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導論的博雅講堂:當代德國法學名傢的法律通識課

法學導論的博雅講堂:當代德國法學名傢的法律通識課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烏維‧魏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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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暢銷數十年!德國法律係人手一本
法學大師為所有人寫的法律入門書!
 
本書是烏維‧魏瑟有關德國法學史的重要著作,在書中,他以歷史材料、學說理論、歷史事件、實際案例、法製沿革、人物特寫等各種麵嚮,介紹從古代、中世紀、十九到二十世紀關於民法、刑法、公法等領域的法律知識與製度,並帶領讀者追問法為何物及法的意義何在。此外,也能瞭解到德國如何從繼受羅馬法之後,在近代透過自然法運動與歷史法學派的影響,最終發展成今日影響東亞(如臺灣、日本、韓國、中國大陸)的法律製度。
 
《法學導論的博雅講堂》是談論「法律是什麼」的通識讀本,自一 九八四年齣版以來已修訂至第八版,不僅一般大眾可讀,對法律係學生或法律人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資料。閱讀本書能瞭解一個國傢或社會的法之起源與演變,更能促使讀者重新思索法律背後的意義與價值。
 

專文導讀
李建良│本書譯者‧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聯閤推薦
王泰升│國立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陳惠馨│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退休教授
顏厥安│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翻譯本書猶如重修法律,逐字逐句地推敲考證,著實是一趟探索法理與認識法學的知性之旅。對於法律人或非法律人來說,本書的十四堂課都提供已知或未知的法律知識,同時可以讓讀者反覆思考法律到底是什麼?應該是什麼?……整體而言,作者以第三者負責地交代各法領域(民法、刑法、公法)的基本法律知識與法律製度,兼以戲謔或嚴肅的口吻為讀者導覽生硬的法律觀念與源流,適時地在段落間注入個人觀點,又身兼敘事者的角色,述說滾動歷史的法律故事,把時人未必察覺的暗黑麵呈現給現在的讀者,在龐大架構下的法學世界中彰顯本書原名Weltkunde的匠心寓意。本書可以當法律科普書來讀,逐講獨立閱讀,也不妨看作是法律製度暨自然法的紀實史述。」
──李建良│本書譯者‧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明確定位為通識教育的法學論述,方能配閤一般讀者的學習上基礎知識及核心的需求,達到最大的知識傳播效益,纔是讀者之福。換言之,講得深邃艱澀,不如說得清晰易懂。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書作者──具深厚法學史造詣的德國柏林大學終身職教授烏維‧魏瑟Uwe Wesel,成功地撰寫一本科普式法學作品。」
──王泰升│國立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法律世界的新手入門與深度探索 導論:法律思維的起點與宏觀視野的構建 本書並非一部枯燥的法律條文匯編,而是一份邀請函,旨在引導每一位渴望理解法律、洞察社會秩序基石的讀者,邁入一個邏輯嚴密、充滿活力的知識領域。我們深知,對於初學者而言,法律術語和龐雜的法律體係往往構成難以逾越的壁壘。因此,本書從最基礎的問題入手——“什麼是法律?”以及“法律在社會中扮演何種角色?”——構建起一個清晰的認知框架。 我們將探討法律的起源與演變,追溯其在人類文明進程中的脈絡,從早期習慣法的樸素形態,到現代成文法體係的精細構建。重點在於培養讀者的“法律思維”:即如何運用理性、邏輯和價值判斷,去分析一個社會現象是否符閤既定的法律規範,以及在規範缺失或衝突時,應當如何尋求一個公正的解決方案。這不僅僅是學習知識,更是一種思維方式的塑造。 我們不會深入探討任何特定法域的復雜細節,例如閤同法中的“要約與承諾”的精確界定,或刑法中“主觀罪過要件”的微妙區分。相反,我們會使用類比和實例,展示法律在麵對現實衝突時的結構性功能。例如,通過一個簡單的鄰裏糾紛案例,闡釋私法自治原則的意義,以及公權力介入的邊界。本書的基石在於建立宏觀視野,讓讀者明白,法律並非孤立的規則集閤,而是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個體自由的復雜機製的一部分。 第一部分:法律的本質與形態——理論的奠基 在進入具體法律部門之前,理解法律的內在屬性至關重要。本部分旨在解構法律的規範性、強製性與價值導嚮。 我們將審視法律理論光譜上的主要流派。這不是為瞭進行學術辯論,而是為瞭理解不同曆史時期和文化背景下,人們如何定義“什麼是正當的法律”。我們會簡要介紹自然法思想,探討那些超越國傢製定的、被認為是普遍適用的道德或正義原則的地位。與之相對,法律實證主義的觀點則強調法律的有效性來源於其正式的製定程序,而不必苛求其道德完美性。通過對比這兩種視角,讀者可以開始理解當代法律體係內部存在的張力——即法律的“是然”與“應當然”之間的永恒對話。 此外,法律的形態分析不可或缺。本書將概述不同法係的基本特徵,例如大陸法係(側重於成文法典的係統化)與英美法係(側重於判例的積纍與發展)的差異。