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上)(乔)(16版)

民事诉讼法(上)(乔)(16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本书秉持作者一贯的初衷,以建构民事诉讼法体系为本,并以学说理论、实务见解为枝叶,辅以作者个人意见及考试准备心得,希望贯彻一本书主义,兼顾理论实力及答题技巧。自十週年庆后新装上市,欢迎旧雨新知光临小店,愿这两本小书能带给所有有缘使用的朋友们一点点些微的帮助,也希望纵使历经风霜,我们仍能怀抱着满满的梦想,缓慢但坚定的往前走。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乔律师


  台大法研所
  律师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图书目录

本书使用方法 1
Chapter1 民事诉讼法总论:程序架构及基础理论
一、前言:民事诉讼法的研读与准备 1-3
㈠诉讼法的特性 1-3
㈡如何学习-体系的建构及法理基础的记忆 1-5
二、民事诉讼之程序架构 1-6
㈠起诉阶段 1-7
㈡言词辩论阶段 1-7
㈢证据调查阶段 1-8
㈣判决阶段 1-8
三、民事诉讼之理论基础 1-11
㈠民事诉讼制度之目的 1-11
㈡民事诉讼法之理念(程序法上之基本要求) 1-12
四、民事诉讼法之审理原则(诉讼法理) 1-18
㈠处分权主义 1-18
㈡辩论主义 1-20
专题研究-处分权主义及辩论主义之综合说明 1-24
㈢公开主义 1-29
㈣直接审理主义 1-30
㈤言词审理主义 1-31
㈥适时提出主义 1-32
㈦集中审理主义 1-34
㈧自由心证主义 1-34
五、诉讼事件与非讼事件之程序进行与法理适用 1-36
㈠事件性质及程序法理之差异 1-36
㈡程序法理之交错适用 1-39
㈢程序法理之法定转化 1-42

Chapter2 诉讼主体论㈠:法院
壹、概说
一、意义 2-5
二、组织 2-5
㈠审级制度 2-5
㈡审判体之组成 2-5
三、审判权限之分配 2-6
㈠法定法官原则 2-6
㈡审判权之分配 2-6
㈢管辖权之分配 2-6
㈣法院内部事务之分配 2-7
专题研究-诉讼要件之审查:「先程序后实体」之审理模式 2-7
贰、民事审判权
一、意义 2-13
二、性质 2-13
㈠诉讼要件之一 2-13
㈡职权调查事项 2-13
三、认定及处理 2-13
㈠认有审判权:续为审理其他程序要件 2-13
㈡认无审判权:裁定移送或驳回 2-14
㈢审判权恆定原则 2-14
四、国际审判管辖权之认定 2-14
㈠意义 2-14
㈡认定标准 2-15
参、管辖权
一、意义 2-16
二、性质 2-16
㈠诉讼要件之一 2-16
㈡职权调查事项 2-16
㈢无审判权即无管辖权 2-16
三、型态 2-17
㈠职务管辖 2-17
㈡土地管辖 2-17
㈢专属管辖 2-20
㈣任意管辖 2-22
㈤合意管辖 2-25
㈥应诉管辖 2-27
㈦指定管辖 2-28
四、调查及欠缺之处理 2-30
㈠管辖恆定原则 2-30
㈡诉讼之移送 2-30
专题研究-管辖原因与请求原因相竞合之处理 2-32
肆、回避
一、意义 2-34
二、自行回避 2-34
㈠前审裁判 2-34
㈡仲裁 2-36
三、裁定回避(声请回避) 2-36
四、经兼院长之法官同意之回避 2-37
五、司法事务官、法院书记官及通译之回避 2-37

