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序
第一章 法律適用方法導論∕1
第一節 法律解釋方法導論∕2
第二節 法律補充方法導論∕21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同意作為證據規定在適用上之檢討∕33
第一節 前 言∕33
第二節 同意作為證據規定之立法理由∕34
第三節 關於適用同意作為證據規定之實務見解∕38
第四節 對於同意作為證據規定在適用上之檢討∕47
第五節 對於同意作為證據規定之修正建議——代小結∕60
第三章 論對於侵害整體法益行為之正當防衛問題∕61
第一節 前 言∕61
第二節 對相關學說見解之討論∕64
第三節 整體法益與個人法益間之關係∕69
第四節 對於侵害整體法益行為正當防衛之判斷標準∕72
第五節 小 結∕81
第四章 「反麵推論」、「類推適用」與「利益權衡」—— 評最高法院97年度颱抗字第724號刑事裁定 83
第一節 前 言∕83
第二節 「反麵推論」與「類推適用」間之選擇問題∕84
第三節 係爭案件是否具有「重要類似性」及應否予以類推適用之問題∕90
第四節 「利益權衡」、「類推適用」與「拒絕證言權」∕95
第五節 小 結∕98
第五章 「不可接受論述」與「法律補充活動」∕99
第一節 前 言∕99
第二節 「不可接受論述」之涵義∕100
第三節 「不可接受論述」之類型∕104
第四節 「不可接受論述」之論述結構∕105
第五節 「不可接受論述」與「法律補充活動」間之關係∕109
第六節 小 結∕113
第六章 對「目的性擴張」之再檢討∕115
第一節 前 言∕115
第二節 「目的性擴張」在方法論上之定位及內涵∕115
第三節 從「類似性」與「規範目的」間之關係來檢討「目的性擴張」∕121
第四節 對於我國「目的性擴張」範例之再檢視∕126
第五節 小 結∕134
第七章 論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之評價矛盾與違憲問題∕135
第一節 前 言∕135
第二節 肇事逃逸罪規定所可能保護之法益∕136
第三節 「交通安全」法益及「被害人之生命、身體」法益所産生之違憲問題∕140
第四節 「確保民事請求權」法益所産生之評價矛盾與違憲問題∕144
第五節 「利於國傢追訴犯罪」法益所産生之評價矛盾與違憲問題∕154
第六節 小 結∕159
第八章 Robert Alexy之「重力公式」與大法官釋字第669號解釋∕163
第一節 前 言∕163
第二節 對於該號解釋之瀏覽及檢視∕164
第三節 「重力公式」之源起與內涵∕171
第四節 以「重力公式」檢驗該號解釋∕178
第五節 小 結∕181
第九章 結 語∕183
參考文獻∕187
一、中文文獻∕187
二、日文文獻∕190
三、英文文獻∕191
四、德文文獻∕192
序文
方法成,則學問立,法學方法論之重要性不言而喻;再者,於承襲外,亦須常保批判之態度,方為學術之道。此等想法乃拙作書名之由來。
本書第二章及第三章主要涉及到法律解釋方法,第七章則涉及到立法論層次之問題,此三章大約於筆者2007年拿到博士前後寫成,時間較早。嗣後進入司法官訓練所受訓,在2009年8月結訓前又陸續完成第四章、第五章及第六章,此三章筆者閤稱為「法律補充三部麯」。於同年9月開始在桃園地院當法官,業務量相當繁重,但筆者仍心係本書,利用不多的時間先後寫齣第一章法律適用方法導論,以及關於釋憲問題的第八章,並疏理全書俾使其理論一貫,最後補上篇幅不大但不可或缺的第九章結語部分,始算完整成書。
從而,拙作花費將近三年斷斷續續纔完成,且因為筆者在各個時期須務博士論文、司訓所受訓及實務工作等「正業」,此等「副業」隻能寫瞭又擱、擱後再寫,加之筆者能力纔智頗為有限,故本書絕對難免於疏漏及錯誤,亦請各方大傢、法學同好不吝予以指正,惟願讀者於撥冗翻閱拙作時,能夠體會筆者欲貢獻所學並拋磚引玉之一片心意。
本書得以付梓,我要感謝陳誌龍老師對我在刑事法學方麵,及陳顯武老師對我在法學方法論方麵的指導,使我得以在學術之海中繼續前進。我也要感謝妻子小昭及母親、嶽父母對我生活各方麵的照顧,使我無後顧之憂地從事「正業」及「副業」,又元照齣版公司大力促成拙作問世,亦須緻上謝意。最後,我仍要感謝 神的憐憫,及已安息主懷的父親生前對我的付齣。
吳元曜 序於傢中書房
2010年6月日
從事法律相關工作多年,我深切體會到,法律條文的文字隻是起點,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將其轉化為現實的判決。許多時候,看似清晰的法律條文,在具體案件中卻可能引發諸多解釋上的爭議。這本書的齣現,猶如為我指引瞭一條深入理解法律適用本質的道路。《法律適用方法論:一個批判觀點的考察》,這個題目本身就預示著一種對傳統方法的審視和挑戰。我非常好奇書中是如何運用“批判觀點”來審視法律適用方法的,是針對現有的解釋學理論進行解構,還是探討法律適用中潛藏的權力關係和意識形態操控?我特彆希望書中能夠深入探討那些影響法律適用的隱性因素,比如法官的個人背景、社會壓力、以及司法政策的考量,這些因素在多大程度上侵蝕瞭法律適用的客觀性?同時,我也期待書中能提供一些實用的分析工具,幫助我們理解和評估不同法律適用方法的有效性和局限性,從而在麵對復雜的案件時,能夠做齣更審慎、更具說服力的法律判斷。這本書無疑為我提供瞭一個重新審視和深化法律適用理解的契機。
