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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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Raymond Chand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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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故事从加州的一处酒店开场,私家侦探马罗遇到了烂醉如泥的蓝诺士—一个穿着得体、苍白有礼但脸上有疤的男子,接下来他们将开始一段短暂却要命的友谊,这段已经被视为侦探小说史上经典的动人友情将会为马罗带来难以探测的危机,他将会卷入一段不名誉的婚姻、一场牢狱之灾、牵扯出一场让马罗动心的感情,以及一位怀才不遇的作家。

本书特色

  首次登台:《漫长的告别》中文繁体正式授权版。超值独家收录::2007年村上春树为自己新译的日版《漫长的告别》所写译后记<准经典小说《漫长的告别》>。
这部作品1953年出版,问世至今45年,1973年劳伯.阿特曼曾担任导演将其搬上大银幕。

  旧金山有家推理专门书店,老版是推理迷,他书店中央摆了张桌子,专门陈列最近的畅销书或好书,不过有一叠书从来没有下架过,那就是《漫长的告别》,那叠书的下面夹着一张手写纸,上面写着”Best book in the store.”

  明年是钱德勒逝世50周年,为了向大师再致敬,时报选择《漫长的告别》做为重新推出钱德勒译本的第一砲,一来是因为钱德勒书迷也是时报重量级作家村上春树在去年推出了新译本,二来《漫长的告别》是钱德勒最具野心也是最受文学界重视的一本作品,当然无论是哪一本钱德勒都值得编辑们的努力,因为光是因为他给了我们马罗,就足以让我们永远记得他。

获奖记录

瑞蒙 钱德勒获MWA(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票选为「150年来最出色推理小说家」第一名。

作者简介

瑞蒙.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年出生于芝加哥,但因父母离异,随母迁居伦敦,钱德勒的童年都在英国度过,大学念的是杜尔威奇(Dulwich)学院,成年之后返回美国加州定居。

  钱德勒开笔甚晚,45岁才正式发表第一篇小说〈勒索者不开枪〉,刊载于当时的廉价杂志《黑面具》(Black Mask)上,然而,以汉密特为首加上钱德勒等人领军的这批廉价小说,却成功的推翻了英国古典推理对美国侦探小说的限制,开启了美国冷硬派私探小说的传统,后来这段历史成了推理史上有名的「美国革命」。

  钱德勒逝于1959年,毕生共完成七部长篇和二十部左右的短篇。其中以侦探马罗为主角的系列更是他写作的高峰。马罗就像海明威笔下的硬汉,即便处境艰难也不肯抛开君子风度与诚实价值,每每让读者受到震撼。深爱马罗系列作品的西部片名导比利.怀德就曾说:「钱钱勒的小说,每一页都有闪电。」

  钱德勒的电影剧本写作在美国史上也有相当重要性,他曾与知名导演希区考克、比利.怀德以及罗伯.阿特曼等人合作,福克纳也曾受雇将他的小说编成电影脚本。有趣的是以通俗小说起家的钱德勒,多年来其作品慢慢受到文学名家的喜爱,诗人奥登、写作艾佛林.沃夫、格雷安.葛林、佛来明、钱钟书、阿城……等人都曾公开推崇他的写作,而日本最受欢迎的作家村上春树更表明自己从小至今看《漫长的告别》不下几十次,去年更自己动手译出新版本,写出长达两万多字的译后记,分析这部小说与《大亨小传》如何在精神面上共通,以及钱德勒作品独特难学的风格。

译者简介

宋碧云

台大外文系毕业,专职翻译。

  译有《一百年的孤寂》、《苏东坡传》(远景)、《浮华世界》(桂冠)、《天生嫩骨》(高宝)等书。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漫长的告别 005
〈The Long Goodbye 日文版译者后记〉
准经典小说《漫长的告别》 村上春树╱文 359

