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轻松学法律 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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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欠卡债可以声请宣告破产吗?
  离婚后,孩子到底归谁?赡养费谁要付?
  陈前总统的海角七亿到底犯了什么罪?
  本书透过84个真实的新闻案件,带您一窥日常生活的法律常识!
  
  本书内容乃针对新闻内容报导之事件,涉及法律层面者加以分析。鑑于一般新闻报导针对相关新闻事件所涉及之法律条文或法律实务方面的处理,大多没有深入探讨,甚至有错误,使得多数民众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本书借由84个真实的新闻事件,讨论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王泓鑫


  现职:法治国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

  学历: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士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硕士

  专长:宪法诉讼、声请大法官解释、各类行政诉讼(公务员法、税法、国家赔偿法、都市计画法与建筑法、劳工法等)、商务法律、专利、商标、着作权法等案件

庄佩颕

  现职: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学历:
  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研究所硕士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

张明宏

  经历: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法治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学历:国立中兴大学法学士

  专长:商务法律、专利、商标、民刑事诉讼、民事强制执行

图书目录

第1篇 婚姻家庭篇
爱情诚可贵,「冥婚」无效;病房内「结婚」,法律不承认!
◎结婚男女双方须有结婚的意思,法律上不承认「冥婚」!
◎结婚旧制之要件:公开的仪式及二个以上之证人
◎结婚新制之要件:书面及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
◎结婚制度改变,同样的男女情爱关系,却产生不同法律效果!
同居分手,可请求赡养费?
◎什么是「事实上夫妻关系」?
◎「事实上夫妻」关系,需要何种证据证明?
◎同志伴侣(同性恋)是否有适用?
◎立法上应朝「同居伴侣法」之方向明订适用范围
结婚25年,发妻竟是堂姐!
◎什么是「旁系血亲」?「亲等」如何计算?
◎收养后即成为「拟制血亲」
◎现行法关于「禁婚亲」之规定
抓姦「在床」,其余免谈?!
◎「通姦」之定义
◎实务见解落差大,有法官认为,洗「鸳鸯浴」就认定有通姦
◎有法官却认为,必须有相当严格之证据,才能认定有通姦
◎小结
家庭暴力与民事保护令
◎什么是「家庭暴力」?
◎保护令的申请程序
◎保护的范围
「犀利人妻」落败,「小三」敲金钟!?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要记载什么?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离婚后,小孩一定归父亲监护吗?
◎没有小孩监护权的一方,要不要负担小孩子的扶养费呢?
◎小孩跟谁的姓?离婚后,可将小孩改「姓」吗?
◎小孩不是亲生的怎么办?

第2篇 父母子女篇
美籍父亲跨海来台争监护权
◎美国法院的判决,台湾承认吗?
◎监护权可以改定吗?改定之标准何在?
◎适合担任监护人之事由
◎不适合监护权之案例
◎小结
小孩没管好,父母连带赔?
◎父母对于小孩有管教之「义务」吗?
◎小孩闯祸,父母连带赔偿?
◎父母离异,未有监护权之一方,也要连带赔偿吗?
◎受害小孩之父母,没有管教好小孩,导致小孩受伤,要自行吸收部分损害
豪门遗产争夺战
◎参赛资格与游戏规则
◎门票
◎游戏规则
◎丧失继承权
◎遗嘱、遗赠
◎特留分
◎有限的继承责任
「借腹生子」─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谁是合法继承权人?
◎非婚生子女须经生父「认领」,始视为婚生子女
◎任意认领
◎视为认领
◎强制认领
◎小结

