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新版 民法概要完全攻略(邮政/邮局考试适用)(赠口面试云端课程)(五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图书介绍
☆☆☆☆☆
简体网页||
繁体网页
著者
出版者 出版社:三民辅考 订阅出版社新书快讯 新功能介绍
翻译者
出版日期 出版日期:2019/10/28
语言 语言:繁体中文
下载链接在页面底部
点击这里下载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发表于2024-11-07
类似图书 点击查看全场最低价
图书描述
【本书适用】
这本《民法概要》适用于:
中华邮政考试(邮局)营运职邮储业务类、专业职(一)邮储业务类
本书採同时兼顾申论题型与选择题型之方式编写。
.坊间民法书籍又重又厚,考前真的看得完吗?
.民法专有名词又多又难,能不能简单明了?
.民法条文总共一千多条全部都要背起来吗?
.选择题要怎么判断才会又快又准?申论题要怎么写才能高分?
以上关于考生对民法这科所面临的问题,三民辅考老师都知道,这本书将带您解决困惑,取得高分!
【本书优势】
一、平易近人:
民法概要向来就以「专有名词多、范围广、内容深浅不一」而闻名。作者浓缩民法总则编、债编总论、债编各论、亲属编、继承编的内容,深入浅出。难懂的专有名词附有「老师说」与「简单记」进行说明,读者可随时用来记忆内文。易混淆的观念使用表格做统整,透过互相对照,毫不费力就釐清概念。
二、掌握重点:
本书借由历年试题判断常考重点,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复杂的民法条文后附有「举例言之」,用浅显的例子帮助读者记忆条文。每章附有精选试题,可透过单元练习检验自我学习成效。本书用最精简的内容让读者掌握民法最精要的部分,纵使民法条文上千条,也能一本在手,奥义尽取。
三、题题详解:
本书收录108年中华邮政考试(邮局)、普通考试(普考)财税行政、地政、铁路人员考试(铁路特考)员级、铁路营运人员考试(营运员、营运专员、服务员)、司法人员(司特)四等考试(法院书记官、执行员、执达员)试题,并由作者题题亲解。申论题具备考点层次解析,选择题教读者如何判断条文选对选项。作者欲凭此书,让读者面对选择题,箭箭中鹄;面对申论题,解题思路澎湃纵横,不绝于卷上。
【准备要领】
一、熟记法条
从历年考题分析可知传统重要法条有分为常考、考过与尚未考过三种。常考型非常重要须记忆条号及条文内容。考过型只须记忆条文内容。尚未考过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条往往成为考试重点,考生应对新修法条文怀有高度敏锐性,提前嗅出未来的命题方向。
二、熟记重要理论、定义
考试时除了要引出相关条文外,与条文相关的重要理论、定义一定要加以说明。例如:时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无权处分、无权代理、死亡宣告、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占有等等概念。
三、多练习考古题
(一)选择题解答方式
可从试题分析表得知哪一些章节为命题委员较常出题之范围,判断法规重要性后着重研读。另应记忆条文之关键字,搭配比较表格,提昇作答速度,避免错选相似选项。
(二)申论题解答方式
1. 简单型,答题方式可分为三步骤(三段论法):
(1)法规范:引出与该问题相关的「法条」及「重要理论、定义」,并加以说明。
(2)事实涵摄:将案例中的事实适用到相关法规范中。
(3)结论:将事实适用到法规范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写出,作为结论。
2. 法律关系型,此类未直接点出该案例有疑点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寻找疑点并自行解答。必须运用「请求权基础」思考,先判断是哪些权利主体间发生法律关系。其次判断在确定的权利主体间发生何种法律关系。当事人间法律关系的思考,有赖于七大请求权基础构成民法核心。
【本次改版修法重点】
本书收录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规,民法修法重点:
1. 依第十五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对于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识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显有不足者,法院得依声请为辅助宣告,置辅助人,协助受辅助宣告人为重要行为。是以,辅助人对于受辅助人之精神或心智状况,知之最稔,故倘受辅助人已达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识其意思表示效果之程度,而有依第十五条之一第三项规定受监护宣告之必要者,自宜许由辅助人向法院声请对原受辅助人为监护宣告,爰于第十四条第一项增订辅助人得为监护宣告之声请人。
