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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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合理的怀疑,指对一件事情的真实性所表达之理性的疑问。

人伦的一场悲剧,在现实人生中上演
妻弒夫,婆婆弒媳,公公陷入牢狱之灾
法庭内的精采攻妨,只不过是众人眼中的一出戏码

是谁犯罪?疑!疑!疑!
——提领保险金的媳妇?
——愤怒失言的公公?
——沉默冷峻的婆婆?

如何提证?难!难!难!
——购买三氧化砷的证据
——赌场内待查的众多录影带
——警探从未找到的一把左轮枪

美国县立法庭内这两起可疑的杀人案件中,悲剧已在落幕时铸成。
但透过助理律师琴妮和检察官唐杰利的智慧巧策,
理性法庭攻妨、细腻的观察,精准的辩论、提证,
正义将以另一种形式,获得伸张。

作者简介

陶龙生

  国立台湾大学、哈佛法学院毕业,康乃尔大学法学博士与哲学博士。曾任国立台湾大学、纽约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哈佛大学、康乃尔大学研究员,美国司法部训练所主任、美国高科技公司法律主管。有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

  业务范围主要在为高科技公司(尤其是亚洲公司)于联邦法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一九三○年美国关税法的三三七条款)和美国商务部(有关反倾销)的诉讼中提供辩护,同时协助美国公司在亚洲的业务(主要为美国上市公司,例如「时代华纳」、「花旗银行」、「米高梅电影公司」和大型赌场娱乐公司等),并为美国公司提供谘询意见。

  曾于美国、英国、德国和台湾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目前已出版九本中文着作。论着经常出现于法学课本中,美国最高法院亦于格莱葛对乔治亚州(Gregg v. Georgia)一案中援引了他的着述。曾获「十大杰出美国青年」、「五十大杰出亚裔美国人」、「千禧名人」(Who’s who in Millennium)等殊荣。

  近年来陶龙生结合其专业法律素养,撰写一系列精采推理小说《证据》、《拉斯维加斯的春天》、《转捩点》、《沉冤》、《合理的怀疑》等书。小说中塑造多位成功的华裔年轻男女,在美国法庭内破解各类法律案件,呈现不平凡案例中贴近人生的平凡现实。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推荐序 超越合理怀疑 李永然
推荐序 文采与睿智的融合 杨世彭
自序 
第一章 警探 
第二章 公寓 
第三章 法医 
第四章 悲伤 
第五章 按钮 
第六章 抽屉 
第七章 要求 
第八章 保险
第九章 愤怒
第十章 理智
第十一章 仇人
第十二章 赌场
第十三章 泊车
第十四章 计划
第十五章 嫌疑
第十六章 求救
第十七章 搜索
第十八章 律师
第十九章 讲价
第二十章 琴妮
第二十一章 疑问
第二十二章 杰利
第二十三章 砷
第二十四章 物证
第二十五章 录影
第二十六章 传授
第二十七章 好奇
第二十八章 开庭
第二十九章 初啼
第三十章 置疑
第三十一章 诘问
第三十二章 揭露
第三十三章 指点
第三十四章 冥想
第三十五章 辩论
第三十六章 经验
第三十七章 判决
第三十八章 荣耀
第三十九章 风水
第四十章 真相
第四十一章 崃谷
陶龙生着作表

图书序言

推荐序一

超越合理怀疑──尊重程序、人权的一把尺

李永然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曾于Joint Anti-Fascist Refugee Committee v. McGrath(341 U.S. 123)一案的协同意见书中说道:「重要的是,权利法案内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相关。正是程序造成法治与随性或反覆无常间大部分的差异。坚守严格的程序保障,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证。」(It is not without significance that most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Bill of Rights are procedural. It is procedure that spells much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ule by law and rule by whim or caprice. Steadfast adherence to strict procedural safeguards is our main assurance that there will be equal justice under law.)。在本书之中,相信读者亦可以发现,美国刑事法律正当程序实践的过程,例如逮捕被告时,应当对其宣读权利(有称马兰达警语,Miranda warning,详见本书第16章),当中包含被告的缄默权、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而坚守这样的正当程序,正是确保法律与公平正义被实践的基础。