第3篇 雇主劳工篇
老板偷看我的电子邮件—合法吗?
◎雇主权益V.S.员工隐私
◎员工是否有合理期待?
◎同意监视条款?
竞业禁止条款,合法吗?
◎离职后竞业禁止条款之容许性
◎原雇主有依竞业禁止特约保护的利益之存在
◎受雇人在原雇主之职务地位
◎限制转业之对象、期间、区域、职业活动等不致使受雇人处于过度困境中
◎需有填补劳工因竞业禁止损害之代偿措施或津贴措施存在
◎离职后受僱人之竞业行为是否显着违反诚信原则
「不然你把我fire掉啊!」─我对老板有重大侮辱吗?
◎劳工之忠实与服从义务
◎何谓重大侮辱?
◎暴粗口算不算重大侮辱?
◎印传单侮辱雇主
◎「你用这种方式对我,算不算是男人?」有重大侮辱吗?
◎指称雇主「为富不仁」,有重大侮辱吗?
◎小结
夜点费,可算入平均工资吗?
◎什么是「夜点费」?
◎如何认定「夜点费」或「其他类似给付」是否为工资?
我被性骚扰了,该怎么办?
◎应适用「性别工作平等法」者
◎应适用「性骚扰防治法」者
◎应适用「性别平等教育法」者
「海外津贴」,可算入平均工资吗?
◎资遣费计算标准
◎平均工资
◎何谓「经常性之给与」?
◎海外津贴、绩效奖金、久任奖金等,属否属于经常性给付?
限30岁以下,重罚150万?
◎雇用劳工不得有歧视(差别待遇)
◎雇用劳工不得因「年龄」因素而有差别待遇
◎求职广告刊载「适年40岁以下」,有年龄歧视吗?
◎因「身心障碍因素」而歧视
◎配合度不高,减发慰问金,构成歧视?
◎任职期间,雇主也不得对于员工有所歧视
受人之惠,被罚15万元?
◎何谓「容留外国人工作」?
◎聘僱未经许可之外国人工作,可以吗?
◎「聘僱他人申请聘僱之外国人」或「以自己的名义聘僱外国人为他人工作」,有违法吗?
◎外劳从事非许可范围内之工作,有违法吗?
◎小结
公司资遣员工要通报?
◎资遣员工要通报主管机关之依据?
◎适用情形及对象
◎小结
六十五岁才能退休吗?
◎65岁是强制退休的规定
◎自请退休与强制退休,不一样
◎自请退休,公司不得拒绝
◎小结
工作规则怎么订?
◎工作规则是什么?
◎核备与公开揭示
◎工作规则的内容?哪些事项可以规定,哪些不可以规定?
◎工作规则的限制与效力?
人力派遣与职灾?
◎用人公司要不要负责?
◎派遣公司要不要负责?
◎小结
劳动契约的「罪与罚」!
◎劳动契约如约定,劳工必须工作满一定期间,否则即属违约而须支付违约金之条款?
◎若劳动契约约定,劳工未遵守预告期间规定,提前告知离职,要处罚5,000元违约金,是否违法?
◎如劳动契约约定,劳工应缴交保证金及制服费用,是否合法?
劳退新制的改革
◎劳工保险制度(包含老年给付),并未因劳退新制施行而改变
◎完整的退休财务计画应包含「退休金」、「劳工保险之老年给付」及「个人投资」
◎谁要适用「新制」?
◎劳退「新制」与「旧制」,劳工得「请领退休金的条件」有何不同?
◎劳退「新制」与「旧制」,劳工得请领退休金的「金额计算」有何不同?
◎新制、旧制,哪种领的多?
◎新制的算法较复杂,旧制较简单
◎新制与旧制领取金额表较表
◎新制或旧制?怎么选最有利呢?
◎到底该怎么选呢?
◎未按时申报「提缴」或「停缴」手续的,小心受罚!
◎没有按时提缴新制退休金,雇主会受处罚
◎没有按时补足旧制退休准备金,也会受罚!
◎未依时申报调整后之月提缴工资
◎没有每月书面通知员工提缴之退休金的
◎对于申诉雇主违反新制的劳工做出不利处分
◎劳工离职时,扣留工资作为赔偿,或者,要求缴回提缴之退休金
企业併购三部曲—合併、收购、分割
◎公司合併之意义
◎公司合併之方法
◎公司合併之法律规范及程序
◎公司合併的影响及限制
◎公司收购之意义
◎买东西就是收购?
◎公司收购程序
◎违反收购程序→无效?
◎公司分割之意义
◎公司分割之法律规范及程序
◎公司分割的优点

