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马老师开讲-刑法分则-Q-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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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适用对象
  1 欲报考国考各类科之考生
  2 欲对刑法加以研究之考生

  适用时间
  无限制

  使用功效
  1 以「重要条文说明」及「平易诙谐的例题」,引导读者熟悉刑法分则的各大罪章。
  2 并提供活用之破题技巧,一步步深入答题核心,真正灵活运用解题秘技。
  3 陆续加入强而有力的各式难题为奠基,终曲颠覆刑法教科书既往承袭之编写架构,破除墨守成规的传统窠臼。

  改版差异
  1.配合104年法研所、司法考试进行更新。
  2.补充近年实务观点并新增解题技巧,加强阐释考题争点。
  3.针对司法考试考题走向,釐清更多争点内容。
  4.整理版面,条列清晰,修正内容错漏处。

本书特色

  你还抱着厚重的刑法分则教科书昏昏欲睡吗?那你绝对不能错过本书,本书以平易诙谐的例题引导读者进入九大犯罪,让刑法总则架构在分则中成为活跃于平行线上之音符,串起平行线般之理论基础谱出流畅轻快且不失缜密之完整乐章。

  第一乐章以例题提供活用之破题技巧,引领读者一步步深入答题核心,有别于他版书籍死背型之思考逻辑,真正教您灵活运用的解题秘技,在稳定进行的节拍中,于第二乐章陆续加入强而有力的各式难题为奠基,终曲颠覆刑法教科书既往承袭之编写架构,破除墨守成规的传统窠臼,划下和谐自然的休止符,全书一气呵成,只要按部就班读完后,即能有所收获。

  「刑法分则-Q」帮您破除国考魔咒,一试成名。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扑马


  UCI犯罪学暨法律社会学博士候选人。台大法律、台大法研刑事法组榜首,公费留学考刑事法组榜首;UPenn毕但是不支持华顿、管弦乐团但是不懂古典音乐、有救生员执照但是怕水、专攻女性主义但却是男生;轻度动画宅、中度电动宅和重度漫画宅;傲娇、天然呆、明日香控、双子座律师;喜欢安室奈美惠胜过马英九、喜欢法米通胜过经济学人;容易忘事、不懂穿衣服;可以只吃台湾小吃一辈子、座右铭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有很疼我的家人和一个可爱的妹妹,人生搭档伙伴是教民法的千寻。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五版


  这六年来我一直尝试用最简单的文字来帮助各位读者学习刑法,而为了进一步贯彻分享知识的理念,刑法总则将搭配免费的YouTube讲解,让自学不再是梦想。购买刑法分则的朋友们,可以选择在线上聆听总则的免费课程,那么学习刑法分则将更为迅速喔。要找课程,请在YouTube搜寻「扑马」即可。

  当然,刑法这种学问是不可能容易了解的,就算了解了也不代表正义能够被实现。希望各位在学习的同时,能够一直记得这个恐怖又容易被操作的学问。

  本书已经到第五版了,匆匆五个年头,我也从在全国各个车站旅游的补习班老师,变成了博士候选人。然而这几年选择离开台湾来美国唸书,在台湾发生大大小小的事件时只能隔岸焦急,心中总是难过。而各位读者们不管是为了生活还是考试,心中一定也是有些徬徨的。然而无论如何,希望我的书籍能够给各位一些力量,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步一步地推进吧。

  封面与封底的画作皆出自于我老妈的手笔:封面是全长48000公里的汎美公路,北起阿拉斯加南至阿根廷火地岛,贯穿美洲各个国家。此段是厄瓜多山峦的部分—而厄瓜多是我老爸的第二家乡,因此对这个国家我们也一直有着深厚的羁绊;封底是厄瓜多巧克力(可可)果实,虽然年产量仅佔世界产量百分之四,但因为品质好排名世界第一,希望大家可以支持公平交易的可可。

扑马
在与各位一起努力的道路上
 
四版

  这次改版拖了比较久的时间,实在很抱歉。

  改了新修法的部分,也放了新考题,2014年度最高法院见解(决议和判决),以及学者一些新的论述方向。

  大家加油!台湾加油!

