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经济寻找成本效益
法律强调除弊;经济旨在兴利
透过这场法律与经济的对话,把效率的概念引进法学,
除有助于思辨论述,也将使正义的概念更有操作性
相对于法学,经济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因性质使然,已对传统法学带来巨大冲击。经济分析为法学的工具箱里添增了新的工具,也逐渐改变法学的根本性质。
知名经济学者熊秉元致力于架构经济学与法律学的桥樑,对于法律经济学在两岸三地生根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法律经济学或法律经济分析,于六○年代兴起于美国,成为当代显学。熊秉元教授扼要说明法律经济学的旨趣,回顾其发展历史,并且引用不少英美法上的着名案例,说明如何以经济上的效率来处理法律上正义的内涵,深具启示性。
熊秉元教授试着于以平实、精确、有趣、深入浅出的文字,阐释经济行为、成本、物权、债权等概念的关系,建构一套严谨的经济分析架构,用于讨论正义、权利义务、债权物权等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处理方式,显示经济学上的效率和司法学上的正义确有密切的关联,及互相启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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