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逐条释义:第二卷保险契约

保险法逐条释义:第二卷保险契约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保险法
  • 保险契约
  • 逐条释义
  • 法律
  • 法规
  • 保险
  • 合同
  • 法学
  • 第二卷
  • 实务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自余决定编撰一套依循条文分类之保险法专书,时光匆匆已数载,而今第二卷于焉完成,堪为乐事,本书延续第一卷的方式,以保险法现行条文的第二章「保险契约」为释义。

  保险法第二章「保险契约」乃规定通则、基本条款、特约条款之规定,以条文体例观之,本章规定应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均有适用,然细查条文内容,却有条文应仅适用于财产保险者,如保险法第49条;有条文与保险法其余条文重复规定者,如保险法第50条,显示我国保险立法上有欠严谨。

  余之所以决意编撰本书,并不仅为整理自身对保险法研究,更望广集各家学说,使读者透过本书,在单一保险争议问题上能同时博览不同学说看法,对如何解决争议问题也有较清晰的认知。

  正如同第一卷所言,法律随着时代变迁有所更易,学理论述亦非恆久不变,盼望本书能成为保险争议问题的讨论平台,各家学说头角峥嵘、百花齐放,方能使我国保险法理论日新又新。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江朝国


  现 职
  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兼任)
  国立政治大学保险研究所教授(兼任)

  学 历
  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
  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研究
  教育部保险法学门公费留学生

  经 历
  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院院长
  国立台北大学法学系(所)主任
  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董事长
  财团法人保险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长
  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
  中华民国保险学会副理事长
  海崃两岸保险学术研讨会副理事长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监理委员会委员
  卫生福利部国民年金监理委员会委员
  国家考试多届典试委员

  着 作
  Das Interesse in Seeversicherungsrecht
  保险法基础理论
  火灾保险法论
  保险业之资金运用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
  保险法规汇编
  保险法论文集
  保险法论文集
  保险法论文集
  及发表论文百余篇