扑马
在谢罪的道路上
 
三版

  很不好意思的是,答应读者的解题书没有即时生出来。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想到了解决方法。本书很多题目都是配合章节来介绍各个刑法考点,因此并非所有题目都有完整的解答。为了让大家能够更熟练地练习题目,本次改版把总则和分则都做了新的录音内容(另售),不但把各章节的题目抽取出来,更重要的是,每一题都用录音讲解的方式讨论考点并唸出详解,让读者在学习刑法之余,对于考卷的撰写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由于仍提供完整解答,总则的部分笔者建议念到第五章以后再开始听录音讲解,而分则没有这样的问题,每一题都可以搭配相对应的章节来听。

 言归正传,一晃眼间总则竟然已经到第四版,分则也到第三版了。去年卖的量仍旧惊人,自己都吓到了,因为我一直以为风格比较强烈的笔触会让人退避三舍,而我爱恨分明的个性理论上也得罪了不少人,却能得到大家的支持,真的十分感谢。由于我仍旧天真地认为知识分享不应计价,所以每年这样卖书自己还是会有罪恶感,偏偏教育部公费只提供三年,而PhD需要六年来完成,手边没钱就撑不下去,所以持续地赚这些钱,希望大家谅解。

  由于Facebook发达的关系,现在追踪者竟然破万,加上原本将近五千的好友,让我现在FB发言越来越谨慎了(谜之音:有吗?)。而这几年下来,我最常碰到的网友或读者问题不是刑法题目,反而都是有关政治、台湾或国际议题居多,令人感到欣慰,只是我课业繁忙,常常无法一一回覆,在这里先跟大家致歉。我也蛮常遇到疑惑的网友问我到底在美国念什么东西,老实说,连法律系的朋友都不太清楚我在念什么,所以有这样的疑惑也是正常的(笑)。

  笔者我念的科系是Criminology, Law and Society,翻译成中文就是犯罪与法律社会学。而我身为这一个科系第一个母语非英文的国际学生,大家对此领域不熟悉也是正常的。大致上来说我们这个科系有两个研究重点,一个是犯罪学,一个是法律社会学,而我研究较偏向后者。犯罪学的研究大家应该较熟(台湾有北大、中正、警大等学校),而对法律社会学就可能相对陌生(台湾其实有不少学者研究,只是他们不出国考而已)。简单来说,法律社会学是研究法律在社会上的功用与问题,跟法律人类学都是非常有趣的学问。例如我们会研究殖民主义下当地法律与殖民法律的冲突,居民们如何解决纷争,以及法律如何影响他们的决断。我们也研究法律对当地文化形塑的贡献,也会反过来研究当地文化如何影响法律的执行。当然,更为知名的研究如法律中的种族歧视与性别歧视自是不在话下,而更细微的法律歧视问题也都在研究范围之内。至于社会运动也是一大研究领域,着重在社运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如何欺骗人民,如何使人民顺从的问题。新兴的法律心理学以及惩罚机制的研究也都包含在这领域当中。政府的决策如何形成,立法者的心理如何被群众影响,进而立出不良法律,而执行者又因为文化背景造成执法的偏差,最终人民也因为知识的差异或资本的差异造成接受法律保护的不公平……这些都是我们的研究议题,也是当代至关重要的问题。

  传统上对法律社会学的介绍就是一句话:「研究法律本身和实际执行的落差。」法律是一种语言,也是由霸权者(支配阶级)所创造之物,这些东西常常隐性地造成阶级更严重的差异,也使得法律几乎从来就无法达成正义。而如何确实地接近正义一事,就是我们想要努力的目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啊!)。每一次看似达成正义的法律,在实际应用上都不断地让弱势者被打入深渊。反种族歧视的法律造成歧视更严重,让同性恋结婚的法律反而让歧视问题更突显,这些都是我们希望能够渐渐消弭的法律之不平等。

  我上个学期刚好帮某位教授客座一堂大学部的课,他请我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跟美国这群青少年讲解法律的歧视问题。由于对象只是大学生,所以我用极为简单的概念来讲解法律造成的实际生活问题,以及法律自以为的公正有多么的脆弱。笔者把一部分的讲解放在这里,顺便让大家实际了解一下法律社会学这门学问在做什么。