  除践行一切必要的正当程序外,同时亦必须严守一定的法律原则,包括本书着墨最深的「无罪推定原则」(presumed innocent)与「超越合理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此两刑事诉讼法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这两个重要原则,我国实务与学界向有诸多讨论。「无罪推定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项所明文规定者,为世界人权宣言的实践;而「超越合理怀疑」虽然并非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载明文用语,然类似概念亦可见其精神于法院判决之中,有称之「罪疑唯轻原则」。

  惟「超越合理怀疑」似乎会让一般民众误解其含意。犹记得前些日子某位当事人曾提及一则令他不解的案件结果,为何明明知道犯罪行为人,即为被告二人之中的某一人,却因为检察官无法证明确实为何人所为,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二人皆无罪?因此,该当事人便质疑是不是有黑手介入司法?当下,我明白他误会了,也立即想到「合理怀疑」原则,因为检察官举证不够充分,疑点利益自然应当归于被告,这并非司法不公,而是刑事法律原则受到尊重与严守的结果。或许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曾说过的明言可以成为最佳註解:「相较于政府的卑鄙行为,让刑事罪犯逃脱法网,罪恶是比较小的。」(For my part I think it a less evil that some criminals should escape than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an ignoble part)

  我们宁可错放过一个嫌疑犯,也不愿意冤枉一个无辜者。如果法律正当程序与基本原则不能被尊重与严守时,将会造成多少冤抑,伤害多少无辜的民众与家庭,实在令人难以想像。

  本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段内容,是联邦检察署检察官唐杰利对被告辩护律师琴妮:「……我觉得你不去深究这项疑问,是正确的决定。你的职责是替陈川辩护。你没有义务去替警察侦查犯罪真相。那是他们的职责。……」这段话隐含了律师与当事人间的互信关系,当然不是代表律师应当替当事人隐瞒些什么,而是律师的职责就在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秉持专业操守,尽自我职责。而作者所描述的两个案件,并没有明确的点出到底何人是所谓的「兇手」,留给读者想像空间,相信大家会心里有数,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把尺,可自行评断故事人物的是非。

  本书中,作者为读者展现其博大精深的法学素养与实务经验,巧妙地融合于故事当中,无论是否学习过法律的读者,相信都可以从中发掘法庭攻防技巧与策略推演的精妙之处,亦可以充实自我的法律常识,寓教于乐,确实妙不可言。

序于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
2009年7月6日
(本文作者为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

推荐序二

文采与睿智的融合——推荐陶龙生的法庭推理小说

杨世彭

结识陶龙生这位英雄人物,还是最近三年的事。

  三年前的春节时分,我们这个华人聚居的退休社区举行盛大春节晚会,赌城周遭的华人精英闻风而至,参与者将近四百。那晚我担任餐后晚会的司仪,在抽奖的某一环节一位五十来岁、文质彬彬的男士上来领奖,同时悄告我他的名字,说是我三弟在康乃尔大学工作时的挚友。我在惊喜之余也匆告他的兄长陶范生正是我在台北师大附中的同学,我们必须约期见面细谈云云。

  数天之后他就打电话给我,我也马上约他夫妇来家便饭。一顿饭一席话之后,我们也就变成经常来往的朋友,因为大家背景相似喜好相同,颇有「共同语言」。这位律师朋友的中外文化底蕴居然非常深厚,我们可以谈文学论小说探讨古典音乐,也可乘兴共唱几段京剧或歌剧选曲,这在美国华人圈子里倒是非常难得的伙伴。我们每隔月余就会见面一次,打上八圈十二圈的小麻将,也会共享一顿晚饭。在我家时则进我夫妇的中西烹调,在他家时总去附近的赌场进餐,因为他积下不少免费餐饮点数,那儿的餐厅也是他的家厨也。

  有道是「真人不露相」。交往之初我仅知龙生在华府担任律师,后来才晓得他那工作单位仅律师就有八百,而他也是那着名事务所的合伙人。他那哈佛大学法学院、康乃尔大学法学哲学双博士的学历,更是金字招牌不在话下。有次在牌桌上我告诉龙生我曾付三百五十美金一小时「令我肉痛的高价」聘请一位美国律师,他却闲闲地说﹕「那不算贵,人家付我七百五十美金一小时呢」。我当时心中暗忖,这位衣着随便、态度和熙的朋友,虽在牌桌上拚死赢我五块十块,这场麻将跟这顿晚饭所花的时间,岂非八千一万美金的「浪费」?