Chapter3 诉讼主体论㈡:当事人
Section1 基础理论
壹、当事人概念
一、意义 3-7
二、形式当事人与实质当事人概念 3-7
㈠「形式当事人一元主义」 3-7
㈡赋予实质当事人相当之程序主体权 3-8
三、当事人之基本特征 3-8
㈠当事人两造对立原则 3-8
㈡当事人应受判决效力所拘束 3-9
四、当事人享当事者权(程序主体权、诉讼法上之基本人权) 3-10
㈠辩论权:赋予当事人之「辩论权」,通常系指当事人于程序中受有以下保护 3-10
㈡当事人公开:「当事人公开」者,系为使当事人能取得在程序中曾出现之全部诉讼资料,以使辩论权获得实质之保障。又包含「在场见证权」及「笔录卷宗阅览权」 3-11
㈢其他权利事项 3-11
贰、当事人确定
一、意义 3-13
二、性质 3-13
㈠诉讼要件之一 3-13
㈡职权调查事项 3-13
三、确定标准 3-14
㈠表示说 3-14
㈡意思说 3-14
㈢行动说 3-14
㈣併用说 3-14
㈤适格说 3-14
㈥规范分类说 3-14
四、具体认定 3-16
㈠以已死亡之人为当事人 3-16
㈡冒名起诉或冒名应诉 3-16
㈢本无其人之捏名起诉 3-17
㈣未使用真名之化名起诉 3-17
参、当事人能力
一、意义 3-17
二、性质 3-18
㈠诉讼要件之一 3-18
㈡职权调查事项 3-18
㈢属一般抽象之资格 3-18
三、范围 3-18
㈠有权利能力人 3-18
㈡胎儿 3-19
㈢非法人团体 3-20
肆、当事人适格
一、意义 3-24
二、性质 3-24
㈠诉讼要件之一 3-24
㈡职权调查事项 3-25
㈢属须具体认定之资格 3-25
㈣有当事人适格者具诉讼实施权 3-25
三、判断标准 3-25
㈠原则标准:诉讼标的之实体法上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归属主体,具当事人适格 3-25
㈡衍生标准:依不同诉讼之种类定当事人适格之标准 3-28
㈢例外情况:诉讼担当(诉讼信託) 3-30
专题研究-诉讼类型与判决效力概说 3-31
专题研究-确认诉讼之当事人适格与确认利益 3-35
四、诉讼担当(当事人适格认定之例外类型) 3-38
㈠意义 3-38
㈡性质:形式当事人与实质当事人分离 3-38
㈢类型 3-39
㈣效力 3-40
五、法定诉讼担当 3-42
㈠具体事例之一:破产诉讼(破产法§§75、90、92 e) 3-43
㈡具体事例之二:债权人代位诉讼(民§242) 3-44
㈢具体事例之三:共有人代位诉讼(民§821) 3-45
㈣具体事例之四:公益法人之不作为诉讼(消保§53、民诉§44-3,妨害制止请求诉讼、法定诉讼担当团体诉讼) 3-47
六、任意诉讼担当 3-50
㈠法定类型之一:选定当事人制度(民诉§41) 3-51
㈡法定类型之二:选定公益社团法人为选定当事人(民诉§44-1,任意诉讼担当团体诉讼) 3-58
㈢法定类型之三:追加选定当事人制度(消保§54、民诉§44-2,公告晓示制度与併案请求) 3-61
㈣法定类型之四:消费者保护法上之消费者团体诉讼(消保§50Ⅰ)? 3-63
专题研究-现代型纷争事件及诉讼制度 3-66
专题研究-诉讼标的之认定与诉讼担当与否 3-72
专题研究-诉讼担当中判决效力扩张之正当化依据 3-77
专题研究-非法人团体之当事人适格及判决效力之扩张 3-80
伍、诉讼能力
一、意义 3-91
二、性质 3-92
㈠诉讼要件之一 3-92
㈡职权调查事项 3-92
三、立法意旨 3-92
四、判断标准 3-92
㈠有诉讼能力者 3-92
㈡无诉讼能力者 3-93
㈢限制诉讼能力者 3-93
㈣外国人 3-93
五、欠缺之救济 3-94
陆、辩论能力
一、意义 3-95
二、立法意旨 3-95
三、判断标准 3-95
Section2 复数当事人(共同诉讼)
壹、共同诉讼
一、概说 3-117
㈠意义 3-117
㈡功能 3-117
㈢发生原因 3-119
㈣类型及分类标准 3-121
二、普通共同诉讼 3-125
㈠意义 3-125
㈡性质 3-125
㈢程序设计 3-125
㈣程序效果 3-127
三、必要共同诉讼 3-128
㈠意义 3-128
㈡固有必要共同诉讼 3-129
㈢类似必要共同诉讼 3-134
㈣程序设计 3-137
㈤程序效果 3-141
专题研究-合一确定之认定方式及争议处理 3-143
四、特殊型态共同诉讼:主参加诉讼(干预诉讼) 3-160
㈠意义 3-160
㈡性质 3-160
㈢立法目的 3-161
㈣要件 3-161
㈤审理 3-163
贰、诉讼参加
一、概说 3-165
㈠意义 3-165
㈡制度目的 3-165
㈢类型 3-166
二、辅助参加(从参加) 3-167
㈠意义 3-167
㈡要件 3-167
㈢程序 3-169
㈣地位 3-169
㈤权限 3-170
㈥效力 3-171
㈦参加人承当诉讼 3-174
㈧当事人之告知诉讼 3-174
㈨法院之职权通知诉讼 3-175
三、特殊型态诉讼参加:共同诉讼参加、共同诉讼辅助参加 3-180
㈠类型 3-180
㈡共同诉讼参加 3-180
㈢共同诉讼辅助参加 3-182

