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诸国,集团企业的公司组织早已成为主流,在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下,各国均採取鼓励与规范并行。关系企业的相关法制方面,最着名为美国法院率先建立「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深石原则」、「控制股东之忠实义务原则」,分别从保护从属公司债权人、保护从属公司之少数股东着手。
我国「公司法」对关系企业问题虽有所规范,但瑕疵不断。我国因应关系企业的立法,系从65年起发轫,但立法过程一路颠簸,须改善之处颇多,作者有鑑于此,深入研究,以「他山之石,可以攻错」的思维着手,援引美、德、欧洲共同体及其它各国关系企业法制的演进及内容加以探讨,材料周全,论理深入,堪为国内研究关系企业法最完善的着作。
第1章 前言
第2章 各国关系企业立法例
1.美国法
2.德国法
3.欧洲共同体法
4.英国法
5.法国法
6.日本法
第3章 各国关系企业立法例之比较
1.各国之立法模式
2.关系企业中牵涉之议题
3.关系企业之形成及认定方式
4.母公司之义务及责任
5.母公司之权利
6.关系企业之会计规范
7.关系企业之监督
8.相互投资公司
第4章 结论:对我国关系企业法之检讨
1.前言
2.我国公司法关系企业章之规定
3.现行法之检讨与建议
前言
感谢当年参与这个专案计画的研究助理余筱莹律师(现留法博士候选人)和柳瑜姗律师分别完成其阶段性的研究工作,再由范瑞华律师(万国律师事务所)协力合作,检讨建议我国关系企业章的去向,促成我们出书的愿望。
比较法的研究,使用语文、文献资料繁多,难免有错误或不尽周延之处,还请读者、各界贤达不吝赐教。
王泰铨 教授
2004年8月1日
这本书的标题相当学术,一看就知道是针对法律专业人士,尤其是研究公司法、比较法领域的研究者。我之前有在研究一些跨国并购案时,接触到一些涉及到不同国家公司法规范的案例,当时就觉得国内的公司法条文在面对国际化运作时,还是有一些需要深化理解的地方。特别是在处理控股公司、子公司、联营公司等关系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模式、责任划分时,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比如,有些国家可能会非常强调股东的“公司人格独立性”,对于穿透公司法人格来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况非常谨慎;而另一些国家则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比如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对股东的责任追究更为灵活。 这本书如果能深入比较不同法域下,比如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甚至是亚洲一些主要经济体的公司法在调整企业集团内部关系时,所采取的不同路径和理论基础,那将非常有价值。我想,这不仅仅是简单罗列条文的差异,更应该包含对这些差异背后立法理念、历史渊源的解读。比如,为什么某些国家会特别重视小股东的保护,而另一些则更倾向于维护管理层的决策效率?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的监管方面,不同的制度设计又有何优劣?我个人特别好奇的是,在面对一些新兴的商业模式,例如平台经济下的集团化运作,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又是如何适用的,是否存在一些普遍性的原则,还是说更多的是一种“个案处理”的模式?如果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前瞻性的思考,帮助我们理解未来企业集团法律监管的趋势,那就太棒了。
评分我一直对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非常感兴趣,尤其是当这种“意思自治”延伸到企业集团内部的复杂股权安排时。这本书的题目《比较关系企业法之研究》让我产生了很多联想,我猜想它可能会探讨不同法律体系下,如何处理企业集团内部的合同关系,比如集团内部的资金借贷、服务提供、技术转让等,这些交易的有效性、法律性质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 在台湾,我们接触的公司法体系,虽然有借鉴大陆法系的精神,但在实践中也吸收了不少英美法系的理念。因此,当我们在处理与海外企业集团相关的业务时,常常会遇到需要同时理解两种不同法系下的规则。例如,关于集团内部交易的公允性问题,不同国家是否有统一的标准?对于集团内部的“横向合并”或“纵向整合”行为,哪些行为会被视为不正当竞争或滥用市场地位?另外,在涉及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干预时,这种干预的合法性和边界又该如何界定?这本书如果能提供一些关于不同国家在处理这些问题上的成功经验或警示案例,那对于我们在实际业务中规避法律风险,制定合理的商业策略,将会有莫大的帮助。我尤其希望作者能深入探讨,在跨国企业集团的法律治理中,如何平衡集团的整体利益与各子公司在地的法律合规性要求,这其中的张力是如何通过不同法律体系来调和的。
