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4.0
是能夠運用換位思考來理解
人們如何因在意、欠缺、渴求和執著
而與他人産生爭執的專傢
換位思考,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法門
隻有換位思考,纔能麵對問題
隻有換位思考,纔能突破問題
隻有換位思考,纔能安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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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4.0
是能夠讓法律成為解決問題的方法之專傢
而不是隻知道如何使用法律這項工具的工匠 在法律人4.0的眼中,法律不隻是用來約束人的行為的一條條文字,更不是政府用來統治群眾的繁雜工具,而是解決人們爭執的一係列方法。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政治人物,企圖用製定法律來實現其政治目的;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官僚人員,則慣用法律來維係自己在官僚體係中的權位;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理想主義者,幻想透過法律來改造社會;
將法律視為是工具的一般社會大眾,則嘗試利用法律來打擊對手及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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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4.0
重視自身的素養,而不隻重視法律操作的技能
正是為瞭獲得當事者的真正信任 當事人對法律人真正的信任,絕非來自於法律人對於操弄法律程序或文字的純熟,而是法律人因自己之經驗豐富,而能設身處地且思慮周到地為當事人設想。
著重於技能的法律人,重視運用從自己的知識和經驗中學得的法律解釋與文字操作方法,來提齣自己的主張並為自己的主張辯護,並希望從自己所提的巧妙見解和成功辯護中,獲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而重視自身素養的法律人,則更重視自己所提齣的一切見解與行動能否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大眾的普遍信任。
能理解當事人所在意的,纔能理解當事人為何憤憤不平;
能理解當事人所欠缺的,纔能理解當事人所爭取的與所隱瞞的;
能理解當事人所渴求的,纔能理解當事人在法律麵前真正的弱點;
能理解當事人所執著的,纔能理解當事人為何走到瞭爭執卻無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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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産業界,人們已經提齣瞭工業4.0的概念;在許許多多的領域中,也都有1.0、2.0、3.0的階段性進化。在法學領域中,西方法學思想傢曾經提到法律進化的三階段理論,但是,真正賦予法律生命的法律人,卻更需要進化。
今天是一切4.0的時代,也就是因為網際網路、智慧手機、無綫傳輸等資訊科技的運用日新月益,加上大資料的廣泛運用,使得你即使不願意進入一切4.0的時代,網際網路也會把你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變成4.0版。
法律人經曆瞭人類文明史的幾個時代,法律人在不同的時代裏各有其不同的版本;不同版本的法律人,都會如穿越時空般地同時齣現與存在。因為,不同版本的法律人,他們真正的差彆,不在於他們的衣著,不在於他們所使用的文書或交通工具,而在於他們的心態和素養。
本書所提齣的「法律人4.0」之概念,是一個讓法律人迴歸其應有本質的概念,隻是此番迴歸,是因為科技、因為網路、因為社群媒體,以及大數據的廣泛運用;而法律人4.0所迴歸的法律人之應有本質,就是協助他人防止糾紛、解決爭議。
無論你是不是法律係畢業的學生,無論你曾經因為什麼理由學習法律,甚至熱愛法律,你都可以成為法律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