Chapter4 诉讼程序㈠:诉讼程序通则
壹、诉讼代理人
一、概说 4-9
㈠意义 4-9
㈡性质:诉讼要件之一 4-9
㈢限制:双方代理之禁止 4-10
二、法定代理人 4-10
㈠意义 4-10
㈡种类 4-10
㈢权限 4-11
㈣为诉讼所必要之允许 4-11
三、诉讼代理人 4-12
㈠意义 4-12
㈡资格 4-12
㈢委任行为 4-13
㈣权限 4-14
㈤效力 4-16
㈥消灭 4-18
四、辅佐人 4-21
㈠意义 4-21
㈡必要性 4-21
㈢要件 4-22
㈣效力 4-22
㈤辅佐人、诉讼代理人及参加人之比较 4-22
贰、诉讼费用
一、概说 4-23
㈠意义 4-23
㈡目的 4-23
㈢本法关于诉讼费用之修正 4-23
二、诉讼费用之范围 4-24
㈠意义 4-24
㈡具体内涵 4-25
三、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 4-26
㈠意义 4-26
㈡诉讼标的价额恆定原则 4-26
㈢诉讼标的价额核定标准 4-27
四、诉讼费用之计算及征收 4-29
㈠意义 4-29
㈡征收标准 4-29
㈢溢收费用之退还 4-30
五、诉讼费用之负担 4-30
㈠意义 4-30
㈡标准 4-31
㈢诉讼费用之确定及裁判 4-32
㈣未纳诉讼费用之效果 4-33
六、诉讼费用之担保 4-34
㈠意义 4-34
㈡立法意旨 4-34
㈢命供担保之要件 4-34
㈣命供担保之裁定 4-34
㈤供担保之方法与效力 4-35
㈥担保物之返还 4-35
㈦担保物之变换 4-36
㈧诉讼费用供担保规定之准用 4-36
七、诉讼救助 4-37
㈠意义 4-37
㈡立法意旨 4-38
㈢要件 4-38
㈣程序 4-39
㈤效力 4-39
㈥撤销 4-41
㈦诉讼费用之征收及归还 4-41
㈧救济 4-41
参、当事人书状
一、概说 4-41
二、书状之程式 4-42
三、书状欠缺之效果及补正 4-42
㈠欠缺之效果 4-42
㈡欠缺之补正 4-42
四、代书状之笔录 4-43
五、科技设备传送书状 4-43
肆、送达
一、意义 4-43
二、送达机关或送达人 4-44
㈠法院书记官及执达员 4-44
㈡邮务机构 4-45
㈢嘱託送达人 4-45
三、应受送达人 4-45
㈠原则 4-45
㈡例外 4-45
四、应送达之文书 4-49
㈠文书之缮本或影本 4-49
㈡通知书 4-49
㈢判决或裁定正本 4-49
五、送达之处所 4-50
㈠应受送达人之住居所、事务所或营业所 4-50
㈡送达地之自治或警察机关 4-50
六、送达之时间(民诉§140) 4-50
㈠原则 4-50
㈡例外:允许于例假日及夜间送达者 4-50
七、送达之方法 4-51
㈠交付送达 4-51
㈡寄存送达 4-52
㈢留置送达 4-52
㈣公示送达 4-53
㈤以科技设备传送送达 4-54
八、送达之效力 4-55
伍、期日及期间
一、期日 4-56
㈠意义 4-56
㈡种类 4-56
㈢指定 4-56
㈣开始与终了 4-57
㈤变更与延展 4-57
二、期间 4-57
㈠意义 4-57
㈡种类 4-58
㈢起算与计算 4-61
㈣伸长或缩短 4-63
㈤声请回复原状 4-63
陆、诉讼程序之停止
一、概说 4-65
㈠意义 4-65
㈡立法目的 4-65
二、当然停止 4-66
㈠意义 4-66
㈡承受诉讼 4-70
三、裁定停止 4-73
㈠意义 4-73
㈡原因 4-73
㈢撤销 4-76
四、合意停止 4-77
㈠意义 4-77
㈡原因 4-77
五、诉讼停止之效力 4-79
㈠当然停止及裁定停止之效力 4-79
㈡合意停止之效力 4-80
专题研究-民事事件与行政事件审判权冲突之处理 4-81