评分我一直对企业集团的内部治理结构很感兴趣,特别是不同国家在设计子公司治理机制上,有哪些值得借鉴之处。这本书的标题《比较关系企业法之研究》让我想,它是否会涉及集团内部董事会构成、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方面的比较。 在台湾,公司治理的议题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在引进外资、推动企业国际化之后。我们看到,不同国家对于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任职限制、以及他们在履行职责时所承担的义务,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有些国家可能会要求独立董事在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背景,并对其与公司的关联性有严格的限制,以确保其独立性。另外,对于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不同国家是如何通过治理机制来监管的?是依靠董事会的监督,还是有独立的监管机构? 这本书如果能深入比较不同法域下,关于集团内部信息披露的义务,特别是对集团整体财务状况、风险敞口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那就太有价值了。我希望作者能分析,不同法律体系下的治理模式,在提升企业透明度、防范内部人控制、以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分别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对于我们台湾企业在进行国际化布局时,如何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优化自身的内部治理结构,避免因不符合当地法律规定而产生的风险,这本书或许能提供重要的指引。
评分最近因为在处理一些股权融资项目,接触到一些外资的投资条款,其中有很多涉及到对目标公司法人格的保护和限制。这本书的标题《比较关系企业法之研究》让我联想到,它或许会深入探讨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下,关于“法人格否认”原则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我理解,在公司法中,承认法人格独立性是基本原则,但同时也有例外,允许在特定情况下“穿透”公司法人格,去追究股东或母公司的责任。不同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界定非常关键,关系到投资者的风险承担和公司的责任边界。比如,是否只有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逃避债务、欺诈债权人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还是说在某些“实质控制”的情况下,即使没有明显的滥用行为,也可能被追究连带责任?这本书如果能梳理不同法域下,关于“揭开公司面纱”的各种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和司法实践,例如,在美国的“alter ego”理论,在德国的“Durchgriffshaftung”,以及在英国的“lifting the corporate veil”,并对比它们之间的异同,那就太有参考价值了。 我特别想知道,在台湾的法律实践中,我们是如何理解和适用这些原则的,以及与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我们的制度在保护债权人和投资人方面,是否足够完善,是否存在需要借鉴和改进的空间。如果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判例分析,说明在不同情境下,法院是如何权衡法人格独立性与追究责任的正当性,那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绝佳范例。
评分我一直认为,在法律领域,特别是商事法律,如果能够站在更高的视角,去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对于理解法律的精髓和发展趋势至关重要。这本书的题目《比较关系企业法之研究》立刻吸引了我,因为“关系企业”这个概念本身就充满了复杂性和国际化的色彩。 我猜测,这本书可能会深入探讨,在不同法律体系下,如何定义和规制“关系企业”这个概念。比如,在一些国家,对关系企业的定义可能更侧重于股权控制的程度,而另一些国家则可能更关注实际上的控制关系,即使股权比例不高。在税务方面,不同国家对于集团内部的转移定价、利润分配等问题,是如何进行监管的?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负和国际税务筹划。 此外,在处理企业集团的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重组活动时,不同国家的法律程序和审批要求也可能存在显著差异。这本书如果能梳理这些差异,并分析其背后的立法意图,那将非常有帮助。例如,在面对跨境破产的复杂情况时,不同国家法律如何协调,以确保债权人的公平受偿,以及资产的有效处置。我个人非常希望,这本书能提供一些关于,不同法律体系下,如何平衡企业集团的经济效率与社会责任,例如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考量。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