  我从一个很古早但着名的精神医学实验开始介绍好了。相信蛮多读者知道这个实验,不过我想再分享一下。1973年时精神医学十分氾滥,于是Rosenhan教授作了一个极为机车的实验。他和其他七位精神正常的人,包含一位精神科医师的样子,全部都到医院假装自己有精神病(说自己耳朵有异音),尔后全部被送到精神病院。在这之前他们都还找律师签了切结书,以防进去以后出不来。当这些具有实验精神的「病患」进去精神病院之后,全部恢复原本的正常行为,但他们原本的生活习惯反而被医生和护士认定是新的精神病症状,不但没有任何一位医师发现他们的伎俩,而在住院以后他们也都被诊断有精神疾病(有趣的是,反而是里面的真正的病人怀疑他们不是精神病)。

  后续的轶事更机车。实验结果发表之后,某精神院长表示震怒,说绝无误诊一事。而Rosenhan教授就说,好,那我接下来三个月送十九个人到你的医院去,看你能不能找出来。结果过了三个月,真的找了十九个正常人出来,但其实Rosenhan教授一个人都没送过去。

  这个实验当然造成后来DSM(精神诊断手册)的改正,也是间接促成电影「飞跃杜鹃窝」的开拍。虽然这个实验有点早了,不过相关实验一直到2009年都没有中断。而根基于此,我介绍一个近期类似的研究: 1999年Schulman的实验。Schulman做了什么呢?他请了一堆演员,分成黑人和白人的组别。这些黑人和白人分别对着摄影机录下一些关于心脏病的描述(内容每组都相同),然后请上百位医师观看这些影带,当然,这些医师并不知道这些「病患」是演员。结果出来,发现明明一样的病症,医师对白人的处遇(手术建议)或药方都远比对黑人来得好,来得多,而这些医生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认为自身并没有种族歧视的问题。然而实际上,种族印象和文化印象深刻其心中却不自觉。其实2006年也有一个「面试」的实验,也是黑人、白人演员,用完全相同背景递件和面试,并在不同的面试当中交叉透漏自己有前科。一百多组做下来,「有前科的白人」录取率比「没前科的黑人」还高。今年(2013年)最着名的自然科学期刊Science也用了实验证明当代价值如何扼杀我们道德观,值得一读。

  这些实验有什么类似之处?精神科医师认为自己诊断正确,医师认为自己没有歧视,而企业主也认为自己用人唯才,然而歧视,甚至是错误却一直不断在发生。这就是「自由心证」。只要牵扯到自由心证,我们都无法控制这种心理的走向,而自由心证的另一个好用者就是我们的法律系统,从警察到法官,有多少的自由心证在其中干涉?最后被送到法庭被判有罪的,中间又经过多少像上述一样危险的自由心证?DSM经过很多年的改成看起来很完美,医生对于各种疾病的处遇也有 SOP,而企业主对于用人的条件也白纸黑字放在公司内部,那又是为什么,这些歧视会产生呢?

  一个人从犯罪到被定罪,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由精密的法律所规定,但我们不能忘记,操纵这个系统的是人。有学生问我说,法律比医学更精密、更科学、更公正,所以理想上可以有办法不产生问题。但,什么叫做「有问题」呢?我举两个例子。大家都知道美国有家暴防治相关法律,而有很长一段时间,美国警察对家暴採取零容忍政策。一有举报,立刻移送法办。在这样的情形警察没有自由心证的空间,很公正吧!然而,绝大多数被逮捕的都是低收入、低阶层者,为什么执法又产生偏斜呢?因为法律当时设计「邻居也可以举报」,变成只要「听」到家暴,任何人都可以打电话给家暴防治专线。偏偏较差的居住环境都很挤,墙壁特别薄,一吵架马上被听到,造成大量的电话都来自于特定区域(薄墙壁理论)。警察执法没问题、法官也很公正、法律也很善意,但是执法的结果却又是一种偏斜。