Chapter5 诉讼客体论㈠:诉讼上请求
Section1 基础理论
壹、诉之基本观念
一、总论 5-4
㈠诉之意义 5-4
㈡诉之基本内涵 5-4
二、诉之种类 5-5
㈠给付之诉 5-5
㈡确认之诉 5-6
㈢形成之诉 5-8
㈣混合之诉讼类型 5-11
贰、审判之对象
一、诉权与诉权理论 5-13
㈠具体诉权说(权利保护请求权说) 5-13
㈡本案判决请求权说 5-15
二、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理论 5-18
㈠诉讼标的之认定 5-19
㈡诉讼标的对诉讼程序之重要影响 5-21
㈢旧诉讼标的理论(传统诉讼标的理论) 5-22
㈣新诉讼标的理论 5-23
专题研究-新、旧诉讼标的理论之内涵及差异 5-25
㈤诉讼标的相对论 5-31
㈥其他诉讼标的理论 5-32
Section2 复数诉讼上请求(诉之客观合併)
壹、通论
一、意义 5-45
二、功能 5-45
㈠保障当事人之实体及程序利益 5-45
㈡达成诉讼经济 5-46
㈢防止裁判之牴触 5-46
三、发生原因 5-46
四、要件 5-46
㈠须原告于同一诉讼程序中合併主张数宗诉讼 5-46
㈡须受诉法院就数宗诉讼中之一诉讼有管辖权 5-46
㈢须数个请求得行同种诉讼程序 5-47
㈣须数诉无禁止合併之规定 5-47
五、调查与处理 5-47
㈠移送 5-47
㈡命分别辩论或改用程序 5-47
㈢命补正或为驳回裁定 5-48
贰、诉之客观合併之态样
一、单纯合併 5-48
㈠意义 5-48
㈡型态 5-48
㈢审判方式 5-49
二、预备合併 5-50
㈠意义 5-50
㈡制度目的 5-50
㈢要件 5-51
㈣审判方式 5-52
专题研究-预备合併之上诉 5-55
专题研究-代偿请求之起诉方式 5-60
三、竞合合併(传统上所称「重叠合併」) 5-62
㈠意义 5-62
㈡要件 5-62
㈢审判方式 5-62
四、选择合併 5-63
㈠意义 5-63
㈡要件 5-63
㈢审判方式 5-63
五、特殊之合併态样㈠:诉之客观合併类型之扩大 5-66
㈠预备合併适用范围之扩大 5-67
㈡重叠合併意义之变更 5-69
㈢其他合併类型之承认 5-70
六、特殊之合併态样㈡:诉之主观预备合併 5-72
㈠类型 5-72
㈡审理 5-74
㈢承认与否 5-74

