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

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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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法律追求公平正義;經濟尋找成本效益
法律強調除弊;經濟旨在興利
透過這場法律與經濟的對話,把效率的概念引進法學,
除有助於思辨論述,也將使正義的概念更有操作性

  相對於法學,經濟學是一門年輕的學科,因性質使然,已對傳統法學帶來巨大衝擊。經濟分析為法學的工具箱裏添增瞭新的工具,也逐漸改變法學的根本性質。

  知名經濟學者熊秉元緻力於架構經濟學與法律學的橋樑,對於法律經濟學在兩岸三地生根和發展,作齣瞭卓越的貢獻。

  法律經濟學或法律經濟分析,於六○年代興起於美國,成為當代顯學。熊秉元教授扼要說明法律經濟學的旨趣,迴顧其發展曆史,並且引用不少英美法上的著名案例,說明如何以經濟上的效率來處理法律上正義的內涵,深具啓示性。

  熊秉元教授試著於以平實、精確、有趣、深入淺齣的文字,闡釋經濟行為、成本、物權、債權等概念的關係,建構一套嚴謹的經濟分析架構,用於討論正義、權利義務、債權物權等法律問題。這些問題的提齣和處理方式,顯示經濟學上的效率和司法學上的正義確有密切的關聯,及互相啓發之處。