我們聚焦於這些差異如何影響法律的解釋與適用方式,但不會陷入對特定司法程序或判例法的細緻剖析。讀者的目標是瞭解這些宏觀分類的意義,而非掌握某一法係的實操技能。 本書將清晰地區分“法律的淵源”——即法律規範從何而來,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不同層級的規範文件。我們強調的重點是法律位階的概念,即不同規範之間的效力排序,這是理解任何法律衝突解決的起點。對於憲法或基本法的作用,我們將概述其作為國傢權力基礎和公民權利保障的根本框架地位,但不會深入分析任何特定國傢的憲法條文細節。 第二部分:社會運行的骨架——法律領域的功能概覽 理解法律,必須瞭解它如何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本部分以功能導嚮,勾勒齣幾個核心法律領域的輪廓,目的在於展示法律工具的多樣性。 我們將探討公法的核心職能,側重於國傢權力的組織與限製。這包括對國傢權力分立原則的概述——立法、行政、司法的基本劃分及其相互製衡的必要性。我們將討論行政法如何規範政府行為的閤法性,以及保障公民免受公權力濫用的基本途徑。但這不涉及任何關於行政審批流程或具體行政訴訟程序的教學。 緊接著,我們將轉嚮私法的領域,強調其作為規範個體間平等互動的基礎。我們會介紹閤同關係、侵權責任以及財産所有權等基本概念,目的是說明法律如何通過這些框架來保障交易安全和維護個人利益。這裏的重點在於“契約自由”和“過錯責任”等核心理念的社會意義,而非閤同條款的擬定藝術或侵權責任的損害賠償計算。 此外,刑法的部分將聚焦於其“最後的手段”屬性。我們將闡釋刑法作為維護社會基本秩序的威懾機製,其介入的嚴格性和必要性。重點在於理解“罪刑法定”原則的意義——即隻有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纔受刑罰製裁。我們不會列舉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而是探討刑罰的目的(懲罰、威懾、改造)以及法律對個人自由的最終限製所體現的價值權衡。 本書的價值在於提供一個地圖,讓讀者得以在龐大的法律迷宮中辨彆方嚮,知曉不同領域解決什麼類型的問題,以及它們各自遵循的基本邏輯。 第三部分:法律的生命力——解釋、適用與改革的動態過程 法律並非靜止的文本,而是在解釋和適用中不斷被激活和發展的係統。本部分著眼於法律的“生命周期”和動態變化。 我們將探討法律解釋的方法論,介紹文義解釋、體係解釋和目的解釋等基礎工具。這並非要求讀者掌握高深的解釋技巧,而是理解法官和律師在麵對模糊條款時,如何運用不同的邏輯路徑來接近“立法本意”或“閤乎正義的結論”。 更重要的是,本書將關注法律的實踐層麵。我們會簡要概述司法審判的一般流程,說明法院如何依據事實、證據和法律規範作齣裁決,以及判決的約束力。同時,我們會觸及法律改革的必要性——法律如何應對科技發展、社會變遷帶來的新挑戰。例如,當一項舊有法律規範麵對全新的商業模式或社會倫理觀念時,它需要通過立法或司法解釋如何進行調適。 最後,本書將以對法治(Rule of Law)的理解作結。法治不僅僅是“有法可依”,更是一種精神:即所有人都處於法律之下,包括統治者在內。我們將強調法治所蘊含的程序正義、可預測性以及對人權的尊重。這是理解現代社會治理的最高原則。本書旨在提供一個結構化的、非專業化的法律通識框架,為任何有誌於理解現代社會運作規則的人,鋪設一條清晰而堅實的知識路徑。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烏維‧魏瑟Uwe Wesel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律史與民法的終身教授,撰寫大量法學與法學普及作品,包括:《母權的神話:關於巴霍芬之母權論與國傢統治起源前早期社會之女性地位》(Der Mythos vom Matriarcha. Über Bachofens Mutterrecht und die Stellung von Frauen in frühen Gesellschaften vor der Entstehung staatlicher Herrschaft, 1980)、《法律的啟濛》(Aufklärungen über Recht: Zehn Beiträge zur Entmythologisierung, 1981)、《前國傢之社會的法律早期形式》(Frühformen des Rechts in vorstaatlichen Gesellschaften, 1985)、《寫給法律門外漢的法學導論》(Fast alles, was Recht ist: Jura für Nichtjuristen, 1992)、《法的歷史:從早期形式到馬斯垂剋條約》(Geschichte des Rechts – Von den Frühformen bis zum Vertrag von Maastrich, Münschen, 1997)、《法律史》(Geschichte des Rechts: Von den Frühformen bis zur Gegenwart, 2001)、《歐洲法律史:從古希臘到裏斯本條約》(Geschichte des Rechts in Europa: Von den Griechen bis zum Vertrag von Lissabon, 2010)、《德國聯邦共和國的法律史:從佔領時期到近代》(Rechtsgeschichte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von der Besatzungszeit bis zur Gegenwart, 2019)等。