第4篇 选举政治篇
私与外国政府缔约罪
◎什么是私与外国政府缔约罪
◎私与外国缔约罪之构成要件
◎小结
走路工与买票
◎怎么样的行为算贿选(买票)?
◎给钱,要求参加造势活动算是买票吗?
◎给钱办桌,算是买票吗?
◎「卖票」也犯法吗?
意图使人不「冻蒜」
◎意图使人不当选之构成要件
◎意图使人不当选之行为,须在「法定选举期间」所为,才算犯罪吗?
◎想害人落选,没害到人,也算犯法吗?
搓汤圆、换官位?
◎放弃竞选,也犯罪?
◎条件提出后,没有谈成,是否仍犯罪?
◎「不正利益」,除了金钱之外,包含其他一切能满足慾望之有形、无形利益?
◎同选区候选人间彼此约定不买票、不宣传,并每人缴纳15万元充作落选基金,待选举完毕后由落选者领取,各候选人有无构成本罪?
◎候选人甲与乙约定,由甲提供3万元作为村里道路拓宽工程费,乙即退出选举,是否构成本罪?
总统,没有「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人人有之
◎关键在言论自由是否侵害他人名誉
罢免总统,有这么严重吗?
◎罢免总统的宪法规定
◎正副总统是否同时罢免?
◎罢免总统,以总统有具体之「违法」情事为限吗?
◎可以一再提出总统罢免案吗?
脚尾饭,不罚;撞法院,有罪?
◎脚尾饭事件
◎冲撞法院案
突袭性记者会,所以「当选无效」?
◎当选无效之诉
◎何谓「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碍他人竞选、投票」?
海角七亿,犯啥罪?
◎何谓洗钱?
◎违反政治献金法规定所收之金钱,是否为洗钱?
◎公务员贿赂罪之构成要件?
◎公务员图利罪之构成要件?
◎帮助洗钱者,如具特定之亲属关系,得以减轻其刑

第5篇 保险篇
生命无价,保险金无限?
◎何谓「复保险」?
◎「复保险」可以吗?
◎人身保险有「复保险」的限制吗?
地震引起火灾,不能请求火灾保险金?
◎商业火灾保险基本条款─承保及不保之危险事故
◎须经特别约定承保之保险事故
◎地震引起的火灾,保险有理赔吗?
投资型保单真的可以节税吗?
◎什么是「投资型保单」?
◎投资型保单可以节税吗?
◎保单应着重于分散风险
你跟保险公司讲清楚了吗?
◎有隐疾应告知
◎哪些隐疾应告知
◎告知与保险事故(如死亡)应具因果关系
◎违反告知义务之效果
◎保险公司解约的限制
◎小结

第6篇 智慧财产权篇
营业秘密,不秘密?
◎什么是「营业秘密」?
◎客户名单、产品价目表,是否属于营业秘密?
◎补习班的学生名单与载送路线表,属于营业秘密吗?
◎ 侵害「营业秘密」会有什么责任?
拍101大楼,要给钱?
◎ 101大楼可以主张商标权吗?
◎商标之合理使用
◎将101大楼作为背景拍照,有侵害商标权吗?
◎着作之合理使用

第7篇 卡债及破产篇
欠卡债,可声请宣告破产?
◎如何才能声请宣告破产?
◎本案法院的见解
◎小结
破产不影响会员权益?
◎「破产」的开始
◎破产是什么?对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影响为何?
◎破产管理人及债权人会议的角色
◎会员权益
卡债族的救星→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
◎什么条件才可以声请「更生」?
◎「更生」之程序为何?
◎小结
卡债只要还二成,就可以更生?
◎更生方案一定要债权人会议同意吗?
◎更生方案如何才算「条件公允」?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衡量
个人欠债也可以「清算」?
◎什么是「清算」?
◎清算是什么?声请清算有何程序及条件?
◎权利的限制及禁止生活奢华条款
◎免责及复权

第8篇 政府採购篇
政府採购与「借牌陪标」?
◎何谓「借牌」?
◎保证金支票连号,就一定是借牌行为吗?
与政府作生意,首长亲戚要回避?
◎利益回避?
◎机关首长的亲戚也要回避?
◎违反利益回避会怎样?