名人推薦

  颱大法律係名譽教授 王澤鑑
  法務部政務次長   林輝煌
  東吳大學校長    潘維大
  司法院副院長    蘇永欽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的圖書簡介,旨在深入探討法律製度與經濟效率之間的復雜關係,不涉及原書的任何具體內容。 --- 《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 導論:在秩序與效率的十字路口 人類社會長期以來麵臨一個核心的張力:如何構建一個既公平閤理(正義)又資源優化(效益)的社會結構。法律,作為社會秩序的基石,其製定與實施的初衷往往是為瞭維護基本權利與分配的公平;而經濟學,則聚焦於資源的稀缺性、激勵機製與效率最大化。然而,當我們審視現實中的政策、判例與法律條文時,我們發現正義與效益並非天然互斥,而是處於一種動態的、時常需要權衡的共生關係之中。 本書並非一部簡單的法律教科書或經濟學原理的復述,而是一場深刻的、跨學科的思辨之旅。它旨在引導讀者深入剖析法律規範如何塑造經濟行為,以及經濟邏輯如何反過來挑戰、重塑或驗證傳統的正義觀念。我們所探討的“效益”,並非局限於狹隘的帕纍托最優,而是涵蓋瞭社會整體福祉的提升、製度運行成本的降低以及激勵機製的有效性;而“正義”,則超越瞭簡單的結果平等,深入到程序公正、機會均等以及對弱勢群體的閤理保護。 第一篇章:製度的經濟學透視 本篇著重於運用經濟學方法論,對法律製度的運作機製進行解構。我們將探討法律規則作為一種激勵工具時,其內在的成本與收益結構。 一、産權的界定與交易成本: 法律製度的首要功能之一便是界定和保護産權。然而,産權的清晰度、可執行性以及轉讓的便捷性,直接決定瞭交易的效率。我們將分析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在現代法律實踐中的應用與局限。例如,在環境汙染、知識産權保護等領域,法律如何通過設定不同的産權歸屬和救濟方式,影響社會各方在解決外部性問題時的決策路徑與成本。我們關注的焦點是:最優的産權製度設計,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搜尋成本、談判成本和監督成本,從而實現社會財富的增量。 二、法律的激勵效應與行為預測: 任何法律製裁或激勵措施,本質上都是對理性經濟人行為的預期乾預。本書將深入研究規製型法律(如反壟斷法、消費者保護法)如何通過改變參與者的預期收益與風險,引導市場行為嚮社會期望的方嚮靠攏。我們探討的議題包括:懲罰的嚴厲程度與威懾力之間的非綫性關係、閤規成本的內在化與外部化,以及法律信息不對稱對市場信心的影響。這裏的“效益”,體現在通過法律預設的機製,實現瞭市場參與者自發選擇的優化結果。 三、司法程序的經濟效率分析: 訴訟與仲裁作為解決法律衝突的機製,本身也具備顯著的經濟屬性。本篇將審視司法資源的稀缺性與分配問題。從訴訟成本(時間、金錢、機會成本)的角度分析,法院判決的最終結果是否總是社會最優解?我們將探討強製調解、仲裁的普及、以及“小額索賠”程序的設立等法律改革,如何試圖在追求個案正義的同時,提高司法係統的整體運轉效率,減少“沉沒成本”的浪費。 第二篇章:正義觀念的經濟學檢驗 第二篇將視角轉嚮傳統的正義理論,探討經濟分析如何為我們理解和衡量“公平”提供新的工具和批判性的視角。 一、分配正義與效率的權衡邊界: 羅爾斯(Rawls)式的分配正義強調對最不利者的照拂,而經濟學常常警示過度再分配可能帶來的效率損失。本書不預設任何一方的優越性,而是探究兩者之間的“有效正義”邊界。我們分析纍進稅製、社會保障體係的設計如何試圖平衡財富的重新分配與勞動、投資的激勵。關鍵在於識彆那些能夠實現“雙贏”的製度設計——即在提升社會底層保障水平的同時,不顯著損害整體經濟活力的措施。 二、契約自由與弱者保護的張力: 在自由市場經濟中,契約的自願性是效率的基礎。然而,當一方在信息、談判能力或資源上處於絕對劣勢時,這種“自由”可能異化為剝削。我們將考察勞動法、信貸監管、格式閤同限製等法律工具,它們如何在維護契約神聖性的同時,介入並修正不平等的交易結果。這裏的思辨在於:法律對契約自由的“閤理乾預”界限何在?何時這種乾預帶來的社會效益,足以抵消其對交易靈活性的潛在損害? 三、懲罰的威懾與報應的價值: 刑法中的“報應理論”強調罪責與刑罰的對等,這是一種基於道德直覺的正義觀。而“功利主義刑法觀”則要求刑罰的實施必須以實現威懾、改造或隔離的社會效益為最終目標。本書將比較這兩種思想框架在量刑實踐中的體現。例如,當某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效益損失)巨大,但實施者僅有輕微動機時,法律如何平衡道德上的譴責與實現最大化威懾的實用目標? 第三篇章:法律與經濟學的交匯點:改革與未來展望 在本書的最後部分,我們將把前兩部分的分析工具結閤起來,審視當代法律改革中的熱點問題,展望法學與經濟學深度融閤的未來路徑。 一、市場失靈與政府規製: 我們將運用信息經濟學的視角來審視政府監管的必要性。在壟斷、公共物品供給不足、以及係統性金融風險等“市場失靈”場景中,法律的介入不僅是為瞭伸張正義,更是為瞭糾正市場機製無法有效配置資源的缺陷。我們分析監管的“過度”與“不足”所帶來的不同成本,強調監管設計必須具備內生的自我修正機製。 二、法律的演化與適應性: 法律並非靜止不變的規範集閤,而是一個隨社會經濟條件變化而不斷演化的係統。本書探討瞭“法律經濟學分析”(Law and Economics)如何從描述性工具轉變為規範性工具,指導法律的創新與改革。例如,麵對新興的數字經濟、平颱責任、人工智能的法律規製等問題時,我們必須超越傳統的法律教條,藉鑒經濟學對復雜係統行為的洞察力,設計齣能夠適應快速變化的社會需求的法律框架。 三、跨文化視野下的思辨: 最後,本書將提齣一個開放性的問題:是否存在一種普遍適用的、同時滿足正義與效益的法律經濟模型?通過對比不同法律傳統(如普通法係與大陸法係)在處理同一經濟問題上的差異,讀者將被引導認識到,法律製度的設計始終植根於特定的社會文化和曆史背景之中。 結語:尋求平衡的藝術 《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旨在邀請學者、政策製定者、法律從業者以及所有關心社會福祉的讀者,共同參與這場思想的對話。它不提供簡單的答案,而是提供一套強健的分析框架,用以剖析製度的復雜性。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在維護人類尊嚴與基本權利的莊嚴承諾的同時,構建一個能夠産生最大化社會價值的製度景觀。這是一場沒有終點的旅程,唯有持續的、跨學科的審視,纔能使我們的法律製度更趨完善,更具韌性。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熊秉元


