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能成為真理嗎?
真理如何被實現呢?
與真理等價的又是什麼?
追求真理,追求人生的意義
宗教信仰能成為真理嗎?真理如何被實現呢?與真理等價的又是什麼?
「我認為我們的宗教信仰之能成為真理,是涵括在其讓我們『覺得好』而不是在其他因素上。」百年前,20世紀心理學巨擘威廉?詹姆斯如是說,引來許多爭議,百年後的今天,探討「真理」的聲音卻似乎相當稀微薄弱。
雖然詹姆斯自小就對哲學很有興趣,但他在年過半百後纔將學術興趣轉嚮哲學,於1907年齣版《實用主義》(Pragmatism),一時洛陽紙貴,被公認為是美國當時最有名的哲學傢。pragmatism這個詞藉用自美國符號學大師、實用主義哲學傢皮爾斯(Charles Sanders Peirce, 1839-1914),但是皮爾斯隻是提齣一個避免模稜兩可、不夠精確的哲學方法,詹姆斯卻繼續推演成為一個關於真理的理論。詹姆斯否認在一個不斷變化的世界中有絕對的真理,真理是暫時性的,而非依絕對的標準存在。詹姆斯將對真理的分析,應用到對道德原則的討論,他認為絕對的道德標準必須讓位給將人類的情況與經驗考慮進去的價值觀。
繼《實用主義》之後,威廉.詹姆斯將自己所有直接討論真理問題的文章匯集成此書,命名「真理的意義」(The Meaning of Truth),內容談及認知的功能、「真理」一詞的意義、人文主義的本質、人文主義與真理、實用主義者對真理的解釋及其誤解者、認識者與被認識者的關係、絕對者與精力充沛的生活、抽象主義與「相對主義」,以及與其他學者關於真理的對話。他相信對「真理」明確的定論將在知識論的曆史上形成一個轉捩點,之後在一般哲學史中也必是如此!
作者簡介
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
1842年1月11日齣生於紐約市,父親是神學傢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11-1882),弟弟是著名小說傢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與父親同名)。威廉.詹姆斯自小就對哲學很有興趣,父親安排他在美國與歐洲接受傢庭教師及私立學校的教育,學習藝術與醫學;一開始在巴黎學習藝術,但最後選擇醫學。
1872年獲得醫學學位後,隔年即受聘到哈佛大學教授生理學。1876年,他開始教心理學,同年創設美國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小說傢葛楚德?史坦茵(Gertrude Stein)就是他的學生。1890年詹姆斯齣版瞭一本兩冊的作品《心理學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幾乎概括整個十九世紀的心理學,被翻譯為法文、德文、義大利文以及俄文,是心理學界最重要的指定文本。1902年齣版宗教心理學經典《宗教經驗之種種》(The Variety of Religious Experience,中譯本立緒文化齣版)。
1897年,詹姆斯將學術興趣轉嚮哲學,於1907年齣版《實用主義》(Pragmatism),將pragmatism推演成為一個關於真理的理論,《真理的意義》(The Meaning of Truth)即為他討論真理問題的文章匯集;1909年齣版《一個多元的世界》(A Pluralistic Universe)。詹姆斯晚年時備受稱譽,被公認為美國當時最有名的哲學傢。1910年8月26日,逝世於新罕布什爾(New Hampshire)的邱庫魯瓦(Chocurua)。
譯者簡介
劉宏信
颱灣大學心理學係碩士,美國杜根大學(Duquesne University)心理學係碩士,颱灣大學心理學研究所博士班。
讓我特彆欣賞的是,作者在書中並沒有試圖去“標準答案”或者“給齣終極真理”。相反,他更像是一個善於提問的引導者,不斷拋齣問題,鼓勵讀者自己去思考,去探索。這本書讀起來,就像是在進行一場深刻的內心對話。我常常會在讀到某個章節時,停下來,反思自己過去的生活,那些曾經讓我堅信不疑的道理,現在迴過頭來看,又是否真的那麼“絕對”?這本書讓我學會瞭“不確定性”的可貴。在信息爆炸的時代,我們很容易被各種“速成”的結論所吸引,覺得一切都有現成的答案。但《真理的意義》卻告訴我們,真正的理解,往往來自於漫長而耐心的探索,來自於願意接受自己的局限,也願意去傾聽不同的聲音。我感覺自己變得更加謙遜瞭,對世界有瞭更開放的態度。不再急於給事情下定論,而是願意去觀察,去感受,去理解其中的復雜性。這種思維上的轉變,我覺得比任何一個具體的“知識點”都來得重要。
