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輕鬆學法律 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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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欠卡債可以聲請宣告破産嗎?
  離婚後,孩子到底歸誰?贍養費誰要付?
  陳前總統的海角七億到底犯瞭什麼罪?
  本書透過84個真實的新聞案件,帶您一窺日常生活的法律常識!
  
  本書內容乃針對新聞內容報導之事件,涉及法律層麵者加以分析。鑑於一般新聞報導針對相關新聞事件所涉及之法律條文或法律實務方麵的處理,大多沒有深入探討,甚至有錯誤,使得多數民眾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本書藉由84個真實的新聞事件,討論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王泓鑫


  現職:法治國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曆:
  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士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碩士

  專長:憲法訴訟、聲請大法官解釋、各類行政訴訟(公務員法、稅法、國傢賠償法、都市計畫法與建築法、勞工法等)、商務法律、專利、商標、著作權法等案件

莊佩頴

  現職:颱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學曆:
  國立颱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係學士

張明宏

  經曆:
  颱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法治國律師事務所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學曆: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

  專長:商務法律、專利、商標、民刑事訴訟、民事強製執行

圖書目錄

第1篇 婚姻傢庭篇
愛情誠可貴,「冥婚」無效;病房內「結婚」,法律不承認!
◎結婚男女雙方須有結婚的意思,法律上不承認「冥婚」!
◎結婚舊製之要件:公開的儀式及二個以上之證人
◎結婚新製之要件:書麵及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雙方當事人嚮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結婚製度改變,同樣的男女情愛關係,卻産生不同法律效果!
同居分手,可請求贍養費?
◎什麼是「事實上夫妻關係」?
◎「事實上夫妻」關係,需要何種證據證明?
◎同誌伴侶(同性戀)是否有適用?
◎立法上應朝「同居伴侶法」之方嚮明訂適用範圍
結婚25年,發妻竟是堂姐!
◎什麼是「旁係血親」?「親等」如何計算?
◎收養後即成為「擬製血親」
◎現行法關於「禁婚親」之規定
抓姦「在床」,其餘免談?!
◎「通姦」之定義
◎實務見解落差大,有法官認為,洗「鴛鴦浴」就認定有通姦
◎有法官卻認為,必須有相當嚴格之證據,纔能認定有通姦
◎小結
傢庭暴力與民事保護令
◎什麼是「傢庭暴力」?
◎保護令的申請程序
◎保護的範圍
「犀利人妻」落敗,「小三」敲金鍾!?
◎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要記載什麼?
◎離婚協議書的效力
◎離婚後,小孩一定歸父親監護嗎?
◎沒有小孩監護權的一方,要不要負擔小孩子的扶養費呢?
◎小孩跟誰的姓?離婚後,可將小孩改「姓」嗎?
◎小孩不是親生的怎麼辦?

第2篇 父母子女篇
美籍父親跨海來颱爭監護權
◎美國法院的判決,颱灣承認嗎?
◎監護權可以改定嗎?改定之標準何在?
◎適閤擔任監護人之事由
◎不適閤監護權之案例
◎小結
小孩沒管好,父母連帶賠?
◎父母對於小孩有管教之「義務」嗎?
◎小孩闖禍,父母連帶賠償?
◎父母離異,未有監護權之一方,也要連帶賠償嗎?
◎受害小孩之父母,沒有管教好小孩,導緻小孩受傷,要自行吸收部分損害
豪門遺産爭奪戰
◎參賽資格與遊戲規則
◎門票
◎遊戲規則
◎喪失繼承權
◎遺囑、遺贈
◎特留分
◎有限的繼承責任
「藉腹生子」─私生子有繼承權嗎?
◎誰是閤法繼承權人?
◎非婚生子女須經生父「認領」,始視為婚生子女
◎任意認領
◎視為認領
◎強製認領
◎小結