Chapter6 诉讼程序㈡:起诉阶段
壹、起诉之程式
一、诉之提起 6-5
二、起诉状之记载 6-5
㈠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6-5
㈡诉讼标的及其原因事实 6-5
㈢应受判决事项之声明(诉之声明) 6-9
㈣宜记载事项 6-12
贰、起诉之效力:诉讼系属
一、意义 6-13
二、效果 6-13
㈠审判权恆定原则 6-13
㈡管辖恆定原则 6-13
㈢诉讼标的价额恆定原则 6-13
㈣当事人恆定原则 6-14
㈤实体法上之效力 6-29
参、起诉之审查
一、程序要件之审查 6-30
㈠审查内涵 6-30
㈡审查程序 6-32
二、诉有无在法律上显无理由之审查 6-33
三、滥行起诉之罚锾 6-33
肆、起诉之限制:特定诉之利益之具体化标准
一、提起将来给付之诉之限制 6-34
㈠立法意旨 6-35
㈡限制要件:有预为请求之必要 6-35
㈢具体类型 6-36
㈣判决方式 6-38
二、提起确认诉讼之限制 6-38
㈠确认客体须具请求对象适格(权利保护之资格) 6-38
㈡确认诉讼须具确认利益(权利保护之利益) 6-40
三、更行起诉之限制 6-42
㈠立法意旨 6-42
㈡要件:前后二诉属同一事件 6-43
㈢违反效果 6-45
四、提起一部诉求之限制 6-49
㈠种类 6-50
㈡承认与否 6-51
㈢相关说明 6-54

Chapter7 诉讼程序㈢:言词辩论阶段
一、意义 7-5
㈠名词意义 7-5
㈡动词意义 7-5
二、种类 7-7
㈠必要之言词辩论与任意之言词辩论 7-7
㈡本案之言词辩论与非本案之言词辩论 7-7
三、言词辩论之准备:争点整理之进行 7-7
㈠目的 7-8
㈡程序设计 7-9
专题研究-诉讼中重要的事实群内涵及其存在目的 7-12
四、当事人于言词辩论期日应为之行为 7-14
㈠声明应受裁判事项 7-14
㈡就诉讼关系为事实上及法律上之陈述 7-14
㈢声明证据 7-14
㈣当事人就事实及证据上之陈述 7-14
㈤不公开审判 7-20
㈥于言词辩论终结前适当时期提出攻击防御方法 7-20
㈦得对诉讼程序之违背提出异议 7-22
㈧得声请审判长为必要之发问,并得向审判长陈明后自行发问 7-23
五、法院之诉讼指挥与阐明权 7-23
㈠开闭及指挥言词辩论 7-23
㈡阐明权(阐明义务)之践行 7-23
专题研究  阐明制度之内涵及发展 7-25
㈢因阐明或确定诉讼关系之处置 7-40
㈣就参与辩论人提出之异议而裁定 7-40
㈤因便利诉讼之进行或防止裁判之牴触而为相关辩论裁定 7-40
㈥其余规定 7-42