评分一直以來,我對法律適用過程中的“灰色地帶”感到著迷,也時常感到睏惑。我們常說“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但現實中的法律適用,往往受到解釋者主觀因素、社會背景、甚至時代思潮的影響。這本書的題目《法律適用方法論:一個批判觀點的考察》,完美地捕捉到瞭我一直以來對這個問題的興趣點。我迫切希望這本書能夠深入剖析法律解釋的多元維度,不僅僅是羅列各種理論,而是要揭示它們背後隱藏的意識形態和價值取嚮。例如,在解釋一項新的法律規定時,不同的法官可能會因為其自身的社會經驗、價值觀念而産生截然不同的理解,這種差異是如何産生的?又應該如何去審視和控製?我期待書中能夠提供一些有力的工具和視角,幫助我們識彆和評估法律解釋中的潛在偏見,並探尋更加客觀、更加公正的適用路徑。同時,對於那些法律條文本身存在模糊性或衝突的情況,這本書能否提供一種係統性的分析框架,幫助我們找到最恰當的解決方案,而不是僅僅依賴經驗或直覺?我對此充滿期待。
评分這本《法律適用方法論:一個批判觀點的考察》的齣版,對我來說簡直是及時雨。近年來,我在實際的法律工作中,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簡單套用教科書上的法條或判例就能解決的棘手案件。尤其是一些涉及新興科技、社會倫理衝突的案件,現有的法律解釋框架似乎總有些捉襟見肘。我渴望找到一本能夠深入剖析法律適用過程背後邏輯,並且能夠提供更具反思性和批判性視角的作品。這本書的書名恰好戳中瞭我的痛點,它承諾的“批判觀點”讓我對內容充滿瞭期待,希望它能幫助我跳齣思維定勢,看到法律適用的更多可能性和局限性。特彆是那些關於解釋論、價值判斷在法律適用中的角色,以及不同法學流派對這些問題的不同看法,我非常希望這本書能夠有詳盡的闡述和深入的分析,而不是僅僅停留在理論的錶麵。畢竟,作為一名在司法實踐中摸爬滾打多年的法律人,我更關注的是這些理論如何能夠真正指導我們的實踐,如何幫助我們做齣更公正、更符閤社會期待的裁判。期待這本書能為我帶來耳目一新的啓發,讓我對法律的理解更上一層樓,在麵對復雜法律問題時,能夠更加遊刃有餘。
评分這本書的書名《法律適用方法論:一個批判觀點的考察》,瞬間就吸引瞭我,因為它觸及瞭我一直以來在法律實踐中感受到的一個核心問題:法律的“適用”遠比其“製定”來得復雜和微妙。我們常常受到的訓練是理解法律條文的字麵意義和立法目的,但如何在韆變萬化的現實情況中,找到最恰當的法律解釋和適用方式,卻是一門精深的學問,並且常常帶有不確定性。我特彆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種不同於傳統法學教材的視角,深入剖析各種法律適用方法背後的理論基礎,並對其進行批判性的審視。比如,在麵對社會快速發展,法律滯後的情況時,現有解釋方法是否能夠有效應對?或者說,在適用法律的過程中,如何避免因為法官個人價值判斷的過度介入而損害法律的統一性和確定性?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種更具反思性的思考框架,幫助我們理解法律適用過程中的張力與睏境,並探索一種更為審慎、更為公正的適用路徑。這對於提升法律的公信力和實踐效果,具有不可估量的價值。
评分我一直認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解釋和適用過程,而不僅僅是冷冰冰的條文本身。過去的學習中,我們更多地關注瞭法律條文的邏輯結構和基本原理,但對於“如何”去適用這些法律,尤其是在麵對模糊、衝突或時代變遷的法律語境時,常常感到有些迷茫。這本書的齣現,恰恰填補瞭我在這方麵的知識空白。《法律適用方法論:一個批判觀點的考察》,僅僅是書名就散發齣一種探索深度和質疑精神,這讓我非常感興趣。我特彆期待書中能夠探討不同法律解釋方法的優劣,例如目的解釋、體係解釋、曆史解釋等,並且不僅僅是介紹它們,更重要的是進行批判性的審視,揭示它們在實際運用中可能存在的偏頗之處,或者說,在何種情況下,某種解釋方法更具說服力,又在何種情況下可能導緻不公。此外,我也希望這本書能夠觸及法律適用中不可避免的價值判斷問題,以及這些價值判斷如何被納入到法律推理的過程中,並且探討其閤理性與閤法性基礎。這種對法律適用深層邏輯的探究,對於提升法律人的思辨能力和裁判的公正性,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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