第3篇 雇主勞工篇
老闆偷看我的電子郵件—閤法嗎?
◎雇主權益V.S.員工隱私
◎員工是否有閤理期待?
◎同意監視條款?
競業禁止條款,閤法嗎?
◎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之容許性
◎原雇主有依競業禁止特約保護的利益之存在
◎受雇人在原雇主之職務地位
◎限製轉業之對象、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等不緻使受雇人處於過度睏境中
◎需有填補勞工因競業禁止損害之代償措施或津貼措施存在
◎離職後受僱人之競業行為是否顯著違反誠信原則
「不然你把我fire掉啊!」─我對老闆有重大侮辱嗎?
◎勞工之忠實與服從義務
◎何謂重大侮辱?
◎暴粗口算不算重大侮辱?
◎印傳單侮辱雇主
◎「你用這種方式對我,算不算是男人?」有重大侮辱嗎?
◎指稱雇主「為富不仁」,有重大侮辱嗎?
◎小結
夜點費,可算入平均工資嗎?
◎什麼是「夜點費」?
◎如何認定「夜點費」或「其他類似給付」是否為工資?
我被性騷擾瞭,該怎麼辦?
◎應適用「性彆工作平等法」者
◎應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者
◎應適用「性彆平等教育法」者
「海外津貼」,可算入平均工資嗎?
◎資遣費計算標準
◎平均工資
◎何謂「經常性之給與」?
◎海外津貼、績效奬金、久任奬金等,屬否屬於經常性給付?
限30歲以下,重罰150萬?
◎雇用勞工不得有歧視(差彆待遇)
◎雇用勞工不得因「年齡」因素而有差彆待遇
◎求職廣告刊載「適年40歲以下」,有年齡歧視嗎?
◎因「身心障礙因素」而歧視
◎配閤度不高,減發慰問金,構成歧視?
◎任職期間,雇主也不得對於員工有所歧視
受人之惠,被罰15萬元?
◎何謂「容留外國人工作」?
◎聘僱未經許可之外國人工作,可以嗎?
◎「聘僱他人申請聘僱之外國人」或「以自己的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有違法嗎?
◎外勞從事非許可範圍內之工作,有違法嗎?
◎小結
公司資遣員工要通報?
◎資遣員工要通報主管機關之依據?
◎適用情形及對象
◎小結
六十五歲纔能退休嗎?
◎65歲是強製退休的規定
◎自請退休與強製退休,不一樣
◎自請退休,公司不得拒絕
◎小結
工作規則怎麼訂?
◎工作規則是什麼?
◎核備與公開揭示
◎工作規則的內容?哪些事項可以規定,哪些不可以規定?
◎工作規則的限製與效力?
人力派遣與職災?
◎用人公司要不要負責?
◎派遣公司要不要負責?
◎小結
勞動契約的「罪與罰」!
◎勞動契約如約定,勞工必須工作滿一定期間,否則即屬違約而須支付違約金之條款?
◎若勞動契約約定,勞工未遵守預告期間規定,提前告知離職,要處罰5,000元違約金,是否違法?
◎如勞動契約約定,勞工應繳交保證金及製服費用,是否閤法?
勞退新製的改革
◎勞工保險製度(包含老年給付),並未因勞退新製施行而改變
◎完整的退休財務計畫應包含「退休金」、「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及「個人投資」
◎誰要適用「新製」?
◎勞退「新製」與「舊製」,勞工得「請領退休金的條件」有何不同?
◎勞退「新製」與「舊製」,勞工得請領退休金的「金額計算」有何不同?
◎新製、舊製,哪種領的多?
◎新製的算法較復雜,舊製較簡單
◎新製與舊製領取金額錶較錶
◎新製或舊製?怎麼選最有利呢?
◎到底該怎麼選呢?
◎未按時申報「提繳」或「停繳」手續的,小心受罰!
◎沒有按時提繳新製退休金,雇主會受處罰
◎沒有按時補足舊製退休準備金,也會受罰!
◎未依時申報調整後之月提繳工資
◎沒有每月書麵通知員工提繳之退休金的
◎對於申訴雇主違反新製的勞工做齣不利處分
◎勞工離職時,扣留工資作為賠償,或者,要求繳迴提繳之退休金
企業併購三部麯—閤併、收購、分割
◎公司閤併之意義
◎公司閤併之方法
◎公司閤併之法律規範及程序
◎公司閤併的影響及限製
◎公司收購之意義
◎買東西就是收購?
◎公司收購程序
◎違反收購程序→無效?
◎公司分割之意義
◎公司分割之法律規範及程序
◎公司分割的優點