  某天下午他又来我家雀战,带来一本他刚出版的小说,说是由台北联合文学出版社印行的。《联合文学》是台湾《联合报》集团旗下的重要刊物,在华语文学领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他们择稿严谨,出版的丛书也很有份量;龙生这位律师所写的随兴小说,要不就是发行人总编辑破例成全,要不就是真有些门道了。

  谁知这本龙生的「处男作」《证据》却令我爱不释手。我通常看书,包括看小说,都是看看停停;读这本篇幅不长的《证据》,却是一气呵成。这本书分明颇受读者欢迎,因为他在不到两年间连续出版了两本其他小说及一本以八个他曾经手的商业案件作为叙事基础的「半小说」着作。作为一个文坛新手,他的产量可谓丰富,他的出版速度可说极快了。

  龙生的小说有个特点,就是与法庭审案切切相关,而律师或检察官调查案件的过程与法庭审理的步骤,在书里也写得非常详细。这当然与他的专业有关,因为他曾累积大量的法庭实战经验,还熟知各类在法学院上课时讨论过的判例。奇怪的是,这类对法律及法庭程序的细密叙述,并不让读者生厌,而它的可信度,也远比六○、七○年代在美国非常走红的侦探法庭电视集《派里.梅荪》(Perry Mason)更胜一筹。

  龙生三本已经出版的小说(《证据》、《拉斯维加斯的春天》、《沉冤》)以及这本《合理的怀疑》,另有一个特点,就是书中的主角都是优秀的华裔法界人士,也远比他们的美国同事或对手聪明能干。《证据》及《沉冤》里的华府律师林平分明是龙生自己的化身,《拉斯维加斯的春天》以及《沉冤》里的联邦检察官唐杰克也有一些龙生早年的俊朗与豪气。《沉冤》里正在法学院攻读的女主角李琴妮,在《合理的怀疑》里已是新进的助理律师,但延续《沉冤》里的情节。我们看到她甘愿放弃旧金山律师事务所优厚的薪金,来到赌城拉斯维加斯就业,只想为遭到冤狱,在本州坐牢十三年的母亲伸冤。在《拉斯维加斯的春天》里大放异彩的唐杰克在《合理的怀疑》及《沉冤》里仅作配角,但已种下对李琴妮的爱苗。听说龙生的下一本小说里他将与琴妮发展爱情,而这对恋人也将成为今后小说的主角。在《证据》里担任女主角的空姐何洁茜,也是秀丽聪慧的华裔精英,在本书里仅是惊鸿一瞥,但听说在今后的小说里仍将担任重要角色,并与林平律师发展恋情。总之,这些优秀的华裔第二代将在龙生今后出版的作品里纷纷再现,喜欢他这四本小说的读者不妨拭目以待。

  有些畅销作家往往在写了几部小说之后江郎才尽,随后的作品一部比一部差。细读龙生的四部小说,我却觉得一部比一部好,不但写作技巧更加熟练,故事也越发引人,角色也分外可爱。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显示龙生真有叙事的本领及创作的才华。听说他这几本作品已经得到奖项,可见他的法庭审判故事系列已为读者及评论家激赏。在此我诚祝龙生灵感泉涌,在这文气欠缺的美国赌城,持续不断地创作描述本城风光的法庭小说,让我在赢他五块十块之余,还能读他精彩的作品。

  (本文作者为 Emeritus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Colorado, and资深舞台导演及戏剧学者,也是台湾大学及台北艺术大学卸任的讲座教授。)

自序

  西方法律的远源是汉摩拉比法典(1760 B.C.),其中规定:「叫被告赤足走上火碳;如果他的双脚未受伤,就判他「无罪。」(Code of Hammurabi)。

  经过三千年的发展,英国法院的判例宣布:「当然政府要认明被告有罪;被告无需证明他没有犯罪。」(The King V. Parr, 1739)。

这是西方文明进步的结果。

  今天的英美法系的刑事追诉制度,运行于两大原则之下。第一:法律推定刑事被告是无辜的(Presumed innocent),直到政府证明他确实已犯罪。第二:要证明刑事被告有罪,政府在法院中提出的证据必须明确,而没有「合理的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这两项原则,引导和局限警察和警探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检察官对刑事被告的起诉、和法官及陪审团对案件的判决。

