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NTT-TIFA 歌劇院--颱灣國際藝術節邀請法國編舞傢剋裏斯汀.赫佐策展,介紹非典型劇場形式的作品給颱中觀眾,我是這係列的觀眾,也在這係列尾聲入主臺中國傢歌劇院。為瞭非典型劇場創作與數位錶演藝術的育成、發展與交流,我在歌劇院籌辦「LAB X 藝術跨域實驗平颱」,邀請邱誌勇教授到歌劇院開講,他提供瞭非常完整的科藝、新媒體發展簡史,讓我們很快進入狀態,對於未來的策展以及與觀眾溝通有很大的助益。
一直以來,劇場、舞蹈與錶演藝術都是屬於跨領域的,或是「多媒體」(multimedia)的形式。舞蹈不僅與音樂發展齣極為密切的關係,同時也與視覺元素,像是場景、道具、服裝、燈光脫離不瞭關係,這些視覺元素強化瞭身體在空間中的效果。數個世紀以來,包含舞蹈、戲劇等錶演藝術創作很快的就認知到、而且也開始使用新科技的戲劇性與美學的可能性。迴溯歷史,數位錶演可追溯從希臘的「機器神」(the God from the Machine)到華格納的總體藝術(Gesamtkunstwerk)概念。
錶演作為一種實踐、方法與世界觀已然成為二十一世紀的主要典範,無論是藝術或其他領域。劇場、舞蹈、音樂、視覺藝術一直以來皆關注於體現與錶演的物質特性;然而,隨著數位媒體等新形式的崛起,人們開始強調科技與工具作為創意錶現的重要依據。換言之,從視覺藝術到新媒體之間的轉變,是從靜態的客體轉變成動態的、即時的事件,這似乎意味著新科技突然創造齣一種前所未有的美學經驗。在一個高度資訊化的後媒體世代中,科技與藝術創作更有著密不可分的共棲關係,正如盧斯基(R. L. Rutsky)所言,在海德格的論述中,科技/技術的本質其實涵蓋著藝術與科技兩個部分。 而「科技」在當代數位藝術的創作中展現齣極緻動能,無論是資訊、虛擬、電傳科技等「高」科技的應用;抑或是投影機、攝影機等「低」科技的創作媒材,科技始終是當代藝術創作中無法切割的形式,尤以數位藝術創作更是如此,亦體現齣數位錶演藝術作品中的三個本質—「科技性」(technicity)、「數位性」(digitality),與「互動性」(interactivity)。 因為資訊媒體科技的介入,方能在數位錶演藝術作品中創造齣互動性;涵納虛擬科技纔能創造齣虛擬空間體驗;運用電傳科技纔能讓我們見識到身臨其境卻遠在天邊的時空錯置感;更因為各種高低科技的交互應用,纔顯現齣數位錶演藝術創作的多元美學型態。由此可知,當代數位科技與錶演藝術間的關係已不言而喻。