第4篇 選舉政治篇
私與外國政府締約罪
◎什麼是私與外國政府締約罪
◎私與外國締約罪之構成要件
◎小結
走路工與買票
◎怎麼樣的行為算賄選(買票)?
◎給錢,要求參加造勢活動算是買票嗎?
◎給錢辦桌,算是買票嗎?
◎「賣票」也犯法嗎?
意圖使人不「凍蒜」
◎意圖使人不當選之構成要件
◎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行為,須在「法定選舉期間」所為,纔算犯罪嗎?
◎想害人落選,沒害到人,也算犯法嗎?
搓湯圓、換官位?
◎放棄競選,也犯罪?
◎條件提齣後,沒有談成,是否仍犯罪?
◎「不正利益」,除瞭金錢之外,包含其他一切能滿足慾望之有形、無形利益?
◎同選區候選人間彼此約定不買票、不宣傳,並每人繳納15萬元充作落選基金,待選舉完畢後由落選者領取,各候選人有無構成本罪?
◎候選人甲與乙約定,由甲提供3萬元作為村裏道路拓寬工程費,乙即退齣選舉,是否構成本罪?
總統,沒有「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人人有之
◎關鍵在言論自由是否侵害他人名譽
罷免總統,有這麼嚴重嗎?
◎罷免總統的憲法規定
◎正副總統是否同時罷免?
◎罷免總統,以總統有具體之「違法」情事為限嗎?
◎可以一再提齣總統罷免案嗎?
腳尾飯,不罰;撞法院,有罪?
◎腳尾飯事件
◎衝撞法院案
突襲性記者會,所以「當選無效」?
◎當選無效之訴
◎何謂「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他人競選、投票」?
海角七億,犯啥罪?
◎何謂洗錢?
◎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所收之金錢,是否為洗錢?
◎公務員賄賂罪之構成要件?
◎公務員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幫助洗錢者,如具特定之親屬關係,得以減輕其刑

第5篇 保險篇
生命無價,保險金無限?
◎何謂「復保險」?
◎「復保險」可以嗎?
◎人身保險有「復保險」的限製嗎?
地震引起火災,不能請求火災保險金?
◎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承保及不保之危險事故
◎須經特彆約定承保之保險事故
◎地震引起的火災,保險有理賠嗎?
投資型保單真的可以節稅嗎?
◎什麼是「投資型保單」?
◎投資型保單可以節稅嗎?
◎保單應著重於分散風險
你跟保險公司講清楚瞭嗎?
◎有隱疾應告知
◎哪些隱疾應告知
◎告知與保險事故(如死亡)應具因果關係
◎違反告知義務之效果
◎保險公司解約的限製
◎小結

第6篇 智慧財産權篇
營業秘密,不秘密?
◎什麼是「營業秘密」?
◎客戶名單、産品價目錶,是否屬於營業秘密?
◎補習班的學生名單與載送路綫錶,屬於營業秘密嗎?
◎ 侵害「營業秘密」會有什麼責任?
拍101大樓,要給錢?
◎ 101大樓可以主張商標權嗎?
◎商標之閤理使用
◎將101大樓作為背景拍照,有侵害商標權嗎?
◎著作之閤理使用

第7篇 卡債及破産篇
欠卡債,可聲請宣告破産?
◎如何纔能聲請宣告破産?
◎本案法院的見解
◎小結
破産不影響會員權益?
◎「破産」的開始
◎破産是什麼?對債務人及債權人的影響為何?
◎破産管理人及債權人會議的角色
◎會員權益
卡債族的救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什麼條件纔可以聲請「更生」?
◎「更生」之程序為何?
◎小結
卡債隻要還二成,就可以更生?
◎更生方案一定要債權人會議同意嗎?
◎更生方案如何纔算「條件公允」?
◎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利益衡量
個人欠債也可以「清算」?
◎什麼是「清算」?
◎清算是什麼?聲請清算有何程序及條件?
◎權利的限製及禁止生活奢華條款
◎免責及復權

第8篇 政府採購篇
政府採購與「藉牌陪標」?
◎何謂「藉牌」?
◎保證金支票連號,就一定是藉牌行為嗎?
與政府作生意,首長親戚要迴避?
◎利益迴避?
◎機關首長的親戚也要迴避?
◎違反利益迴避會怎樣?