图书目录

自序/
作者简介


第四十三条/保险契约之要式性
 保险契约要式性争议之探讨/4
 保险单与暂保单之地位/17
 保险契约之成立/26
第四十四条/保险契约之签订
 保险契约用语之解释/36
 保险契约要约承诺之认定/38
 契约撤销权/44
 利害关系人之范围/45
第四十五条/为他人订立保险契约
 本条适用之险种/59
 与其他条文比较/76
第四十六条/由代理人订立之保险契约
 保险契约之订立/81
 代理订立保险契约/84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或共有人订立之保险契约
 行为主体/100
 利益所代表之意义/106
第四十八条/共保条款
 共同保险之定义/118
 共同保险之种类/118
 保险法第48条之构成要件、适用范围与相关争议/128
第四十九条/保险之契约方式与抗辩之援用
 保险契约的分类/141
 保险契约是否为有价证券/145
 保险契约之转让/149
第五十条/定值与不定值保险契约
 保险金额/159
 保险价额(值)/159
 不定值保险/161
 定值保险/164
第五十一条 保险契约因危险不存在之无效
 追溯保险/177
 仅要保人知危险已发生/187
 仅保险人知危险已消灭/191
第五十二条/受益人之确定
 契约利益之归属/205
 本条适用之险种/206
 与保险法第18条之比较/222
 与保险法第45条之比较/224
第五十三条/保险人之代位权
 保险人之代位权/231
 保险代位之本质/238
 保险代位之要件/255
 保险代位与再保险之关系/259
第五十四条/强制规定之效力与保险契约之解释
 绝对强制规定/272
 相对强制规定/280
 通知义务/280
 据实说明义务/287
 停效、复效/290
 保险契约之解释原则/294
 不明确条款/296
 合理期待原则/299
第五十四条之一/保险契约之内容控制
 内容控制原则/311
 定型化契约条款/313
 消费性契约/317
 相对强制规定/325
 诚实信用原则/328
 因果关系限制条款/332
 损失发现期间条款/334
 报警义务条款/336
第五十五条/基本条款应记载事项
 保险契约应记载事项与保险契约效力之关系/344
 第55条各款之分析/348
 基本条款与特约条款之探讨/357
第五十六条/变更或恢复效力之通知
 保险契约之变更/371
 保险契约停止效力之原因/381
 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通知与保险人之承诺的性质/384
第五十七条/怠于通知之解约
 通知义务之性质/397
 保险契约通知义务违反之效果/398
 要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之通知义务/401
第五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之通知
 保险事故发生之通知义务人/415
 通知之方式与期限/423
 保险人主动告知义务之探讨/430
 保险事故发生后通报宪警之意义/433
 保险事故发生后特定资料的提供/437
第五十九条/危险增加之通知
 主观危险增加/452
 客观危险增加/452
 危险增加的通知时点/455
 危险增加通知的法律效果/460
第六十条/危险增加之效果
 第60条之行使主体/472
 要保人之权利/481
 保险人之损失赔偿请求权/483
 保险人之危险已增加情形/487
第六十一条/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之例外
 本条适用之主体为谁/496
 本条所列三款分析/498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不负通知义务之事项
 本条之要件/513
 通知义务和说明义务分析/515
 本条于实务之适用案例/528
第六十三条/怠于通知之赔偿
 保险人之赔偿请求权/545
 所谓未在期限内通知/547
 与第57条和第64条之关系/551
第六十四条/据实说明告知义务
 据实说明义务规范内容/562
 违反据实说明义务之效果/583
 保险法第64条第3项之相关争议问题/591
第六十五条/保险契约上权利之消灭时效
 本条性质系消灭时效/617
 保险法消灭时效起算点/618
 消灭时效不得合意延长/630
第六十六条/特约条款
 特约条款制度之继受/640
 我国法之特约条款/643
 保险实务上之特约条款/650
第六十七条/特约条款之内容
 特约条款之内容/721
 特约条款与据实说明义务之关系/740
第六十八条/特约条款之效力
 特约条款之履行义务人/748
 违背特约条款之意涵/749
 违背特约条款之效力/753
第六十九条/特约条款效力之例外
 理论依据/773
 情事变更原则于特约条款之具体实践/775
 索/引/792

图书序言

自序

  懵懂当年赴西行,奥德两国映身影。
  埋首书巢岂无趣,仅为奘公梦里遇。
  当年挥剑已成拂,残篇断简无人鼓。
  幻众皆私本自然,唯借保险共助短。
  离相佈施本来意,为他为己两相宜。
  爱人如己应践行,情与义理远不聆。
  法制贯彻为正道,平衡施受两边赢。
  无漏善法不可得,有余恶法不可取。
  善恶二法存乎心,心随世情却无檠。
  随顺万缘无自性,慈悲恆存现真情。
  诚信原则名为谛,对价平衡乃是根。
  要保诸因非我度,填补损害方为果。
  滥用保险共所患,故应道德风险防。
  标的分明理畅顺,皂白不分杂染遁。

  薄纸一张似无价,生命更甚最为要。
  我于三十携卷归,至今远过半百时。
  回首学涯无尽课,妄得虚名有惭色。
  自知力孱气馁心,老干新枝争华言。
  非为青史留名册,只叹昔言无人啧。
  广蒐各家荦荦言,理事参错辨深浅。
  学子穷年献心血,墨痕犹鏁方寸间。
  法门无边誓愿学,舍广抱一亦不缺。
  任他虚云千万变,保险济人何须劝。
  无始苦集烦恼障,天威难测莫自断。
  消灾除厄一善沤,薄捐可化万人愁。
  贵贱贫富无分别,锱铢必有平等缘。
  我相人相众生相,相相分明招福样。
  说文解字岂我愿,缭缭是非费闲卷。
  纵横过去与未来,当下不敌过尘侪。
  倦马那堪又天涯,迆迆迒跬为谁改。
  他日若有同道人,携手骈创无忧园。
  共善究竟遥无期,滚滚诸贤盼共进。
  若有不吝指我失,万言无尽三匝恩。