2. 依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有关选定监护人之规定,及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二项有关选任特别代理人之规定,均定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得向法院声请之规定,爰参考于第十四条第一项增订其他利害关系人得为监护宣告之声请人。
3. 为配合亲属编第四章「监护」增订第三节「成年人之意定监护」,本人得于意思能力尚健全时,与受任人约定,于本人受监护宣告时,受任人允为担任监护人,是以,自亦应得由意定监护受任人于本人有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识其意思表示之效果之情形时,向法院声请为本人之监护宣告,爰併于第十四条第一项增订。
4. 新增第一千一百十三条之二至第一千一百十三条之十「意定监护」制度。于本人(委任人)意思能力尚健全时,本人与受任人约定,于本人受监护宣告时,受任人允为担任监护人之契约,以替代法院依职权选定监护人。
著者信息
2020全新版 民法概要完全攻略(邮政/邮局考试适用)(赠口面试云端课程)(五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图书目录
重点整理
第一章 绪论
重点1.民法基本观念
重点2.请求权基础概说
第二章 总则编
重点1.法例
重点2.自然人
重点3.法人
重点4.物
重点5.法律行为
重点6.期日及期间
重点7.消灭时效
重点8.权利之行使
第三章 债编总论
重点1.契约
重点2.无因管理
重点3.不当得利
重点4.侵权行为
重点5.债之标的
重点6.债之效力
重点7.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重点8.债之移转
重点9.债之消灭
第四章 债编各论
重点1.买卖
重点2.互易与赠与
重点3.租赁
重点4.借贷
重点5.僱佣
重点6.承揽
重点7.委任
重点8.旅游与居间
重点9.合伙、合会与和解
重点10.保证与人事保证
重点11.其他
第五章 物权编
重点1.通则
重点2.所有权
重点3.地上权
重点4.农育权与不动产役权
重点5.抵押权
重点6.质权与典权
重点7.留置权与占有
第六章 亲属编
重点1.亲属
重点2.婚约与结婚
重点3.婚姻之效力与夫妻财产制
重点4.离婚
重点5.父母子女与监护
重点6.扶养、家与亲属会议
第七章 继承编
重点1.继承人与继承
重点2.遗嘱
历届试题详解
107年中华邮政职阶人员试题(专业职一_储汇法规)
107年中华邮政职阶人员试题(专业职一_邮储业务)
107年公务人员普通考试试题(财税行政)
107年公务人员普通考试试题(地政)
107年铁路特考考试试题(员级)
107年铁路营运人员甄试试题(营运员)
107年铁路营运人员甄试试题(营运专员_地政管理)
107年铁路营运人员甄试试题(营运专员_货运服务)
107年司法人员特考考试试题
108年中华邮政职阶人员试题(专业职一_邮储业务)
108年中华邮政职阶人员试题(专业职一_房地管理)
108年公务人员普通考试试题(财税行政)
108年公务人员普通考试试题(地政)
108年铁路特考考试试题(员级)
108年铁路营运人员甄试试题(营运专员)
108年铁路营运人员甄试试题(营运员)
108年铁路营运人员甄试试题(服务员)
108年司法人员特考考试试题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None
2020全新版 民法概要完全攻略(邮政/邮局考试适用)(赠口面试云端课程)(五版) epub 下载 mobi 下载 pdf 下载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2020全新版 民法概要完全攻略(邮政/邮局考试适用)(赠口面试云端课程)(五版) epub 下载 mobi 下载 pdf 下载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2020全新版 民法概要完全攻略(邮政/邮局考试适用)(赠口面试云端课程)(五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用户评价
类似图书 点击查看全场最低价
2020全新版 民法概要完全攻略(邮政/邮局考试适用)(赠口面试云端课程)(五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