  其实中国古代文化中也有相似的法理。唐朝以来,中国就有如下的法谚:「功疑为重,罪疑为轻」。虽然唐律、明律和清律都是帝王时代的法典,它们也曾含有「合理怀疑」和保护无辜的精神:「宁纵十恶,不杀一辜」。

  本书的故事发生在美国西部内华达州的赌城拉斯维加斯。书中的故事环绕在「有罪无罪」、「合理怀疑」的观念之间,描述在现实世界中这些法理的生态。像我过去出版的几部法庭小说一样,故事是虚构而所引法律都是真实的。

故事人物若似真人真事,当然是巧合。

作者于美国华府

图书试读

诘问

早上八点钟联邦法院第五号法庭内有庭讯。昨夜联邦调查局的探员,会同海关的调查员,拘捕一个小公司的老板。此人姓李名兴果,华裔,他的公司从东南亚向美国进口海鲜,分售美国西岸的一些中国餐馆。进口的海鲜,却是在中国捕捉和生产。可是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产的活虾,有几宗「反倾销」的禁令。中国虾进口美国,要缴原价百分之一一二以上的加倍关税。(註一)

所以李兴果就把中国虾送到东南亚去包装,佯称是东南亚生产的虾。从东南亚进口美国,正常关税比来自中国的虾要便宜一半以上。
此人从事这种进口生意没几年,赚一些小钱,却洋洋自得,向别人表示,富有到可以购买拉斯维加斯的赌场。树虽然不大,吹牛却甚招风。美国政府查出他的行为,搜索他的公司,昨天拘捕他到案。

早上助理检察官唐杰利要代表联邦政府出庭,因为美国法律规定,拘捕人犯之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必须带他到法官面前,让法官验明正身,并告诉他可以享受的法律权利。程序不过几分钟,但非常重要,是防止祕密警察,保护人权的步骤。

杰利心里打算,庭讯结束后前往座落在邻街的县级法院,去旁听陈川杀人案的审理。
昨夜琴妮描述给杰利白天审判进行的大概,她克服了对方的反对,竟然把杰克陈冤死的事,慢慢渗入到这桩杀人案。今天轮到查理警探前来替检方作证,是对方的主要证人。琴妮既兴奋又紧张,不确定能否对付这位有经验的警探。

杰利问她懂不懂西班牙语,琴妮在加州读书,知道加州人口百分之五十以上都是西裔,西班牙语很通行,她能听懂一些。「琴妮,听过『si,se puede』这句话吗? 」杰利问。
「好像在群众聚集时听过,但不懂它的意思。」
「『si,se puede』的意思是『我们必定做得到』。明天加油。我可能会抽空到妳法庭中来旁听。」
现在在联邦法庭中看到那个李兴果被法警带进来,叫他站在法官高台的面前。

此人獐头鼠目,很是狼狈。「这副长相,将来陪审团不会同情他。此人身败名裂已成定局,因为违反关税法将遭鉅额罚款,还要坐牢。」
庭讯完毕后,杰利回到办公室中处理几件事,向祕书交代,上午会在县级法院旁听。有事可用简讯通知。
杰利赶到县级法院,找到法庭,悄悄进去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审判已在进行中,证人席中坐着一位高大的白男人,想必是查理警探,正在回答检察官向他提的问题。

问:「查理警探,所以陈川在你办公室内吼叫,扬言要杀掉朴良秀? 」
答:「是的,他显得非常冲动。在朴良秀被杀死之后,警察去搜索被告陈川的家,也搜到他杀人的证据。」
问:「搜到何种证据? 」
答:「在他的电脑主机中,搜到一封电子邮件,是陈川写给他朋友的,在电邮中他宣称要杀死朴良秀。」
问:「还有呢? 」
答:「我们到朴良秀以前和她丈夫杰克陈同住的公寓中去搜证,我们的指纹专家在公寓卧室的五斗柜上,找到陈川的指纹。」
问:「指纹在五斗柜上,表示什么呢? 」
答:「表示陈川去开关过五斗柜的抽屉。第三个抽屉中原来放置杰克陈的小左轮枪和子弹。」
查理警探的话在法庭中好像引爆炸弹一样,激起一片人声和骚动。法官连忙敲几次木槌。
问:「那把左轮枪与朴良秀之死有关吗? 」
答:「陈川用那把枪杀死朴良秀! 」
查理得意地向台下的陈川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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