Chapter8 诉讼客体论㈡:诉之变更追加与反诉
壹、诉之变更追加
一、意义 8-5
㈠诉之变更 8-5
㈡诉之追加 8-5
二、立法设计 8-6
㈠要件 8-6
㈡制度考量因素 8-7
三、诉之变更追加之允许 8-8
㈠被告同意(民诉§255Ⅰ①、Ⅱ) 8-8
㈡请求之基础事实同一(民诉§255Ⅰ②) 8-8
㈢扩张或减缩应受判决事项之声明(民诉§255Ⅰ③) 8-15
㈣因情事变更而以他项声明代最初之声明(民诉§255Ⅰ④) 8-15
㈤必要共同诉讼追加其原非被告之人为被告(民诉§255Ⅰ⑤) 8-16
㈥追加中间确认之诉(民诉§255Ⅰ⑥) 8-17
㈦不甚碍被告防御及诉讼之终结者(民诉§255Ⅰ⑦) 8-19
㈧确认法律关系基础事实存否之诉之变更、追加(民诉§247 Ⅲ) 8-19
㈨家事诉讼程序之统合审理 8-20
㈩不变更诉讼标的而补充或更正事实上或法律上之陈述 8-20
四、程序 8-22
㈠程式 8-22
㈡要件 8-22
㈢裁判及救济 8-22
五、效果 8-23
㈠诉之变更:旧诉视为当然撤回 8-23
㈡诉之追加:构成诉之合併 8-23
专题研究-当事人之变更追加 8-24
贰、反诉
一、概说 8-28
㈠意义 8-28
㈡性质 8-29
㈢立法意旨 8-29
二、程序 8-30
㈠要件(民诉§§259、260) 8-30
㈡起诉与撤回 8-32
㈢审理 8-32
三、特殊反诉型态 8-33
㈠预备反诉 8-33
㈡离婚之本反诉 8-35
㈢强制反诉 8-36

Chapter9 诉讼程序㈣:证据调查阶段
壹、通则
一、概说 9-8
㈠证据之作用 9-8
㈡证据之相关概念 9-8
二、证据之种类 9-11
㈠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9-11
㈡本证与反证 9-12
三、证明之种类 9-13
㈠心证度与证明度 9-13
㈡证明与释明 9-16
㈢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 9-17
㈣民事诉讼上之确信与刑事诉讼上之确信 9-18
四、要证事项与免证事项 9-19
㈠要证事项(证明之对象、证据客体) 9-19
㈡免证事项(不要证事实) 9-22
五、自由心证主义之运用 9-30
㈠内容 9-30
专题研究-民事诉讼法中违法取得证据之可利用性 9-32
㈡依自由心证认定事实之过程 9-39
㈢损害数额之酌定 9-41
六、举证责任 9-43
㈠概说 9-43
㈡举证责任之分配 9-47
专题研究-当事人之诉讼上陈述与举证责任分配 9-52
专题研究-实务上採取之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以票据债权与不当得利之举证责任为例 9-60
㈢举证责任之减轻 9-69
专题研究-民事诉讼法上之推定概念与举证责任 9-83
贰、证据调查程序
一、概说 9-90
㈠证据声明 9-90
㈡证据取舍 9-90
㈢依职权调查证据 9-91
㈣调查机关 9-92
㈤调查证据前应先晓谕争点 9-92
㈥集中调查证据 9-92
二、人证 9-92
㈠意义 9-92
㈡证人之义务 9-93
㈢证人之讯问 9-94
三、鑑定 9-94
㈠意义 9-94
㈡鑑定人之义务 9-94
㈢鑑定之程序 9-95
㈣概念区分 9-96
㈤仲裁鑑定契约 9-97
四、书证 9-99
㈠意义 9-99
㈡文书之种类 9-99
㈢文书之证据能力及证据力 9-100
㈣文书之证据调查程序 9-103
㈤当事人之文书提出义务 9-103
五、勘验 9-107
㈠意义 9-107
㈡程序 9-107
㈢新种类证据之调查程序 9-107
六、当事人讯问 9-108
㈠意义 9-108
㈡立法理由 9-108
㈢当事人听取制度与当事人讯问制度之区别 9-109
㈣程序 9-111
专题研究-秘密保护程序 9-112
专题研究-调查证据、认定事实过程之综合整理 9-114
参、证据保全阶段
一、证据保全 9-115
㈠意义 9-115
㈡功能 9-115
㈢类型 9-116
㈣程序 9-117
二、证据保全协议 9-119
㈠意义 9-119
㈡性质 9-119
㈢内涵 9-119
㈣法理基础 9-120
专题研究-本法架构中之促进诉讼义务 9-122
专题研究-当事人之诉讼遂行诚信义务 9-127

专题研究 索引 Ⅰ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None

用户评价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