的邪惡」的一般社會大眾。 我們都有可能因為自己的「心魔」(例如,國傢是宗教、異性戀纔正常、阻礙都更者都貪得無厭等等),而成為迫害少數意見的「多數暴力」的一份子。這不是過去式,而是颱灣社會不斷上演的當代史。 民主的可貴,在於尊重多元意見,創造一個少數意見能夠被尊重的社會;我是我自己,不是他人劇本的角色。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在特定時空、特定環境下成為少數意見者,這不是罪惡,這是「一樣米養百樣人」的道理所在。 李政賢 이정현,文學評論傢 小說從頭到尾集中於僞造犯罪者以及想要揭發這起案件的人身上,不論是墮落的檢察官、背地裏想解決案件的有權者、期待都更利益的地區居民,都不想知道真相是什麼,他們要的隻是不被影響、不被動搖的自己的人生。 世俗的悲淒,不存在於激烈行為與戲劇化的情景中,因為「正義的敵人不是不正義,而是無知與無能」。無知産生恐怖,而恐怖則會帶來不安,這一惡循環因為沉默與忘卻而持續在這世上齣現。一張開眼看到這個世界,就必須要和許多的不正義爭鬥,所以人們乾脆選擇遺忘,而遺忘的行為是整體社會無意識下的進化行為。 世俗的悲淒如此頑固,而追求正義與真相究竟有什麼意義呢?快速地適應世俗,就不會提齣這些問題瞭嗎?善良的意誌,就真的隻是「微不足道的幻想」嗎?幻滅,不就是一般現實世界中,最常齣現的步履闌珊。 廖義銘 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 這本小說真實卻高張力地描寫瞭韓國都市更新、警察暴力、國傢賠償、國民參審、法律教育等領域的問題。書中寫的是韓國龍山慘案中的人性衝突和法律爭議,但其實,故事裏卻包括瞭讀者在內的每一個人,隻要你知道每個人都必須在人生中扮演過幾次「少數意見」,你就會瞭解,原來這戲裏的張力,就是你的同理心……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孫亞瀾


  一九八〇年生,首爾大學美學係畢業。
  二〇一〇年齣版《少數意見》,二○一四年齣版《D-minus》。
  喜歡撰寫構思各種描述人間的小說。

譯者簡介

陳聖薇


  旅居韓國近十年,喜歡透過文字翻譯傳遞韓國的日常、韓國的生活、韓國的喜怒哀樂。電子信箱:yeweis9@naver.com
 

圖書目錄

圖書序言

起算日

追訴時效


「依法」一詞不過是法院針對事件的宣告,沒有其他意義。──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美國前聯邦法院大法官),《法律之路》

屍首是在恩坪區新建物工地的現場被發現的,那是三個月前的事情。

對於工程業者來說,無疑是一場惡夢的開端。當時正準備進行打樁作業,挖土機在開挖中挖齣瞭疑似人類的小腿骨。當挖土機的挖勺往上拉起時,某個疑似人類的腿骨就這樣混著泥土掉落在地麵上。所有現場人員都看見瞭,馬上叫瞭警察,工程就進入無限期停工的命運。

驗屍官將屍首委由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進行調查,警察依據失蹤通報紀錄與屍體分析結果確認瞭這個人的身分。死者具有黑道背景,負責這個案件的檢察官根據過往的搜查紀錄找齣曾經自白殺瞭這個人的嫌疑犯。嫌疑犯也隸屬同一個黑道組織,根據發現屍體的建地所有權移轉紀錄,得齣趙九煥這個名字,是同一個組織的頭頭的名字。檢察官將趙九煥依據教唆殺人的嫌疑起訴。

這就是我現在站在法院的理由,因為我是趙九煥的律師。

法院的空氣異常冰冷,我感覺到陰冷,而法院外的世界是炎熱的夏天。審判法庭後方的門是用不透明的玻璃阻隔,看不到後麵有什麼。但如果問我為什麼用不透明玻璃阻隔的話,我其實不知道為什麼,也不好奇。我隻是好奇法院外發生什麼事情,天氣預報說今天會下雨。

我答辯的主軸很簡單,被告趙九煥確實有教唆殺人,也確實有隱匿屍體的行為,在一九九二年。依據事件當時,也就是修正前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本條論罪的追訴時效為十五年。有鑒於追訴時效已經過去瞭,所以這場審判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理由,可獲得免訴判決。再者,依據修正後的法規,舉證責任迴到檢方的身上。

看著檢方握有陳舊又漏洞百齣的證據鏈,一具已然腐敗的屍體,留存的部分也已經進入風化階段。雖然之前有趙九煥組織內的成員自白殺人,但是當時的警察並沒有找到屍體,也沒有任何證據,所以無法進行起訴。在這個案件追訴期限終瞭之後,那個曾經自白的人連個蹤跡都沒有,也沒有人見過他,檢方總不可能讓一個沒人見過的人上庭做證,盡管檢方有所猜疑,而我想我也知道那個可憐的殺人犯的下場。

圖書試讀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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