第9篇 不動産篇
公寓大廈漏水怎麼辦?
◎開門讓我進去?
◎修繕的錢誰齣?
假買賣,真脫産?
◎常見脫産方式有那些?
◎假買賣乃屬無效?
◎買賣變成贈與,怎麼辦?
◎債務人之不動産虛僞設定高額抵押權,無效
◎小結
法拍屋,停看聽?
◎點交與否?
◎法拍屋有瑕疵?
◎法拍屋停看聽?
不動産仲介的法律規範
◎房屋買賣仲介,今昔保障大不同
◎仲介應該做什麼?
◎閤格的仲介業者
你傢就是我傢?!
◎侵入住宅罪之構成要件
◎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提齣本項告訴嗎?
◎房屋所有權人進入房屋,一定沒問題嗎?
大傢來審判─關愛之傢應否搬遷?
◎事實經過
◎法官判決關愛之傢敗訴之理由
◎住宅法草案增立「反歧視」專章
祭祀公業新紀元?
◎祭祀公業條例製定
◎祭祀公業法人
◎代為標售條款
◎祭祀公業條例2008年7月1日開始施行

第10篇 社會新聞篇
幫瞭倒忙,還得賠償,小心囉!
◎幫忙行為,如有故意或過失,造成彆人損害,原則上都可能有賠償責任
◎何謂「過失」行為?
◎ 幫忙彆人之行為,至少需要盡到ㄧ般的注意義務
我是「人頭帳戶」?
◎法院對於人頭帳戶的看法
◎不同見解
◎小結
報案前,要確認清楚,以免反成「誣告罪」!
◎「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罪定義
◎支票賴債,謊報遺失,會構成誣告罪
◎誣告罪以故意為要件
股神?內綫交易?
◎何謂內綫交易?
◎何謂重大消息?
光碟女主角,不是我!
◎加重誹謗罪之定義
◎「公益」或「私德」,如何區分?
◎媒體無法證明為真實,但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可否免責?
◎損害名譽之名事賠償責任
「閤法」下咒?
◎下符咒與未遂犯?
◎未遂犯都要處罰嗎?
◎不能犯是什麼?
襲胸有理,舌吻無罪?
◎猥褻是什麼?
◎為什麼隻是性騷擾?
◎是不是要提告,纔會處罰性騷擾行為?
◎小結
齣國「賭博」,違法嗎?
◎賭博罪之定義
◎國外賭博,颱灣不罰
義憤包圍派齣所?
◎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
◎妨害公務罪刑度明顯重於傷害
犯罪可以不被起訴?─ 什麼是「緩起訴」?
◎什麼是「緩起訴」?
◎緩起訴之條件
我被偷拍瞭!
◎以公布性愛錄影帶威脅付款,可能構成恐嚇罪
◎以聲稱代為擺平收取金錢,卻侵吞款項可能構成詐欺罪、侵占罪及背信罪
◎偷拍他人性愛過程,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
假收養,眞販嬰!
◎販賣人口犯啥罪?
◎收養行為若有對價,就可能構成犯賣人口
虐待貓咪,犯什麼法?
◎虐待動物罰5萬
◎飼主也有保護自己飼養之寵物的義務
搭飛機,未經允許不要使用手機及相機!
◎飛機上不得使用手機或其他乾擾飛航通訊之器材
◎拍攝軍用設施亦屬違法
旅遊遇天災,怎麼辦?
◎旅遊之相關規範
◎遇天災時旅行社及旅客之權利義務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不續聘的法律依據
◎「有關機關」是什麼?
◎教評會之判斷餘地?
◎教評會之決定,可否挑戰?
◎小結
總統贈匾,假的?
◎僞造文書罪之定義
◎一塊匾額,其內容會影響誰的權利?
路邊野花採,警局上手銬?
◎什麼是現行犯?
◎上手銬,有必要嗎?
◎移送地檢署,有這麼嚴重嗎?
有錢做公益,沒錢還債務?
◎豈有此理?
◎債權人得否撤銷債務人之設定抵押權之行為?
◎一屋二賣,前買受人得否主張撤銷後來之買賣契約?
◎妻之債權人可否將夫以妻名義購買,後轉贈其子之不動産訴請撤銷贈與行為?
◎債務人拋棄繼承,債權人可否撤銷此項拋棄繼承之意思錶示?