  这是自由心证的外在限制。意思就是,即使可以控制自由心证好了,即使之前那种人为的问题都不存在好了,你却无法改变这个社会本身就已经不公平的问题,这种结构性问题,是连法律都常常无能为力的,偏偏我们立法者和执法者都会「习惯性忽略」社会原本的不公平,而企图用法律达成正义。而若回到自由心证的问题上,偏斜地更为严重:因为程序上的设计,就像DSM手册一样,不管经过多少的修正,仍无法抵挡歧视;不管法律的程序如何公正,问题仍旧存在。我杀人,跟你杀人会不会有分别?分别很大喔!我在逮捕阶段可能比较有机会躲过刑求,即使刑求一直存在。我的有利证词比较容易被採信,即使刑事诉讼法给我的公平而且充分的机会。我说正当防卫跟你正当防卫的判定方式会不同,即使正当防卫的法律订得很好。我的背景让我有很多充分空间可以免于一死。有太多的因素夹在犯罪和定罪之间,而这是无法控制的因素。

  让我提一下江国庆案。有人会说,又要提误判了齁!正正相反,我根本不是要讨论误判这个问题,我是要谈一下陈肇敏这个人。陈肇敏透过刑求、签核,造成江国庆的死亡,我们对陈肇敏的愤怒有存在吗?新闻淡淡带过,检察官一句「因果关系有问题」就不起诉结案。如果我们讨论的是一个生命的死亡,那么为何此事不受重视呢?我当时在上课的时候给学生做了一个实验:我给他们看一则2006年的研究,其指出手机上的细菌比马桶多十倍,并询问同学是否会因为如此开始清洁手机,而结果显示,大家对于手机的不卫生仍是无感。这背后的理由或许不少,但仔细想一想我们受过的教育,「离开厕所要洗手喔!」这句话相信萦绕在许多人的心头,却没人跟你说手机上的细菌要清洁,因为电视广告只会告诉你哪一种清洁剂可以多好地洁净马桶,而手机广告只会展现他新颖、温暖、有人性的一面。

  我们很容易被刻板印象带领去厌恶某个东西或某个人,同样地,我们也很容易因为刻板印象而去「不痛恨」一个人。我们在一般社会新闻会看到凶刀、血渍和亟需帮助的家属,但我们不会看到江国庆被刑求痛不欲生的情景;在美国,我们会看到校园凶杀案狼借的景象,看到波士顿慢跑活动哭泣的人们,新闻却不会播送某人拿着电话指示美军屠杀无辜的过程,也不会播报政府因为缺钱而拆掉街友收容所,造成每个月平均六名街友死亡。阅读新闻的时候你会慢慢发现,啊,原来人命是不等价的。当人们看到这些被淡化的报导,由于距离太远,因果太飘渺,人民的集体怨恨不容易被激发,每个个体对于「你他妈该死」的情绪不会出现。

  偏偏,刑法在这不公平的情形下还恶化了这些法律问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有各式各样的归责在历史上被发展出来,故意回溯禁止、反常介入等等渐渐因为案例而被累积。但本来就是「人」的法官一样会被刻板印象所左右。就像精神科医生、医师、企业者一样,法官认为「谁该死」一事即使有极为公正的「量刑标准书」,但无论是因果关系的认定,故意的认定、背景的认定或动机的认定,某些人早就可以提早豁免对自己不利的认定(陈肇敏不起诉处分的理由上述全用到了,笔者有发表过在司改会网站),而某些人可能只因为长得丑(不骗你),全部都变成不利认定,别忘了我们甚至有法官说过:「被告獐头鼠目,所言不足採信」的话语。法庭因果的规则是由法官自由心证加上律师意见渐渐形成的,而历史上能够进入法庭给予意见的人,绝非最后会被送上断头台者,亦即,游戏规则是给常常可以玩游戏的人制定的,即使他不是制定者。

  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讲误判(尤其在废死议题),却没搞清楚误判一事不是只有无罪变有罪而已。被送上断头台的人是很特定的,法律对于「该死」的人的框架就在那,谁符合谁进去,问题就出在这个「框架」却不是由法律所形塑,而是由可怕的刻板印象所形塑,问题是在这里。从古时候我们就一直在「选定」一群人来处罚,而这件事情到了现代仍没有改变,即使这群人可能只是犯法中的少数而已。