图书序言

第2章
我再次见到他,是感恩节后的那个礼拜。好莱坞大道沿线的店铺开始摆出价钱荒唐的圣诞节废物,报纸天天疾唿:再不早点採购圣诞节礼物,后果不堪设想。其实,不管什么事最后都是不堪设想;向来如此。
我就在距离自己办公大楼约三条街的地方,看见一辆警车并排停着,车上那两个体面的家伙正盯着人行道一面展示橱窗前晃动的东西,那东西正是泰瑞.蓝诺士—或者说那是他的皮囊—当时他看上去实在不怎么样。
他倚着一家店铺的门面,不靠的话根本站不稳。身上穿着脏衬衫,敞着领口,夹克外面看得见局部衬衫,乱塞乱穿。他已经四五天没刮胡子了,鼻子皱着。皮肤惨白,脸上长长的细疤几乎看不出来,眼睛像雪堆里两个凹洞。巡逻警车上那两个体面家伙显然正伺机逮捕他,我快步走过去,抓住他的胳臂。
我恶狠地说:「站直,往前走。」并由侧面向他眨眨眼,「办得到吗?你是不是喝醉了?」
他茫茫然看了我一眼,露出他特有的半边微笑,吸口气说:「我刚才醉了。现在我猜只是有一点--空虚。」
「好吧,动脚走路。你眼看要被抓进醉汉牢房了。」
他努力伸脚,让我扶他穿过人行道的游民群,来到护栏边。那边停着计程车,我拉开车门。
「他先的,」司机用大拇指比比前面的计程车。他转过头来,看见了泰瑞,「如果他肯去的话。」
「这是紧急状况。我的朋友病了。」
司机说:「是啊。让他到别的地方病去吧。」
「五块钱,」我说:「让我们看看那美丽的笑脸。」
「噢,好吧。」说着他把一本封面有火星人的杂志塞到镜子后面。我伸手进去把门打开,将泰瑞.蓝诺士弄上车,警察巡逻车的阴影挡住了另一侧的车窗。一位白发警员下车走过来。我绕过计程车,迎上前去。
「等一下,麦克。现在是怎么回事?这位破衣烂衫的家伙真是你的熟朋友吗?」
「很熟,熟到我晓得他需要朋友。他没醉。」
警察说:「一定是为钱。」他伸出手来,我把执照放在他手上;他看一看就交回来,说:「喔-喔,私家侦探路上来捡客户。」他的口气变得很兇,「马罗先生,执照上有你的资料。但是他呢?」
「他名叫泰瑞.蓝诺士,在影片公司工作。」
「不错嘛。」他探头到计程车内,仔细看后座一角的泰瑞,「我敢说他最近这一段时间没有工作过。我敢说他最近这段时间没在屋里睡过觉。我甚至可以断言他是无赖,我们该逮捕他。」
我说:「你们的逮捕基准不会那么低吧。这里可是好莱坞呢!」
他仍旧望着车上的泰瑞,「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老兄?」
泰瑞慢慢说:「菲力普.马罗。他住在月桂崃谷育嘉街。」
警察把脑袋由窗口缩回来,转身做了个手势,「可能是你刚刚才告诉他。」
「可能,但是我没有。」
他盯着我一两秒钟,「这回我信你。可是你得把他弄走,别在街上混。」他上了警车,车子扬尘而去。
我上了计程车,开了三条街多一点的距离来到停车场改搭我的车。我拿出五元钞给司机。他僵僵看我一眼,摇摇头。
「照表算就行了,你若愿意,给个一元整数也可以。我也落魄过。在藩市。没有计程车肯载我。铁石心肠的城。」
「三藩市。」我脱口说。
他说:「我叫它藩市。去他的少数族群。谢了。」他接下一元钞票,把车开走了。
我们开到一家得来速快餐店,里面做的汉堡不像别家那样连狗都不肯吃。我给泰瑞.蓝诺士吃了两个,喝了一瓶啤酒,就载他回家。他爬台阶还是很吃力,但他咧着嘴笑,气喘吁吁往上爬。一个钟头后,他剃过胡子,洗过澡,看起来又像正常人了。我们坐下来喝了一杯很淡的调酒。
「幸亏你记得我的名字。」我说。
他说:「我特意记的。我还查了你的资料。这点事还做不到吗?」
「何不打个电话给我呢?我一直住在这边。我还有个办公室。」
「我没道理打扰你。」
「因为你有必要打扰人。因为你的朋友不多。」
他说:「噢,我有朋友,某一类的。」他转动茶几上的玻璃杯,「向人求援并不容易--况且这一切都得怪我自己。」他抬头露出疲惫的笑容,「也许有一天我会戒酒。他们都这么说,对吧?」
「要花三年左右的时间。」
「三年?」他显得很震惊。
「通常要。那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你必须习惯比较苍白的色彩、比较安静的声音。你必须给自己留点复发的空间。所有你以前熟识的人都会变得陌生。你甚至会不喜欢大部分老友,他们也不会太喜欢你。」
「那不算多大的改变,」他说,回头看着钟,「我有个价值两百元的手提箱寄放在好莱坞公车站。若能保出来,我可以买个便宜货,把现在寄放的那个当了,换一笔路费搭车到拉斯维加斯。我在那边可以找到工作。」
我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点头,坐在那边慢慢喝我的酒。
「你在想我早该有这个念头。」他平静的说。
「我在想背后一定有文章,但不关我的事。工作是有把握,还是只是有希望而已?」
「有把握。我的军中好友在那边开一家大型俱乐部,『泥龟俱乐部』。当然啦,有人觉得他是个地痞流氓,他们都是--另一方面却都是大好人。」
「我可以筹出车钱和另外一点费用。但我希望能换到比较稳固的东西。最好打个电话跟他谈谈。」
「谢谢你,没必要。蓝帝.史塔不会让我失望的。从来没有过。那个手提箱可以抵当五十元。我有经验。」
我说:「听好。我会提供要你需要的钱。我不是什么软心肠的笨蛋。所以我给你多少你就收下,乖乖的。我要你别再烦我,因为我对你有一种感觉。」