第9篇 不动产篇
公寓大厦漏水怎么办?
◎开门让我进去?
◎修缮的钱谁出?
假买卖,真脱产?
◎常见脱产方式有那些?
◎假买卖乃属无效?
◎买卖变成赠与,怎么办?
◎债务人之不动产虚伪设定高额抵押权,无效
◎小结
法拍屋,停看听?
◎点交与否?
◎法拍屋有瑕疵?
◎法拍屋停看听?
不动产仲介的法律规范
◎房屋买卖仲介,今昔保障大不同
◎仲介应该做什么?
◎合格的仲介业者
你家就是我家?!
◎侵入住宅罪之构成要件
◎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提出本项告诉吗?
◎房屋所有权人进入房屋,一定没问题吗?
大家来审判─关爱之家应否搬迁?
◎事实经过
◎法官判决关爱之家败诉之理由
◎住宅法草案增立「反歧视」专章
祭祀公业新纪元?
◎祭祀公业条例制定
◎祭祀公业法人
◎代为标售条款
◎祭祀公业条例2008年7月1日开始施行

第10篇 社会新闻篇
帮了倒忙,还得赔偿,小心啰!
◎帮忙行为,如有故意或过失,造成别人损害,原则上都可能有赔偿责任
◎何谓「过失」行为?
◎ 帮忙别人之行为,至少需要尽到ㄧ般的注意义务
我是「人头帐户」?
◎法院对于人头帐户的看法
◎不同见解
◎小结
报案前,要确认清楚,以免反成「诬告罪」!
◎「未指明犯人」之诬告罪定义
◎支票赖债,谎报遗失,会构成诬告罪
◎诬告罪以故意为要件
股神?内线交易?
◎何谓内线交易?
◎何谓重大消息?
光碟女主角,不是我!
◎加重诽谤罪之定义
◎「公益」或「私德」,如何区分?
◎媒体无法证明为真实,但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可否免责?
◎损害名誉之名事赔偿责任
「合法」下咒?
◎下符咒与未遂犯?
◎未遂犯都要处罚吗?
◎不能犯是什么?
袭胸有理,舌吻无罪?
◎猥亵是什么?
◎为什么只是性骚扰?
◎是不是要提告,才会处罚性骚扰行为?
◎小结
出国「赌博」,违法吗?
◎赌博罪之定义
◎国外赌博,台湾不罚
义愤包围派出所?
◎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
◎妨害公务罪刑度明显重于伤害
犯罪可以不被起诉?─ 什么是「缓起诉」?
◎什么是「缓起诉」?
◎缓起诉之条件
我被偷拍了!
◎以公布性爱录影带威胁付款,可能构成恐吓罪
◎以声称代为摆平收取金钱,却侵吞款项可能构成诈欺罪、侵占罪及背信罪
◎偷拍他人性爱过程,可能构成妨害秘密罪
假收养,眞贩婴!
◎贩卖人口犯啥罪?
◎收养行为若有对价,就可能构成犯卖人口
虐待猫咪,犯什么法?
◎虐待动物罚5万
◎饲主也有保护自己饲养之宠物的义务
搭飞机,未经允许不要使用手机及相机!
◎飞机上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干扰飞航通讯之器材
◎拍摄军用设施亦属违法
旅游遇天灾,怎么办?
◎旅游之相关规范
◎遇天灾时旅行社及旅客之权利义务
行为不检,有损师道?
◎不续聘的法律依据
◎「有关机关」是什么?
◎教评会之判断余地?
◎教评会之决定,可否挑战?
◎小结
总统赠匾,假的?
◎伪造文书罪之定义
◎一块匾额,其内容会影响谁的权利?
路边野花採,警局上手铐?
◎什么是现行犯?
◎上手铐,有必要吗?
◎移送地检署,有这么严重吗?
有钱做公益,没钱还债务?
◎岂有此理?
◎债权人得否撤销债务人之设定抵押权之行为?
◎一屋二卖,前买受人得否主张撤销后来之买卖契约?
◎妻之债权人可否将夫以妻名义购买,后转赠其子之不动产诉请撤销赠与行为?
◎债务人抛弃继承,债权人可否撤销此项抛弃继承之意思表示?