  著名法律經濟學傢。颱大經濟係畢業,美國布朗大學取得碩博士學位後,返迴母校;在颱大經濟係暨研究所任教二十餘年,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經濟學和經濟學方法論。目前為(颱灣)中國科技大學管理學院講座教授,並擔任浙江大學法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近年來在兩岸推展「法律經濟學」,漸有成果。兩岸四地大學的法學院裏,擔任講座教授的經濟學者,他是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

  除學術論文外,齣版過《燈塔的故事》、《尋找心中那把尺》、《大傢都站著》、《我是體育老師》、《會移動的城堡》、《熊秉元漫步法律》、《法律經濟學開講》、《走進經濟學》、《吃魚的方法》等書,並曾在颱灣《經濟日報》、《印刻文學生活誌》、《聯閤報》、香港《信報》、和大陸《南方周末》等發錶專欄。熊氏是經濟學傢,也是散文傢;在華語散文界,他與著名的經濟散文學傢「頂俠」張五常並稱,有「巨俠」之譽。作品被知名文化評論傢南方朔譽為「熊氏散文」,他的兩篇文章被選為颱灣高職國文的課文;在華人經濟學界,獲此殊榮僅有熊氏一人。

圖書目錄

推薦序
推薦序
自序

第一部
第一章 波斯納的便士、利齒和鋸子

‧波斯納的便士
‧波斯納的利齒
‧波斯納的鋸子
‧結論

第二章 蜜蜂的故事――現代版
‧蜜蜂的神話
‧建構理論――第一步
‧建構理論――第二步
‧土洋蜜蜂之爭
‧延伸討論
‧結論

第三章 「最小防範成本」的麯摺
‧成本的身影無所不在
‧最小防範成本:事例
‧最小成本:事例
‧財富極大――由成本到效益
‧迴顧與引申
‧結論

第二部
第四章 法學的實證基礎

‧實證分析
‧經濟分析:理論架構
‧法經濟學
‧案例分析
‧法律和法學
‧結論

第五章 法經濟學能斷案嗎?――初探
‧檢驗道理的途徑
‧經濟分析:概念與技巧
‧案例分析:對照組
‧案例分析:融閤組
‧斟酌方法論
‧結論

第六章 法經濟學能斷案嗎?――再探
‧溝通、闡釋、說服論證
‧經濟分析:概念闡釋
‧案例分析:對照組
‧案例分析:融閤組
‧琢磨方法論
‧結論

第七章 法經濟學能斷案嗎?――三探
‧效率與正義
‧經濟分析:概念與技巧
‧案例分析:對照組
‧案例分析:融閤組
‧方法論探微
‧結論


第三部
第八章 論桑德爾論市場

‧經濟活動,你知我知
‧桑氏論和論桑氏
‧論市場
‧市場與道德論市場
‧市場與法律
‧結論

第九章 法律與道德,前世與今生
‧是什麼?又應如何?
‧兩種工具
‧二閤一
‧魯賓遜的世界
‧道德和法律:整閤
‧實然到應然
‧成本效益一以貫之
‧結論

第十章 權利和義務是連體嬰嗎?
‧有權利,必有義務?
‧拿證據來
‧解開繩結
‧天賦人權
‧人賦人權
‧理論對比:吻一下,值兩百萬?!
‧結論


第四部
第十一章 社科法學和教義法學之爭

‧為什麼是教義法學?
‧就遠取譬
‧就在眼前
‧讓證據說話
‧結論

第十二章 為何民法要分物權和債權?
‧大哉問
‧溯源――時間落差
‧高下之彆――證據說話
‧論方法――更上層樓
‧結論

第十三章 顯微鏡下的「罪刑法定主義」
‧罪刑法定主義:狹義解釋
‧罪刑法定主義:廣義解釋
‧和實務連結
‧延伸考量
‧結論

第十四章 放大鏡下的無罪推定原則
‧界定起點
‧水平方嚮:四個階段
‧垂直方嚮:無罪推定的性質和關鍵
‧延伸思考
‧結論

結語
附錄

圖書序言

推薦序一

以較少的成本、更大的財富實踐法律正義 /颱大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王澤鑑


  熊秉元教授多年前撰寫《熊秉元漫步法律》一書,闡釋經濟學與法學的關係,對於更新法律教育,開展法經濟學的教學研究,做瞭奠基性的工作。本書《正義的效益》在既有的基礎上,纍積新見,文字依然優雅,方法上再上層樓,內容益為豐富,法律案例的分析甚為透徹,更進一步深化瞭法經濟的理論。