评分這本書的名字聽起來就很有份量,《真理的意義》。老實說,我是在誠品書店的哲學區偶然翻到的,當時被它低調卻又散發著智慧光芒的書封吸引。雖然它講的不是我平時常讀的偵探小說或是輕鬆的都會愛情,但“真理”這兩個字,總覺得人生總該去碰觸一下,不是嗎?我承認,我一開始對這本書抱持著一種“試試看”的心態,畢竟現代社會太多誘惑,能靜下心來思考哲學議題的人,已經越來越少瞭。拿到書的時候,第一感覺是它的質感很好,紙張觸感溫潤,拿在手裏沉甸甸的,仿佛承載著厚重的思想。翻開書頁,看到裏麵並不是那種晦澀難懂的學術論文,而是以一種比較溫和、引導性的文字開篇,這讓我鬆瞭一口氣。作者似乎很明白,要與讀者建立連接,就不能一開始就用過於專業的術語把人嚇跑。第一章的引言部分,它提齣瞭幾個關於“什麼是真理”的直觀疑問,這些問題,說實話,我自己也曾不經意間思考過,比如我們所認為的“事實”真的是絕對的嗎?或者說,有沒有一種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讀著讀著,我感覺自己像是走進瞭作者精心搭建的一個思考迷宮,但不同於一般的迷宮讓人感到睏惑,這裏的岔路口都標示著不同的思考方嚮,指引著我去探索,去質疑。雖然還沒有深入探討書中具體的論證,但單從開篇的鋪陳來看,它就成功地勾起瞭我深入閱讀的興趣,讓我對接下來的內容充滿瞭好奇。
评分這本書,我大概花瞭兩個禮拜纔慢慢看完,不是因為篇幅長,而是我習慣性地把裏麵的一些段落抄在小本子上,常常會因為某句話觸動,就停下來思考半天,甚至需要去網路上查一些相關的背景資料。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探討“真理”時,並沒有直接給齣教科書式的定義,而是從不同的哲學流派,像是柏拉圖的“理型論”,到存在主義對個體經驗的強調,再到後現代主義對絕對真理的解構,都有涉獵。但重點在於,它不是枯燥地羅列這些理論,而是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導遊,帶著你穿梭在各種思想的畫廊,讓你理解不同時代、不同思想傢是如何看待“真理”這個概念的。最妙的是,作者總能在看似高深的哲學理論和我們日常的生活經驗之間找到一個巧妙的連接點。他會舉一些生活中的小例子,比如關於“誠實”這個概念,我們通常認為它是絕對的真理,但作者卻能引導我們思考,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善意的謊言是否也可能具有某種“閤理性”?這種將宏大哲學概念落地化的方式,讓我覺得非常受用,也讓我覺得,“真理”這個東西,可能比我想象的要復雜,也更貼近我們的生活。我尤其喜歡它關於“相對主義”的討論,這部分讓我對很多過去深信不疑的觀念産生瞭新的審視。
评分這本書帶給我的震撼,用“顛覆”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我過去一直是個非常務實的人,相信眼見為憑,相信科學解釋的一切。所以對於“真理”,我傾嚮於認為它是客觀的、可證實的。然而,《真理的意義》這本書,卻一點一點地瓦解瞭我這種“非黑即白”的思維模式。作者並非否定客觀事實的存在,而是提醒我們,我們對於這些事實的認知,是如何受到我們自身的經曆、文化背景、甚至語言結構的影響。他引入瞭“詮釋學”的概念,讓我開始意識到,我們閱讀任何文本,包括這本書本身,都是一個主動的“再創造”過程,我們每個人都帶著自己的“前理解”去解讀,所以同一個“真理”,在不同人那裏,可能會呈現齣不同的樣貌。這讓我感到一絲恐慌,因為這意味著我們所堅持的“真理”,可能並非堅不可摧。但同時,也帶來一種解放感,因為它讓我們不再被僵化的定義所束縛,反而鼓勵我們去擁抱多樣性,去理解為什麼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觀點,這本身就是一種更深刻的“真理”。
评分老實說,剛開始翻開《真理的意義》,我帶著一種“想看點能提升自己”的心態。但讀完之後,我發現它帶給我的,遠不止是知識的積纍,更是一種對人生觀看法的重塑。作者在書中反復強調,真理並非隻存在於抽象的哲學思辨中,它也體現在日常生活的點滴細節裏。比如,如何在復雜的人際關係中保持真誠?如何在麵對誘惑時堅守自己的原則?這些看似平凡的問題,其實都與“真理”息息相關。他讓我意識到,所謂的“真理”,不應該是一個冰冷的概念,而應該是一種融入生命的態度,一種對真實自我的追求,一種對他人和世界的善意。這本書的結尾,並沒有給我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而是一種“意猶未盡”的體驗。它留給瞭我許多新的思考方嚮,也讓我意識到,關於“真理”的探索,纔剛剛開始。這本書像是一個溫和的夥伴,陪伴我走過瞭一段思考的旅程,讓我對人生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也讓我更加珍惜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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