第11篇 其他篇
人死可以复生?
◎什么是「死亡宣告」?
◎死亡宣告之要件
◎撤销死亡宣告
权利,睡着了吗!
◎什么是「时效」?
◎预防时效超过的方法
◎法院命补缴裁判费之裁定,送达对方,算是「通知」吗?
税单没收到,怎么办?
◎税单没收到
◎不服税单怎么办?
公务员怠行职务,可请求国家赔偿吗?
◎如何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之责任的要件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负有保护特定人民不被感染之法定义务
禁治产人不见了?监护新纪元?
◎「禁治产人」改称为「受监护宣告之人」
◎照护机构不得兼任监护人
◎扩大法院介入的空间
◎关在家里条款的删除
三振出局,不得假释?
◎假释是什么?
◎假释条件受到限缩?
◎三振法案?
◎小结
受人之託,免缴遗产税?
◎何谓信託
◎信託财产免缴遗产税?
支票、本票、汇票掉了怎么办?
◎先去止付
◎公示催告程序及除权判决
◎避免善意受让小秘诀?
◎小结
卡拉永远OK?
◎自己在家唱与收费的卡拉OK店,管的不一样?
◎越唱越大声?在家唱歌也不可超过噪音标准!
◎自制VS管制?
交保金换自由?
◎羁押与具保?
◎保证金什么时候还?
在国外犯罪,回到本国仍可再次处罚?
◎什么是「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之例外(一)—本国人或外国人在外国犯罪,我国照罚!
◎属地原则之例外(二)—本国人在外国犯罪,回国后照罚!
◎同一行为已由外国法院判决并执行完毕,我国法院仍可再度科刑并执行吗?
◎小结

图书序言

第1篇 婚姻家庭篇

爱情诚可贵,「冥婚」无效;病房内「结婚」,法律不承认!

【事件】

报载某军官因公殉职,交往多年的女友愿意为军官生子,于是家属要求「取精生子」(2005年9月8日NOWnews新闻参照),主管机关一开始以军官与其女友并无婚姻关系,因此不同意(但后来同意)。后来,女友同意与军官冥婚,以成立婚姻关系,或称先前已经在友人的见证下两人同意结婚,家属也追认。另外,新闻曾报导某老荣民过世前两个月和照顾他多年的女看护在病房内「结婚」,结婚后不久,老荣民就过世,女看护因而「继承」大笔遗产。老荣民住在大陆上海的两个弟弟主张这场病房婚礼无效,跨海提起诉讼。由于医院内的医护人员都不记得有这场婚礼,且婚礼过程疑点重重,最高法院因而判决婚姻不合法(理由是未依据法定程序举行公开仪式),因此,女看护不能继承老荣民的遗产(2007年5月24日联合报新闻参照)。

而我国在2008年5月23日施行结婚新制,即由原先之「仪式婚」改为「登记婚」,新旧法律规定有何改变?而所谓「冥婚」,在法律上之效力为何?「病房」内结婚,有效吗?结婚依据新制或旧制,又分别必须具备何种条件呢?

【解析】

◎结婚男女双方须有结婚的意思,法律上不承认「冥婚」!

结婚,并不是两个人相爱而互相同意,就算「结婚」。除结婚之二人须有结婚之意思之外,无论结婚之新制或旧制,都还需要其他的要件(详后述)。但不容否认的是,婚姻的圆满,最重要的还是要男女双方有结婚的意思而用心经营婚姻。

如果双方并无结婚的意思,虽然具备其他法定要件,也不能算是有效的婚姻(台湾高雄地方法院88年度家诉字第61号判决参照)。例如:新闻上常看到的「假结婚,真卖淫」,即大陆或外籍女子常借由结婚的名义来台工作,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结婚的真正意思,只是借此来台工作而已,此种婚姻并非合法。

另外,像是「冥婚」,例如:前一阵子新闻报导,男女朋友共同殉情,家属同意冥婚,这也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因为要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根本已经死亡了,不会有结婚的主观意思。

还有像本案军官殉职的例子,虽然有一方还存在人世,但另一方已经死亡,死亡的一方不会有结婚的主观意思,纵使生存的一方要结婚,因为已无另一方可以同意结婚,还是不会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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