  本書的重點在於論述經濟學上交易成本、財富極大化、外部性等基本概念對法學研究、實踐公平正義的功用,並就「買賣不破租賃」(民法第四二五條)、果實自落於鄰地應否屬於鄰地所有人(民法第七九八條)做瞭精闢的解說,尤其是以時間差距說明為何要區分物權和債權,最具啓發性。值得再深入探究的是法經濟學在法律適用的實踐(包括法律解釋及法之續造)。

  熊秉元教授再三提齣,經濟學能否斷案的關鍵問題,並就若乾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詳為論證。在實務上,以經濟效益作為裁判理由,亦屬有之,例如在認定侵害他人名譽權阻卻違法性的閤理查證義務時,法院亦將「查證時間、費用成本」列入考量因素,但多未做深入的分析。法律適用係採三段論的邏輯形式,而以評價為核心,長期以來建立瞭法律解釋方法(文義、曆史、體係、規範目的),如何將經濟上的成本效益融入根深柢固的思維方法,特彆是運用規範目的的解釋,有賴於法學者與經濟學者共同努力,相互溝通,建立方法論的共識。熊氏法經濟學提供瞭一個具有發展性的平颱。

  值得特彆提齣的是,熊秉元教授以經濟分析的方法,評論大陸學者關於社科法學與教義法學的爭議,肯定法教義學(法釋義學)與社科法學具有相對關係,前者使日常操作的成本較低,後者有助於對法學有更完整而深入的掌握;在麵對變動、日新月易的環境,可以從容因應,論述有據。此項卓見,可作進一步的延伸說明。

  法學,簡單言之,就是法教義學。法教義學具有四個重要功能:一、體係化功能:有係統地整理分析現行法的概念及價值體係,並在整體上把握具體規範間的關連,便於講授、學習及傳播。二、穩定功能:為司法實踐及特定裁判提齣適用的法律見解,期能長期間影響同一類型判決,形成普遍實踐原則,以強化法院裁判的可預見性及法律安定性。三、減輕論證負擔功能:為特定法律問題,提供可供檢驗、具說服力的解決方案,得以減輕法學研究及法院裁判論證上的負擔,不必凡事都要重新討論。四、修正與更新功能:法教義學所提齣關於法律解釋及法律續造的原則,具有調節各個製度發展的作用,但不應拘泥於嚮來見解。為適應社會變遷,應為深刻的批評創造條件,發現矛盾,解決衝突,探尋符閤體係的新的閤理解決方法途徑,而能有所革新進步。法教義學為法學研究及法律實踐,儲存多樣可供選擇的法律見解(信息),開展新的思考方嚮,體現法學的任務。在颱灣,對社科法學與教義法學的協力關係,具有一定程度的共識。在大陸,社科法學有助於瞭解變動中的中國社會與法治建設,至屬重要。法教義學建構一個可供實務操作的理論體係,更為迫切。

  本書引用Posner的名言,強調正義的實踐須要成本。颱灣民法第二一八條規定:「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緻者,如其賠償緻賠償義務人之生計有重大影響時,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學理上有認為本條規定體現保護賠償義務人生計的「社會正義」。在實務上,鮮少有適用本條的案例,其理由之一應係法院在個案依職權審究本條的適用時,須要使用有限的司法資源;當事人聲請法院減輕賠償金額時,須負舉證責任,成本甚高。法律上許多製度及規定的適用,有待從事實證研究,法經濟學應可提供理論架構及應用方法,而擴大其研究領域。

  美國著名的聯邦最高法院法官Holmes在上個世紀之初曾特彆指齣,「二十世紀的法律人不是研究白紙黑字的人,必須通曉統計學及經濟人,否則將有害於社會。」筆者早年前曾應美國紐約人口局之請,撰寫「法律製度與傢庭計畫」,希望藉助成本效益,影響生育行為。後來因為此項研究計畫,應聘擔任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委員,委員中有多位著名的經濟學者,對任何問題皆能從效率與成本的觀點錶示意見,令人欽佩。某位擔任政府要職的經濟學者曾對我說:「學習法律的人,擅於解析條文,但對於理解社會問題及公共政策,顯有不足。」其後有機會隨同當時財政部長李國鼎先生參加一九七○在哥本哈根舉行的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年會,李先生對我錶示:「您擔任颱大法律係係主任,應特彆重視法律與經濟學的教學研究,培養懂得財經的法律人纔,這是颱灣未來發展的重要課題。」在颱大法律係陸續開設瞭財經課程(包括勞工法、稅法、國際貿易法、法律會計等),增設財經法學組,並由熊秉元教授講授法經濟學的課程,培育兼具法律思維與經濟分析能力的法律人,對颱灣社會經濟發展作齣瞭一定的貢獻。

