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誰是難民?明天
1
「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坐籮筐──」
我站在路旁大哭,聽來慘絕人寰。
當時等待一起出發的有好多家的人,每家小孩都已乖乖坐進了籮筐,只有我一個抵死不肯。
媽媽慌了,全隊人馬(都是軍眷)正等着出發,偏我一個小鬼不妥協。
2
這裏要停下來解釋一下,甚麼叫「籮筐」。曾經,很多年來──也許是一二千年了──那是華人的「貨運工具」。其形制是一根扁擔,其長,大約合一人身高,兩頭各掛一個吊了繩子的籮筐。一個普通男人,讓他拎三十公斤的行李可能有點吃力。但如果把東西分別放在前後兩個籮筐裏,其中各放二十公斤,湊成四十公斤,卻還可以勝任──就算走長路也可以。肩膀是個好部位,善於承當。
這種鏡頭在我一九七O到八O年代赴港旅遊時依然常常見到。扁擔相同,但設計上籮筐換成了大孔網籃(每孔約九公分×九公分),網籃用粗繩編織,又輕又牢,撐開來極寬廣(大約是三尺×四尺半),不裝物的時候,握成一團竟不及排球大。當時的「表叔」們(香港人如此稱呼大陸人)離港返鄉的時候,幾乎「人人肩上皆一根扁擔,挑着前後兩網籃」,袋中之物滿到要「嗤」出來,真是奇觀。(嗤,ㄔ,姑且借用此字,其語音是ㄘ,指的是穿越界線,例如:「你澆水要小心,你水管的水嗤到我了。」但ㄘ好像沒字,只好順手借用。)
古來一扁擔加二竹筐,多半都是為運貨(如穀子)。但「表叔」負重挑擔卻是因為當時大陸民生工業不發達,「表叔」借探親之便辦貨,圖個轉手之利。
而我當年(大約是民國三十二年)大哭峻拒,是因為大人想把我們小孩當「貨品」,放在籮筐裏。雇挑夫挑着,一路便可以快點逃難到另外一個城市去,小孩自己是走不快的。
挑夫既挑前後兩擔,挑法有四種,一是前筐一小孩,加上後筐一小孩。二是前筐放家當,後方也放家當。三是前筐一小孩,加上後筐一堆家當。四是反過來。用扁擔挑人難免搧乎搧乎,我覺得既不舒服又沒有安全感,太恐怖了,便大哭不從。
3
媽媽沒辦法(我害得別家人也不能順利出發),只好投降,為我叫了「滑竿」。滑竿的形制是用兩根長竹竿,一左一右,中間綁一隻竹椅子。抬滑竿需兩個挑夫,前面的人把兩竿各放左右肩,後面的人也一樣。
「一人扛前後兩筐」相對於「前後兩人合扛着一人」,價錢當然差很多,但因我哭得肝腸寸斷,母親也就隨了我。她心軟,想到這個才一歲半的小孩,只因日本人打來了,就得一站站逃難,自古以來,如此苦命的小孩也不多見──這一次,就讓她坐上像花轎似的比較平穩的滑竿吧!
4
我的「幼年逃難史」當然不是什麼「光榮的往事」,我自己也說不清那一段童年記憶。只記得六歲時,當年已抗戰勝利,我們回到南京。故鄉的人從徐州鄉下到南京來看望我們,父親指着我說:
「別看她小,整個中國她跑了半個了!從前的人,一輩子也休想走過那麼長的路。」
我當時聽着,彷彿也覺得很光榮似的。長大了才發現,這哪算什麼「幼年不平凡的盛事」,根本就是大人一路打敗仗,婦女小孩一路跟着逃命罷了。說得簡單直白一點,我從小就是個「逃難大王」。
在我為「籮筐」和「滑竿」大哭大鬧的時候,其實,有個小女孩沒哭,卻悄悄死了。她是我日後的親戚,她似乎還沒有名字,她和我同年,當時她是活活餓死的,在我所不知道的另一段逃難途中。她死了二十一年以後,我嫁了她的哥哥,對,她是我從未謀面的小姑。我忽然了悟,在逃難之際沒死掉的,不管吃了多大的苦,大概都算命好吧?