譯者簡介

李建良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閤聘教授。著有《人權思維的承與變》(2010)、《人權理念與憲法秩序》(2018)、《多階段行政處分論》(2022)等書。

圖書目錄


推薦序
導讀
譯者說明
第一講│法律人的工作場域  
第二講│人類秩序的初始──以努爾人為例 
第三講│法是什麼?     
第四講│古代法──希臘與羅馬的比較
第五講│中世紀法與繼受      
第六講│自然法     
第七講│民法於十九世紀的起源   
第八講│契約自由與今日的民法   
第九講│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的法治國與公法     
第十講│刑法的發展     
第十一講│法西斯主義時期的法   
第十二講│法律人的語言      
第十三講│法學的理論與方法
第十四講│法與道德、法與政治

圖書序言

  • ISBN:9786263185340
  • 叢書係列:人與法律係列
  • 規格:平裝 / 352頁 / 21 x 14.8 x 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齣版地:颱灣
  • 適讀年齡:18歲~75歲

圖書試讀

推薦序(王泰升│臺大講座教授、科法所特聘教授、中研院臺史所法律所閤聘研究員)

本書如名稱中「博雅講堂」所示,乃關於「法律是什麼」的通識教育讀本。臺灣坊間常見的法學緒論課本,沿襲從明治時代日本、經民國時代中國、再傳入戰後臺灣的書寫內容,欲兼顧法律學習上的專業、通識之需,卻過於概括抽象、不夠簡明實用,落得兩頭空。明確定位為通識教育的法學論述,方能配閤一般讀者的學習上基礎知識及核心的需求,達到最大的知識傳播效益,纔是讀者之福。換言之,講得深邃艱澀,不如說得清晰易懂。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書作者──具深厚法學史造詣的德國柏林大學終身職教授烏維‧魏瑟Uwe Wesel,成功地撰寫一本科普式法學作品。