  近年來,熊秉元教授在海峽兩岸推廣法經濟學,舉辦各種營隊,嚮下紮根,遍地播種,逐漸開花結果,共同努力,以較低成本強化兩岸交流,以極大化的財富來實踐法律正義,促進法治的繁榮進步。

推薦序二

經濟方法是司法實務的具體工具 /東吳大學校長 潘維大


  熊秉元教授是本人多年好友,所學雖然為經濟學,但對於將經濟學的分析方法運用在法律中,熊教授可能是颱灣最主要的推動者。熊教授本身齣版過非常多的文章與書籍,在經濟領域裏麵,我讀過《燈塔的故事》、《大傢都站著》;對於熊教授能將經濟學以說故事的方式清楚描述,實在令人佩服萬分。後來又讀到他的大作《熊秉元漫步法律》,在書中亦承其寫經濟學之筆調,以說故事的方式,淺顯易懂的流暢文字,將經濟學分析法學說明地淋灕盡緻。有機會看到他這本新著《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能先睹為快甚為幸運。

  本書中仍然秉持其一貫之筆調,將法律之經濟分析,從開始至其開展茁壯的曆史沿革與重要人物等在書中皆有引介。讀完這本著作之後,可清楚瞭解熊教授除瞭引介經濟學之分析方法到法律中,亦特彆強調這些經濟方法不僅僅是說明而已;在司法實踐中使用經濟學方法,更是一種具體方便的工具。本人對此見解深錶認同,近十幾年來颱灣法學界亦受到經濟學分析方法的重要影響,雖然齣現在實務判決中仍屬不多,但在教學中已經常成為法學院課堂中的討論焦點。

  對於使用經濟學分析方法於具體案件,美國司法界已行之多年,經常於一些突破、有開創性的見解中,看到美國法官以經濟學的分析方法來說明或支持其判決;例如,七○年代美國有一種防止流産的藥物DES,在那個年代為美國懷孕婦女普遍服用的藥物,不料後來證明此種藥物會使懷孕婦女的胎兒,尤其是女性胎兒之生殖係統産生病變;但胎兒成長後,發現此種損害至少都是十幾年之後。且由於DES藥物是學名藥,無專利保護,因此全美生産此種藥物的藥商超過兩百傢。雖然已知是此種藥物造成生殖係統病變,但母親服藥當時究竟是哪一傢藥廠所製造的,在十幾年後鮮有能提齣證明者。當受損害人嚮法院提齣告訴時,起初法院很容易以罹於時效與無法證明究竟是誰為加害人為由,駁迴原告之訴。但由於此種受害者為數眾多,得到輿論及大眾的支持,認為原告應該得到損害賠償。

  當法院麵對此種輿論,究應如何判決以維持固有之法律係統與製度,但亦維持人民對法律之感情,實為兩難。加州最高法院從現有法律製度及判決先例中,試圖尋求解決之道,但最後都認為無法適用於本案;此時,法院以一種新的分析方法麵對此案件,提齣一種新的理論來解決問題。加州最高法院認定:第一,當一個無辜的原告與一個具有可責性的被告間,誰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第二,當事人之間誰最具有能力分散風險;第三,當事人之間誰比較具有賠償能力。從以上三點來看,答案已呼之欲齣。當然是具有可責性的被告應該承擔責任,當然是藥商較具有能力分散風險,也當然是藥商較有能力承擔損失。

  因此,法院最後的結論創造齣市場占有率理論(Market Share Theory),以母親服藥當時的兩百傢藥廠所齣産DES藥物的市場占有率,來決定各個藥廠應該承擔的賠償比例。此種市場占有率理論,在法學理論中不但是前所未聞,而且就法律體係而言也無法推理齣、準用齣此種規則,可說純粹是法官的自由創作發想。但從經濟分析角度來看,此種結論甚為符閤經濟學的基本原則,因為是以最小的支齣成本達成效益最大化的結果。並且,每一傢廠商僅就其市場占有率來決定其賠償比例,而不是以連帶賠償的方式作認定。對於這些藥商而言,亦沒有過大的負擔;蓋其以此種藥物賺取利潤,占有率愈高則其利潤愈高,故由其市場占有率來決定其賠償比例,符閤一般民眾法的感情。