5
我生平,在八歲之前,有兩次大逃難。另一次是民國三十七年到三十八年,路徑是從南京、柳州、廣州到台灣。這一次不是「跑日本人」而是「跑中國人」。好在那是八歲以前的事,而我又並非什麼「小天才」,所以糊里糊塗,完全不懂得自己的童年到底耗損掉了些什麼?坐在火車裏,傻傻地,只覺得沿途山上的繽紛的杜鵑花真美,廣西的火車站上的叫賣的煲仔飯真好吃。一切事有母親頂着,我的責任只是做一個「乖乖讀書的小孩」。
6
然後,生命循着父母喜歡的路線走下去。讀書、就業、結婚、生子、買房子……。
但我卻不斷聽到遠方的聲音。
譬如說,一九五O年到一九五三年有南韓、北韓之戰。一九五八年,金門、廈門有八二三之戰。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七五年有南越、北越之戰……。
其中,金門的八二三之戰,當時的報紙報導得並不夠詳盡,所以沒太注意,多年後才知其慘烈的程度。而韓戰、越戰似乎反讓台灣獲利,因為有美軍參戰。奇怪的是美國兵一邊參戰一邊決不忘休假,而他們經常選擇的渡假勝地是台灣,台灣於是高高興興發了一筆戰爭財(其中當然也包括色情業)。連軍需品也讓我們發了財,例如速食麵事業崛起……。南越敗給北越之後,又生出一件怪事,跟北越同一陣線很「哥兒們」的中共又跟北越自己人打了起來。我認識一位中國詩人,他在越南邊界上匍伏前進之際,越南人瞄準他,一槍打來,正當此時,有位衛士部下立刻衝過來跳臥到他背上,當然也就死在他背上,他把那弟兄馱了回來,自己滿身是熱熱的血,那位為他擋子彈的弟兄的血……。
我聽他的故事,不覺淚下,人類到底在幹些什麼呀?
我另外認識一位女詩人,她是來自越南的僑生,在台大讀書,當她乍知南越戰敗的消息,家人生死難卜,心中煎熬不已,不料第二天起來,發現一夜之間,頭髮竟全白了。
越戰後,有些南越逃亡的難民(其中不少是華人),集成了「難民流」,然後又成了「難民營」,散住在泰國南北各城。他們忽然變成「慈善界的寵兒」,因他們家破人亡,令人深深同情,有錢沒錢的人都樂於救他們一把。
我有個很講義氣的朋友,??到泰國去「服務」,服什麼務?他說了個故事,他說,「難民營裏有對情侶想結婚,他們是潮州人,潮州人結婚一定要準備一個豬頭,但難民是不准出營的。而我們每天進出是有汽車的,我就去買了個豬頭,偷偷藏在後車箱帶了進去,管理難民營的老外哪懂這個豬頭的必要性?這對情侶看到我為他們偷渡進來的豬頭,高興得眼淚都掉下來,我的行為算非法,如果有人去告,我就完了,但大家都很有默契,不讓管理員知道。人家問我,去難民營做什麼?我就做這類事……。」
然後,不斷有台灣朋友去巡走那一帶。回來都說,難民營的情形其實還算好,他們將來自會給送去世界其他地方安頓。或去美洲,或去澳洲……,都算「好下場」。但真正值得悲憫的是泰國北邊山區還有好些「難民村」,「村」不等於「營」,村是天長日久無法遷移的,他們的日子才叫不好過。
於是,我想,讓我去走一趟吧,那個難民村,在泰北山區,從民國三十八、三十九年到民國六十九年,有三十年了,我去看看他們吧!那地方,其實也算我噩夢中的地方(說噩夢,其實因為母親當時事事瞞著我這八歲的小孩,所以我是沒有噩夢的。反而,事後多年知道真相,才嚇出遲來的「噩夢」)。
7
為什麼說噩夢呢?因為一九四九年我和母親和四位姐妹,六人一起抵台的時候,爸爸尚在大陸戰場,「怯逃」,對一位軍人而言是可恥的罪惡。他忠心耿耿隨著部隊,最後一路退到雲南昆明。他當時乘坐的是飛機,但那時代的飛機無法直飛台灣,需要中途停下來加油。那天黃昏時,駕駛在昆明把油加滿,準備翌晨一早飛台北。沒想到,半夜三更雲南省長盧漢「叛變」(對方用的動詞是「反正」或「起義」),父親一早在招待所起床,天地變色,對軍不費一兵一卒,已取得雲南。
好在雲南山多,父親決定自己隻身翻山越嶺,經越南,蹭回台灣,費時一年。那一年,我想的是升學,完全不知道自己很可能隨時會成為「沒爸爸的小孩」。
泰北山區那些同胞,其實應該也是當年翻山求生存的父親的「同命人」,我應該去探探他們。而且,應該不止去一次,第一次探路、交朋友,知道對方的需求,然後回台灣找人、找錢、捐些資源,再去第二次、第三次……。換句話說,第二次以後就應該不要空着手去。我和丈夫又怕把孩子留台灣他們會寂寞,便四人一起出發。不是去暑期渡假,而是去探望跟我們同文同種卻滯留在遠方的兄弟。
這種遠行,身體既疲倦(到山區的車和路都不好,舒服不敢求,別出事就萬幸),食宿也簡陋。及至看到身高不及槍桿的小男孩也要上戰場打北邊來侵的亂軍,更不免心酸。但那些仗也非打不可,因為地形上那些亂軍必須要先驅除掉這些「寄居人」,才能直搗曼谷奪權。我們的泰北國軍不願「被驅除」,也只好兵戎相見。何況泰政府算我們的「恩人」(其實他們懶得照顧我們),「恩人」有難,當然要幫他打亂軍。
泰國人起先當然並不喜歡這些翻山越嶺而來的大批華人久住不走,及至發現這些人可以拿來作「免費傭兵」,替他們打仗,而且是認真賣命地打,好讓泰國人維持住他們自己的體制,覺得也不錯。想通了,便終於也肯包容下這些難民的「暫時性長期居留」了。最近,台北的「忠烈祠」也為在泰北戰爭中喪命的孤魂移靈,給了他們烈士的牌位。
到了美斯樂村寨,認識了雷雨田將軍。他看我們帶着孩子,很感動,他說他從未看過來自台灣的小孩。雷將軍其實不姓雷,姓張(他已去世,這機密也可以講了),我深為這位同宗自豪。記得我在二OO五年罹癌開刀,之後休息了兩年,心裏最想去再見一面的人就是身在泰北美斯樂村寨的雷將軍了。於是,我真的拄着兩根拐杖又去了,我知道那會是最後一次見他的面了,事情也果然如此。但我總算完成了一樁心願──那個從小在路旁哭着不肯坐進籮筐逃難的「自私小難民」,總算能為住在雲嵐霧嶺之上的難民村寨盡一把小小力氣。而且,也算是穿越時空,去照顧了當年時時在山溪中靠水力漂浮前進,以節省逃亡力氣的四十六歲的父親吧!