既然是翻譯書,須知原文是為德語世界的人解說德國的法律,且採取的是歷史取徑,立基於過去的歷史已形塑瞭當下的法律內涵。這樣的知識內涵是否適閤在臺灣、處於華語文化圈的讀者們,當作關於法律是什麼的通識性讀本呢?答案是肯定的,關鍵在於臺灣當今法律的規範內容,與德國係齣同「源」,即本書所述,從古典羅馬法漸次演變成當今自由民主憲政法秩序的這段歷史。這般係齣同源,係緣自臺灣雖原本施行原住民族、漢族的固有法律,但一八九五年日本帝國、一九四五年中華民國等兩個外來的國傢,帶到臺灣社會的實證法,都是以德國法為主之西方歐陸法係法律規範。闡明德國法律內涵的本書,因而無心插柳柳成蔭,可作為解說臺灣法律的科普性讀本。例如本書第十講「刑法的發展」,即適閤熟悉包青天式傳統中國刑法觀念的臺灣公民細細咀嚼,體會當今實證法上刑事法律的基本理念是什麼;建議在刑事法院擔任國民法官者,可參閱該章。

本書亦是臺灣的法律人──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之人,在進行臺、德比較法研究時,一本不可多得的關於德國法製史的基礎性讀本。作者就歐洲,特別是針對今之德國法律的歷史,首先談的是屬於部落社會,居住於蘇丹南方、白尼羅河畔的努爾人的法律,不同於北美洲法律史之從印地安人、臺灣法律史之從南島語係原住民開始講起。書中提及努爾人是一個齊頭平等的社會,其法律的基礎在於對無所不在的神之信仰,信仰祂所施扶助與刑罰的正義;關心臺灣法律史者很可能立刻聯想到,原住民族固有法亦源自對於和族人一起生活的祖靈或神靈的信仰,若有頭目也僅僅是協調者而已。基於對人類社會共通性的好奇,比較法的研究應運而生。

讀到「羅馬法在德國已經存在超過五百年瞭,到今天仍然存在」,知悉「十二世紀之前的德意誌地區不存在一般性法律的觀念」,「中世紀並不區分所有權與占有,……我們今天意義的所有權,並不存在於中世紀的法律中,……中世紀早期,實務上並沒有我們今天意義的契約」,當可感受中世紀末日耳曼繼受羅馬法這段歷史,確實造就瞭當今的德國法。對於我們臺灣人,則可以說:「羅馬法在臺灣已經存在超過一百年瞭,到今天仍然存在」。按十九世紀末,日本殖民政權對在臺漢人的習慣進行羅馬法化,引進清朝統治下臺灣所不存在的近代歐陸法係權利觀念、所有權、契約製度等。日治時期以日本法為依歸的現代資本主義私法體係,戰後即由原本深受德、日影響的中華民國法製所延續迄今。若不以於今仍存在為必要而論歷史,臺灣早在十七世紀就因荷蘭政權的統治(一六二四~一六六二年),施行過「羅馬-荷蘭法」。本書用專章申述的「自然法」,以及談到一六二五年完成《論戰爭法與和平法》的格勞秀斯是「荷蘭城市貴族的代錶」,他「寫瞭一套自然法的完整體係」,建構「全新的契約法,比他所奠基之傳統羅馬契約法還要清晰」,亦是探究臺灣荷治時期法律史所不可不知。

作者為闡釋當今德國的法律,慎重地以第十一講「法西斯主義時期的法」為對照,顯現齣現行德國法的浴火重生,此殊值得與臺灣法之終結源自中國訓政時期以黨治國經驗的動員戡亂戒嚴法製,秉持轉型正義理念重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進行比較研究。本書勇敢地麵對德國法學界不太願意談的「第三帝國的司法與法律人」,其所為的分析與詮釋,能否援用於理解臺灣法律史上「威權統治時期的司法與法律人」呢?應是兼有學術及法律實踐上意義的課題吧。

譯文的流暢明快,豐富且詳實的譯註,在在增益華文譯本的學術意涵,更是一定要肯定的特色。作者和譯者這麼用心完成的一本書,不讀太可惜瞭。

 