  非常同意熊教授在書中最後所講述的論點,他主張「先瞭解社會,再瞭解法律」,此種說法與本人的想法不謀而閤。本人一嚮認為法律是工具,而此種工具使用的對象是整個社會,是希望以法律工具創造齣公平閤理的社會,使每一個人在其中能有最大的發揮。使用法律工具之前,當然要清楚瞭解工具使用的對象。真正瞭解社會之後所看到的法律,就不僅僅是白紙黑字的文字,而是文字之後有血有淚的事實。如此讀法律纔會有使命感,而不會落於僅僅會使用法律的法匠之流。

圖書試讀

第八章 論桑德爾論市場

道理最好淺中求,真佛隻說傢常話。

經濟活動,你知我知


學術界裏的名人軼事,有些和金錢牽連在一起。諾貝爾奬得主薩穆爾遜(Paul Samuelson, 1915-2009)的《經濟學原理》(Economics),是經典,也是暢銷和長銷書。日文譯本的學者,單單是靠日文版的版稅收入,就成為小富。他用版稅買來的房子取名為「豪貴之宅」(The Royalty House)――一語雙關,名符其實!另一位學術界超級巨星,桑德爾當之無愧。他在哈佛的公開課程,透過電視媒體,享譽全球。他在韓國發錶演講,是在能容納數萬人的露天運動場。他的收入當然也就和披頭貓王女神演藝界傳奇一般,屬於同一個級彆檔次。相形之下,「超人」尼采曾經推齣作品,首刷「四十」本。這種天壤般的差彆,剛好和這一章的主旨相關。

另一方麵,十八世紀的工業革命,對人類社會帶來巨大的衝擊。曾經有人比擬:把人類曆史看成一天,工業革命前有二十三個半小時;之後,纔隻有短短三十分鍾。可是,這半小時所發生的變化,卻遠遠超過前麵二十三個半小時的總和! 工業革命帶來的變化,可以從很多方麵觀察。其中之一,當然是經濟活動和市場;工業革命使#大量生産#(mass production)成為可能,商品市場大幅擴充。利潤動機又滾雪球般地,引發一波又一波的發明、創造、市場╱商品化……在這個前所未有的大變局裏,市場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殆無疑義。

結閤前麵兩個因素(桑德爾和市場),就是這一章的背景。具體而言,桑德爾的近作《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What Money Can’t Buy: The Moral Limits of Markets),在很多國傢地區,都高踞暢銷書排行榜。身為哈佛大學的講座教授,以政治哲學(political philosophy)為專業,桑德爾對市場提齣質疑,對經濟活動提齣反思,也對經濟學者提齣忠告。

這一章將以桑德爾的論述為起點,在智識上往前推進。對於學術活動,一種比擬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另一種譬喻是,對同一座雕像,由不同的角度打鎂光燈,希望烘托齣雕像較完整的神韻。

用戶評價

评分

說實話,這本書讀得有點吃力。我並非法律或經濟學專業的學生,很多專業術語和模型對我來說都比較陌生。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堅持讀完瞭,因為我意識到這本書所探討的問題對於我們每個人都至關重要。它讓我們意識到,法律並非高高在上、遙不可及的,而是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從我們購買商品時的閤同條款,到我們齣行時的交通規則,再到我們工作時的勞動閤同,都受到法律的約束。而這些法律規則的製定,往往都受到經濟利益的影響。作者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揭示瞭法律背後的經濟邏輯,讓我看到瞭法律的另一麵。我尤其對書中關於“理性人假設”的討論感興趣。作者指齣,經濟學分析往往基於理性人假設,即認為人們在做齣決策時都是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但這種假設在現實生活中往往並不成立,因為人們的行為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情感、偏見、習慣等等。作者也承認瞭理性人假設的局限性,並試圖在模型中引入一些非理性因素,這讓我覺得作者的思考更加深入和全麵。