  有人会说,那这不就是整个处罚制度都不公平吗?没有错,本来就是如此。但是我们需要法律保护这个世界的假象,我们需要秩序。我们看NBA发现裁判会误判,会歧视,但我们还是坚持要规则来规范球赛进行。既然法律必须存在,那么我们只能接受这不完美。况且,法律仍然做出很多客观的努力,例如财产犯罪,其量刑标准有「数额」这种极为客观的要素存在(当然,我们都知道这很容易有作假的,尤其在白领犯罪),比较会出问题的都是因果关系的认定。然而死刑案件呢?死刑案件数额不是重点(苏建和当时被认为抢新台币「十元」),而死刑要判不判,就是一句「该不该死」而已。你可说你有很多你觉得一个人该不该死的标准,我不否认,但我们必须承认,被道德判断与刻板印象侵入最严重的就是死刑的决定,也就是,死刑是里面最倾斜的一种决定(例如美国2012年最新研究才刚出炉,白人陪审遇到黑人被告判死机率高到吓死人,一样的案件,一样的内容,判生、判死差很多,偏偏依照判例,这个歧视「不能被考虑」!)。这种社会的歧视是无所不在的,阶级、性别、种族、收入、背景、长相……这都不需要我说明,而我们对于这些东西的资讯,竟然都是来自于一个快要被垄断的媒体。

  然后,我们每每决定要国家挥刀杀人的时候,却又是多么痛快,法律的不完美,又怎样,反正被杀的不是我;精神医学不完美又怎样?反正我又不去精神病院。这是人性啊。

  法律社会学是一门极为悲观的学问,但也有透过悲观才能痛定思痛,才能够知道每一次的政策、每一次的立法,到底让我们又伤害了多少人,也才能够知道,我们到底如何去协助那些弱势的人们。笔者这几年以来,也不知道被说了几次:「念正义要干麻?」、「念这个能找到工作有鬼啦!」、「花六年念社会科学博士,有什么用?」、「当律师和补习班老师多好?躺着赚耶!」我不是不知道赚钱很重要,我也确实知道这是一个亏本投资,但是当你阅读那些社会边缘人的故事,当你看到他们颤抖无助的背影,当你眼睁睁看着法律的正义残害着他们,我深信你是绝对讲不出上面这些话的。研究总是要有人提出,问题总是要有人来阐明,每天高喊保障人权却不去碰触他们,每天说法律温暖有人性却只在文字上打转,这样都是残害弱势的共犯而已。

  好像一不小心,序写太长了。说了那么多,只是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关心台湾的事务。笔者常在FB转发资讯,很多社会运动可以让大学生参加,研究生也可以去参加很多修法小组会议,其实有很多人需要帮忙,也很多事可以做的,相信我,差别只在眼睛要不要睁开而已。感谢大家看完那么多废话,最后希望这次改版可以让大家更白话地理解刑法,我很努力地重写了读者认为过于艰难部分,希望有用(笑)。

扑马 2013年7月
在艰困的道路上

二版

  大致上加了新考题以及新的实务见解,并修正一些错字。在美国的生活非常困苦,所以部落格的更新十分缓慢。如果顺利通过博士资格考的话,就可以多花一点时间在网路上更新实务见解了……当然一切都是如果。

  笔者打算在今年写一本单纯考题的书籍,希望能够增强读者的解题能力。但最终目的还是希望借由这一系列书籍引起大家对法律的关心,并能够对政治、法律、文化有更进一步的知识追求,于不久的将来帮助更多的人。笔者至今仍就认为法律不是一门单纯的学科,其必须借由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的观察才能够一窥全貌。法律与文化的研究在台湾已慢慢开始兴盛,而法律社会学亦开始萌芽。在任何一条法律的制定,都不能忽略文化对法律的影响,以及法律对文化的增强,更不应忽略政治与法律的互动关系。法律如果作为一门单纯的解释学,将会造成法律与实际生活的隔离,最终形成法律文字独霸法律系统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许多人在无形之中便成为法律的受害者。就纯法律的观点而言,可能并没有丝毫的不正义,但不正义一事必须借由其他的观察角度来发觉,而这正也是古今中外法律学者所追求的目标。