8
看過八年前(二O一五)敘利亞偷渡的三歲小男孩,穿着光鮮的童衣,蹶着個小屁股趴在沙灘上的遺容,很令人心碎。那鏡頭,其實不是很像在沙灘上作日光浴而睡着的生活照片嗎?
今年春天,在希臘附近沉海的難民船事件也讓人扼腕頓足,是因為搭乘的難民太多使船超載嗎?希臘當局起先還拒絕打撈呢!不管撈上死的或活的,都是個麻煩。既是麻煩,當然還是少惹為妙。但誰都可能變成難民啊!明天,或後天。
二十和二十一世紀,處處見難民,難民是政客文爭武鬬之餘的副產品。曾經身為「資深難民」的我,能拿出生命中的一小段時間為泰北難民村的同胞做點小事,其實是值得雀躍興奮的。《心繫》這本書,是老書新出,如今我八十二歲,回顧往事,歷歷仍如昨,乃為讀者細述如上。
——二O二三・八・十三
自序
一九八三《百科文化》版序
做小女孩的時候,有一個夢,我一直沒有忘記:
夢很簡單,我穿一件純白的衣裙,躺在柔軟翠綠的山坡上,夢裏只有陽 光、薰風,此外竟無人物情節,大概當時實在太小,小到連夢境也渾無一事。
所以一直記得那夢,是因為想畫下那夢,卻又一直畫不來,只好下決心記住它。當然記着記着,也就淡然了。
長大以後,連白日也作起夢來,夢希臘神話裏的奧林帕斯山,夢歐洲的 阿爾卑斯山,夢夕陽下的萊茵河,夢非洲的大角羚羊,當然也夢愛情。
乍然想到還有一處叫玄武湖、雞鳴寺、中山陵的地方宜於入夢宜於刻骨,已經是二十五歲的人了。
有一天,在荷蘭,站在高高的叫做「歐洲旗杆」的塔台上,臨虛而立,大風把細塔吹得搖搖晃晃。膽小的有懼高症的同伴只顧驚叫去了,我不懼高, 但站久了,卻覺陣陣心寒,只因忽然悟出,這塔,原是為觀光客建的啊!這 樣高,這樣不落塵泥,這樣虛空無憑,人生在世,除了觀光客,誰能如此高高在上,如此袖手無事地俯視塵寰呢?
一九八二年夏天,一個落雨的中午,我獨持一根樹枝為杖,從泰北美斯 樂榮民之家的山坡上走下來,走到半途,只見一片冷霧穿樹越谷而去,我停下來,一時愕然。
小女孩時期的夢又回到眼前,是因為這也是一片山坡嗎? 夢中的我穿着美麗無塵的白衣,而此刻的我卻濺了滿身泥漿,一手執傘,一手扶杖,腳上的球鞋因厚厚的濕泥而沉重難舉,我已不是少年時期夢中的我了!我只是一個走山路的我!
就在那一剎那,我獨立山腰,緩緩褪下我半生從來不曾擁有的那件白衣,告別那碧瑩虛無的夢境,人世裏的山坡既然濕泥沒脛,我就選擇塵土滿面的自己吧!
對異國的山川而言,我只能是過客。對故國的山川而言,我只能偽裝得 淡然不動心。但在泰北綿延的山裏,卻有二十萬與我們同歌同哭的中國手足, 我怎能不從自我中心的夢裏走出來,褪下絕塵的白衣,而與他們同其聲氣。
我從來不是慈善家,和大多數人一樣,自私,一向也是我的劣根性。我所以一再前赴泰北絕不可能是去施捨什麼。
我為何而去?只因情之所鍾,心之所繫啊!當然,我之所以鍾情繫心,
也是因為他們值得啊!
容許我用一整本書,講那悠悠的故事,容許我打起鏗然鼓板,為你述說
那和我們同文同種的中國人。
—— 一九八三 ‧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