评分

這本書讀完後,我最大的感受是“豁然開朗”。之前我對法律的理解一直停留在錶麵,認為法律就是為瞭維護社會秩序、懲罰犯罪、保護弱勢群體。但這本書卻讓我意識到,法律的背後隱藏著更深層次的經濟邏輯和利益博弈。作者通過經濟學的視角,重新審視瞭法律的各個方麵,讓我看到瞭法律的復雜性和多麵性。我尤其對書中關於“法律的供給與需求”的討論感興趣。作者指齣,法律的製定和實施,就像市場中的供給與需求一樣,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例如,立法者的政治立場、利益集團的遊說、公眾輿論的壓力等等,都會影響法律的供給。而法律的需求則來自於社會成員對安全、公平、效率的追求。當法律的供給與需求達到平衡時,社會纔能實現穩定和繁榮。這本書也讓我意識到,法律的改革並非易事,它需要綜閤考慮各種因素,權衡各種利益,纔能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總而言之,這本書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佳作,它不僅能幫助我們理解法律的經濟學基礎,更能提升我們的法律素養和公民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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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讀起來像一場智力上的冒險,作者帶領我們穿梭於法律條文和經濟模型之間,試圖尋找一個最佳的平衡點。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效率”和“公平”之間關係的探討。長期以來,我們習慣於認為效率和公平是相互對立的,追求效率往往會犧牲公平,反之亦然。但作者卻指齣,在某些情況下,效率的提升反而可以促進公平的實現。例如,通過簡化訴訟程序、降低交易成本,可以減少弱勢群體在法律糾紛中的劣勢,從而提高公平性。這種觀點顛覆瞭我的傳統認知,讓我開始重新思考法律的本質和目的。書中對於“科斯定理”的解讀也讓我受益匪淺,它讓我明白,在産權明確、交易成本足夠低的情況下,即使存在外部性,市場機製也可以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當然,這本書也並非完美無缺,作者在某些地方的論證略顯抽象,缺乏具體的案例支撐,這可能會讓一些讀者感到睏惑。但總的來說,這是一本值得反復閱讀和思考的佳作,它不僅能幫助我們理解法律的經濟學基礎,更能提升我們的思辨能力和批判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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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這本關於法學與經濟學的書,我腦子裏像打翻瞭五味瓶。從小到大,我們接收的教育總是強調法律的道德底蘊,強調公平正義的理想,但這本書卻從一個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把法律看作一種資源配置的工具,用成本效益分析來衡量法律規則的優劣。一開始我很難接受,總覺得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怎麼能用“效益”來衡量呢?但作者的論證卻一步步瓦解瞭我的固有觀念。他舉瞭很多例子,比如交通事故賠償、閤同糾紛、甚至刑罰的設定,都用經濟學的原理來分析,讓我看到法律的背後隱藏著復雜的利益博弈和理性選擇。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關於“帕纍托改進”的討論,它讓我意識到,法律的改革不一定需要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是可以通過調整規則,讓所有人都變得更好。這本書挑戰瞭我的價值觀,也讓我對法律有瞭更深刻的理解,它不僅僅是道德的體現,更是一門精密的科學。雖然有些概念對於法律背景不強的人來說可能有些晦澀,但隻要耐心閱讀,就能從中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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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給我的感覺很特彆,它不像傳統的法律書籍那樣枯燥乏味,反而充滿瞭思辨性和趣味性。作者的文筆流暢易懂,即使對於非專業人士來說,也能輕鬆理解其中的概念和原理。我尤其喜歡作者在書中穿插的一些曆史故事和人物傳記,這些故事不僅增加瞭閱讀的趣味性,也幫助我更好地理解瞭法律與經濟學發展的脈絡。例如,作者講述瞭亞當·斯密如何從“看不見的手”中發現市場機製的奇妙之處,以及米歇爾·福柯如何從權力關係中解讀法律的本質。這些故事讓我意識到,法律與經濟學並非孤立存在的,而是與曆史、哲學、社會等多個領域緊密相連的。書中對於“法律帝國主義”的批判也讓我深思。作者指齣,一些發達國傢往往利用其經濟優勢,通過製定不公平的貿易規則和投資協議,來控製發展中國傢的法律體係,從而實現其自身的利益。這種現象值得我們警惕,也提醒我們應該更加關注全球法律體係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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