  当笔者说这本书不是刑法的全部,并不是指缺少哪位大师的见解,或者精采的实务经验,而是国考书籍并不存在任何其他学科的观察角度,从这一点看来,妄想从一本书理解刑法是天方夜谭。刑法是规定犯罪的法律,那么,光是「简单」的犯罪学(犯罪学其实可以很难的),有在刑法的课程被教授过吗?或者在哪一法律系的必修当中?民法根基于私有制度,那么重商主义、资本主义或马克思的课程,有在民法之前修习吗?民事诉讼法处理的是争议制度,那么法庭文化以及法律动员(legal mobilization)是国考科目吗?当然都不是。在这些东西没有去理解之前,离法律的正义以及什么温暖、人性啦,都还很远。

  恐龙法官并不是缺乏什么社会经验,很有社会经验的人也可能是烂人一枚,活的比较久跟有没有能力独立思考是两回事。法匠的问题在于对社会问题的漠不关心,并企图用单纯法律去解释万物现象,却不尝试去倾听不同角度的意见。法律的专业化产生于整个共犯结构当中,因此司法改革不是改变几个实务见解就能达成,国考改革也绝对不是多考个选择题就可以解决的。

  废话那么多,还是要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在祝福大家达成自己的目标之余,也希望在达成目标之后能够有不变的良心。最后感谢大家购买本书,让我有生活下去的力量。

扑马 2012年6月23日
在艰困的道路上
 
  P.S笔者不反对大家加笔者的FB(Puma Shen),但是因为早已达好友上限,所以请善用追踪功能,这个应该没有爆掉的疑虑。又,笔者FB本身并不以法律问题为主,而是以社会关怀为主,主要还是环绕环保、劳工、游民、青少年、政治等议题,并夹杂对我妻由乃的热爱(咦),至于刑法只是笔者兴趣的一小部分……因此对于这些问题没有兴趣的人,也不太需要来追踪。若要问刑法问题,还是移驾去刑法讨论区啰。

一版

  虽然笔者总则去年有幸卖了万余本,但上个年度却是刑法的黑暗年,学刑法的今年应该都开心不太起来。

  苏建和案又被发回了。李昌钰的鑑定报告指出:现场没有三人的足迹,最高法院法官竟说李昌钰没有鑑定天花板,或可能站在家具上杀人(蜘蛛人)。搭配再之前李昌钰的报告指出刀只有一把,最高法院说一把刀可以给三个人用(所以三个人在天空飞,一人砍完换下一个,但是三人都没有落地),鑑定报告说现场没有三人DNA,最高法院说可见三人多冷血,砍完之后还把毛发捡干净;当时中央警察大学的鑑定报告,两张纸,刀的比对竟然还分水果刀和开山刀(刀的重点在用途吗?),然后说:「可能有其他凶器」 ;检方质疑李昌钰的鑑定报告时,在法庭上说什么,各位猜猜看?

  「美国世界杯足球赛也只踢进32强而已!」(因为李昌钰是美国鑑定专家)

  笔者对于这种轻蔑与强暴的态度不仅仅是感到错愕与绝望而已。从之前质疑苏建和说谎的理由是「被告獐头鼠目,所言不足採信」开始,现今司法居然可以倒退至斯。而纯朴的人民,随着媒体报导,只会在性侵三岁女童案大喊恐龙法官,然后在脸书上按「赞」。是啊,民粹的叫嚣很容易也很时髦,但有几个人真的去了解判决的内容呢?

