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受年轻读者欢迎的作家之一盖瑞.伯森,最脍炙人口的系列作,畅销全球2,000,000册
●广获美国各级图书馆与各级学校教师好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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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为了这些读者而写的:他们在看完《手斧男孩》和《领带河》之后,写信告诉我,布莱恩的故事在获救之后就戛然而止,「实在令人不知所措。」他们问:「如果布莱恩没有获救,必须在冬天里求生,会发生什么事?」
几乎每天收到两百封读者来信,询问这样的问题,于是,作者盖瑞.伯森改变了布莱恩在《手斧男孩》中获救的结局,随着严冬来到,他让布莱恩面对更严峻的挑战──在大雪冰封的森林,在求救无望的绝境中,如何让自己生存下去?
《手斧男孩》中,布莱恩学会了如何在夏天的森林野地里求生,在《另一种结局》里,被扔进严冬的他,更需要能力、毅力,以及绝佳的运气,才有生存机会。
事实上,《另一种结局》已经超越了野外求生历险的层次,主人翁布莱恩已经脱胎换骨,不再是纽约大都会的青涩少年,大自然的试炼与学习,让他学得用眼、耳与心灵,接收风霜雨露和大地的讯息,让他懂得与黑熊、野狼相互尊重与共处。
本书特色
1.精采内容、如实描绘,连《国家地理杂志》都信以为真的13岁男孩求生传奇!
2.以《手斧男孩》为首的系列小说,之所以广受欢迎,不仅在于情节与故事本身吸引人,更带领读者进入一个远超过一般冒险小说的文学领域。
作者简介
盖瑞.伯森(Gary Paulsen, 1939~)
出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先后当过卡车司机、猎捕人、导演、演员、歌手、水手、工程师、农夫、教师,也曾经沦为酒鬼。现定居远离尘嚣的森林,专心从事写作,是美国闻名而多产的作家,从西部小说到家用维修,各类题材应有尽有,绝大部分取材自他个人的实际经验。至今出版近200本书,已有十多种译文,在各国都备受青睐。他不仅是「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图书」荣誉榜的常客,《手斧男孩》﹙Hatchet﹚、﹙Dogsong﹚及﹙The Winter Room﹚三书更获美国知名大奖「纽伯瑞奖」肯定。
译者简介
钟苑文
从事文字工作,翻译作品有《天使讯息》、《就在此生》、《生活中的缘起》等。
陈雅菁
文化大学土地资源学系毕,文字工作者,曾任编辑与翻译等工作。
前言
第一部 秋天
1 被轻忽的预兆
2 头号敌人
3 幸运魔力箭
4 过冬重装备
5 冤家变朋友
6 成果验收
7 巨熊与臭鼬的战争
第二部 冬天
8 初雪之日
9 雪地猎捕
10麋鹿日
11手工打造新皮衣
12感恩节大餐
13夜半大爆炸
14雪地上的大脚印
15完美的猎杀
16狼的猎杀
17 一条直线
尾声
布莱恩将手斧和刀系在皮带上,还放了一个丁烷打火机在口袋,准备去打猎。他一开始带着较轻的弓,但他觉得可能会看到想猎捕的大型动物,他可以用大弓射杀小型动物,却无法用小弓射杀大型动物(比如一只鹿)。于是他决定带着较大的弓、新做的长矛和五支有着石箭矢的箭去打猎。
一开始他几乎无法打猎。树林是如此美丽、如此特别,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他慢慢走,欣赏着一幕接着一幕的风景。「这些应该都要裱起来,」他想:「应该设法把这些统统裱框带回去。」
带回去。这么久以来,他从未有过这种想法。家里的照片已经褪色了,如果他能展示这里的景象给妈妈看的话,他心里想,只是想让她看到这些……
他摇摇头,几乎在同一瞬间,他看到一只兔子坐在一根突出的常青树树枝下,背对着树荫,但因为牠是棕色的,所以仍然显而易见。兔子的背上有着好几个银币大小的白色斑点,布莱恩曾经看过几只有着类似白色斑点的兔子,他以为牠们是变种的,但他现在猜想,应该是因为牠们会在冬天改变毛色,变成白色才不会那么引人注意。
「如果不这样的话,」布莱恩想,「牠们就会变成别人的食物。」一星期或更早以前,他走过这个区域时,曾看到一只兔子;现在他才走个二十步,就在不同地方看到七只,但是没有一只近到能够射击,牠们都很明显,因为是一团团靠在雪上的棕色毛球。
他缓慢地移动,慢慢地等待一次近距离的射击。这个机会终于降临——一只兔子离他不到二十吋──他小心地发射,但是稍微失误了,只削下兔子肩上的皮毛。兔子左闪右闪,消失在灌木丛底下。随后布莱恩向前走,想拿回他的箭。
一开始他找不到。他看到箭飞出去,也确实看见插进雪中的地点——有个洞刚好让箭插进去——但不在那里。他挖了挖雪,还是没找到,直到他依箭的飞行路线走过去,走一步挖一次,才把箭挖了出来。原来箭在进入雪地之后,在地面下又穿行了三十呎。他想,射击的时候要小心,拉弓前要先将羽毛上的雪吹掉,否则他会打一次猎就失去所有的箭。
他往前走,仍然受到美丽的风景吸引,然后又射了三次,但都因为兔子这个目标太小,所以失手,而且他还不习惯使用较重的弓。
「我要再靠近一点,」他想:「进入茂密的灌木丛,从牠们的上方射。」
他将脚步放得更慢,走进一大片刺藤及茂密的小常青树林里。树丛拥挤得让他看不到十呎外的东西,只能以蹲伏的姿势沿着地面望去。这里非常难活动,每根树枝都会勾到弓,当他移动时还要相当小心,以免破坏箭上的羽毛。
到处都是兔子,牠们的足迹印在白雪上。当他进入灌木丛大约五十码左右,一个折断树枝的声音,让他整个人停了下来。兔子和傻瓜鸟并不会折断树枝,但鹿会折断树枝,熊也会折断树枝。
几乎就在同时,他在前方的雪地上看到一个不同的脚印。一个大脚印,很大的脚印,他颈部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个脚印大得像是熊的,而他这辈子最不想要的,就是在这灌木丛中遇到熊,尤其是那晚有着臭鼬回忆的那只熊。
但当他弯下腰去查看脚印时,发现那是偶蹄,跟鹿一样,但是比较大,而且大多了。
是麋鹿!他马上知道了,自从夏天被麋鹿攻击后,他还看过好几次。有一次他看到公麋鹿,颈背之大,大到布莱恩可以轻易地将自己塞在牠的两个角之间;其余的则是母麋鹿,牠们也都大得不可思议。在经过湖边的母麋鹿攻击事件之后,他跟牠们保持着充分的安全距离。当牠们发怒时,就像一辆失控的别克汽车。
「但是,」他想,一开始他只想到这样:「但是。」
「但是什么?但是现在这只麋鹿比较小?但是我现在比以前强壮?」他摇摇头,甩掉这些想法。那些鬼鬼崇崇的想法说着,他现在打猎就是要找肉来吃,而麋鹿就是肉;他有较大的弓,原始人猎麋鹿的武器跟他的差不多,他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