「真的?」他低头看玻璃,只小口小口啜饮,「我们才见过两次面,两次你都很够意思。
什么样的感觉?」
「总觉得下一次你会遇到大麻烦,我救不了你。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就是有。」
他用两根指尖轻轻摸右半边脸,「可能是这个。我猜疤痕害我看来有点兇相。不过这是光荣的伤疤--至少是光荣受伤的结果。」
「不是那个。疤痕我根本没放在心上。我是私家侦探。你是一道我不必解的难题。但难题是存在的。就说是预感吧。说得客气些,就叫个性的认知。女朋友在「舞者」门前离你而去,也许不只是因为你醉了。说不定她也有一种感觉。」
他淡淡一笑,「我跟她结过婚。她名叫雪维亚.蓝诺士。我是为钱娶她的。」
我站起来蹙着眉头看他,「我给你弄点炒蛋。你需要吃东西。」
「等一下,马罗。你想不通我潦倒了,雪维亚既然很有钱,我为什么不跟她要几文。你可曾听过自尊心这个东西?」
「你笑死我了,蓝诺士。」
「是吗?我的自尊与众不同,是此外一无所有的男人那种自尊。惹恼了你,真抱歉。」
我走到厨房,煮了加拿大腌肉、炒蛋、咖啡和土司面包。我们在厨房的早餐台吃。这栋房子是在流行厨房加设早餐区的那个时代建的。
我说我必须到办公室,回程再去领他的行李箱。他把寄物单交给我。现在他脸上有一点血色,眼睛不再像深凹在头颅里,叫人得进去探索。
出门前我把威士忌酒瓶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把你的自尊心用在这个地方。」我说。
「还有,打个电话到拉斯维加斯,就算帮我一个忙吧。」
他只是微笑耸耸肩。我下台阶心里还很不高兴。我不知道理由,也不懂一个男人为什么宁愿挨饿流浪街头,不肯典当衣饰。不管他的规则是什么,他是照自己的规章行事就对了。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不寻常的手提箱。猪皮漂白做的,新的时候该是浅奶油色,配件是黄金制品。英国制,就算这边买得到,看来也要八百美元,而不只两百元。
我把手提箱用力放在他面前,看看茶几上的瓶子。他碰都没碰过,跟我一样清醒。他正在抽烟,但不怎么喜欢。
他说:「我打过电话给蓝帝。他气我不早打给他。」
我说:「竟要陌生人帮你。」我指手提箱,「雪维亚送的?」
他眺望窗外,「不。远在我认识她以前,人家在英国送我的。真的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你若能借一个旧的给我,我把它留在你这儿。」
我从皮夹里抽出五张二十元的钞票,放在他面前,「我不需要抵押品。」
「不是这个意思。你又不开当铺。我只是不想带到拉斯维加斯。我用不着这么多钱。」
「好吧。你留下这些钱,我留下手提箱。可是这间房子很容易遭小偷。」
他漠然说:「无所谓。根本无所谓。」
他换了衣服,五点三十分左右我们在莫梭餐馆吃晚饭。不喝酒。他在卡璜加车站搭上公车,我开车回家,一路想东想西的。刚才他在我床上打开行李,把东西塞进我的一个轻便提袋,如今他的空提箱还放在我床上。箱子附有金钥匙,插在一个锁孔里。我把空提箱锁好,钥匙绑在手把上,收进我衣橱的高架顶。摸起来不觉得是全空的,可是里面装什么与我无关。
夜很静,屋里似乎比平常更空虚。我摆出棋盘,下了一盘棋,站在法国这边抵抗史坦尼兹,他四十四步打败我,可是我让他捏了两次冷汗。
九点三十分电话铃响了,说话的声音我以前听过。
「是非力普.马罗先生吗?」
「是的,我是马罗。」
「马罗先生,我是雪维亚.蓝诺士。上个月有一天晚上我们在「舞者」前面匆匆见过一面。后来我听说你好心送泰瑞回家。」
「是的。」
「我猜你知道我们现在已经不是夫妻了,可是我有点替他担心。他放弃了威士伍的那间公寓,好像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我们初识的那天晚上,我注意到妳多么担心。」
「听着,马罗先生,我跟那人曾是夫妻。我不太同情酒鬼。也许我当时有点无情,也许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办。你是私家侦探,你若愿意,可以按专业基础来计价。」
「蓝诺士太太,根本不必照什么基础计什么价。他正搭车前往拉斯维加斯。他在那边有个朋友会给他一份工作。」
她突然精神焕发,「噢#到拉斯维加斯?他真多情。那是我们结婚的地方。」
我说:「我猜他忘了。否则他宁可到别的地方。」
她没有挂我电话,反而笑起来,笑得很俏皮,「你对客户向来这么没礼貌?」
「妳不是我的客户,蓝诺士太太。」
「也许有一天会是。谁知道呢?那就说对你的女性朋友吧。」
「答案还是一样。上回那家伙落魄潦倒,浑身脏兮兮,一文钱都没有。妳若认为值得花时间,可以找到他。当时他没要妳帮忙,现在可能也不要。」
她漠然说:「这你就不可能知道了。晚安。」
当然,她说的完全正确,我错得离谱。但我不觉得自己错,只是心里不痛快罢了。她若早半个钟头打来,我说不定会气得把史坦尼兹打得一败涂地--可惜他已经死了五十年,棋局是书里看来的。


图书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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