  徐自强8月19日要开庭,一切都在未定之天。但邱和顺的审判长说判了死刑之后瘦了一圈,原来写那么……科科……的判决可以瘦,也难怪正直的笔者这几年那么胖。

  然后运彩条例关于打假球的刑责订定竟然跟强制性交一样重、法官法的制定、强制性交的修正草案,又再度显示法务部和立法院的高明。因事制法越来越多,法理层次越来越薄。而法律圈为了法律系学生美好的将来,将律司考试改成两阶段制,深信如此法学必将改善,如此伟大的梦想令人临表涕泣,不知……所措。不管最后「成效」如何,但铁定辛苦的是法律圈的考生。

  法学是还没有死,只是有勇气的站不出来,站出来的直接被洗脑而已。然而司法的正义,需要所有理解法律的人去捍卫和承担。从事司法工作者是改革最直接的媒介,但也是近墨者黑的最大温床。或许借由本书提供的帮助,可以缩短大家在苦海中沈沦的时间,但笔者冀望的是有良知的读者,能够在将来抗拒司法的黑暗(谜之音:那没良心的咧?)。但愿想站出来的人不要因为没上榜而丧失一丝丝的勇气,而成功上榜的人除了头衔外更可以为了不存在的正义共同努力。
笔者一直在追求能够动摇现行制度的可能性。

  在接触法律之前,能够改变学生想法的是老师,能够培养学生人格的是老师,能够教导法律良心的是老师,甚至可以主导国考的也是老师。笔者正是为此职志而努力着。台湾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我们耕耘。更生法绝对需要修正和制度的引进,我们的辅导与安置法根本不存在,对于需要协助的家庭、孩童及寄养家庭的建置,我们没有明确的法源基础,不过在我们看到一点曙光的时候,令人匪夷所思的大法官解释664号解释用人权保障的旗帜拆掉了少年们最后的堡垒……

  但这个恶梦还是不能阻止笔者的决心。去年让笔者找到机会,公费留考终于开了辅导与安置法和刑罚学的缺,笔者如愿地获得金钱补助(我的搭档千寻老师获得辅导与安置法,笔者拿下刑罚学),尔后笔者放弃了SJD的机会,千辛万苦考了1510分的GRE后拿到犯罪与法律社会学的PhD入学门槛。虽然现在奖学金似乎不够用,但想到我们无力帮助的青少年身影,倾家荡产也要去把这六年的PhD念回来,或许我没有帮助到现在眼前的这些孩童,但我想用我毕生的力量来还法律欠给他们的债,这是笔者的理想,这是笔者心中的正义。如果法律可以念的好,那就应该把他人的生命扛在肩上,而只要有热血,那么就没有任何人可以挡在这条燃烧的道路上。

  社会科学的不确定性比自然科学高,越接近越让人觉得害怕,恐惧的不是博士的高难度,也不是世界菁英的强度,而是科学本身着实令人着迷却又令人惧怕,所以每天要确保自己保持着恐惧的心来探求虚伪的真理,用谨慎的态度面对可能的挫折。虽然笔者仍朝着一个不确定的方向前进,但靠着努力来学习价值,靠着毅力来救助他人,就算不能够保护现在的人们,至少希望未来有能力拯救牺牲者。每个人的理想不同,但只要在同一片天空下奋斗,我们的心都会连在一起的。大家加油!

  谢谢李茂生教授、周愫娴教授给我的鼎力协助,也谢谢我的家人忍受我晚上敲打键盘的魔音和对我追求梦想一事义无反顾地支持。愿过了一年,大家都有所成长。我爱大家,也谢谢大家购买本书。
 
过了一年小宇宙还在燃烧的扑马
于坚定的道路上 2011年8月1日

  P.S本书部落格为www.pumashen.idv.tw/wordpress/

  可以参考一些留学资讯和最新刑法实务、文章见解(笔者在国外仍会更新,期刊文章出版社都会帮笔者寄到国外)。如果要问问题,请移驾到Facebook的扑扑刑法讨论区,之前的讨论区暴增到6000人以上后瘫痪掉了,笔者只好另开粉丝专页。而同样地,好的讨论串笔者会收录在部落格上。笔者之后可能尝试用录音方式直接摆在部落格上供同学下载,不但免去观看的麻烦,骑车还可以顺便听。另外,笔者的FB快爆掉了,请大家手下留情。

  关于本书的使用方式,在每一小节的开始请务必先把附上的法条「看完」之后再看内文。其他就没啥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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