第11篇 其他篇
人死可以復生?
◎什麼是「死亡宣告」?
◎死亡宣告之要件
◎撤銷死亡宣告
權利,睡著瞭嗎!
◎什麼是「時效」?
◎預防時效超過的方法
◎法院命補繳裁判費之裁定,送達對方,算是「通知」嗎?
稅單沒收到,怎麼辦?
◎稅單沒收到
◎不服稅單怎麼辦?
公務員怠行職務,可請求國傢賠償嗎?
◎如何可以請求國傢賠償?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之責任的要件
◎颱北市立聯閤醫院負有保護特定人民不被感染之法定義務
禁治産人不見瞭?監護新紀元?
◎「禁治産人」改稱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照護機構不得兼任監護人
◎擴大法院介入的空間
◎關在傢裏條款的刪除
三振齣局,不得假釋?
◎假釋是什麼?
◎假釋條件受到限縮?
◎三振法案?
◎小結
受人之託,免繳遺産稅?
◎何謂信託
◎信託財産免繳遺産稅?
支票、本票、匯票掉瞭怎麼辦?
◎先去止付
◎公示催告程序及除權判決
◎避免善意受讓小秘訣?
◎小結
卡拉永遠OK?
◎自己在傢唱與收費的卡拉OK店,管的不一樣?
◎越唱越大聲?在傢唱歌也不可超過噪音標準!
◎自製VS管製?
交保金換自由?
◎羈押與具保?
◎保證金什麼時候還?
在國外犯罪,迴到本國仍可再次處罰?
◎什麼是「屬地原則」?
◎屬地原則之例外(一)—本國人或外國人在外國犯罪,我國照罰!
◎屬地原則之例外(二)—本國人在外國犯罪,迴國後照罰!
◎同一行為已由外國法院判決並執行完畢,我國法院仍可再度科刑並執行嗎?
◎小結

圖書序言

第1篇 婚姻傢庭篇

愛情誠可貴,「冥婚」無效;病房內「結婚」,法律不承認!

【事件】

報載某軍官因公殉職,交往多年的女友願意為軍官生子,於是傢屬要求「取精生子」(2005年9月8日NOWnews新聞參照),主管機關一開始以軍官與其女友並無婚姻關係,因此不同意(但後來同意)。後來,女友同意與軍官冥婚,以成立婚姻關係,或稱先前已經在友人的見證下兩人同意結婚,傢屬也追認。另外,新聞曾報導某老榮民過世前兩個月和照顧他多年的女看護在病房內「結婚」,結婚後不久,老榮民就過世,女看護因而「繼承」大筆遺産。老榮民住在大陸上海的兩個弟弟主張這場病房婚禮無效,跨海提起訴訟。由於醫院內的醫護人員都不記得有這場婚禮,且婚禮過程疑點重重,最高法院因而判決婚姻不閤法(理由是未依據法定程序舉行公開儀式),因此,女看護不能繼承老榮民的遺産(2007年5月24日聯閤報新聞參照)。

而我國在2008年5月23日施行結婚新製,即由原先之「儀式婚」改為「登記婚」,新舊法律規定有何改變?而所謂「冥婚」,在法律上之效力為何?「病房」內結婚,有效嗎?結婚依據新製或舊製,又分彆必須具備何種條件呢?

【解析】

◎結婚男女雙方須有結婚的意思,法律上不承認「冥婚」!

結婚,並不是兩個人相愛而互相同意,就算「結婚」。除結婚之二人須有結婚之意思之外,無論結婚之新製或舊製,都還需要其他的要件(詳後述)。但不容否認的是,婚姻的圓滿,最重要的還是要男女雙方有結婚的意思而用心經營婚姻。

如果雙方並無結婚的意思,雖然具備其他法定要件,也不能算是有效的婚姻(颱灣高雄地方法院88年度傢訴字第61號判決參照)。例如:新聞上常看到的「假結婚,真賣淫」,即大陸或外籍女子常藉由結婚的名義來颱工作,因為男女雙方並沒有結婚的真正意思,隻是藉此來颱工作而已,此種婚姻並非閤法。

另外,像是「冥婚」,例如:前一陣子新聞報導,男女朋友共同殉情,傢屬同意冥婚,這也不會産生法律效力,因為要結婚的雙方當事人,根本已經死亡瞭,不會有結婚的主觀意思。

還有像本案軍官殉職的例子,雖然有一方還存在人世,但另一方已經死亡,死亡的一方不會有結婚的主觀意思,縱使生存的一方要結婚,因為已無另一方可以同意結婚,還是不會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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