江朝国
2011年11月1日 台北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说实话,我买这本书的初衷是为了准备保险经纪人考试。市面上有很多保险法教材,但大多数都过于枯燥乏味,让人提不起兴趣。这本书却不一样,它用一种非常活泼生动的方式,把保险法知识呈现出来。书里有很多案例分析,这些案例都是从台湾的实际案件中提取出来的,非常具有针对性。而且,书里还会对一些常见的保险纠纷进行分析,并给出解决方案,这对于我们未来的工作非常有帮助。我特别喜欢书里对于“保险利益”的讲解,它强调保险利益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而且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才存在。这种分析让我对保险利益的概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更清楚如何判断一个保险合同是否有效。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考试辅导书,更是一本实用的工作手册,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保险经纪人工作中的各种挑战。我强烈推荐给所有想要从事保险行业的人。

评分

这本保险法书,说实话,一开始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买的。毕竟保险条款那么复杂,动不动几百页,看得我头昏脑胀。以前读一些保险相关的书籍,要么过于理论化,讲得天花乱坠,但跟实际案例根本对不上号;要么就是过于简化,只讲一些皮毛,遇到真正的问题还是束手无策。但这本书不同,它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说教,而是像一位经验丰富的保险从业者,在跟你娓娓道来,用非常接地气的语言,把那些晦涩难懂的条款拆解开来。它特别强调“契约”的重要性,让我意识到保险其实是一种法律关系,而契约就是这份关系的基础。书里对于保险合同的各个部分,比如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等,都有非常详细的解释,而且会结合台湾的实际案例来分析,这让我觉得特别有用。以前我总觉得保险公司是站在对立面的,但读完这本书,我开始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这样设计条款,也更清楚作为被保险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本书真的让我对保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有信心在面对保险问题时能够做出明智的判断。

评分

我必须说,这本书的编排方式真的深得我心。它没有像其他法律书籍那样,一上来就堆砌大量的法条和定义,而是先从保险契约的基本概念入手,循序渐进地引导读者理解。这种方式特别适合像我这种非法律专业背景的人,不会觉得一下子就被专业术语淹没。而且,书里有很多图表和案例,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抽象的概念。我尤其喜欢书里对于“告知义务”的讲解,它详细分析了不同情况下,被保险人应该如何履行告知义务,以及如果不履行告知义务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部分内容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以前我总觉得只要诚实告知,就万无一失,但读完这本书,我才发现告知义务其实有很多细节,比如告知的范围、告知的时机等等,都需要特别注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保险法书,更像是一本保险实务指南,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保险,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我打算把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家人和朋友,让他们也能够从中受益。

评分

这本书读起来,感觉就像在跟一位资深的律师面对面咨询一样。它不仅仅停留在对法条的解释上,更会深入探讨这些法条背后的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作者对于一些有争议的条款,会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教科书,更是一本思考的工具。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风险承担”的讨论,他指出保险的本质就是风险转移,而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前提是风险的可预测性和可评估性。因此,保险合同中会设置各种免责条款,以限制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范围。这种分析让我对保险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清楚保险公司为什么会这样设计条款。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比较严谨,但并不晦涩难懂,作者会用一些生动的例子来解释复杂的概念,这使得这本书既具有学术性,又具有实用性。对于想要深入了解保险法的人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评分

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仅关注法律条文,更关注保险实践中的伦理和公平。作者在讲解保险合同条款时,总是会提醒读者要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人文关怀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更是一本良心书。我特别感动的是,作者对于“诚信原则”的强调,他指出保险合同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应该诚实守信。如果保险公司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被保险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都会破坏保险合同的诚信基础,导致保险合同无效。这种分析让我对保险的道德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更清楚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比较平实,但却充满智慧,作者会用一些精辟的语言来总结复杂的概念,这使得这本书既具有深度,又具有广度。对于想要了解保险法,并希望在保险实践中坚持伦理和公平的人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佳作。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