用戶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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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最讓我感到驚喜的是,它不僅僅停留在對既有法律知識的梳理上,更展現齣一種強烈的“問題意識”。它似乎在不斷地追問:法律的邊界在哪裏?在快速變化的現代社會中,傳統法治精神麵臨哪些新的挑戰?這種對前沿議題的關注和探討,使得整本書的論述充滿瞭活力和前瞻性。它引導我跳齣瞭“法律條文是固定不變的”這種僵化思維,轉而思考法律的生命力和適應性。這種對時代脈搏的緊密把握,讓這本書超越瞭一般的“入門指南”的範疇,更像是一份關於當代法治圖景的深度觀察報告。讀完之後,我對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中的法律運行機製,有瞭一種更為深刻和批判性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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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排版和整體設計來看,這本書也體現齣一種精心打磨的匠心。雖然內容是嚴肅的法學探討,但視覺上的呈現卻非常舒適,沒有給人造成閱讀疲勞。更重要的是,作者在組織章節結構時,明顯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邏輯鏈條非常完整,幾乎沒有齣現跳躍感。它似乎在模擬一位優秀教師的授課流程:先鋪陳背景,再深入核心,最後進行總結和展望。這種結構上的嚴謹性,保證瞭讀者在學習過程中能夠始終保持方嚮感。我特彆欣賞它在關鍵概念引入時所使用的強調方式,使得重點信息能夠被牢牢記住,這對於構建穩固的知識體係至關重要,顯示齣作者對教學效果的極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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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語言風格自成一格,它既保有學術討論的嚴謹性,又充滿瞭人文關懷的溫度。它絕非那種冷冰冰的學術報告,而是充滿瞭思辨的火花。我能感受到作者在字裏行間流露齣的那種對法律公正與人類尊嚴的深切關懷。這種人文精神的融入,使得法律不再僅僅是規則的集閤,而成為瞭關乎社會正義的宏大敘事的一部分。這種結閤,極大地提升瞭閱讀的愉悅感和思想的深度。它讓讀者在學習法律技術的同時,也在進行一場關於“何以為善”的哲學對話,這種跨學科的滋養,是我在其他純粹技術性法律書籍中難以尋覓的寶貴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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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視角真是獨特,完全顛覆瞭我對傳統法律教科書的印象。它不是那種枯燥乏味、堆砌概念的教材,而是真正做到瞭“通識”的層麵。作者似乎深諳如何將那些看似高深的法律理論,用極其平易近人的方式講述齣來。我尤其欣賞它在探討基本法律原則時,那種不拘泥於特定法條,而是著眼於法律背後的精神和價值的努力。讀起來,仿佛是跟一位睿智的長者在聊天,他不僅告訴你法律是什麼,更告訴你為什麼法律會是這樣。這種深入淺齣的講解,對於初學者來說,無疑是打開瞭一扇通往法學世界的大門,讓他們能迅速建立起一個係統而又生動的框架感。它沒有給我那種“背誦定義”的壓力,反而激起瞭我對法律思維本身的濃厚興趣。這種體驗,在很多學院派著作中是很難找到的。

评分

這本書的敘事節奏掌握得相當老道,一點也不拖泥帶水,但又給足瞭思考的空間。它不像某些著作那樣,急於在開篇就拋齣所有復雜的體係結構,而是采取瞭一種“漸進滲透”的方式。每當我覺得某個概念似乎有點模糊時,緊接著的例子或者對比分析,就能立刻將我的睏惑驅散。這種行文上的精妙之處,使得閱讀過程變成瞭一種持續的“頓悟”之旅。我發現,作者非常善於運用類比,將抽象的法律概念與日常生活中的場景巧妙地聯係起來,這種接地氣的處理方式,極大地降低瞭理解的門檻。對於一個非法律專業齣身的讀者來說,這種清晰、流暢的錶達,簡直是福音,讓人感覺學習法律並不需要多麼刻意的努力,而更像是一種自然的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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